第一百十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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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十三卷目录

 疫灾部汇考一

  礼记〈月令 乐记〉

  周礼〈天官疾医 地官大司徒 司救 司关 春官大宗伯 司服 大司乐 占寝 夏官方相氏〉

  礼纬〈稽命徵〉

  山海经〈西山经 北山经 东山经 中山经〉

  史记〈天官书〉

  刘熙释名〈释天〉

  蔡邕独断〈疫神〉

 疫灾部汇考二

  周〈惠王一则〉

  秦〈始皇一则〉

  后汉〈光武帝建武三则 安帝元初一则 延光一则 顺帝永建一则 桓帝元嘉一则 延熹一则 灵帝建宁一则 熹平一则 光和一则 中平一则 献帝建安一则〉

  魏〈文帝黄初一则 明帝青龙二则〉

  吴〈大帝赤乌一则 乌程侯凤皇一则〉

  晋〈武帝咸宁二则 惠帝元康三则 怀帝永嘉二则 元帝永昌一则 成帝咸和一则 穆帝永和二则 孝武帝太元一则〉

  宋〈文帝元嘉四则 孝武帝大明二则 明帝泰始一则〉

  梁〈武帝天监二则 中大通一则〉

  北魏〈太祖皇始一则 太宗泰常一则 高宗和平一则 显祖皇兴一则 高祖太和一则 世宗永平一则〉

  北齐〈后主天统一则〉

  隋〈文帝开皇一则 炀帝大业一则〉

  唐〈太宗贞观六则 高宗永徵一则 永淳一则 中宗景龙一则 肃宗宝应一则 德宗贞元一则 宪宗元和一则 文宗太和一则 开成一则 懿宗咸通一则 昭宗大顺一则 景福一则〉

  宋〈太祖乾德一则 太宗淳化一则 至道一则 真宗咸平一则 大中祥符一则 仁宗皇祐二则 至和一则 嘉祐一则 哲宗绍圣一则 徽宗大观一则 高宗建炎一则 绍兴五则 孝宗隆兴一则 乾道三则 淳熙四则 光宗绍熙二则 宁宗庆元四则 嘉泰一则 嘉定六则 恭帝德祐二则〉

庶徵典第一百十三卷

疫灾部汇考一

《礼记》《月令》

孟春行秋令,则其民大疫。

季春之月,命国难,九门磔攘,以毕春气。

〈注〉此难难阴气也,阴寒至此不止,害将及人也。所以及人者,阴气右行,此月之中,日行历昴,昴有大陵积尸之气,气佚则厉鬼随而出行,命方相氏帅百隶索室驱疫以逐之。又磔牲以攘于四方之神,所以毕止其灾也。王居明堂,礼曰:季春出疫于郊,以攘春气。〈疏〉天气左转,故斗建左行,谓之阳气。日月右行,比天为阴,故曰阴气右行。此月初日,在胃月中,从胃历昴。元命包云大陵主尸,石氏星经大陵主死丧。〈集说〉严陵方氏曰:难所以难,阴慝而驱。周官方相氏帅百隶而时难以狂夫为之,则狂疾以阳有馀,唯阳有馀足以胜阴慝,故也。裂牲谓之磔,除祸谓之攘,必于九门,则欲阴慝之出,故也。凡此皆虑春气之不得其终也,故曰:以毕春气,此之所难,则难阴慝之作于春者也。仲秋又难,则难阴慝之作于秋者也。季冬又难,则难阴慝之作于冬者也。独夏不难,则以阳盛之时阴慝不能作故也。春曰以毕春气者,言毕其功于前也。故于季月,秋以仲月言达者,言达其道于外也。冬曰以送寒气者,以一岁之往故,以送言之,亦行之于季月不曰。冬气而曰寒气者,以时言曰冬,以气言曰寒。而积阴之所成也,一岁阴慝之盛,未有甚于此时者,故本其积阴之气而言之。其难特谓之大盖,所难而驱之者,邪气也。达之送之者,正气也。曰毕曰、达曰。送言虽不同,皆不过,遂其正气而已。春曰磔攘,冬曰旁磔者,以大难,故旁又磔焉,不特九门故也。秋虽不言,从可知矣。春曰命国,秋曰天子,冬曰命有司,又何也。盖天子之难,为国而已,非自为之也。委之有司而已。故言之序如此,且互相备矣。山阴陆氏曰:言国,则九门不在郊之外明矣。

季春行夏令,则民多疾疫。

仲夏行秋令,民殃于疫。

〈注〉民疫,大陵之气来为害也。

季夏行春令,国多风欬。

〈《集说》〉山阴陆氏曰:国多风欬,变民言国,国通于上,若多疾病,多疟疾,多鼽嚏,多疥疠,于言民为宜。

孟秋行夏令,民多疟疾。

〈《集说》〉延平黄氏曰:疠疾之作,或感四时之邪气,或自养之失素。问曰:夏伤暑,其病在秋,为痎疟。秋伤湿,则病在冬,为咳嗽。此自养之失行。夏令,民多疟疾。

此感四时之邪气。先王之于时,气不能使之无邪。而有以裁成之,不能使万民无疠疾,而有以养之。疾疡之医,所以养万民之疾,为礼义之政,所以裁成其时气,而又为之膳膏。齐和使尝放焉,所以维持其五藏六腑,仁民之政也。

仲秋之月,天子乃难,以达秋气。

〈注〉此难难阳气也。阳暑至此,不衰害亦将及人。所以及人者,阳气左行,此月宿直昴毕昴,毕亦得大陵积尸之气,气佚则厉鬼亦随而出行。于是亦命方相氏帅百隶而难之。王居明堂,礼曰:仲秋九门磔攘,以发陈气,禦止疾疫。〈疏〉天左旋星辰,与斗建循天而行,此月斗建在酉,是昴毕,本位故郑云宿,直昴毕之星,于时在寅也。明堂礼云,发陈气者,秋时凉气新至,发去阳之陈气也。明堂礼磔攘,则此亦然文不备耳。季冬云大难,明九门磔攘,称大则贵贱,皆为也。季春云国难,熊氏云唯天子,诸侯有国为难,此云天子。乃难唯天子得难,以其难阳气。阳是君象,则诸侯以下不得难阳气也。按阴气阳气至大陵,俱致积尸。疫气十一月,阳气至于危虚,而不难。十二月阴气至于危虚,而为难者。以十一月阳气初起,未能与阴相竞,故无疫疾可难。六月宿直,柳鬼阴气至,微阴始动,未能与阳相竞,故无疾害可难也。季冬亦阳初起,而为难者,以阴气在虚危,又是一岁之终,总除疫气,故为难也。其磔攘之牲案小,司徒职云:小祭祀奉牛牲。牧人云:凡毁事用尨可也,是则用牛也。羊人云:凡沈辜侯禳,共其牲犬。人云:凡几珥,沈辜用尨可也。鸡人云:面禳共其鸡牲,是则用羊,用犬,用鸡也。盖大难用牛,其馀杂禳大者,用羊用犬小者用鸡也。

仲冬之月,命有司曰:土事毋作,慎毋发盖,毋发室屋,及起大众,以固而闭,地气沮泄,是谓发天地之房,诸蛰则死,民必疾疫。

仲冬行春令,民多疥疠。

季冬之月,命有司,大难旁磔,出土牛,以送寒气。

〈注〉此难难阴气也,难阴始于此者,阴气右行。此月之中,日历虚危。虚危有坟墓,四司之气为厉鬼,将随强阴出害人也。旁磔于四方之门,磔攘也,出犹作也。作土牛者,丑为牛,牛可牵止也,送犹毕也。〈疏〉言大者,以季春唯国家之难,仲秋唯天子之难,此则下及庶人。故云:大难旁磔者。旁谓四方之门,皆披磔其牲以禳除阴气。出土牛者,此时强阴既盛,年岁已终,若不去凶邪,恐来岁为人害。其时月建丑,又土能剋水,特水之阴气。故特作土牛以毕送寒气也。郑注此月之中,谓此月之内也。石氏《星经》云:司命二星在虚北,司禄二星在司命,北司危二星在司禄,北司中二星在司危北。史迁云:四司鬼官之长,又云坟。四星在危东南,是危虚有坟墓,四司之气也。此时寒实未毕,而注云:毕者意欲其毕尔。〈《集说》〉马氏曰:时难皆以难阴慝而除之也,于季春之毕春气,仲秋之达秋气。则曰:难而已至,季冬之送寒气则称大难者,阴慝之盛未有甚于此时,故也以大难,故旁磔。旁磔则所磔,非一方不特九门而已。

《乐记》

天地之道,寒暑不时则疾。

《周礼》《天官》

疾医掌养万民之疾病,四时皆有疠疾,春时有痟首疾,夏时有痒疥疾,秋时有疟寒疾,冬时有嗽上气疾。

〈注〉疠疾气不和之疾,《五行传》曰:大疠作见。〈疏〉疠谓疠疫,人君政教失所,则有五行相剋,气叙不和,疠疫起。故云:气不和之疾。〈订义〉史氏曰:四时皆有疠气,人感之者谓之疠疾。

《地官》

大司徒,大札,则令邦国移民通财,舍禁,弛力,薄征,缓刑。

〈注〉大札,大疫病也。

司救,凡岁时有天患民病,则以节巡国中及郊野,而以王命施惠。〈《订义》〉史氏曰:天患灾,眚民病,札瘥也。以旌节表之,使民知施惠出于天命也。

司关,国凶札,则无关门之征,犹几。〈注〉郑司农云:札谓疾疫,死亡无关。市之征者,出入无租税。

《春官》

大宗伯,以荒礼哀凶札。

〈注〉札读为截,谓疫疠。

司服掌王之衣服,大札素服。大司乐,凡大札,令弛县。占寝,令始难驱疫。〈注〉令令方相氏也,难谓执兵以有难却也。〈订义〉李嘉

会曰:季春仲秋季冬皆有傩。今曰始傩者,盖在上始行傩礼,则诸侯万民斯可傩也。

《夏官》

方相氏狂夫四人。

〈《订义》〉王昭禹曰:方相氏者以其相视而攻疫者,非一方也。月令于季冬,命有司大傩,则曰旁磔,亦以方之所在,非一方。郑锷曰:康成谓方相犹放,想可畏怖之貌,义无所考,殆猖狂之意也。因四方而驱疫,必狂夫为之。盖阳胜则为狂,阴慝则为疫,狂夫阳之太过者也。夏则阳盛而火王,阳盛而太过,则为狂矣。使之索阴慝之鬼,亦厌胜之术。

掌蒙熊皮,黄金四目,元衣朱裳,执戈扬盾,帅百隶而时难,〈乃多反〉以索室驱疫。

〈《订义》〉郑锷曰:熊之为物,猛而有威,百兽畏之,蒙熊皮所以为威也。金阳刚而有制,用为四目,以见刚明,能视四方疫疠所在,无不见也。

《礼纬》《稽命徵》

颛顼有三子,生而亡去,为疫鬼。一居江水,是为疟鬼。一居若水,为魍魉鬼。一居宫室区隅,善惊人小儿,为小鬼。于是,常以正岁十二月,令礼官方相氏掌熊罴,黄金四目,元衣纁裳,执戈扬盾,帅百隶及童子而时傩以索室而驱疫鬼,以桃弧苇矢鼓工且射之,以赤丸五谷等洒扫以祛除疾疫。

《山海经》《西山经》

英山有鸟,其状如鹑,黄身而赤喙,其名曰肥遗,食之已疠。

〈注〉疠,疫病也。

浮山有草,名曰薰草,麻叶而方茎,赤华而黑实,臭如蘼芜,佩之可以已疠。

玉山,西王母所居也。西王母司天之疠及五残。

《北山经》

咸山,条菅之水出焉,而西南流注于长泽。其中多器酸,三岁一成,食之已疠。

《东山经》

旬状之山,水出焉。而北流注于湖水。其中多箴鱼,其状如倏,其喙如箴,食之无疫疾。

葛山,沣水出焉,其中多珠蟞鱼,其状如肺而有目,六足有珠,其味酸甘,食之无疠。

䃌山有鸟焉,其状如凫而鼠尾,善登木,其名絜钩,见则其国多疫。

泰山有兽焉,其状如牛而白首,一目而蛇尾,其名曰蜚,行水则竭,行草则死,见则天下大疫。

《中山经》

复州之山有鸟焉,其状如鸮,而一足彘尾,其名曰跂踵,见则其国大疫。

堇理之山有鸟焉,其状如鹊,青身白喙,白目白尾,名曰青耕,可以禦疫,其鸣自叫。

从山从水出于其上,潜于其下,其中多三足鳖,枝尾,食之无蛊疫。

乐马之山有兽焉,其状如汇,赤如丹火,其名曰,见则其国大疫。

《史记》《天官书》

氐为天根,主疫。

《正义》曰:《星经》云:氐四星为露寝,听朝所居。其占:明大,则臣下奉度。《合诚图》云:氐为宿宫也。《索隐》曰:《尔雅》云天根,氐也。孙炎以为角、亢下系于氐,若木之有根。宋均云:疫,疾也。三月榆荚落;故主疫疾也。然此时物虽生,而日宿在奎,行毒气,故有疫疾也。《正义》曰:氐、房、心三宿为灾,于辰在卯,宋之分野。

《刘熙·释名》《释天》

厉疾,气也。中人如磨厉,伤物也。

疫役也,言有鬼行疫也。

截也,气伤人如断截也。

《蔡邕·独断》《疫神》

帝颛顼有三子,生而亡去,为鬼。其一者,居江水,是为瘟鬼。其一者,居若水,是为魍魉。其一者,居人宫室枢隅处,善惊小儿。于是命方相氏黄金四目,蒙以熊皮,元衣朱裳,执戈扬盾,常以岁竟。十二月从百隶及童儿而时傩,以索宫中,驱疫鬼也。桃弧棘矢,土鼓鼓且射之,以赤丸。五谷播洒之以除疾殃,已而立桃人苇索,儋牙虎神荼,郁垒以执之儋牙,虎神荼郁垒二神。海中有度朔之山,上有桃木蟠,屈三千里卑枝。东北有鬼门,万鬼所出入也。神荼与郁垒二神居其门,主阅领诸鬼。其恶害之鬼,执以苇索食虎,故十二月岁竟,常以先腊之夜逐除之也。乃画茶垒,并悬苇索于门户,以禦凶也。

疫灾部汇考二

惠王三年夏,齐大灾。

按《春秋·鲁庄公二十年》云云。 按《公羊传》:大灾者何,大瘠也。大瘠者何,也。何以书,记灾也。外灾不书,此何以书,及我也。 按《谷梁传》:其志以甚也,杜氏曰:来告。故书天火曰灾。

按《汉书·五行志》:严公二十年夏,齐大灾。刘向以为齐桓好色,听女口,以妾为妻,适庶数更,故致大灾。桓公不寤,及死,适庶分争,九月不得葬。《公羊传》曰:大灾,疫也。董仲舒以为鲁夫人淫于齐,齐桓姊妹不嫁者七人。国君,民之父母;夫妇,生化之本。本伤则末夭,故天灾所予也。

始皇四年十月,天下疫。

按《史记·秦始皇本纪》云云。

后汉

光武帝建武十三年,杨徐部大疾疫。

按《后汉书·光武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云云。建武十四年,会稽大疫。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云云。

建武二十六年,郡国七大疫。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曰:光武建武十三年,杨徐部大疾疫,会稽江左甚。案《传》,钟离意为督邮。十四年,会稽大疫,案此则频岁也。《古今注》曰:二十六年,郡国七大疫。

安帝元初六年,大疫。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元初六年夏四月,会稽大疫,遣光禄大夫将太医循行疾病,赐棺木。

延光四年,顺帝即位,大疫。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延光四年三月乙酉即位。是冬,京师大疫。 按《五行志注》:张衡明年上封事。臣窃见京师为害,兼所及民多病死,死有灭户,人人恐惧,朝廷燋心,以为至忧。臣官在于考变,禳灾思任,防救未知,所由夙夜征营,臣闻国之大事在祀,祀莫大于郊。天奉祖,方今道路流言,佥曰:孝安皇帝南巡路崩从,驾左右行慝之臣欲徵诸国三子,故不发丧,衣车还宫,伪遣大臣并祷请命。臣处外官,不知其审,然尊灵见罔,岂能无怨。且凡夫私小,有不蠲犹为谴谪。况以大秽用礼郊庙,孔子曰: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乎。天地明察,降祸见灾,乃其理也。又间者,有司正以冬至之后,奏开恭陵神道。陛下至孝不忍距逆,或发冢移尸,月令仲冬土事,无作慎,无发盖,及起大众,以固而闭,地气上泄,是谓发天地之房,诸蛰则死,民必疾疫。又随以丧,厉气未息,恐其殆此二年,欲使知过改悔。五行传曰:六沴作见,若时共禦,帝用不差,神则不怒,万福乃降,用章于下。臣愚以为可使公卿处议,所以陈术改过,取媚神祇,自求多福也。

顺帝永建元年,疫。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永建元年春正月甲寅,诏曰:先帝圣德,享祚未永,早弃鸿烈。奸慝缘间,人庶怨讟,上干和气,疫疠为灾。朕奉承大业,未能宁济。盖至理之本,稽弘德惠,荡涤宿恶,与人更始,其大赦天下。赐男子爵,人二级,为父后、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级,流民欲自占者一级;鳏、寡、孤、独、笃癃、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贞妇帛,人三匹。坐法当徙,勿徙;亡徒当传,勿传。宗室以罪绝,皆复属籍。其与阎显、江京等交通者,悉勿考。勉修厥职,以康我民。

桓帝元嘉元年,疫。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元嘉元年春正月,京师疾疫,使光禄大夫将医药案行。癸酉,大赦天下,改元元嘉。二月,九江、庐江大疫。

延熹四年春正月,大疫。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云云。

灵帝建宁四年,大疫。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建宁四年三月,大疫,使中谒者巡行致医药。

熹平二年,大疫。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熹平二年春正月,大疫,使使者巡行致医药。

光和二年春,大疫。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光和二年春,大疫,使常侍中谒者巡行致医药。

中平二年正月,大疫。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献帝建安二十二年,大疫。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文帝黄初四年,大疫。

按《魏志·文帝本纪》:黄初四年三月,大疫。

明帝青龙二年,疫。

按《魏志·明帝本纪》:青龙二年夏四月,大疫。

青龙三年,疫。

按《魏志·明帝本纪》:青龙三年正月,京都大疫。

大帝赤乌五年,疫。

按《吴志·孙权传》:赤乌五年,是岁大疫。

乌程侯凤皇三年,疫。

按《吴志·孙皓传》:凤皇三年,自改元及是岁,连大疫。

武帝咸宁元年,大疫。

按《晋书·武帝本纪》:咸宁元年十二月大疫,洛阳死者大半。

咸宁二年,疫。

按《晋书·武帝本纪》:咸宁二年春正月,以疾疫废朝。二月,帝不豫,及瘳,群臣上寿。诏曰:每念顷遇疫气死亡,为之怆然。岂以一身之休息,忘百姓之艰耶。诸上礼者皆绝之。

惠帝元康二年,大疫。

按《晋书·惠帝本纪》:元康二年冬十一月,大疫。

元康六年,大疫。

按《晋书·惠帝本纪》:六年,关中大疫。

元康七年,疫。

按《晋书·惠帝本纪》:七年秋七月,雍、梁州疫。

怀帝永嘉四年,疫。

按《晋书·怀帝本纪》:永嘉四年十一月,襄阳大疫,死者三千馀人。

永嘉六年,疫。

按《晋书·怀帝本纪》:永嘉六年,大疫。

元帝永昌元年,大疫。

按《晋书·元帝本纪》:永昌元年冬十月,大疫,死者十二三。

成帝咸和五年,疫。

按《晋书·成帝本纪》:咸和五年夏五月,旱且饥疫。

穆帝永和六年,大疫。

按《晋书·穆帝本纪》云云。

永和九年,大疫。

按《晋书·穆帝本纪》云云。

孝武帝太元四年三月,大疫。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云云。

文帝元嘉四年,大疫。

按《宋书·文帝本纪》:元嘉四年夏五月,京师疾疫。甲午,遣使存问,给医药;死者若无家属,赐以棺器。

元嘉五年,以疾疫,诏求言。

按《宋书·文帝本纪》:五年春正月乙亥,诏曰:朕恭承洪业,临享四海,风化未弘,治道多昧,求之人事,鉴寐惟忧。加顷阴阳违序,旱疫成患,仰惟灾戒,责深在予。思所以侧身剋念,议狱详刑,上答天谴,下恤民瘼。群后百司,其各献谠言,指陈得失,勿有所讳。按《范泰传》:时旱灾未已,加以疾疫,泰上表曰:顷亢旱历时,疾疫未已,方之常灾,实为过差,古以为王泽不流之徵。陛下昧旦临朝,无懈治道,躬自菲薄,劳心民庶,以理而言,不应致此。意以为上天之于贤君,正自殷勤无已。陛下同规禹、汤引百姓之过,言动于心,道敷自远。桑榖生朝而殒,荧惑犯心而退,非唯消灾弭患,乃所以大启圣明;灵雨立降,百姓改瞻,应感之来,有同影响。陛下近当仰推天意,俯察人谋,升平之化,尚存旧典,顾思与不思,行与不行耳。大宋虽揖让受终,未积有虞之道,先帝登遐之日,便是道消之初。至乃嗣主被杀,哲藩婴祸,九服徘徊,有心丧气,佐命托孤之臣,俄为戎首。天下荡荡,王道已沦,自非神英,拨乱反正,则宗社非复宋有。革命之与随时,其义尤大。是以古今异用,循方必壅,大道隐于小成,欲速或未必达。深根固蒂之术,未洽于愚心,是用猖狂妄作而不能缄默者也。臣既顽且鄙,不达治宜,加之以笃疾,重之以惛耄,言或非言而复不能无言,陛下录其一毫之诚,则臣不知厝身之所。

元嘉二十四年,疫。

按《宋书·文帝本纪》:元嘉二十四年六月,京邑疫疠。丙戌,使郡县及营署部司,普加履行,给以医药。

元嘉二十八年,疫。

按《南史·文帝本纪》:元嘉二十八年四月,都下疾疫,使巡省给医药。

孝武帝大明元年,疾疫。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大明元年夏四月,京邑疾疫。丙申,遣使按行,赐给医药。死而无收敛者,官为敛埋。大明四年,以大疫,下诏恤赡。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四年夏四月辛酉,诏曰:都邑节气未调,疠疫尤众,言念民瘼,情有矜伤。可遣使存问,并给医药;其死亡者,随宜恤赡。

明帝泰始四年,大疫。

按《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泰始四年六月壬寅,太白犯舆鬼。占曰:民大疾,死不收。其年,普天大疫。

武帝天监二年,疫。

按《南史·梁武帝本纪》:天监二年夏,多疠疫。

天监三年,多疾疫。

按《梁书·武帝本纪》云云。

中大通元年,疫。

按《南史·梁武帝本纪》:中大通元年六月,都下疫甚,帝于重云殿为百姓设救苦斋,以身为祷。

北魏

太祖皇始二年,大疫。

按《北史·魏太祖本纪》:皇始二年八月景寅朔,帝进军九门。时大疫,人马牛死者十五六。

太宗泰常八年,大疫。

按《北史·魏太宗本纪》:泰常八年春正月,司空奚斤既平兖、豫,还围武牢。闰月,武牢溃。士众大疫,死者十二三。

高宗和平元年,疫。

按《北史·魏高宗本纪》:和平元年六月甲午,诏征西大将军、阳平王新成等讨吐谷浑什寅。九月,诸军济河,追什寅。遇瘴气,多病疫,乃引还。

显祖皇兴二年,疫。

按《魏书·显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皇兴二年十月,豫州疫,民死十四五万。

高祖太和元年,以疫,后诏劝农。

按《魏书·高祖本纪》:太和元年三月丙午,诏曰:朕政治多阙,灾眚屡兴。去年生疫,死伤大半,耕垦之利,当有亏损。今东作既兴,人须肄业。其敕在所督课田农,有牛者加勤于常岁,无牛者倍庸于馀年。一夫制治田四十亩,中男二十亩。无令人有馀力,地有遗利。

世宗永平三年,大疫。

按《魏书·世宗本纪》:永平三年夏四月,平阳郡之会昌、襄陵二县大疫,自正月至此月,死者二千七百三十人。

北齐

后主天统元年,河南大疫。

按《北齐书·后主本纪》云云。

开皇十八年,疾疫。

按《北史·隋文帝本纪》:开皇十八年二月乙巳,以汉王谅为行军元帅,水陆三十万,伐高丽。六月景寅,诏黜高丽王官爵。九月己丑,汉王谅师遇疾疫而旋,死者十二三。

炀帝大业八年,疾疫。

按《隋书·炀帝本纪》:大业八年,是岁,大旱,疫,人多死,山东尤甚。

太宗贞观十年,大疫。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贞观十年,关内、河东大疫。

贞观十五年,疫。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五年三月,泽州疫。

贞观十六年,疫。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六年夏,谷、泾、徐、戴、虢五州疫。

贞观十七年,疫。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七年夏,泽、濠、庐三州疫。

贞观十八年,疫。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八年,庐、濠、巴、普、郴五州疫。

贞观二十二年,大疫。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二年,卿州大疫。

高宗永徽六年,大疫。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徽六年三月,楚州大疫。

永淳元年,大疫。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淳元年冬,大疫,两京死者相枕于路。占曰:国将有恤,则邪乱之气先被于民,故疫。

中宗景龙元年,疫。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景龙元年夏,自京师至山东、河北疫,死者千数。

肃宗宝应元年,大疫。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宝应元年,江东大疫,死者过半。

德宗贞元六年,疫。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贞元六年夏,淮南、浙西、福建道疫。

宪宗元和元年,大疫。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和元年夏,浙东大疫,死者大半。

文宗太和六年,大疫。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和六年春,自剑南至浙西大疫。

按《册府元龟》:太和六年五月庚申,诏曰:朕闻王者之理,天下一物失所兴,纳隍之咎。一失不获,叹时予之。辜虽饥疫凶荒,国家代有。而阴阳祲沴儆戒,朕躬自诸道,水旱害人,疫疾相继,宵旰罪己。兴寝疚怀,屡降诏书,俾副勤恤发廪蠲赋,救患赈贫,亦谓至矣。今长吏申奏,札瘥犹甚,盖教化未感于蒸人,精诚未格于天地,法令之或爽,官吏之或非,百姓称冤税役多,弊奸赃未去,农业失时,有一于兹。皆伤和气,并委内外文武,常参官一。一条疏各具所见闻,奏必当亲览,无惮直言。其诸道,应灾荒处疾疫之家,有一门尽殁者,官给凶具,随事瘗藏。一家如有口累疫死一半者,量事与本户税钱三分,中减一分。死一半已上者,与减一半本户税,其疫未定处,并委长吏差官巡抚量给医药,询问救疗之术,各加拯济。事毕,条疏奏来,其有一家长大者,皆死,所馀孩稚十二至襁褓者,不能自活,必致夭伤。长吏勒其近亲收养,仍官中给两月粮。亦具都数闻奏,江南诸道既有凶荒,赋入上供悉多,蠲减国用,尝限或虑不充,宗庙切急所须外,所有旧例市买贮备杂物一事已上,并仰权停待岁熟时。和则举处分于戏,朕自临御于今七年,兢兢乾乾不敢自逸,而冲昧寡德,未能燮调艰旱水灾,或罹于藩郡夭亡疾苦,或害于生人,悼于厥心,省己自责,其州府长吏各奉诏条勉加拯恤。

开成五年,疫。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成五年夏,福、建、台、明四州疫。

懿宗咸通十五年,疫。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通十五年,宣、歙、两浙疫。

昭宗大顺二年,疫。

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顺二年春,淮南疫,死者十三四。

景福元年,疫。

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吴·太祖世家》:景福元年五月,士卒大疫。

太祖乾德元年,疫。

按《宋史·太祖本纪》:乾德元年秋七月癸亥,湖南疫,赐行营将校药。

太宗淳化五年,疫。

按《宋史·太宗本纪》:淳化五年六月,都城大疫,分遣医官煮药给病者。

至道二年,江南频年多疫疾。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真宗咸平六年,疫。

按《宋史·真宗本纪》:咸平六年五月癸丑,京城疫,分遣内臣赐药。

大中祥符三年,疫。

按《宋史·真宗本纪》:大中祥符三年夏四月乙卯,陕西民疫,遣使赍药赐之。五月壬午,以西凉觅诺族瘴疫,赐药。

仁宗皇祐元年,疫。

按《宋史·仁宗本纪》:皇祐元年二月戊辰,以河北疫,遣使颁药。秋七月己未,诏诸州岁市药以疗民疾。皇祐四年,疫。

按《宋史·仁宗本纪》:四年冬十月丁亥,以诸路疫并征徭科调之烦,令转运使、提点刑狱、亲民官条陈救恤之术以闻。

至和元年,疫。

按《宋史·仁宗本纪》:至和元年春正月壬申,碎通天犀,和药以疗民疫。

嘉祐五年,疫。

按《宋史·仁宗本纪》:嘉祐五年五月戊子朔,京师民疫,选医给药以疗之。

哲宗绍圣元年,疫。

按《宋史·哲宗本纪》:绍圣元年夏四月庚戌,诏有司具医药治京师民疾。是岁,京师疫。

徽宗大观三年,江东疫。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高宗建炎元年,疫。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炎元年三月,金人围汴京,城中疫死者几半。

绍兴元年,大疫。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兴元年六月,浙西大疫,平江府以北,流尸无算。秋冬,绍兴府连年大疫,官募人能服粥药之劳,活及百人者度为僧。绍兴三年二月,永州疫。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绍兴六年,四川疫。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绍兴十六年夏,行都疫。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绍兴二十六年,行都又疫。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六年夏,行都又疫,高宗出柴胡制药,活者甚众。

孝宗隆兴二年,疫。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冬,淮甸流民二三十万避乱江南,结草舍遍山谷,暴露冻馁,疫死者半,仅有还者亦死。是岁,浙之饥民疫者尤众。

乾道元年,大疫。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道元年,行都及绍兴府饥,民大疫,浙东、西亦如之。

乾道六年,疫。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春,民以冬燠疫作。

乾道八年,大疫。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夏,行都民疫,及秋未息。江西饥民大疫,隆兴府民疫,遭水患,多死。

淳熙四年,真州大疫。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淳熙八年,大疫。

按《宋史·孝宗本纪》:淳熙八年夏四月丙辰,以临安疫,分命医官胗视军民。 按《五行志》:八年,行都大疫,禁旅多死。宁国府民疫死者尤众。

淳熙十四年,大疫。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四年春,都民、禁旅大疫,浙西郡国亦疫。

淳熙十六年,潭州疫。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光宗绍熙二年,疫。

按《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熙二年春,涪州疫,死数千人。

绍熙三年,资、荣二州大疫。

按《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宁宗庆元元年,大疫。

按《宋史·宁宗本纪》:庆元元年夏四月戊辰,临安大疫,出内帑钱为贫民医药、棺敛费及赐诸军疫死者家。

按《五行志》:庆元元年,行都疫。

庆元二年五月,行都疫。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庆元三年,疫。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三月,行都及淮、浙郡县疫。

庆元五年,疫。

按《宋史·宁宗本纪》:五年夏五月,以久雨,民多疫,命临安府振恤之。

嘉泰三年五月,行都疫。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嘉定元年,大疫。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嘉定元年夏,淮甸大疫,官募掩骼及二百人者度为僧。是岁,浙民亦疫。

嘉定二年,疫。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夏,都民疫,死甚众。淮民流江南者饥与暑并,多疫死。

嘉定三年,疫。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四月,都民多疫死。

嘉定四年,疫。

按《宋史·宁宗本纪》:四年三月己未,临安府振给病民,死者赐棺钱。夏四月戊申,出内库钱瘗疫死者贫民。嘉定十五年,疫。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五年,赣州疫。嘉定十六年,疫。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六年,永、道二州疫。

恭帝德祐元年,疫。

按《宋史·瀛国公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德祐元年六月庚子,是日,四城迁徙,流民患疫而死者不可胜计,天宁寺死者尤众。

德祐二年,大疫。

按《宋史·瀛国公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闰三月,数月间,城中疫气薰蒸,人之病死者不可以数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