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讲 巴黎大学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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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职礼(inceptio)与执教权(licentia docendi)

在上一讲结束时,我们已经触及这门课必须考察的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就是关于那场重大学术运动的实质。随着历史的演进,这场学术运动获得了它的名称:“巴黎大学”。这个具体的表述又体现着什么样的教育理念?为了确保得出正确的答案,最好的办法就是回溯这个机构的起源,考察它是如何逐步形成的,是什么导致了它的出现,是哪些道德力量造成了这个后果。我们要考察发出这棵嫩芽的那粒原初种子的构成,细究组成它的各种成分,看看它们是如何聚集并组合在一起的,这样,我们便能够指明,在怎样一种精神的激励之下,这个机构确定了自己的取向。

这个问题之所以引起我们的关注,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在教育理论中,它的重要性和研究价值都是极其显著的。这是因为,巴黎大学就是一个基体,我们整个教育体系都是从它那里发展而来的。此后将要构成我们的中等教育体系的一切,它从一开始就都蕴含其中了。而我们的学院也是从它这个母体里孕育出来的。此后我们整个的教育发展都带上了它的印记。其次,这个问题的历史研究价值也相当可观。尽管它影响我们的方式并不那么直接,但还不至于让我们可以漠然视之。这是因为,再没有什么机构能够比它更好地体现中世纪的精神。大学不仅仅是一所教授一定数量学科的学校,而是最如实、最具代表性地反映这个时期的机构,甚至可以说强于教会和封建制度。欧洲民众的精神生活所配备的器官,从来没有这样的精准,从来没有获得过这样普遍的认可,一句话,从来没有这样良好地适合于它的功能。因此,大学的影响力远比政治史家引导我们猜想的要高。我们将要进行的研究会使我们更好地理解这个组织,这个孕育出我们自己组织的组织。

关于我们将要探讨的巴黎大学的起源问题,已经有大量的重要著作以此为主题了。我不打算在此开出一份完整的书单,但至少得择要说明任何一个着手研究巴黎大学校史的人都理当参考的主要原始资料,以及利用这些原始资料完成的主要著作。就原始文档而言,可以查考德尼弗尔教父和夏特兰合编的《巴黎大学文件汇编》,这部书的头两卷分别出版于1889年和1891年,一直可以把我们带到1350年。 注76 另一部材料极为丰富的文献,也是第一部系统的巴黎大学校史,是杜·布拉伊编写的《巴黎大学校史:自查理大帝至本朝》(Historia Universitatis Parisiensis a Carolo Magno an nostra tempora )(对开本六大卷,1665—1679年出版)。 注77 不幸的是,此书作者一点考据精神都没有,对巴黎大学起源的叙述完全是神话式的;名为历史,实为传奇。不过话说回来,这并不妨碍它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充当经典。有大批著述家在不同程度上忠实地仿制了它,至于他们的名姓就没有复述的必要了,因为他们的作品没什么价值。索邦本身就收藏有一部非常古老的手抄本,它的主旨恰恰是要驳斥杜·布拉伊。但这部题名《巴黎大学史考:四点实据》(Universitatis Parisiensis ejusque Facultatum quatuor orgio vera )的佚名稿本从来没有正式刊行过。

只有到了19世纪下半叶,巴黎大学校史才算进入了学术研究的阶段。这股趋向是由图洛开启的,他的博士论文题为《中世纪巴黎大学的教学组织》, 注78 通过极其细致的考察,描绘了中世纪大学里教育体系的运作原貌。不过,对于起源问题,他只是略有述及。德尼弗尔教父的巨著《1400年前的中古大学》开始填补了这个缺憾,此书于1885年开始陆续问世。最后是比较晚近的一位,拉斯代尔(M.Rashdall),他对中世纪时欧洲各大学做了广泛研究,写出了《中世纪欧洲各大学》(Universities of Europe in the Middle Ages ,Oxford,1895,共11卷),而在书中,巴黎大学不可避免地占据了主要篇幅。 注79

记住了这些原始素材,我们就可以来看自己的问题了。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曾经有这样一种倾向(事实上,今天依然有证据表明存在这种倾向),就是如果历史说明在解释社会制度时,依据的是据说创建或所谓发明了这些制度的重要人物,那么我们就会接受这种说明。本着这种精神,人们习惯于去寻找一个人,可以把巴黎大学的创立和这个人联系在一起。而中世纪之初就有这样一个人物出现,如巨人一般屹立于世,此人便是查理大帝。正是出于这个原因,杜·布拉伊才认为可以把巴黎大学的起源一直上溯到查理大帝。所以,在他看来,巴黎大学的组织只不过是从巴黎学校发展而来的。对于这种纯属神话式的观点,在此我们就不需要去考察了。我们只需要注意到,巴黎大学是在巴黎诞生的,这一点我已经指出过,并且很快还会举出更多不容置疑的证据。巴黎大学在本质上是属于巴黎的,相反,巴黎学校则附属于查理大帝的王室,是和这个王室本身一样四处迁移的。而这位帝王到过那么多市镇,住过那么多宫堡,我们甚至都不能肯定,他有没有在巴黎这座城市停留过几个小时。查理大帝与巴黎大学之间的唯一关联,就在于的确是靠了查理大帝的支持,才有了主教座堂学校的重新兴起,而我们稍后将会看到,至少在某种意义上,巴黎主教座堂学校就是巴黎大学的摇篮。

今天,已经很少会有人再拿这种历史神话当真,实际上这种转变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又有另一位人物接过了查理大帝曾经被赋予的角色,他就是阿伯拉尔。就连图洛这样出色的史学家,也推断出他是巴黎大学的创办者。表面看来,是当时表现出的巨大的思想活力开创了教育方面一个全新的时代;而把欧洲学生群吸引到巴黎来的这种对于学问的狂热之情,则有相当一部分得归功于阿伯拉尔的个人影响力。但是,不管这场运动真正的起源是什么(我们已经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这场运动的那些根本起因已经超出了阿伯拉尔的个人特征),可以很肯定地说,当他发现自己被名副其实的学生大军所簇拥的时候,在巴黎还不存在任何配得上“大学”之名的机构。实际上,大学并不仅仅是哪一所主教座堂学校或修道院学校更高级的形式,学生人数比一般的学校要多,而是一种全新的学校教育体系,随着我们考察的推进,它的独特之处将会逐渐浮现出来。而在阿伯拉尔的时代,除了那些附属于主教座堂和修道院的学校,根本就不存在其他任何学校。他自己教学的成功开展,最初是在巴黎圣母院的回廊里,然后是在圣热内维埃夫修道院里,这座修道院坐落在同名山丘顶上,今天我们在原址看到的是先贤祠。 注80 确实有数以千计的学人来到这些学校,为的是亲聆这位伟大的教师授课,但这根本不能改变这些机构的性质。

不过,那时确实也发生了一样重要的创新,它所开辟的道路导致了巴黎大学的创立,使得巴黎大学的组织形式变得很有必要。在12世纪,由于阿伯拉尔的教学,在同样程度上也由于巴黎在法兰西王国中的中心地位,巴黎在欧洲公共舆论中获得了一定声望,精神生活愈益增强,出于这些缘故,学人越聚越多,在宗教机构内创办的特有的学校,不管是主教座堂学校,还是修道院学校,面对这大批大批如饥似渴地求学问教的人群,都已经无法充分提供他们所要求的教育。它们的这种欠缺很快便恶化了,因为事实上这些学校大多数停办了,只有圣母院主教座堂学校硕果仅存。即便是阿伯拉尔曾经在那里大出风头的圣热内维埃夫学校,在阿伯拉尔死后也是一蹶不振。从12世纪末以后,即便这座学校还在勉强维持,也只能是借着昔日荣光的荫护了。圣维克多修道院所属的学校也遭到了同样的命运。因此,圣母院的那个回廊就成了巴黎唯一的思想中心,唯一向在俗之人开放的教育中心。显然,单凭一己之力,它无法为依然不断增多的大批学生提供他们所需的教育。这样一来,授权教师个人在教堂之外开办学校也就势在必然了。他们在自家居住的私宅里授课,但教区当局要求他们只能居住在巴黎城岛或塞纳河桥上。其中,就有一批教师在小桥(rue du Petit Pont)上开设了他们的学校。我们知道的就有一个叫小桥上的让(Jean du Petit Pont),一个叫小桥上的亚当(Adam du Petit Pont),再有一位叫小桥上的皮埃尔(Pierre du Petit Pont),他们都是12世纪时的名师。这些学校的创办构成了一场真正的革命,这也为另一场意义甚至更为重要的革命做好了准备。只要这些学校还坐落在教堂或修道院的院落或附属建筑里,在回廊的环护中,也就根本不需要什么特别的组织形式。它们会受到教会组织的庇护。它们是教会的一个机构,因此也就受制于教会的规章和纪律。而现在,不管怎么说,我们有大批的教师与学生开始在这个教会氛围之外活动了。尽管说他们依然留在教堂附近,也不得不留在教堂附近,但却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教堂了。他们是些在俗之人,过着世俗的生活。至于教会,他们受它的管制只是间接的、遥远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势必会有新的观念和新的渴望问世,势必会有一种全新的学术生活形式诞生,它需要一种特别的组织形式,与中世纪迄今为止已知的任何形式都很不一样。

这种组织形式又是什么呢?

在我们所说的这段时期中,公共活动各个领域中的法团生活也是盛极一时。 注81 一方面,行业的相似使同操一门职业的劳动者维系在一起,相互之间确立起更加密切的关系;另一方面,社会生活条件本身也使维系起来的做法对于他们来说事关重大。因为只有联合起来,形成持久的社团,强大到足以要求得到尊重的地步,他们才能成功确保自己得到存在下去的合法权利。自然,这种权利实质上就包含着某种垄断。那些已经获得这种权利的人会守护它专归己有。但是,对于那些享有垄断的人来讲,这些垄断也同时包含着义务。这是因为,社团为了保持强势,会用义务来约束自己的成员,而如果这些成员没有能够履行义务,他们的特权就会被剥夺。中世纪法团的典型特征,就是一些享有特权但却受制于严格纪律约束的群体。如此说来,在城岛上并肩授课的老师们,其处境与其他某种手艺或行业里的师傅们并无不同,也是通过从事同样的职业来谋生,也要为确保自身存在下去的权利而被迫奋争。因此,他们必然要以同样的方式,将自己组织成一个法团。

一种旧有的职业惯例仿佛成了结晶的中心,教师法团就围绕着它组织起来了。这是一项由来已久的惯例,任何人如果想要授课,都必须先跟从其他某位教师上课,并且必须达到一定的期限要求,大约五到七年不等。而这位教师本身也必须获得应有的授权,并且为他的学生举行过某种授衔仪式。在阿伯拉尔的时代,人们已经认可了这项原则。阿伯拉尔在自己的职业生涯当中,其实曾有一度有志于教授神学。他被迫遵循旧例,在自己可以教授这门课之前,先去一位已经被认可的神学教师的学校听课。而指导他的那位神学家便是拉昂的安瑟伦。可是,由于他生性急切,又恃才自负, 注82 就截短了正常的学徒期,还没等得到老师的授权,就开始自行开课了。这种不得体的举动遭到了相当强烈的指责,被视为大逆不道。他被迫离开拉昂,离开这个他以自行授课的方式嘲弄了规则的地方。当他被送到苏瓦松主教会议(the Council of Soissons)上接受审判时,对他的几项主要指控中就有这一条。他被指控为“无一教师在场而自行开课(quod sine magistro ad magisterium...accedere praesumpsisset)”。这些措辞清楚地表明,如果一名教师的学生要能够自己授课,至少在第一堂课上,该教师本人必须到场。

而教师的角色也不只限于被动地听课。得由他来为自己的学生佩戴上象征其新教职的徽章,然后行亲吻礼并致福。这种仪式当然很早以前就有了,尽管形式也许并不总是日后所表现出来的那种;它在我们无法确知的某个特定时刻,得名为“就职礼”(inceptio)(首次亮相,就任试讲)。现在可以清楚地看出,在所谓“就职礼”的仪式中,已经包含了这样一种观念:过去的学生要想成为一名教师,就必须得到既有教师社团中的一位或数位教师的首肯,然后被这个社团所接纳。这种仪式也就此证明了某些特定的职业团结感,以及对全面垄断的渴望,而这是整个法团生活的最初种子。这种惯例与整体上的法团生活组织之间确实有着相当密切的关联,证据就是事实上几乎没有任何法团中不曾举办同类仪式。一旦新同事已经拿出了他的出师活儿 注83 并且获得认可,就算被接纳进了自己的行业。年轻的见习骑士要由他的前辈接纳,才能正式进入骑士团。从这些例子里我们都能找到这种仪式。已经有人指出,后面这种仪式与就职礼之间有一些相当具体的类似之处:教师几乎就被视为某种思想骑士。因此,在某些地方,习惯上不仅用剑或指环来授予新骑士,也如法炮制来授予新教师。与此类似,在这两种场合当中,似乎也都要求在开始前先来一次沐浴,其目的无疑是要净化候选人。

如此表达出来的团结感并不难理解。获得授权的教师关心的是要确保没有人能够在违背他们意愿的情况下成为他们的同事。这种方法一方面限制和阻止了竞争,同时又维护了对传统的尊重。在阿伯拉尔的时代,所有的教学活动都在教堂和修道院内进行,从而教师的数量也由宗教方面的权威机构来管制,此时传统没有受到任何威胁,而这种情感却已经存在并且很活跃了;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一旦教师不再被封闭在教堂的院落内,一旦他们就此可以扩张数量,教多得多的学生,可以想见,这种情感就会大大增强,大大发展。从业教师想必会很自然地感到,需要自己组织起来,抗御不符合某些特定要求的新来者侵入。而且,这种感觉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强烈。但是,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他们就必须组成某种长久性的群体或社团。他们必须系统地制定出一套共同的行规,换言之,必须进一步发扬那种肇始于就职礼的法团生活。就这样,从就职礼的仪轨中,从该仪式所包含的种种观念中,通过某种自发的演进,形成了教师法团。

如果这一点是当时情势中唯一的诱因,那么这个新生的法团也许就不会有很强的生命力了。它也许不会成为中世纪社会的根本制度之一。要想让所有的社会群体——不管是不是职业群体——都充分地团结一致,都充分地意识到自身及其道德一致性,光靠群体成员共享某些情感和信念是不够的,还必须挑动它去反抗其他限制它、抗拒它的群体;必须让斗争的需要促使它将自身更紧密地维系在一起,产生一个强大的组织。而我们正在考察的处于形成之中的法团,就属于这种情况。我们刚刚看到的是促成它出现的因素,但是,赋予它这些独特之处,推动它迅速发展的,还要靠它对另一个非常强大的集团所发动的战争。这个集团就是教会,而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就是从这个集团里演变出来的。这是因为,尽管教师们如今已经是在教堂边界之外定居下来,但却依然通过一些韧性十足的纽带和它维系在一起,只有经过数百年的斗争,他们才能彻底挣脱这些纽带。

为了把握这场斗争发生在什么地方,又产生了哪些后果,我们首先必须来谈谈圣母院修道院以及整体而言的主教座堂学校是怎样组织教育的,即便只是寥寥数语。

起初,这些学校都坐落在直接归主教管理的地方。主教负责指定教师,但他更多的时候是把学校中教育的管理委托给一名专门的教师,而这名教师一般是从属下全体教士中挑选出来的。他的衔头是“magister,magister scolarum,caput scolae”,或者简称“scolasticus”,通常可以译作“écolatre”(掌校教士)。起初,掌校教士的权威仅限于主教授权予他的那些。但在12世纪,掌校教士的权力有所增加,因为学校的人数越来越多,地位越来越重要,主教不再有能力担得起掌管学校的职责,就此把挑选和任命教师的任务交给了掌校教士,这项任务换个说法,就是授予合格者教学的权利,也就是“执教权”(licentia docendi)。它是德性与才干的一种证明,对于任何符合条件的人,掌校教士都必须免费授予。从此,掌校教士就获得了前所未有的重要意义。他不再只是一名教师,结果,他甚至把主教学校的日常运作又转授给其他人。此后,他的主要职责便是为自己所属教会或教堂控制下整个地区的教学职业候选人授予执教权或者驳回他们的申请。这种重要的新功能一般是由教堂的主事(chancelier)执掌,最突出的例子便是巴黎。之所以会安排这种特定的人选,是因为主事负责照管档案,所以必然是个受过较好教育的教士。因此,谁想要开办学校或就任教职,就必须从圣母院主事那里获得一份执教权。只有在他获得执教权后,才有可能被允许举行就职礼,也就是说,使他有资格成为法团成员。所以,执教权和就职礼(这是博士学位的最初形式)是两个必不可少的阶段,是立志从教者在真正成为一名从业教师之前,需要依次通过的两级学位。

这样便产生了冲突。事实上,这两级学位是分别由两个不同的权威机构来授予的,而它们的出发点也不一样。主事以何种方式履行自己的职责,教师们没有任何发言权。他只是根据自己对事情的理解方式,决定是否颁发执照。因此,有些候选人即使被教师评为相当称职,也有可能在主事手里断送掉他的职业前程,反之亦然。不难想见,如果看到做出上述干预的这个人既不属于自己当中一员,也不凭本人的能耐获得应由称职人士获得的权威,会激起这些候选人何等的挫败感。而这种仰人鼻息的处境还是一辈子的事情,这对于他们来说,不啻于雪上加霜。主事即使已经核准了什么人的执教权,但只要自己认为他不再称职,就随时可以撤回。结果,对于整个学术共同体,不管是执教者还是求学者,他都充当了一种类似于普通法法官的角色,而在他的裁决背后,更有一种令人生畏的制裁在做后盾,那便是开除教籍。为了摆脱这种彻底受制于人的处境,教师们很快便意识到需要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以缔造一个更团结、更有力的组织。随着他们的人数越聚越多,他们的道德影响力也由此不断增强,教会当局自己认识到,再也不能小觑这种对抗,这些渴求独立的愿望了,如果它不能成功地扼制这场抵抗,教会传统上的影响力就将宣告完结。因此,主事及其所代表的主教竭尽全力地抗拒新法团的发展,后者也同时在不遗余力地削弱主教教区的控制。

敌对双方开始了漫长的决斗。主事的武器是开除教籍;而教师们的主要武器首先是联合抵制那些不经他们同意便获持执教权的人,拒绝他们加入法团,不拿他们当同事看,拒绝参加这些人的就职礼。教师们通过种种的联合行动,有效地使这些人已经获得的权利有名无实。他们还有另一项武器,就是威胁要拒绝履行自己的授课职责。鉴于学生群及其始终存在的强大爆炸力的重要性,这样有组织、有规模的罢教,既引发了接连不断的动荡,也使主教忧心忡忡。从历史的角度来说,这场斗争中值得关注的地方,就是两股主要的道德力量开始相互搏杀。一方是教会的传统力量,此前一直主宰着学校,不仅如此,因为学校曾经是它所缔造的,因此这种主宰地位还是合法的。另一方则是新兴力量,它们才刚刚兴起,因此还比较薄弱,但却代表着未来的力量,注定要将学校引往崭新的方向。正是在这场斗争的进程中,新生的法团确立并巩固了自身,并且越来越清晰地意识到了自身及属于自身的独有身份。

曾经一度,法团只是一个软弱无力、易受打击的机体,不得不完全依靠自身的力量。但它不可阻挡地发展到足以破坏旧有主教组织的地步,因为它从悠久的传统中,从在俗人那里所享有的尊重中,从所掌握的强大的政治武器库中,逐步积累起了种种力量。为了防止教师法团在可以说尚处萌发的阶段就被粉碎,法团的一件至关重要的工作,便是联合其他某种能够提供援助与支撑的力量。人们原本会不假思索地预料它必然求助于王室的力量,后者既是近在咫尺,又是世俗利益和尘世利益的天然捍卫者。尽管如此,这样的情况并没有发生。教师们寻求自己所需的帮助时所依托的力量,不仅距离遥远,而且本质上是宗教性的,事实上还是至高无上的宗教力量。这股力量便是罗马教廷。至少在教师们的法团诞生后的第一个世纪里,是教廷支持、保护并捍卫了这批人,以一致的思想、不渝的信念抗御主教座堂。因此,才会有一系列的教皇诏书应教师们的乞请而颁行,增加了他们的自主性,同时却越来越限制主事的权力。大约1210年前后,教师们的社团已经获权自己挑选一位首事,此人可以代表社团,可以以社团的名义出面谈判,可以代表社团的利益诉求公正。这样一来,社团本身越来越团结一致,与此同时,也就有可能采取更多的即时行动,也可以更好地组织抵抗。1212年新颁行了一批教皇诏书,此后,任何候选人只要被一定数量的教师评定为有资格获此学位,主事便有义务向他颁发执教权。至于具体的教师人数,根据候选人想要从事的教学类型不同而各有差别。1215年,教廷使节,枢机主教库尔松, 注84 订立了一部法典,将所有这些法令都汇编在内。这部法典从法律上认可教师社团有权利为其内部事务的所有有关事项制定法律,有权利要求其成员宣誓遵守法团规章。最后,大约是在1220年,主事手上最有力的武器也被彻底摧毁了。除非事先经过宗座授权,否则禁止他将整个法团开除教籍。

我们无须追踪这个渐进解放过程的每一个阶段。但比这一事实本身更有意思的,是它获得解放的方式:教廷与教授团体之间,无论在物质上还是道德上都相隔遥远,却结成了离奇的结盟。在此我们所看到的现象值得做一番说明,因为造成这种现象的是一些非常深层的原因,来源于处在创建过程中的巴黎大学的基本特征之一。巴黎的教师们之所以会转向教皇,促使教皇成为这些教师的保护人,肯定不是因为偶然的意外,也肯定不是一时兴起。相反,这两股道德力量之间的关系是必然要建立起来的。我们已经看到,归根结底,这是因为整体而言,中世纪的学校都具有一种跨国的特点,巴黎学校这个方面尤为突出。巴黎学校不属于任何一个具体的民族,而是属于整个基督教世界。老师和学生来自各地,不分民族,共同组成了这所学校。不仅如此,在13世纪早期,在巴黎授予的学位被视为在欧洲所有国家均属有效。在巴黎获得执教权不仅可以延用于整个法国,从根本上说,人们可以凭借它享有在任何地方执教的权利(通用执教权,“jus/licentia ubique docendi”)。在巴黎大学拿到的博士学位被视为从整个教会拿到的博士学位,也就是“doctor universalis ecclesique”。因此,它可以说是某种世界主义的自然后果,我们已经注意到,这种世界主义正是中世纪社会生活的主要特征之一。

再没有什么别的领域,会比精神生活和学术生活更明显地体现出世界主义了。巴黎不仅被看作是法兰西王国的精神首都,而且被看作是整个基督教世界的精神首都。按照中世纪一位作者的说法,“神职”、“帝国”和“学术”(Sacerdotium,imperium,studium),这是基督教世界的三根支柱。神职的基地在罗马;世俗权力(帝国)在皇帝手上; 注85 而学术则以巴黎为中心。在这些情况下,我们正在考察的处于形成之中的巴黎大学,自然就会表现为这样一个机构,它不属于哪一个特定的社会,而是属于整个基督教共同体。因此,它自然应当与支配基督教世界的至高力量(也就是罗马教廷)结为同盟。只有教廷才足以高屋建瓴,把握事物之间的相对价值,它看待其中任何一件事物的眼光,都不至于让哪一所教堂的全体教士或哪一个主教所有的那些地区利益和个人利益,盖过了巴黎大学所代表的一般利益和普遍利益。正因如此,巴黎大学才会将它还处在萌芽状态的组织置于宗座的庇护之下,而宗座也才会将其置于自己的羽翼之下。这两大道德力量就这样通过密切的关系拴在了一起,而这种关系是如此地切合它们的性质,以至中世纪开始后不久,从中世纪中期以后,人们就接受了这样一条原则,也就是说只有教皇真正有资格创办一所整全的学校(studium generale),并且有权授予通用执教权。唯一能够同样宣称拥有这种权利,并且也在一定范围内行使这种权利的力量,便是皇帝的力量。即使说皇帝宣称对此项特权享有同等的权利,那也是因为他同样自视为基督教世界的首领,是这个世界的世俗首领。就这样,我们不断回到同一个观念:像巴黎大学那样的学校是基督教世界所共有的。不管怎么说,由帝王法令促成的大学在数量上要远远少于由教皇诏书促成的大学。

巴黎大学诞生时所具有的这一特征之所以值得我们关注,不仅是因为它有助于我们了解,在那个相隔久远的时期究竟是什么构成了大学,而且也因为它有助于我们了解,大学的典范形式是什么,乃至今天的大学应该是什么。事实上,似乎很难想象,一种制度能够在它的历史进程中,完全去除自身形成之初如此彻底地包含的那一点内在特征。这难道不是要我们说,在它的发展进程中,这种制度已经完全改变了它的性质,已经变成完全不同的一种实体,它与以前的自己所具有的唯一共同之处只是它的名称,所以这个名称或标签具有误导性,因为它涵盖了两组完全不同的现象?如果说大学起初还只是一个机构,在这个机构里,制度性的学术生活在跨国的基础上取得了繁荣,那么我们也完全可以说,甚至在今天,如果不背叛它自身的根本属性,它也不可能养成狭隘的民族性。其实,欧洲各大学几乎都保留有这种古老的国际主义的痕迹。事实上,过去20年间,在我们自己的大学的复兴中,就有一种努力,要向外界开放自己,要吸引外国的学生和教师,要大力拓展机会,从不同于我们自己的概念视角去看世界,同时努力将它们的影响力扩散到国界之外。总而言之,一步步努力成为一种国际文明的中心。难道我们不曾看到过这些吗?现代大学对于现代欧洲,必然就像中世纪大学对于基督教欧洲一样。它们是开展科学研究的中心,这种研究的形式与民族性的偶然因素几乎没有什么关联,因此,也远比基督教世界的精神生活曾经有过的那种普遍性更为普遍,难道不是这样吗?

归纳来说,我们在这一讲里已经看到,从12世纪中叶开始,教师法团是怎样聚集在城岛上形成的,是哪些力量塑造并助长了这种法团。至于教师法团的内部组织怎样,巴黎大学的结构又如何,还有待我们进一步考察,然后才能去考察巴黎大学的课程是怎样安排的,都包括哪些内容;换句话说,在我们考察头脑之前,必须先考察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