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国普列汉诺夫著。最初发表在《科学评论》杂志1888年第3、4期,后载于1905—1908年出版的《二十年间》文集,后收入《普列汉诺夫全集》第8卷。针对民粹派的“英雄”史观和齐美尔、什塔姆列尔等人的唯意志论,阐述了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问题。指出唯物史观认为个人的自由活动是必然性的自觉表现。认为引起社会关系改变的生产力的发展,归根到底是历史进步的普遍原因;某一民族的生产力发展的历史环境,是不同民族的历史运动的特殊原因;在历史上起着作用的人物的个人特点和不同的历史偶然性,是社会运动的个别原因。强调,“每一个成了社会力量的杰出人物,都是社会关系的产物”。杰出人物比别人看得更远,他们是倡导者和组织者,比别人更能促进解决重大的社会任务。但是,杰出人物的作用只有在认识了历史规律性的基础上才能发挥,伟大的历史改造任务是以群众为主体来完成的。杰出人物由于他们的智慧和性格特点,可能改变事件的个别外貌及其某些局部后果,但不能改变历史发展的总趋势和一般方向。该书以法国历史为例,写得极为生动而又深刻。是研究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的马克思主义名著。中译本由唯真校译,莫斯科外国文书籍出版局1946年版,后编入三联书店1961年《普列汉诺夫哲学著作选集》第2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