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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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各种利润论 一般方法学的利润问题。生产率论。节欲论。劳动论。庞巴维克心理说。二、 利润社会论 。社会剥削是利润的基础。决定利润率高低的客观因素。利润和工资。决定利润高低的因素。贷款利息。企业主的利润。利润率是否出现低落。经济不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利润。马克思的利润论。

一、 各种利润论

利润问题比工资问题具有其他重要的特性。支付从事生产过程的工人生活费已不是什么科学问题。很清楚,工人生活费是生产能否进行的最必要条件。工资问题,主要是在于说明什么样的社会条件阻碍工人得到自己全部劳动产品;为什么工资总是不能获得工人所生产的一切,相反,利润问题需要说明的正是利润存在的事实。为什么付了劳动报酬后,剩下多余的价值要转归资本家呢?这一点不仅很难解释清楚,而且,直到现在,还是引起经济学家们争论的最大经济科学问题之一。

事实上,如果把资本和资本家混为一谈,那么,利润的必要性也可能像工资的必要性一样地明显了,因为生产若没有生产资料,就如没有劳动参加一样,是根本无法进行的,但是,上述所表明的,资本和资本家如此混淆是最大的逻辑错误,因为生产资料的必要性,证明必须要维持生产资料的消耗及其再生产时的消耗,绝不是证明资本家阶级的必要性及其非劳动收入的必要性。相反,从利润本身的概念得出的结论应当是,利润不是生产的必要条件。那么,利润是什么呢?它是资本家抵补企业一切开支后,留下由自己支配的多余部分。可见,利润不能是企业的一种开支因素,因为,在这种场合,这已不是利润了。

利润是一种非劳动收入,它是由人的劳动创造的具有经济价值的东西 。利润是属于生产过程本身以外的东西,是与社会中某种财富分配有联系的社会中发生的事实。如果生产资料处于工人所有的条件下,即使劳动生产率很高,生产也不会出现任何利润。

利润问题(也和任何非劳动收入一样)包含三部分的问题:第一,必须阐明利润本身的由来,要揭示其社会的前提条件及其社会—经济本质;第二,必须从定额观点,从法制观点来评价利润;第三,必须弄清确定利润高低的客观因素。任何完备的利润学说必须要从这三种不同的角度来阐明利润问题。

然而,这三种不同的观点,实际上是紧紧地相互交织在一起,只有从逻辑上说,才能彼此分开。头两个问题,从整个现存的社会制度来评价,具有十分特别的意义,在经济学界引起最大的争论。

庞巴维克的各种利润论(生产率、利用、节欲、剥削及其私人贴水论)的著名分类法与论利润的社会经济本质问题,有非常紧密的联系。

这种分类法是十足的经验主义,缺乏逻辑统一性,总之,在逻辑方面大有问题。从利润的社会经济基础上来说,我们可以把所有的利润论大体上分成两种:第一种把利润看作是任何社会经济的自然和必然结果的利润,认为利润是一种现象,其根源不在于历史上形成的社会内部的统治和依赖关系,而在于经济本身的性质(利润是经济的逻辑范畴);第二种否定利润与经济本质的必然联系,认为利润根源于一定历史结构所固有的统治和依赖关系。

第一种又可分为两类:一类认为利润是一种特定的劳动收入;另一类认为利润不是劳动收入,而是经济的必要条件。

这样一来,我们对利润学说可作下述分类:

A. 利润是经济的逻辑范畴 。

1. 利润是劳动收入;

2. 利润是收入,但不是来源于劳动的收入。

B. 利润是经济的历史范畴 。

A类第一分类的论点确认资本家和工人的收入本质是相同的。

企业主的劳动与普通工人劳动不同。企业主的劳动要求较高的才能,同时又是一种劳心的重要活动。因此,企业主的收入也同工资一样是由劳动而来的。

这种论点,庞巴维克称为劳动利润论 ,从社会政治角度上看,可能具有庇护企业主收入的论证作用;然而用来解释利润的社会经济本质,就显得很不完备了。如果企业主收入中包含有劳动因素,则在任何情况下,绝不能把这种因素视为劳动收入。一则,上述所谈到的只是企业主的利润,而根本不是谈资本的利息,因为资本家要想获得资本的利息,不需要独自经营企业。无论如何也不能把资本的利息,看作同工人一样的收入。然而,这种学说在阐述企业主的利润问题上缺乏足够的论据,显然,企业主利润的多少,取决于企业主资本的多少,当利润的高低反映在资本消耗的百分比上,才会出现这种情况。如果是这样,则不能不承认企业主利润中的非劳动收入,可是,须知道,能够拥有一定资本本身并不是劳动。

企业主的利润到头来还可能采用与任何劳动因素无关的各种形式。例如,在股份公司,股东分红就不需要股东积极参加企业管理。股份公司的形式能导致两种收入(一是靠劳动收入,一是靠占有资本收入)之间的悬殊差别。股份公司企业全体管理人员(经理、管理人员和其他等)都可以领到一定的薪金(通常是很多的),但是,扣除这些人员的薪金以后,剩下的便是股东的股息,而股东得到这笔股息却不需要耗费任何劳动。也正如放债人一样不需要花费劳动,也能保证自己的利息。正是这种不以劳动为基础的收入形成了资本的利润,而劳动学说为了解释这种收入,则没有说出任何道理。

第二种利润学说(庞巴维克所指出的如:生产率论、使用、节欲和贴水论等均属这种学说)并不否定利润不是建立在劳动基础上。它始终认为利润是经济的逻辑范畴,因为利润是经济必然条件的必要结果。

可是,从生产率和使用论点上来看,利润不是别的,正是生产过程中资本创造出来的产品。节欲论和贴水论强调指出,对形成资本来说,必须要延长消费的有效期达到一定期间,并认为这种因素是产生利润的基础。

然而,所有这些学说,却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利润是在占有资本的基础上产生的收入。从这些学说的观点上来看,得到利润的,只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而绝不是那些不占有生产资料的人。

尽管如此,这些学说还把利润视为是现代社会的统治和依赖的社会关系以外的现象。

这样的观点暴露出来的内部矛盾是很明显的。所有制关系是现代社会内部结构出现的非常复杂的结果,现代社会受暴力征服而分化为不同的社会阶级,这些阶级在经济利益占有上不仅有差别,而且还有矛盾。在这些阶级之间,存在着占有财产的阶级和不占有财产的阶级;而个人单独地占有,首先要看他是属于哪个阶级。因为财产是按遗产转让,所以不同个人之间财产的分配与各个人的个人品质没有关系,而与个人出生于某个社会阶层有关系。

如果利润是由占有而来的收入,则这种收入就要依赖于社会的统治关系,因为统治关系符合占有关系。要是大量占有本身已表现出经济和社会力量,则这一派的利润学说,就只得承认占有是一种反映社会统治和依赖关系的社会现象。

下面我们再来更加详细地谈谈这一派的某些论点。

生产率 论的主要观点如下:

每一种生产因素有着自己特有的生产率。因此,生产资料也具有这样的生产率,这一点只有在下列场合显露得特别明显,当生产采用新式机器,或者,一般说来,采用改进了的生产资料,在这种条件下,生产产品不断增加,而这种不断增长的产品,就不能不认为是新生产资料增添的产品。这种改进了生产资料得来的剩余产品也是资本主义的利润来源。资本家(改进了生产资料的占有者)如果是以利润形式得到改进了生产资料的产品,则得到的只是其资本创造的东西,而不是夺取任何人的什么东西,可见,利润完全不是剥削工人的成果,而是合法的、并且是生产过程中技术条件产生的一种像工资一样的社会收入形式。不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社会关系,而是经济过程本身不可能排除的特性导致了利润的产生。

生产率论受到庞巴维克的批评。他根据下述观点来批驳这种理论。无须怀疑,借助改进了的生产资料所生产的产品数量,比没有借助时要多,然而,按庞巴维克的意见,这却丝毫也没有说清楚利润究竟是从哪里产生的。利润是该企业收入超过生产开支的某些剩余,换句话说,是剩余价值。为了产生这种剩余,就应当使得到的产品价值超过所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由于采用改进了的生产资料所引起的产品的增加,却丝毫也不能得出增加了的产品数量,就一定比新生产资料的价值高的结论。换句话说,不能得出必然有利润的结论,因为,产品的增加甚至还有可能引起单位产品价格降低,而在这样的条件下,增加了的产品数量将不会比没有采用改进了的生产资料前少量产品的价值高。

总之,庞巴维克说:“利润问题,就是价值问题”, [59] 而生产率论完全回避了价值问题,并认为只要从技术观点而不是从节约观点出发就有可能解决利润问题。

这种批判性的分析,在现代经济学者中取得很大成功,这些经济学家即使有许多人坚决批驳庞巴维克的利润私有论和价值论,但认为他对生产率论的批判是无法反驳的。然而,很容易表明,与庞巴维克的论点相反,生产率论能非常令人满意地说明产品价值为什么超过生产资料的价值。假定是采用了某种改进了的生产工具,譬如是纺纱机。这样就会使社会经济条件发生下列变化。一方面,生产的纱线量增加了,就这一点说,就是成功地采用了机器。我们把这种纱线的剩余量以符号a表示;而另一方面,为了把机器运用于生产,而机器本身也要在社会经济过程中进行再生产,机器不仅是一种生产资料,而且也是生产产品。我们把这些新机器用符号b表示。这样一来,社会产品在社会再生产的新技术条件下的全部增加表现为a(纱线的剩余量)+b(新劳动工具)。社会产品的增加为a+b,而社会生产消耗的增加为b;由于采用新的生产资料,若社会生产消耗按b增加时,则社会产品就按a+b地增加。然而,经常是多种组成部分的总和,可见,采用新的生产资料而引起的社会产品价值的增加,不能不超过这些生产资料的价值 [60] 。

因此,与庞巴维克的见解相反,生产率论可能指出,采用改进了的生产方式和生产资料后,资本家的利润从某种来源中支付。显然,纺纱机加纱线剩余量(借助这种机器生产的)按其价值是比这种机器本身大得多的东西,因为纱线的剩余数量在任何场合都有某种价值。

庞巴维克的错误批判是他从单一的经济观点来研究利润问题的结果。在以劳动分工为基础的现代经济中,每个单一经济体的生产产品,一般说来,按这个经济体所消耗的生产资料的性质,各有不同,因此,费用和工资只有通过价值才能成为可比性,所以,庞巴维克得出结论说,利润问题是价值问题。然而,如果把全部社会经济总和起来,则费用和工资不由其性质不同的产品来表现,而只由数量上不同的同样的产品来表现。社会经济中的生产资料要经常进行再生产,并成为类似消费品一样的社会必要的产品部分。采用新的、更有效能的生产资料其后果是这些生产资料本身与某些剩余的社会产品一起进入再生产,而社会由此可以得到支付资本家的额外利润的资金。整个这种过程不需要任何价值学说来解释。

生产率论本身包含有一种正确意思,就是说,为了产生利润,必须提高生产技术使产品获得一定的增加。诚然,如果从表面来认识生产过程,则人们可以看出在农业和畜牧业中,只是由于利用了自然的生物作用力,产品才有所增加。可见,农业中这样的增加是十分明显,因此毫不奇怪,不仅较早的理论家——重农学派,而且较晚一些经济学家都企图以农业中的产品增加来解释利润。现在,这种理论没有拥护者了,其显而易见的道理是:农业的作用在最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早就让位给工业了,并根据这一点,提出农业生产条件应居首要地位的利润学说有非常明显的不足之处。然而,从理论上战胜重农学派的利润学说(美国著名的土地国有化宣扬者亨利·乔治的利润学说也属于这一种学说)远远不是像许多事实所表现的那样简单。

海尼施有价值的著作说,正是有了生物体的自然生产力,才有可能在历史上出现资本的利息。从事畜牧业的牧民,其农作物发展处于极低水平,并世世代代始终不变地使用最简陋的生产工具,他们非常了解贷款资本的利息。在这些牧民中,根本谈不到采用先进的生产工具来增加产品生产。

然而,任何畜牧家都非常地懂得,如果母牛租给邻居使用,则经过一段时间,邻居除母牛外,还会繁殖小牛;由此非常自然地出现一种要求,要使暂时得到母牛使用的人在把母牛归还占有者时,也要归还自生的牛犊。这种情况,按海尼施的意见,是借款利息发展的根源。海尼施的学说虽远没有得到历史上的证实,然而这种学说近乎情理 [61] 。

重农学派利润学说的弱点根本不在于产品的增加(这种学说以此作为研究利润的来源)似乎只局限于农业方面,而不是出现在工业方面。恰恰相反,正是这些看法是重农学派的错误,从而他们认为农业和工业之间产品的增加会有很大的差别。重农学派认为产品的增加只发生在生物体增加的场合。实际上,毫不例外的任何生产过程不是别的,而正是在农业和工业这方面,产品的增加不存在任何差别。

例如,生产呢绒时,呢绒数量增加,也正如繁殖大牲畜时,大牲畜有了增加一样。诚然,呢绒本身的生产需要消耗羊毛和其他生产资料,而呢绒还是羊毛,只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羊毛;而羊毛的数量绝不是因为它变成了呢绒而有所增加。然而,要知道母牛在经济上不是别的什么,而是干草、麦秸和其他一些变成母牛食用的生产资料。大牲畜繁殖的可能性,也和其他任何经济产品生产一样需要消耗一定的生产资料。总之,由于物质不灭规律,在生产过程不可能发生物质的增加或者消灭,而物质只是形式上的变化,换言之,只发生物质旧形式的消灭和新形式的出现。在各种生产之间,在这方面不存在任何原则上的经济差别,然而,各种生产所固有的那些主要特征,看生产过程是否以有机体为目的,还是以无机体为目的。

每一种生产都是一些物质消灭而另一些新物质同时产生。如果我们从整个社会生产全过程来看,就会看出,消灭了的和重新创造出来的产品,就某种意义上说,很少有差别;然而,就其数量来说,差别就大了。每年生产的大约是一些同样的产品,即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而社会消耗恰好也是每年大约所生产的那些,即生产资料和消费品(工人阶级所消耗的)。要想使该社会在经济上能产生非劳动收入,需要些什么呢?为此,该社会范围内所创造的产品数量,应当要超过生产过程本身所消耗的产品数量。这种超出是社会所获得的产品总量与社会所消耗的产品总量的比较,于是就形成一种剩余的社会产品 ,如没有这种剩余产品,就不可能有非劳动的收入。

总之,利润和非劳动收入的主要基础,正是剩余产品 ,而绝不是剩余价值 ,因为经济价值本身存在的可能性,必须先具有这种价值产品的存在。为了吃到兔子,必须先抓到兔子,而为了得到剩余价值,必须先生产剩余产品。因此,剩余产品的存在,是一切非劳动收入形式的必要实物基础,它的存在也和社会技术条件有关。然而,必须要把社会剩余产品与非劳动阶级所消费的产品概念严格地区别开。一般说来,社会剩余产品超过非劳动阶级消费的产品。所谓社会剩余产品,应当指扣除能维持不缩小社会生产过程所必须的产品后留下的全部社会产品的份额。为了得到剩余产品:第一,必须要从社会产品中扣除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生产资料;第二,必须扣除工人阶级消费品的份额,因为工人阶级没有这种消费份额就不能完成自己的工作和维持全家的生活。如果工人的工资限定于最低水平的生活资料,在这样的情况下,全部剩余产品就成了不从事经济劳动者的收入了。这些人中,一部分是从事非常重要的脑力劳动,然而,这样的劳动不具有经济的性质;另一部分,得到收入不是由于个人的劳动,而是由于占有财产(不劳动的阶级)。然而,因为工资通常超过这种最低限度,这意味着剩余产品的一定份额归工人阶级支配了 [62] 。

然而,工资中包含的份额尽管是与真实相符的,但是,生产率论绝不会满意地能解决利润问题,相反,因为它是利润论,就定会受到下列观点的坚决批驳。

首先,这种理论的罪孽是在于把资本和劳动工具混为一谈。实际上,原始资本不是劳动工具,而是工人的生活资料。工人是比用其劳动创造生产资料更基本更主要的生产活动者,可见,资本成为工人生活资料较比资本成为生产资料更具有本质意义,每一门学说希望对资本家的收入做出科学的解释,就要以最基本而且最单纯的形式,即以工人占有生活资料为出发点的收入形式来解释收入。

如果工人失去生活资料,则他们在经济上便要依赖于占有生活资料的人,而且后者就有可能迫使工人多少得给他让出一部分生产产品。在这种情况下,不管劳动工具改进的程度如何,都会产生利润。因此,生产率论首先就漏洞百出,而且它不能解释许多的利润现象,其中有些现象还具有最主要的特性。

第二,生产率论直接与许多利润现象相矛盾。利用完善的劳动工具而产生的利润要完全取决于劳动工具的生产率,这是很不可靠的。例如,同样一台织布机在俄国产生的利润比在英国产生的多得多。不同的国家使用的机器可能是完全相同的,而利润率可能完全不同。这就证明,利润根本不会与使用完善了的劳动工具而创造出来的剩余产品相吻合的。

最后,第三点,生产率论对经济现象不能正确分类,不能正确地阐明经济事实,把资本(劳动工具)说成是独立的生产力。劳动工具不是主要的,而是次要的生产动因。劳动工具是人创造的,而人是唯一的积极生产活动者。从劳动者的观点上来说,应当把全部产品归属于人的劳动,而不能算在生产资料的账上,生产资料是由人创造和改变出来的简单生产条件。单从资本家的角度来看,机器和工人都是生产资料,而资本才是独立的生产力。

可见,资本的生产率论,第一,论据不足;第二,与许多事实相矛盾;第三,是为资产阶级的利益涂脂抹粉。这种理论从上述三点全面来看,同样是站不住脚的,而利润学说是由这三点理由组成的,所以它不能正确地阐明社会的利润本质,由于它轻视利润的社会基础,并把利润视为是生产资料的简单产品,所以它从定额的观点(否定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对利润作出不正确的评价;最后,它对决定利润高低的客观因素(轻视利润的高低与工资高低的依赖关系)不能充分地解释,因此,整个说来,这种理论必须承认是根本不能解决利润问题的。

在经济学家流派中,流行一种资本家节欲说 。这种学说出现于英国的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当时在英国经济学家中享有盛名的是李嘉图派,该派从劳动价值学说的角度来研究分配现象。按李嘉图派非常确信的认识来说,商品的价格应当符合生产费用;但是,商品价格,通常要超过用于形成资本家利润的或多或少的生产费用额。为了克服这些困难,一些经济学家(马尔萨斯)便把利润视为生产费用的组成部分。然而,这是解决经济难题极不成功的方法,因为生产利润和生产费用的对抗性十分明显。理论概念不能顺应这样的解决办法,于是出现以西尼尔为代表提出新的利润学说,这种学说对同样的问题作出的回答,只不过更加机智巧妙,想得周到而已。

西尼尔在生产条件中发现一种不能压缩劳动消耗,然而能形成像劳动消耗这样的实际费用的因素。每一个财产占有者可以使财产起两种作用:或者利用它满足私人的需要,使它成为私人的消费品;或者把财产当作资本使用,用来谋取利润。后一种情况下,这样利用自己财产的人,会作出某种牺牲,就是说,他要节制眼前的消费。因此,生产过程中的实际费用是由两种因素构成的:其一是由生产中的劳动消耗;其二是由那些积累资本,以延缓自己消费的办法,使生产成为可能的人的节欲。资本家的利润不是别的,正是资本家忍受节欲的牺牲而给他带来的报酬。如果利润消失,则促进资本积累的因素也就消失;因为,为了要进行生产,就必须要积累资本,可见,资本家的利润是生产的必要条件。

从这种学说的观点上看,利润率的高低取决于积累资本的人因延缓消费而节欲的费用。利润率越高,则积累资本的酬金就越多,就是说,促进资本积累的作用就越大。利润率降低,资本积累的效能就会减退。这也就调节了资本利润率的平均水平。

例如,如果资本积累者因节制眼前的消费所需要的酬金等于5%的资本,则利润的平均水平也应以5%的水平来规定。因为,如果利润下降低于这个水平,则资本积累减少,而整个社会资本增长额也相应地减少。然而,社会资本供应相对地减少,不能不引起对劳力需求的减少,因此,工资也会降低,结果就必须引起利润的提高。如果利润提得高于资本积累所要求的酬金水平,就会出现相反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增加资本积累效能,就要导致资本供应的增加,导致对劳力需求的增加,而利润便会降低。这样一来,利润的平均水平由促进资本积累有关人员所必须的积累资本的酬金来规定。

节欲论是从三个方面来阐明利润问题的。至于谈到利润的来源,其社会性质,节欲论则认为利润的来源是资本积累者的节欲,节欲是不包括劳动消耗的生产消耗的独立因素。从这一点说,决定利润率高低的因素,是对促进资本积累的有关人员必要的酬金额。至于谈到从社会—政治上来评价利润,则节欲论认为利润中这种合理的和公正的社会收入形式也是一种工资;因为资本积累者是通过利润得到他给予社会的最重要劳务的酬金。

节欲论虽多次地遭到批评,然而,大半遭到的批评没有触及所研究论点最本质的东西。例如,对学说的中心论点,说利润是由积累资本者的节欲创造的,是不值一驳的,因为节欲是一种非常消极的行为,按其本质,无论如何也不能创造出所谓的资本家的利润。然而,这种节欲,似乎远不像所说的那样令人信服。当然,节欲就其本身而言,不能创造任何新的价值。但是,资本积累者的节欲,在很大程度上能间接地影响社会生产的产品数量。这些人把自己的财产无论作任何用途;或将其用于自己的需用,或将其变为资本,都取决于他们的良好意志。在再将财产变为资本时,这种财产便成为社会的生产基金,于是社会产品的数额会相应地增加。这就是说,像节欲这样的纯消极行为,完全有助于社会财富的实际增加。

往下,让我们看看有着同样年度周转金额的两家资本主义企业,然而,其中一家,资本年周转一次,另一家,一年周转两次。这种情况下,第一家企业开展业务,需要耗费资本家全年资本的本金;而第二家企业需要的资本却要少耗费一倍。资本家计算自己利润率不按全部周转资本,而只按他私人所耗费的资本来计算;然而,对他来说,只有这种耗费才是他必须清算的。如果生产资料(原材料、用具、机器和劳力)一年中所消耗的总额在第一种和第二种情况是相同的话,则从全社会的观点看,第一家企业和第二家企业支出的总额应当认为是相等的。从个别资本家的角度来看,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资本家生产的支出,不取决于一年中消耗的生产资料和劳力的总额,这从社会角度看是唯一实际的支出;而取决于他从自己的资金所耗费的资本总额。因此,从资本家的角度看,资本周转一年一次的第一家企业的生产支出,必须比资本周转一年两次的第二家企业要高出一倍。

因此,在资本主义经济中,从资本家利益的观点上看,生产支出原来与资本的消耗和实现利润时间之间发生的持续期限有着直接的关系:这种期限越长,则消耗资本家的资金就越多,尽管这不反映在这个期限内生产资料总量消耗的增加上。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看到,对同一种现象从私有经济观点和从公有经济观点上评价,有着非常突出的耐人寻味的分歧:因为私有经济在两种消耗之间有着极大的差别,但是这两种消耗,在公有经济上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差别。

资本主义经济按其本质来说,必须要计算生产价值,但不是根据某一生产时期内实际消耗的生产资料,而是根据资本家由自己资金中消耗的资本额来计算。因为由自己资金中消耗的资本要比周转期间的资本多,则经济活动成果延期获得,就成为资本主义经济中生产的额外支出。

然而,节欲论和利润论一样,大体说来,也可以认为与生产率论一样是毫无根据的。因为这种学说认为利润是资本家的节欲而来的产品,所以力图把利润说成是资本家本人创造的。然而,如果同意财产成了资本,或者成了取决于资本家自行支配的消费基金的话,则由此还不能得出结论,说我们有轻视工人参加创造利润的权利。为了能得到利润,不仅需要资本家消极的“节欲”,也需要工人积极的工作。节欲论忽视工人的积极工作这种条件,因而对社会利润的本质作出不正确的论述。从标准观点上说,用节欲论来证明利润的正确性,是完全不值一驳的。

拉萨尔说:“资本主义的利润是节欲的报酬金!念着祝福词,哼着赞美诗!这是欧洲百万富翁——独脚拄拐,面色苍白,曲背折腰,捧盘求人施舍的印度虔诚信士惯用的动听言辞,为的是收集节欲的报酬金!而他们之中高居自己虔诚信士之上的,最主要的信士和最大的节欲者要算洛希尔家族了。这就是社会的状况!” [63] 从这种观点上看,工人倒成了不希望节欲消费而愿意过着奢侈生活的享乐至上主义者了。

在现代制度下,必须节欲的不是资本家,而是工人。然而,工人无论怎样节欲,由于必要,丝毫也不能使他们得到利润,因此,利润的来源,不是节欲,而是充分占有大量财产,才有可能变成资本。

节欲论对调节利润率的客观因素所作的解释,也是不成功的。

从这种学说的观点上看,利润率降低,积累的效能会降低,而利息提高,这种效能也会提高。实际上,利息降低有一种使资本积累的效果不是削弱而是加强的趋势,而利息提高,反而削弱了这种效能。

在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几乎所有的居民群众(其中大部分是工人阶级)储蓄一部分收入并使之成为资本。这种储蓄的目的是增加收入。法国某些小官员长年累月把自己的储金积蓄起来,以便年老时达到食利者的处境——有可能靠积累资本而生活。利润率的高低取决于这种资本所必要的数值。例如,如果食利者的生活一年需要5千法郎,而国内平均利润率等于5%的话,为了保证自己这种收入,必须要储蓄10万法郎的资本;如果利润率只达到4%,则要储蓄12万5千法郎,以此类推等等。现在,假定说,利润率从5%降到4%,节欲论推测,这定会降低积累的效能:如果这个人以前在某个时期内积蓄了10万法郎,则由于利润率降低,资本积累消失了这个人自己原先诱惑力,他便将自己大部分的收入用于私人需要,于是,假定说,积蓄不是10万,而是8万了。实际上,利润率降低对资本积累的效能,起着相反的作用:为了保证自己5千法郎的收入,当利润率为4%时,需要的资本比利润率为5%时要多,不是10万,而是12万5千法郎;于是我们的官员便开始大力储蓄,以便保证自己达到这种收入。换言之,这种情况与节欲论的推测进行比较,情况完全相反。

说真的,我们看到积累效能最大正是在利润率最低的国家。例如说,法国资本的利润率比俄国的少得多。然而,在俄国积累资本的效能要比法国差得多。由此清楚地看到,资本利息高低的任何原因,似乎与资本家对节制非生产性的费用没有任何一定的比例关系。

资本利息与资本的多少有比例关系,与资本家节欲多少绝没有关系。如果说,百万富翁得到的收入多于小资本家10多倍,很显然,这不是因为百万富翁比小资本家不得不多节欲许多倍。企图借助节欲论为利润说些辩护理由,应当说是绝对办不到的。

各种利润学说中,庞巴维克的学说(贴水论)令人兴趣是在于,它是以最单纯的形式试图解释利润是一种价值现象。对庞巴维克来说,利润问题是这样的:根据一般价值学说,生产资料的价值是由产品的价值决定的。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产品成品的价值超过所消耗的生产资料的总值(当然,这里也包括劳动力)。产品价值的这种剩余部分也就构成了资本家的利润。制成产品在市场法定的价格为什么要比所消耗的生产资料高呢?

这种差别实际来源的根据,按庞巴维克的意见,不是别的,正是现在和将来产品价值的差别。理由有三点:

第一,决定着每种经济体价值的供求比率,现在和将来可能出现很大差别。遭受火灾的企业主此时此刻不能不把他需要的经济体价值看得比他以后恢复遭到不幸后生产出的经济体的价值高。同样,歉收后,农民要把粮食的价值,看得比他后来生产出的这种粮食的价值高。年轻人在其开始出仕,尚处在生活资料供应菲薄之际,要把生活资料的价值看得比将来的价值高。在所有这种情况下,现在经济体的价值要比将来的价值高,其原因是在于这些财货的供求对比关系,现在处于稍为有利的情况。

第二,对现在经济体的价值看得较高的一般理由,是我们的一般心理作用要把现在的看得比未来的价值高,部分是由于我们不能很好地认识未来,部分是由于我们意志脆弱只顾眼前而不考虑未来,再加上由于我们意识到在这个未来没来临前有可能死去。由于这些原因,所以我们把现在自己正在使用着的财货价值,看得高于我们只有在将来才能得到的东西。

最后,第三种理由,把现在的价值看得较高是有可能利用现有的时间来实现生产的目的。这样一来,未来就可得到大量的产品。现在的生产资料,经过一定的时间后会变成倍增的产品。因此,我们衡量现在每种财货比未来的价值高,根本不取决于现在满足自己需要的价值比将来满足需要的要高,因为现在的财货等于未来成倍增加的财货。

资本主义的利润,是资本家通过自己的支出在未来获得一定等价物的形式而急切支出自己资本的直接产物。在资本主义的消耗和领到工资的时刻之间,必须经过一定的时间,由此就产生资本利息的必然性。资本家支付给工人的,如果比他自己所得到的少,就不剥削工人了,因为工人完全得到了由自己创造的价值,然而,工资要立即付给工人的,而资本家销售工人创造的产品,只能在经过一定期间以后,才能有利于自己。根据上述所说的,将来的产品价值少于现在同样产品的价值。因此,资本家对工人不会干出任何不公正的勾当,以工资形式支付给工人的,仅仅是作为资本家后来收入的未来价值的一部分。

因此,资本的利息不是历史上的暂时现象。即使在资本主义制度不复存在时,利息却仍然存在。而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现在的产品将要比未来的定价高,因此,在生产过程持续时间长的生产部门的工人,假如在各种社会劳动中得到的报酬相同,那么所得到的仅仅是自己产品的部分价值,相反,在生产周期较短的生产部门的工人,将会得到自己所创造的产品较多的价值。资本的利息,由比较缓慢的生产产品以较高的定价表现出来。如果现在未付给工人的其未来产品的全部价值认为是对工人的剥削,则从上面所说的清楚看到,即使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这样的剥削也会存在。

因此,作为庞巴维克学说基础的命题是:现在的财货比将来的财货必须有较高的价值。从庞巴维克为这个命题引用的观点来看,第一,完全没有任何原则意义,因为如果供求对比关系也许现在不及未来的好,同样也有可能出现相反的情况。例如,遇上歉收时,现在的粮食价值要比未来的价值高,然而遇上丰收时,将来的粮食价值要比现在的价值高。当一个人初出仕途,此时此刻要比他将来更贫困,当他官运告终,此时此刻要比他将来更富有。至于谈到庞巴维克第三个论据,即现在的价值比较高,则完全是从资本的生产率论贩卖来的,因此无须专门进行批判。庞巴维克的全部利润学说是立足其第二个论据。这种论据是在于指出现在的价值比较高的必然性,一方面,是由于我们认识未来享乐和贫困不足;另一方面,由于我们意识到自己未来可能死去。这些观点是正确的,因为问题是出在时间的长短上。如果对某种消费品提出立即得到或者20年后得到选择的话,当然,每个人都愿意立即得到消费,并以此证实他对自己现在的消费以较高的评价。然而,这只对持续时间长来说,是完全正确的,而对持续时间短是完全不对的,因为一般经济必须与持续时间短发生关系。好的企业家不但想到现在,而且更要想到不久的将来;然而,一个有文化者的特征与野蛮人的心理比较就是在于能想到未来。如果有文化的企业家的心理状态正如庞巴维克预见的那样,则社会需求就不可能均衡地得到满足,因为收入总是经过一定的时间间隔而获得的,应该预料到这些收入一旦到手,就会很快地不怎么节省地耗费,所以不利于满足未来的需求。实际上,令人看不到什么类似的情景:因为现代有文化的人绝不会由于收入到手就会马上把自己的收入挥霍掉,而为了未来,会善于限制自己现在的需求。

庞巴维克的第二个论据不是别的,正是否定经济原则在现代经济中的力量。事与愿违,由庞巴维克解释其利润的现代企业主—资本家绝不会忘记未来,而且很快地会产生一种相反的心理状态:为了将来扩大自己的财产,宁肯牺牲现在的满足。说现代资本家不恰当地挥霍,倒不如说他越发表现得吝啬了 [64] 。

可见,庞巴维克的心理学利润论,是立足于完全颠倒了的一般资本家的心理状态。这种理论对解释某一方面的利润现象,即高利贷者消费信贷时的利润具有一定的意义。高利贷者经常要与临时急需的人、与肆意挥霍不考虑未来的人打交道,也与类似庞巴维克所谈到的,但对资本主义制度来说不是典型的那种人打交道。所研究的理论对于把资本主义的利润作为现代整个经济体制的主要经济范畴来认识,反正毫无任何意义。

庞巴维克企图证实资本的利息在社会主义制度也会存在,说资本主义制度可能对工人有剥削的话,那么同样也可以说社会主义统治下也能剥削工人,但他的这种企图也是失败了。生产过程持续时间长的产品价值很高,如果这种价值始终不变,则与资本主义的利息毫无共同之处,因为资本主义利息是社会收入的分配形式,是非劳动阶级——资本家夺取的社会产品;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将没有资本家,也就是说,资本家将没有什么可侵占的了。在除了工人便没有别的任何人的国度,在大家都平均地各得到一份的国度里,同样也就谈不上对工人的剥削了。

庞巴维克失败表现的特点是在于它从一般的价值学说出发来证实解决利润问题的不可能性。这是毫不奇怪的:因为基于社会平等前提的价值理论不能解释社会不平等的现象,利润也应当无可争辩地属于这种现象。因此,当最新派代表熊彼特经过他对分配现象详细分析后得出意外的结论,他说:“就统计来看,利息不是社会收入部分”, [65] 又说:“统计法不能说明利息”,还说:“统计情况下的国民经济,除工资和利息外,没有别的社会收入形式”,这时,就不能不看到边际效益论的主要前提中的非常正确的逻辑论断。熊彼特认为这种论断是“具有最大意义的” [66] 论断。他赞同这个论断,是因为他证明了边际效益论对分配现象领域中的彻底破产思想已深入到各流派优秀代表的行列了。

二、 利润社会说

利润不是经济的逻辑范畴(与维持工人生活的收入相矛盾),而是特殊经济体制——资本主义制度的特殊现象。生产资料从工人阶级之手转到统治阶级手中,以及使统治阶级有可能得到不以劳动为基础的收入这种情况,是利润的历史基础。因此,利润是现代阶级社会中一种反映统治和被统治关系的社会现象。不以劳动为基础的收入,只能是全部生产资料属于社会一部分人所有的那种社会的特有的现象。

利润的神秘性是提问题的方法不正确而产生的直接后果:如果我们从个别资本家的角度来看,我们对资本家的资本价值实际上的增长似乎不容易理解。但从整个社会的立场观察,就容易解释利润了。生产资料占有者,剥夺了直接生产者的生产资料,并握有经济权力,有可能使他攫取一部分社会产品,作为不劳动的收入。因为这一部分资本,很明显,资本家是不会列入生产费用,所以生产费用定会少于生产产品。

因此,资本价值的增长,是资本家把自己的利润不列入耗用的资本费用上的结果。如果资本家换一种方式计算自己的利润,如果他把自己的生活费用作为资本开支,就不会发生像资本主义经济中经常出现的价值增长这种现象了。从社会角度来看,资本价值的增长是一些幻想,而在这些幻想的背后,掩盖了资本家攫取一部分社会收入。

利润论中对社会分配论的第一个问题——社会经济的利润实质问题,就是这样回答的。由此从正常的观点来看,就会很自然地产生对利润的某些评价。利润也与任何不劳动收入一样,是非劳动阶级剥削劳动阶级的结果,作为这样的结果,必将遭到人们道义上的谴责。

然而,承认利润是由于工人没有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而遭受资本家剥削的结果所产生,但还远没有从理论上详细说清利润问题。这只是加以证实利润的社会本质,并从正常的观点对利润作出了一定的评价:如果利润是社会的一种剥削行为,则它就不得不受到人们道义的谴责。

既然现代法制反对人剥削人,所以现代法制也就要反对非劳动的收入。

然而,利润问题,还需要说明调节利润高低的客观因素。因为问题涉及资本主义的生产,所以利润是与工资有相互联系的收入。工资先须有利润,反之亦然。因此,那些规定工资高低的客观因素,也要规定作为资本家支配的利润额。如果工资是由社会劳动的生产率和工人与资本家的社会力量的对比关系所决定的话,则利润按其绝对额来说,也应当由这两种因素来决定。

资本家的收入——利润,也正如工资一样,首先取决于社会劳动生产率 。这种生产率越高,而其他条件相同,则资产阶级的收入也就越多。因为,凡是增加社会劳动生产率的,则利润总是有提高的趋势。

采用新的、改进了的 劳动工具 ,有提高 利润的趋势。这里面有几分值得重视的、正是资本生产率论中所提到的道理。李嘉图否定社会劳动生产率对利润能产生任何直接影响;按他的看法,利润的高低 ,只能由工资的高低 来决定,再不会由别的什么来决定。他认为,利润的提高只有在工资降低的情况下才有可能。 [67] 因此,李嘉图的利润学说(虽然他本人绝不是阶级斗争思想的拥护者)异乎寻常地突出地提出了工人和资本家在利益上不可消除的对立现象。在这种观念中要想把某些利害关系协调起来,根本就没有商榷的余地。

实际上,利润的提高,完全不需要非降低工资不可。例如,如果由于采用改进了的劳动工具,社会劳动生产率提高了,则应当划分给工人和资本家的社会产品总额增多,而工资和利润可以同时提高;在这种情况下,利润提高将不是靠降低工资来达到的,而是靠社会劳动生产率提高才达到的。

同时,利润和工资不仅是作为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支配的产品总额,也是作为社会产品的份额,按其绝对额可以同时提高。由于社会劳动生产率提高,资本家在社会产品中所占的份额 可能增加,而工人阶级在社会产品中的份额也能同时增加,这是不足为怪的。

资本家和工人在社会产品中占的份额(而且,也不靠降低任何其他社会阶级在社会产品中占的份额)同时提高,对在这方面不继续步李嘉图后尘的现代政治经济学来说,似乎是完全不可能的。但是,这种似乎不可能性的出现,只是由于现代科学把全部社会产品只看作是由消费品构成的。现代科学始终还不可能理解作为社会产品成分的不仅有消费品,而且也有生产资料这种简单的道理。

在社会产品中要严格地区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在社会各阶级之间分配,并构成这些阶级的收入。另一部分是用于恢复生产过程中消耗了的生产资料,并不构成什么收入,不转化为谁的消费。只有某些部分社会产品成为社会收入,然而,这是很简单的道理,可是直到现在还没有被科学所掌握。不懂得这个道理,也就不懂得社会产品分配的规律。

如果我们懂得整个社会总收入的价值永远也达不到全社会产品的价值,对我们将会懂得作为社会产品份额的不论是利润还是工资,都可能同时日益增长。社会劳动生产率的增长,要引起社会产品总额日益增长。这种剩余产品相应地增加社会收入总额,因此,全部社会收入由于生产资料份额减少也可能同时增加。

举具体例子来说,炼钢采用改进了的生产方式,由于生产一普特钢的社会劳动消耗减少了,因此,腾出了一定份额的社会劳动用于增加社会收入。把耗去的生产资料单位用于恢复的社会劳动份额越少,则直接用于满足社会消费的劳动就越多。

增加社会收入这种过程靠减少生产过程中用于消耗的生产资料,可用下列图表来表示:

这两个圆形图要表示在不同的社会生产条件下,耗费同样社会劳动的产品。图形白的部分表示社会收入部分,黑的部分表示社会生产资料部分。社会劳动生产率的增长要导致社会用于恢复所消耗了的生产资料的减少(如圆图黑色部分的减少),则社会收入在同样劳动消耗的产品中的份额就会增加,即圆形白色部分必然扩大。同时,工资和利润像社会产品的份额一样可以同时提高 [68] 。

由此得出结论,利润和工资相比,既可以并行地变化,也可以相反地变化。利润和工资(作为产品份额)可以有下列各种情形的配合:高工资和低利润,高工资和高利润,低工资和高利润,低工资和低利润。我们在实际生活中可以看到这些配合情况:例如,在美国有高利润同时也有高工资,在俄国有高利润却是低工资。由于劳动生产率高,所以美国的生产资料的单位劳动价值低,单位产品需要的生产资料最少;因此,资本家和工人在社会产品中占的份额就高,我们还看到俄国另一种情况,在那里,在劳动生产率低的情况下,用资本强制剥夺劳动的办法来谋取高额利润。

现在,我们不难判断两种非常对立学说其中包含的真实和虚伪了。一种是生产率学说,它不承认或者轻视高利润对高工资的依赖关系;一种是李嘉图的学说,它坚持高利润特别取决于高工资。这两种学说包含了一点点真理,但在只承认调节利润高低的两种因素之一的作用同时,同样含有片面性。至于谈到生产率学说,认为除了降低工资外,也还有提高利润的其他来源——这就是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是完全正确的。技术进步创造了提高利润的自然趋势。

然而,另一方面,利润的提高除了靠劳动生产率增长,还可以靠减少工资来提高,这一点也是正确的。工资的任何变化,要以社会劳动生产率不变为前提,这就必然要引起利润的逆变化。正确的利润学说应当承认两种因素:纯经济因素 (高度社会劳动生产率)和社会因素 (不同社会阶级间的产品分配) [69] 对利润的影响。

一般来看,资本家得到一定价值额的利润,就是由这样的因素决定的。然而,利润在对资本家预付资本利息中通常表现为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社会的利润率究竟由什么来决定的呢?

利润率是资本家耗去资本除利润得出的商。正如上面所说的,社会利润,按其绝对量,由社会劳动生产率以及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社会力量的对比关系所决定。至于谈到按所占百分比表示利润的资本,则资本家耗去的资本量由资本的周转速度决定之。资本周转越迅速,则用于企业设备的资本就越少,而利润率就越高。因此,社会资本周转速度是影响社会利润率的第三种因素;可见,利润率取决于三种因素:社会劳动生产率 、资本家和工人社会力量的对比关系以及社会资本的周转速度 。

资本的利润分成两种组成部分:借款利息 和企业主的利润 。借款利息是使用借款资本的付费。如果企业依靠贷款资本进行经营,则资本主义利润的两种组成部分便尖锐地对立起来:贷款者得到借款利息,而资本利润的剩余部分,扣除借款利息外,便形成企业主的盈利——企业主的利润。

借款利息额取决于借款资本的供求条件。放款的资本越多,如果其他条件不变,则放款利息就应该越低。

借款资本(除商业的外),是一种古老的资本形式。高利贷乃是产生货币经济祸根之一;当时,国内货币资本数量甚少,但由于当时自然经济解体,大量需要货币。这样一来,对高利贷——肆意索取高利息的放款资本(大半用于消费,或者贷给小生产者)开辟了地盘。发达的资本主义经济中贷款不是用于消费,主要地是用于生产。一般说来,借款人也像贷款者一样是资本家。资本利润是在企业主和贷款者之间进行分配,同时,贷款利息作为资本主义企业总利润的一部分,降到相当低的水平。

资本主义的发展引起固定 资本依靠周转 资本来日益发展,所以社会资本的周转呈现比较缓慢的趋势。再者,随着发展的同时,也引起社会劳动生产率迅速的增长。因此,资本主义的发展,本身就包含着既有提高利润率的趋势,也有使之下降的趋势。哪种趋势较为优越,就其一般形式来说,是无法判断的。一切都视其资本主义发展的具体情况而定。在任何情况下,马克思所预计的利润率一般趋于下降的规律是不存在的。 [70]

事实却完全否定有这样的规律。早在十八世纪,英国的借款利息率,按斯密的话说,降到3%,荷兰甚至降到2%,当时平均利润,还是按这位作者的话说,因为超过借款利息一倍,所以要用正规的标准来计算 [71] 。可以认为,十九世纪的头十年,英国的平均利润是比较可观的。后来利润率的变化特征,根本就没有经常下降的趋势。施穆勒认为,“对中欧和西欧大多数国家来说,可以证实,1895—1900年间,企业主的利润非常高,也就是说,甚至比 1860—1873年,或者比1820—1840年间企业主的利润高。” [72]

上述的利润学说是与发达资本主义经济的利润有关;它是从假设出发,说社会产品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创造的,并在社会三种阶级间进行分配(扣除生产资料份额);这三种阶级:工人、资本家和土地占有者是资本主义生产本性所具有的。利润在这种情况下是资本家从工人创造的产品中的扣除额。然而,如果我们假设(与实际相符合),资本主义生产只包括社会生产部分,假设社会的一部分人形成非资本主义的小生产者而不属于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的话,则利润的产生属另一种来源。领导资本主义企业的资本家在这种场合有可能获得利润,办法是不仅剥削在自己企业从业的工人,也剥削购买自己产品而不属于工人阶级的消费者。如果资本主义生产包括全部社会生产,则资本家作为一个阶级不能从交换中获取利润,而只能从生产中获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购买者的总和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相互有联系的阶级总和恰好不谋而合。相反,如果社会的某一部分不是资本主义生产,则资本家可以通过较高价格出卖这一部分产品来获取利润,也就是通过剥削购买者的办法来获取利润。

资本主义初期发展的国家,企业通常享有一定程度的垄断优势,它们没有碰到其他资本主义企业的竞争,利用这种机会,可以保持自己产品高水平的价格。因此,他们可以收取的利润率很高,通常比发达的资本主义经济的国家还要高的水平。然而,这种高水平的利润完全是在另一种基础上产生的,不同于在资本主义生产十分发达条件下的利润。在发达的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资本家阶级只能从剥削工人中榨取利润;在不发达的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除此以外,还可以从剥削购买者中榨取利润。当资本主义生产开始居统治地位时,从购买者中榨取利润就必然会消失。

这就是利润率为什么在不太发达的资本主义经济中通常要高出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原因。

例如说,俄国利润率高,不仅与工资水平低有关,更甚者与俄国的工厂主除剥削本厂工人外还剥削自己的买主有关。他们以过高的价格销售产品(由于竞争不激烈)时,为了自己的利益,把课税转嫁给使用其产品的居民身上。

在年轻的资本主义国家中,当国内资本主义生产发展时,经常发现利润率下降的原因是在于利润这种双重来源,从而找到一种借口,似乎利润率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总有下降的趋势;实际上,利润率下降只有在国家过渡到发达的资本主义的时候才有的现象,并且在资本主义经济体制进一步发展的情况下,利润率下降可能完全停止,或者利润率甚至可能出现相反的动态。

马克思的利润论 是其价值学说的逻辑结果。马克思从绝对劳动价值论出发,非常合乎逻辑地得出结论,说资本家的利润,正如一般不基于劳动的任何收入一样,是来自于资本家和其他有产阶级攫取工人的无偿劳动。马克思把劳动力称为可变资本 (因为这部分资本的价值在生产过程中可以增殖),而把生产资料称为不变资本 。马克思把资本划分为不变和可变部分,称之为资本的构成 :其中不变资本起最大作用的资本,叫做高构成的 资本;可变部分居优势的资本,叫做低构成 的资本。马克思利润学说的实质是在于确信,只有可变资本才是利润的来源;而不变资本在这方面起着消极的作用,马克思的学说正是以这样的论点与所有的利润学说有着明显的区别,而其他利润学说在工资和生产资料之间没有提出利润方面的任何差别。

然而,在资本主义世界的外表上,看不出利润构成方面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之间有任何差别,这是不应有丝毫怀疑的。在可变资本多多少少起巨大作用的那些企业中的利润,绝不会高于不变资本占优势的企业。马克思对这种事实不提出异议,然而,借助下列论点力图使这种事实与自己的学说相一致。马克思说:“在不同的生产部门,由于不同的资本构成,产生不等量的剩余价值。因此,不同生产部门的利润率最初也是极不相同的。然而,这些不同的利润率,通过竞争而平均化为一般利润率,而一般利润率就是所有这些不同利润率的平均数。”某些资本家“不是得到了本部门生产这些商品时所生产的剩余价值或利润,而只是得到了社会总资本在所有生产部门在一定时间内生产的总剩余价值或总利润均衡分配时归于总资本的每个相应部分的剩余价值或利润。……就利润来说,不同的资本家在这里彼此只是作为一个股份公司的股东,而利润是按他们入股股金的比例进行分配” [73] 。

反对这些看法首先要指出,马克思所假设的拉平最初不同利润率的过程,由于资本构成的差别(马克思特意虚构的),一点也不符合实际。在资本主义经济中,实际上存在差别,对于拉平最初不同利润率的全过程,是没有任何根据的;因为在不同生产部门的“最初的”利润率不取决于资本的构成。可见,商品价格和利润率的形成所根据的不是绝对劳动价值,而是资本主义的生产费用;其实,从这后一种观点看,在资本成为工资或成为生产资料的费用之间,没有任何差别。

毫无疑问,因为问题讲的是个别企业,就不能发现资本和利润率的构成之间有任何联系。然而,按马克思的意见,即使个别资本家的利润依赖于不变资本也和依赖于可变资本一样,但整个资产阶级的利润都是由可变资本形成的。马克思说,剩余价值规律掌握社会分配方面的主要控制权,也就是社会某些阶级间社会收入分配方面的支配权。谈到同一阶级内部的社会收入的分配问题,则它属于另外的规律。

如果拿各生产部门的总和来看,马克思说,商品价格的总额与其劳动价值总额相等;某些企业的利润与剩余价值相应数额不吻合,不能使一般剩余价值规律发生波动;因为“这一切总是这样解决的:加入某种商品的剩余价值多多少,加入另一种商品的剩余价值就少多少,因此,商品生产价格中包含的偏离价值的情况会互相抵消”。 [74]

这样一来,社会利润率按马克思的看法,完全决定于归资产阶级支配的劳动价值。但是,不难说明,马克思的利润学说是与其生产价格 学说相矛盾。商品的实际价格,根据《资本论》第3卷中常见到的价格学说看,与劳动价值不相符合,而决定于生产费用。如果生产两种商品耗费的资本相同而其构成不同的话,则两种商品的劳动价值将会不同(因为消耗高构成资本时,从业工人数少于消耗低构成资本时的从业工人数,尽管消耗的资本量相同),但是,尽管劳动价值不同,然而这些商品的价格将会相等,因为每种商品的价格是由当作该种商品生产费用额加上平均利润决定的。马克思把这种价格叫做生产价格 。商品的实际价格也就是生产价格。

然而,由此得出结论,不仅是每一个别资本家的利润与劳动剩余价值不一致,而且全社会利润也与劳动剩余价值不一致。

我们以符号A表示整个社会产品的劳动价值,以K表示整个社会资本的劳动价值,以A1 表示社会产品的生产价格;以K1 表示社会资本的生产价格。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单位中表现的社会利润率为: ,而生产价格中表现的同样的社会利润率为: 。按马克思的意见: 。这个等式也要先有:A∶K=A1 ∶K1 的前提条件。只有后者这个等式成立,第一个等式才能成立。然而,根据生产价格学说,使劳动价值与生产价格相一致,要求消除资本构成中的差别;因为只有在那种情况下,全社会产品的劳动价值,如同全社会产品的生产价格列入社会资本的生产价格一样,才能列入社会资本的劳动价值,也就是说,生产全社会产品的资本构成与生产社会资本的资本构成没有任何差别。然而,因为对这样的相符,没有任何经济上的论据,所以没有理由来使劳动价值表现的社会利润率与生产价格表现的社会利润率相符合。 [75]

只有用生产价格计算出来的利润率才有现实意义。如果用劳动价值计算出来的利润率,不能符合用生产价格计算出来的利率,则劳动价值的利润率会变得毫无现实意义。因此,就会证实,由于商品生产价格偏离同一商品的劳动价值,不仅个别资本家的利润,而且社会利润率也要偏离剩余价值与社会资本的劳动价值的比例。

在这种实际情况下,马克思的利润学说,既然是指揭示决定利润率高低的实际因素,就失去任何现实意义。它不论对个别资本家的利润,还是对全社会利润都失去效力。可见,马克思 规定的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差别没有明确的意义,因而在揭示利润现象时,没有提供任何知识,所以应坚决地抛弃。

因此,马克思的利润学说中的不同组成部分的科学价值远不是相同的。马克思的学说,作为社会利润本质的学说是非常正确的,是马克思 对经济科学理论作出的重要功绩之一;这种学说作为资本家削剥工人的理论也是可取的;但是,作为决定利润率高低的因素的理论,作为资本分成不变部分和可变部分的学说,没有任何科学价值,也定会消亡。马克思 不成功的原因,是他力图把利润视为价值现象,特别视为劳动价值的现象。

参考书目

一般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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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塞尔:《自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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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歇尔:《经济学原理》,第4版,18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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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杜冈—巴拉诺夫斯基:《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基础》;《关于商业危机理论与危机史研究》;《健康人的理智与科学真理》(《新时代》19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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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利润:曼戈尔德:《企业主利润论》,185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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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塔耶:《企业主利润》,1884年。

格鲁斯:《企业主利润说》,1884年。

维尔明豪斯:《经营和企业主利润》,1886年。

齐托维奇:《企业利润学说概论》,1889年。

* * *

[1] 庞巴维克:《资本利息论的历史和批判》,第2版,第604页。

[2] 尽管这种论断是公认的,但是,它还是受到异议。我真难以理解Г.德米特里耶夫及其追随者Π.Б.司徒卢威却能找到不同意这种公认的论断。对司徒卢威的不同看法归结如下:我在自己的推论中忽视了价格的波动。我在批评中谈道:“然而,按边际效益论的主要含义,产品数量对评价非常重要,而产品数量引起的价格波动无论如何都不是偶然的。”(Π.司徒卢威的《经济体制》,M. И.杜冈—巴拉诺夫斯基:《俄国思想》出版社,1911年,第1版,第124页)因此,司徒卢威认为,如果注意产品的增加,则a+b可能显得少于b。

这种不同的见解是立足于下列的误解。我是从新技术条件下来研究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过程的。当生产从旧技术条件向新技术条件转化,就会引起产品增加。然而,当社会资本以后全部重新周转时,我不应该通过一次周转与另一次周转的比较就认为产品绝不会继续增加了。我又从年年不变的社会产品数量出发,引用了社会资本以后的一次周转,并分析了社会的收入和支出因素。在进款项目中有a+b,在开支项目仅仅只有b。不论从任何价值学说出发,从边际效益论还是从劳动论,我们定要承认在这种情况下的产品单位价值是不变的,因为决定价值的全部条件、劳动消耗和产品数量作为每年分析的例子始终是不变的。

[3] 海尼施:《资本利息的形成》,1907年。

[4] 总的说来,马克思虽然对其利润学说是以剩余价值 概念为依据,而不是以剩余产品为根据,但是,他的错误是在于,他把剩余产品这种概念,常常以本文中通常所提到的那种意义来运用。总的看来,马克思在其历史进程的一般学说中,总是把生产力的发展提到首要地位,所以他也立足于我在本文中所维护的那种生产率论的自然主义观点。因此,我认为自己的结构比马克思本人的剩余价值学说更符合马克思的历史哲学精神。

[5] 拉萨尔:《资本和劳动》,1864年,第110页。

[6] 引起资本周转非常缓慢的一切经济部门(例如:种植树木、培植果园和其他等)得不到应有的发展的动因(庞巴维克指出的)只有在较长的时期才能发生作用。

[7] 熊彼特:《国民经济学的性质及其主要理论研究》,1898年,第XX页。

[8] 同上书,第388页。

[9] “除非提高计件工资,否则什么也不能对利润产生影响”(《李嘉图文集》,第64页)。“只不过由于计件工资降低,利润水平才自然增长。”(同上书,第74页。)“利润——这已经重复过无数次了——取决于计件工资。”(同上书,第82页。)同时,李嘉图认为,劳动生产率对利润没有直接影响。李嘉图说:“由于劳动分工改进,机械的发明,道路的修筑和沟渠的疏浚,或者由于在生产和商品运输中采用减少劳动的任何方式,而利润水平却任何时候都不会增长。这些原因对价格有影响,然而,对利润却没有丝毫影响。另一方面,计件工资任何的减少,都会使利润增加,然而对商品价格不起任何作用。”(同上书,第75页。)因此,按李嘉图的观点看,劳动生产率的高低,只能影响产品价格,而不能影响利润;而工资的高低也只能影响利润,而不能影响产品价格。这是两种彼此尖锐对立的、实际上影响利润和价格的方式是完全相同的因素,李嘉图通过如下方式来解释:他谈到劳动生产率变化时,在其所列举的具体例子中,指的是生产中某种个别产品劳动生产率的变化,恰恰相反,他初步推测工资的高低变化可能是整个国民经济的普遍现象,正因为这样,他才得出自己的学说。例如,假如说,由于劳动生产率提高,即使钢的劳动生产价值降低,则这会直接引起钢的价格降低,而冶炼厂厂主的利润却变化甚少。相反,工资水平全面提高,必定要导致利润降低,而不会造成全部产品价格的降低。但是,假如我们反过来推测,劳动生产率提高带有全面性,而工资水平变化是一种局部现象,则这些因素对利润和价格的作用将恰好是对立的。尽管劳动生产率全面提高(这里也包括货币金属的生产),也没有任何根据来使商品价格全面变化;然而,如果钢的劳动价值即使减少一半,而金的劳动价值也减少一倍,则钢的价格仍无变化。劳动生产率全面提高,将对国民经济产生怎样的影响呢?社会产品总量日益增加,而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产品数量不会增加;可见,留作补偿生产消耗的纯产品增加了,利润也增加了。相反,工资局部地在某一生产部门得到提高,产品的价格会变化,如工资在某一生产部门局部地提高,而产品的价格不上涨,则资本便会从这种生产中抽走,这样,最后终于要导致价格的提高。总之,不管是劳动力的价格还是生产资料价格的提高,都会对资本家的利润起着非常相同的作用;因为资本家在这种场合力求提高产品价格,即把他增补的开支转嫁给消费者。如按市场条件做不到这一点,则资本家只好容忍利润降低。说劳动生产率和工资水平的变化对利润起着相反的作用是毫无任何根据的。

[10] 对于这一点,可以提出不同意见: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常引起用机器代替活劳动,因而,也引起生产资料作用的增强。但是,在本文中只谈到生产资料在该劳动消耗中的份额,而没有谈到生产资料在该资本消耗中的份额。

[11] 非常引人注意的是,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卷中认为:除了工资变化外,生产资料劳动价值的变化(换句话说,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对利润率有直接影响。因此,马克思与李嘉图的利润学说脱离了关系。李嘉图的利润论中反映特别强烈的是资本家和工人的利益对抗。参考《资本论》第3卷,第1部,第81页以及后面各页中,这种令人发生兴趣的章节,根本没有注意到本身招来的批评。

[12] 我曾经不止一次地证实这种规律实际上是没有的。参考我的德文本:《商业危机的理论与历史研究》,第206页和《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基础》,第159页。我在德文本著作中谈到的危机证据较比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基础》中更具有普遍性。

[13] 斯密:《国富论》,第一卷,第235,238和246页。

[14] 施穆勒:《国民经济研究纲要》,第2卷,第437页。其他作者也指出那一点。例如:爱伦堡说:“资本利润率的降低,在我看来绝没有可资证明的事实。我根据瓦贡的数据按五年为期,计算出1871—1900年期间德国股份公司的股息,出现相反的现象,也就是说,股息增加了。”(《国民经济学教科书》,第27卷,第3部分,第259页。)

[15]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5卷,第177—178页。

[16]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5卷,第181页。

[17] 我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基础》中经过较详细地研究并稍作变动但很少用共同形式表述的这种观点,后来在B.И.博尔特克维奇的:《社会科学文献》和《国民经济年鉴》中一系列论文都得到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