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论上帝的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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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二个我们称为上帝所固有的固有性的,是天命,这对于我们来说不是别的,只是我们在整个自然以及在每一个特殊东西里看到的那种保持、维护它的存在的趋势。因为,很明显,任何东西不可能由它自身的性质而趋向于它自身的消灭;相反,每一个东西在它自身以内有一种趋势,力求保持、改善它自身的状态。

§2 因此,按这个定义,我们说有一个普遍的和一个特殊的天命。普遍的天命是这样一个天命,由于它,每一个东西,作为整个自然的一部分,被产生和被维持。特殊的天命则是,每一个东西,不是作为自然的一部分,而是作为一个整体,单独地具有的那种保持它的存在的趋势。这可以由下面的例子说明:人的四肢百体作为人体各部分而被布置和生成,这是普遍的天命;特殊的天命是每一个特殊的肢体作为一个整体、而不是作为人体的一部分所具有的那种维护、保持自身康乐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