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才能的不平等是财富平等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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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反对,并且这种反对意见构成圣西门的那个原则的第二部分和傅立叶的那个原则的第三部分:

“一切要完成的工作并不都是同样简单的:其中有些要求技能上和智慧上的高度水平,这种高度水平就是工作代价的基础。艺术家、学者、诗人、政治家之所以受到尊重,只是由于他们的卓越性;这个卓越性摧毁了他们与其他的人们之间的一切等同性;在这些科学和天才的卓越的人材面前,平等定律就消失了。要知道,如果平等不是绝对的话,就没有平等。上自诗人下至小说家;上自雕刻家下至石匠;上自建筑师下至泥水匠;上自化学家下至炊事员,等等。才能是按照等级、属类和种类加以分类和再分类的。才干的两个极端是由一些中间性的才干联系起来的。人类就是由一种广大的阶次构成的;在这个阶次中,各人通过与他人的对比而得到相应的评价,并且以大家对他的产品所公认的价值得到他的劳动代价。”

这个反对平等的理论历来就好像是难以抗拒的:这是经济学家们以及平等的保卫者们的绊脚石。它使前者铸成大错,使后者说出一些贫乏到不可置信的言论。巴贝夫要求严厉取缔一切优越性,甚至要把它当作社会的祸害来追究①;为了要奠定他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基础,他把所有的公民都抑低到最低微的人的高度。我们看见过一些无知的折衷主义者反对学识的不平等,并且如果有人还会起来反对德性的不平等,我是一点也不会感到惊奇的。亚里士多德遭到放逐,苏格拉底被迫服毒,埃巴米侬达斯②受到审判,他们都是由于在智慧和德性上高人一等而受到一些荒唐和愚蠢的煽动家的迫害的。只要财富的不平等使那些受到财主欺骗和压迫的群众在思想上产生对新兴暴君的恐惧,类似的疯狂举动还是会发生的。

①巴贝夫,1760年11月生于圣康坦市,共和五年9月8日被当作是平等派密谋的领袖而在房多姆市被处死刑。他的平等主义一直被发展到共产主义。蒲鲁东似乎没有很正确地了解巴贝夫的著作,这些著作主要是一些报纸上的社论和宣言(参阅:保尔·路易:《从大革命到现在的法国社会主义史》,巴黎,里维埃尔书店1925年版)。——原编者

②埃巴米侬达斯(纪元前418—362),古希腊将军及政治家。——译者

没有再比钻牛角尖更荒谬的了,并且往往没有再比真实情况本身看起来更加不像真实情况了。另一方面,卢梭说过,“要想能够一下子看清楚我们每天都见到的事物,必须有很广博的哲学”,达朗贝尔①也说过,“人们对于那种似乎到处都出现在他们面前的真象很少加以注意,除非有人特别提醒他们”。我从经济学家的老前辈萨伊那里借用了这两句引语;他本来应当从这两句话里得到教益的,但他这个嘲笑瞎子的人自己也戴着一副眼镜;注意他的人自己也是近视的。

①达朗贝尔(1717—1783),法国哲学家。——译者

真是怪事!使思想家们如此感到惊恐的并不是反对平等的论据,而是平等所依存的条件本身!……

天然的不平等是财富平等的条件!……何等谎谬的论调!……为了不让人家以为我有所误解,我重复说明我的论断:才能的不平等是财富平等的必不可少的条件。

在社会中,必须把职务和关系这两件事区别开来。

Ⅰ.职务 所有的劳动者都应该有能力去完成他所负担的工作,或者让我说得通俗一些,所有的劳动者都应该懂得本行的业务。当工人有足够的能力去完成他的工作时,那就是在这个职工和职务之间存在着对称性。

在人类社会中,职务并不都是相类的:所以必须要有不同的才能。而且,某些职务要求较高的智慧和较高的才能;所以就存在着一些具有优越的智慧和才干的人。既然有需要完成的工作,就必然有完成工作的人:有需要则有思维,有思维就会有生产者。我们所能知道的,只是我们官能的刺激作用使我们想望的东西,只是我们智慧的范围之内的东西;我们的欲望所急切要求的,只是我们能想到的东西;并且我们想得愈好,我们就愈加有能力去生产。

由此可见,既然职务是由需要产生的,需要是由欲念产生的,欲念是由自发的知觉和想像力产生的,那么智慧既能想像,也就能从事生产;因而没有一种要完成的工作是工人的能力所不能胜任的。总之,如果有了职务而需要有完成这种职务的人,那就是因为能完成职务的人早已先于职务而存在。

现在,让我们赞叹大自然的安排吧。关于它所给我们的、不是孤立的个人凭自身的力量所能满足的各种各样的需要,大自然已经把那种个人所不能得到的力量赋予了集体。这就产生分工的原则,一种以职业的特点为基础的原则。

某些需要的满足要求人们进行不断的创造工作,可是其他的需要却只要通过一个人的劳动就能使千百万人在千万年里得到满足。例如,衣食的需要要求不断的再生产;而有关宇宙体系的知识却可以由两三个具有特殊禀赋的人永久地获得。江河的滔滔不绝的流水维持着我们的商业,推动我们的机器;但是位于空间中央的太阳则单独地照耀着全世界。大自然可以像创造农夫和牧人那样,创造许多柏拉图和维琪尔①,许多牛顿和居维埃②,但是它觉得这样做不妥当,它有意使天才的稀有性相当于他的作品的长期性,并在具有才能的人数和他们每个人的才能的充分性之间维持着平衡。

①维琪尔(公元前71—19),古罗马诗人。——译者

②若尔日·居维埃(1769—1832),法国科学家。——译者

我不打算在这里研究某一个人和另一个人在才干和知识上的距离是否是由我们这种可悲的文明造成的,我也不想研究今天人们所谓才干上的不平等能不能在一些较为幸福的条件下变成仅仅是才干的多样性。我就问题的最坏的方面来看,并且,为了免得人家责备我支吾搪塞和有意规避困难,我承认人们所要说的一切才干上的不平等。①某些爱好平均论的哲学家认为所有人的智慧都是相等的,它们之间的分歧只是教育的结果。我坦白地说,我决不赞同这种学说;即使这种学说是正确的,它也会导致一种与这些哲学家所主张的议论完全相反的结果。因为,如果才能是相等的,那么不论它们力量的大小如何,由于不能强制任何人去做特定的工作,那些被认为最粗鄙、最低贱或太艰苦的职务就应该得到最高的报酬。这种情况既不符合平等,也同按才配工的原则相矛盾。反之,如果我能假定社会是这样:在这个社会中,每种技能在数目上是和社会的需要相称的,并且这个社会只要求每个生产者拿出他的特殊的职务需要他生产的东西;那么一方面既可尊重各种职务之间的级位关系,一方面我也可以由此得出财富平等的结论。

①我无法想像怎么有人竟敢举出某些人的那些下流的嗜好和倾向来给地位的不平等辩护。我们看到多少人在这种心灵上和思想上的可耻的堕落状态下遭到牺牲,如果这种状态不是使他们陷于贫困和卑劣的私有制所造成的,那它又从何而来呢?私有制把人弄得奄无生气,而它却又责备人变成枯木槁灰。

这是我的第二个论点。

Ⅱ.关系 在讨论劳动的因素时,我曾说明为什么在同类生产任务中,既然所有的人都具有完成一种社会任务的能力,各人体力不均就不能被用来作为任何不平等待遇的理由。①但是,我们可以很公正地指出,某些人的能力的确完全不能担任某些劳务,因此,如果人类的劳力突然完全用来生产一种产品,就立刻会出现许多无能者,因而也就会发生最大程度的社会不平等。但是不必等我指出,大家都可以看到实业的多样性不致使有些人成为废物;这个道理十分明显,所以我不在这里多作论述。我们只须证明,各种职务彼此是平等的,犹如做同样工作的劳动者是互相平等的一样。

①巴贝夫说过:“即使有人能证明由于他的力量,他能完成四个人所能完成的工作,他依然是危害了社会;因为他可以仅仅用这个方法来破坏平衡,摧毁宝贵的平等。”——原编者

你们会不会感到惊奇,因为我拒绝把地位的尊荣、权力和财富的特殊待遇给予有天才、有学识和勇敢的人,总之,给予所有那些被大家所钦佩的卓越人物?并不是我要拒绝,这是经济、这是正义、这是自由,它们不许可这样做。自由!我第一次在这个问题上提起它的名称,但愿它站起来为它自己辩护并获得胜利。

一切以交换产品或劳务为目的的交易,都可以叫做商业行为。

谁说起商业,总是说等值的交换;因为,如果价值不相等,同时受到损害的一方觉察到这一点的话,他就不会同意交换,也就不会有商业行为。

商业只能在自由人与自由人之间进行。固然到处都可能存在着那种用暴力或诈欺来进行的交易,但这绝对不能说是商业。

所谓自由人,是指那些能够利用他们的理智和官能的人,他们既不为情欲所蒙蔽,又不因恐惧而被迫行动或不敢有所作为,也不致受到错误的意见的欺骗。

所以,在一切交易中,存在着一种道义上的义务,即订约的任何一方都绝对不能损人利己;这就是说,如果要使商业行为成为合理的和诚实的行为,就必须避免一切不平等;这是商业的第一个条件。第二个条件是,它应该是自愿的,这就是说,双方是在自由的和完全自觉的状态下达成协议的。

所以我把商业或交易界说为一个社会行为。

那个为了一把刀而出卖他的女人、为了几小块玻璃而出卖他的子女、为了一瓶烧酒而出卖自己的黑人是不自由的。同他订约的这个人口贩子不是他的朋友,而是他的敌人。

那个为了得到一小块面包而烤出一大堆面包、为了可以住在马房里而去建筑一座宫殿、为了能穿上破衣烂衫而去织造最名贵的布匹、为了自己省掉一切而生产一切的文明世界中的工人,是不自由的。工人为雇主劳动,但雇主并不因为他们相互之间交换着工资和劳务而成为工人的朋友,他是工人的敌人。

那个不是出于热爱而是出于恐惧去为祖国服务的士兵是不自由的;他的同伴和长官、上面的大臣或军法机构,都是他的敌人。

租赁土地的农民,借进资本的生产者,缴纳通行税、关税、执照捐、牌照捐、人头税或财产税等等的纳税人以及投票通过这些捐税的议员,他们既不了解他们的行为的意义又不懂得自由的精神。他们的敌人是土地所有人、资本家、政府。

如果你们给人们以自由,启发他们的思想,使他们能够懂得他们所订立的契约的意义,那么你们就会看到最完善的平等精神将在他们的交易行为中占据首要地位,而不必考虑才能和智慧的优越性;你们也就会承认,在商业事务上,也就是说在社会的范围内,优越一词是毫无意义的。

假如荷马给我朗诵他的诗篇,我将聆听这位旷世的天才,和他相比,我是一个无知的牧人、低微的农夫,是微不足道的。事实上,如果拿作品和作品相比较,在他的《伊里亚特》篇的面前,我的那些乾酪和豆荚又算得了什么呢?但是,如果荷马要想把我所有的一切当作他的那部无可比拟的史诗的代价而全部拿走,并且想要使我成为他的奴隶的话,我就宁愿放弃欣赏他的诗歌,向他谢绝。我可以不要他的《伊里亚特》而等待《埃泥易德》①,如果有必要这样等待的话;荷马却不能一天没有我的产品。所以让他接受我给他的菲薄的礼物,然后再让他的诗篇教育我、鼓励我、安慰我吧。

①《埃泥易德》是维琪尔写的诗篇。——译者

什么!您倒说得好!一位歌唱人类和天神的诗人,竟给他这样的地位?想想您的那种施舍以及由此而来的屈辱和痛苦吧!多么野蛮的慷慨啊!……我请您不要激动。财产使一个诗人成为一个克利苏斯②或一个乞丐!只有平等才能使他得到荣誉和赞赏。问题在哪里呢?在于规定诗人的权利和欣赏者的义务。现在,请您注意这一点,在解决这个问题上,这是很关重要的:双方面都应该是自由的,一方面是出卖的自由,另一方面是购买的自由。肯定这一点以后,他们各自的主张就丝毫不能算数了,他们的一方对于他的诗篇、另一方对于他的施赠的估计不论是否公允,都不会影响契约的条件。我们不应该再在才能的重要性方面而应该在生产品的重要性方面去找到我们仲裁的理由。

②克利苏斯(纪元前114—53),古代罗马一个最富有的执政官。——译者

要使歌颂阿契里斯①的诗人得到他应得的报酬,他首先必须使自己受人欢迎:这点办到之后,他的诗篇和一笔酬劳的交换既然一个自由的契约行为,就应该同时是一个合乎正义的行为,这就是说,诗人的酬劳应该等于他的作品。可是,这个作品的价值如何呢?

①阿契里斯,荷马著名史诗《伊里亚特》的主角之一。——译者

首先,让我们假定这篇《伊里亚特》——这篇应当得到公允报酬的杰作——的价值实际上是无限的,至高无上的。再假定可以自由作主的公众拒绝收买这篇杰作,那么显而易见,这个不能换钱的诗篇的内在价值固然并不因而减低;但是它的交换价值或者它的生产效用就会等于零,就会化为乌有。既然一切权利和一切自由都应当平等地受到尊重,我们就应当在一方面是无限、另一方面是零之间,在与这两者的距离都相等的地方,去寻求应付的工资额;换句话说,要加以确定的不是出卖品的内在价值而是相对价值。问题开始简单化了:现在这个相对价值是多少?一个像《伊里亚特》这样的诗篇的作者应当得到什么样的报酬?

在确定了它的定义之后,政治经济学的首要任务就是解决这个问题;可是它不但没有把这个问题加以解决,而且还声明说它是无法解决的。按照经济学家的意见,物品的相对价值或交换价值是不能绝对地加以确定的;这个价值必然发生变动。

“一件东西的价值”萨伊说,“是一个具体的数量,但它只能在一个特定的时刻是具体的。这个价值在本质上永远是可变的,即从一点变到另一点。任何东西都不能绝对地确定它,因为这个价值是以无时无刻不在变动着的需要和生产手段为基础的。这些变化使经济学的现象趋于复杂,往往使它们变得很难加以观察和解决。对于这种情况,我不知道有什么补救的办法;改变事物的本质不是我们的能力所能做到的。”

在别的地方,萨伊说过并且反复说,价值既然以效用为基础,而效用则完全从属于我们的需要、我们一时的好恶和时尚等等,所以价值像人的意见一样是可以变动的。可是政治经济学既然是价值以及它们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科学,如果交换价值不能绝对地加以确定的话,那么政治经济学怎么可能存在呢?它怎么会成为一种科学呢?两个经济学者怎能不相对而讪笑呢?他们怎么敢去辱骂形而上学家和心理学家呢?什么!笛卡儿这个傻子认为哲学需要有一个使这门科学的大厦得以建立起来的不可动摇的基础——某种不动摇的东西、(aliquidmconcussum)并且他曾老老实实地去找寻这个东西!在他之后,经济学方面的那位赫米斯①,即专门用了半部书来阐明政治经济学是一门科学这一严肃题目的巨匠萨伊,却有勇气肯定说这门科学不能确定它的研究对象,这就等于说这门科学是没有原理和没有根据的!所以,这位有名的萨伊就不知道一门科学的性质是什么,或者毋宁说是他对自己所论述的主题一无所知。

①赫米斯,古希腊执掌学艺、商业等等的神。——译者

萨伊的这个榜样产生了它的后果。发展到现阶段的政治经济学像是哲学上的本体论:在论述因果时,它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加说明,什么结论也不做。被人尊称为经济规律的概念不过是一些平凡的通则;经济学家们用好听的语调和术语把这些通则装扮起来以后,以为就可以使它们具有深奥的面貌。至于经济学家们试图就社会问题作出的解决办法,我们只能说,虽然他们的煞费苦心的著作里偶尔也出现一点常识的闪光,但他们立刻又堕入谬论中去了。政治经济学像一片浓雾似的笼罩在法国的上空已经有二十五年了,它阻碍着思想的前进并压制着自由。

工业上每一种创造有没有一种可用金钱得来的、绝对的、不变的,因而是合法的和真实的价值呢?——是有的。

人的每一种产品是否可以和人的其他某一种产品交换呢?——也是可以的。

一双鞋子值多少颗钉子呢?

如果我们能够解决这个吓人的问题,我们就掌握到了人类已经找寻了六千年的社会制度的关键。在这个问题面前,经济学家变得迷糊了并且退却了;既不能读又不能写的乡下人却毫无难色地作出了答复:把做鞋子所用去的时间和费用来制造钉子,能制造多少,鞋子就值多少多钉子。

所以,一件东西的绝对价值就是它耗费的时间和费用。仅从沙地上拾起来的钻石值多少呢?——毫无价值;这不是人的生产品。当这块钻石经过琢磨并镶成饰物的时候,它值若干呢?——工人因此而花费的时间和费用。那么,为什么它卖得这样贵呢?——因为那些人是不自由的。社会必须调节最稀有的物品的交换和分配,像它对最通用的东西一样,使得每个人都可以分享一份。那么,什么叫做鉴定价值呢?——欺骗、侵权和盗窃。

按照这个原则,不难使大家的意见趋于一致。如果我们在无限价值和等于零的价值之间所要寻找的平均价值在每一件产品上由生产这件产品所花的时间和费用的总量表现出来,那么,作家写一首诗既然需要三十年的研究工夫和一万法郎的旅行、书籍等等的费用,就应该用一个普通劳动者的三十年的工资加上一万法郎的补偿费来收买这首诗。假定那个总数是五万法郎;如果购买这个杰作的社会拥有一百万人的话,那么我应该负担的那部分将是五生丁。

这就发生了几点应当注意的事项:

1.同样一种产品在不同的时期和不同的地点所需要花费的时间和费用可能或多或少地有所不同;从这一点来看,价值的确是一个可变的数量。但是这种变动并不是经济学家们所说的那种变动。他们在价值变动的原因中,是把生产方法、兴趣、一时的好恶、时尚、舆论混在一起的。总之,一件东西的真正价值虽然在它的货币表现上是可能发生变动的,但是在它的代数式的表现上是不变的。

2.每一件需用的产品应当不多不少地按照它所花费的时间和费用支付代价:每一件无人需要的产品,对于生产者来说是一种损失,一种商业上的负数价值。

3.对于估价原则的无知以及在很多情况下应用这个原则时所发生的困难,是商业欺骗的根源,也是财富不平等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4.为了酬劳某些工业,购买某些产品,就需要有一个社会能在规模上符合人材的稀少、产品的昂贵、艺术和科学的门类众多等情况。例如,倘使一个拥有五十个农民的社会可以维持一个小学教员,那么它就需要有一百个农民来养活一个鞋匠,一百五十个农民来养活一个铁匠,二百个农民来养活一个裁缝等等。如果农民的人数达到一千、一万、十万或更多的话,那么随着他们人数的增加,最迫切需要的工作人员的数额也就必须按比例地增多;所以最高级的职务只有在最强大的社会中才有存在的可能。①才能的与众不同,就在于此;天才的性格,使这种性格能够得到繁荣昌盛的保证,只有在一个人口广大的国家中才能产生出来并得到发展。但是,为天才的生存所必需的这种生理上的条件,并不能增加它的社会权利:绝对不是那样,——天才的迟迟不能出现,证明了在经济和民事方面,最崇高的智慧必须受财产平等的支配;这个平等先于这种智慧而存在,并且后者是这个平等的最高成就。

①要有多少公民才能维持一个哲学教授呢?三千五百万。一个经济学家需要多少呢?二十亿。对于一个既不是学者、又不是艺术家、也不是哲学家、更不是经济学家的文人,即专门给报刊写写小说的作家呢?一个公民都不需要。

对于我们的自尊心来说,这是不好受的,但这是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并且在这里,心理学是支持社会经济学的,它使我们懂得,在物质报酬与才干之间没有共同的衡量方法;在这方面,所有的生产者的地位是平等的;因而在他们之间的比较和一切财富上的不平等是不可能的。

事实上,一切由人的双手产生出来的东西,和造成这个产品所用的原料相比,其价值是不可估计的。在这点上,它们两者之间的距离和一双木屐与一块胡桃木之间的距离以及斯谷巴①的雕像与一块大理石之间的距离一样大。一个最简单的工匠的天才对于他所使用的材料所占的优势,同一位牛顿的思想对于惰性的天体所占的优势是相等的,这个思想能够计算出这些天体之间的距离、体积和运转。你们要求给予才干和天才相当的荣誉和报酬。如果你们给我确定一个伐木者的才干的价值,我就可以给你们确定像荷马那样伟大诗人才干的价值。如果有什么东西可以用来酬报智慧的话,那就是智慧本身。当属于不同性质的生产者相互表示钦佩和赞赏的时候,就是这种情形。但如果他们为了满足相互间的需要而想到要交换产品,那么这个交换就只能根据一种与重视才干和天才的精神无关的经济学的比率来进行,并且经济学上的定律并不是从不明确的和无法表白的赞赏心情中而是从借方和贷方之间的那种恰当的平衡中推算出来的,总之是从商业数学中推算出来的。

①斯谷巴(纪元前420—350),古希腊雕刻家。——译者

现在,为了使人们不致认为买卖的自由是工资平等的唯一基础,不致认为社会的防止才干的优越性的唯一办法在于某种与权利毫无共同之处的惰力,我将说明为什么同样的工资可以酬偿所有的才能,为什么工资上的相当的差别是不合乎正义的。我将指出,才干有一种固有的义务,那就是必须服从社会的一般水平;并且我将说明天才的优越性正是财富平等的基础。刚才我所说的是赞成一切才能之间工资平等的消极理由,现在我要举出直接的和积极的理由。

首先让我们听听那位经济学家的言论:去听听他如何推理以及他如何自称明白事理,总会使我们感到兴趣。何况,如果没有他,没有他的那些有趣的谬见和出奇的论证,我们就什么也学习不到了。那位经济学家所十分厌恶的平等,却在政治经济学中完全得到证明。

“当一个医生(原文是一个律师,这个例子不如医生好)的父母为他的教育花费了四万法郎的时候,这笔款项可以当作长期投在他身上的资金。从这时起,就可以认为这笔资金每年应当能够收回四千法郎的息金。如果这位医生一年挣三万法郎,那么剩余的二万六千法郎就是大自然赋与他本人的技能的收益。因此,如果我们假定利率为百分之十,这笔二万六千法郎的天然资本就等于二十六万法郎,同时他的父母在供给学费时所给他的资本是四万法郎。这两笔资本的总数就是他的财富”(萨伊:《实用政治经济学教程》)。

萨伊把那医生的财富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为了他的教育而支出的资金,另一部分是他本人的才能。这样分法是公道的:它是与事物的本质相符的;它是普遍地被承认的;它可以被用来作为确定能力不平等这一论证的重要前提。我毫无保留地认可这个大前提:让我们再看看结论吧。

1.萨伊把那笔四万法郎的教育费作为贷方。这笔钱是应该放在他的借方的。因为虽然这笔费用是用在他身上的,它却并不是他拿出来的。所以那位医生不但不能把这四万法郎作为私有,而且应该把它们加进他的产品的代价中去,并从他的收入中提出来偿还给合法的权利人。此外,我们应该注意到萨伊不但未说偿还,反而根据那种认为资本具有生产力的错误原理而谈到收入。为了培养一个有才干的人而支出的费用是这个有才干的人应负的债务。仅仅由于这个有才干的人的存在,他就是这笔为了造就他而用去的款项的债务人。这个道理是这样的真实,这样的简单明了,所以在一个家庭中,一个孩子的教育费用如果超过了他的弟兄们的教育费的一倍或两倍,他的弟兄在分遗产之前,就有权可以各从遗产总数中先提取一个相等的部分。当那遗产是在监护之下从那些未成年人的名义而被代管时,这样做是不会感到困难的。

2.我刚才所说的应由有才干的人负责偿还教育费用的话丝毫不会使这位经济学家感到为难。那个有才干的人在继承他家庭的遗产时,也就继承了他所负担的那笔四万法郎的债权,并且也就变为这笔款子的所有人。但这是抛弃才干权的问题,重新回到占用权的老问题上去;因此我们在第二章中提出的一切问题现在又出现了:什么是占用权?什么是遗产?继承权是一种可以同时兼承几笔遗产的权利,还是一种仅能选择一份遗产的权利?那位医生的父亲当初是怎样得到他的财富的?他的父亲是所有人,或者仅仅是用益权人?如果他是富有的,就须解说他的财产的来由;如果他是穷人,他怎么负担得起这样大的费用?如果他曾经得到一些援助,那么他有什么权利利用那种援助来反对他的恩人等等呢?

3.“剩下的二万六千法郎是大自然给与他本人的才干的收益”。(萨伊,前引书。)从这个前提出发,萨伊得出结论说,我们那位医生的才干相当于一笔二十六万法郎的资本。这位能干的数学家把一个结论当作一个原理了。不应该拿收入来估计才干;相反地,应当按照才干来衡量他的收入;因为那位医生虽然拥有他全部的才干,也可能发生一点收入也没有的情形:难道就应该下结论说这位医生的才干或财富的价值等于零吗?可是按照萨伊的推理,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而这种结论显然是荒谬的。

要知道,用金钱来估计任何一种才干是不可能的,因为才干和货币是两种无法互相衡量的东西。根据什么样的确实理由可以证明一个医生的收入一定要比一个农民多出一倍、两倍或一百倍呢?这是一个难解的困难,这种困难从来只是通过吝啬、穷困、压迫才得到解决的。我们不应该这样来确定才干权的价值。但是应当用什么方法来确定呢?

4.首先,我说那个医生不应受到比其他任何生产者较差的待遇,他不应处在别人的水平之下。我不打算多费唇舌来证明这一点。但是我补充说明,他也不能高于这个水平;因为他的才干是集体的财产,他没有偿付过这笔财产的代价,并且他永久是这笔财产的债务人。

正如每一种生产工具的创造是集体力量的成果一样,一个人的才干和学问也同样是全世界的智慧和一般知识的产物,而这种知识则是无数大师在无数低级事业的支援下慢慢地积累起来的。当那位医生已经对他的教师、书本、文凭和其他一切项目支付教育费用时,他并没有偿付他的才干的代价,正如资本家在把工资付给他的雇员时并没有偿付他的地产和别墅的代价一样。有才干的人在把他自身造就为一种有用的工具的过程中,也曾有所贡献:所以他是这个工具的共同占有人;他不是它的所有人。他本身同时是一个自由劳动者和一笔累积起来的社会资本。作为劳动者,他被分派去使用一种工具,去运用一部机器,这个工具和机器就是他自己的才能;但作为资本,它是不属于他自己的;他利用这个资本,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是为了别人的利益。

既使有才干的人并没有觉得他自己的专长是为了培养他而作出的那些牺牲的报酬;人们仍然很容易找出理由来减低他的报酬而是把报酬提高到一般水平以上。所有的劳动者都受到教育,每一个劳动者都是有才干的人,一个有才能的人,就是说,都是一项集体的财产。但是造成这个财产所花费的代价却不是相等的。培养一个农民和一个工匠所必需的老师、时间和传统的记忆是不多的:产生才能时出力的多寡和社会孕育期间(如果我可以冒昧地用这个说法的话)的长短,是和才能的大小成正比的。医生、诗人、艺术家、学者生产得少,生产得慢,而农夫的生产物的偶然性却比较小得多,并且毋需这样长的时间。所以无论一个人具有哪种才能,一旦这个才能被培养出来了,它就不属于他自己的了。这个人就像一只巧妙的手所捏制的原料那样,他具有成功的禀赋,成全他的则是社会。如果罐子对制罐人说,“我是我,我什么也不欠你,”这样说对吗?

艺术家、学者和诗人认为,社会许可他们专心研究科学和艺术,他们就已得到公平的报酬:所以实际上他们进行劳动,不是为了他们自己,而是为了培养他们并使他们可以免除其他一切义务的社会。严格说来,社会可以无需乎散文和韵文、音乐和绘画,无需乎了解月亮和北极星是怎样转动的;但它一天也不能没有食粮和住所。

当然,人并不单靠粮食来维持生活;他还须按照福音书所说的,听上帝的话生活,这就是说,他必须乐善并作出善行,认识和赞叹美丽的东西,研究大自然的种种不平凡的事情。但如果要培养他的思想,他就必须先保养好自己的身体:后者这个义务是必要的,正如前者的义务是高尚的一样。如果使人感到幸福和教育人是光荣的,那么供人饮食也是光荣的。所以,当社会忠实于分工的原则,把一种艺术的或科学的工作委托给它的一个成员,因而使他放弃普通的劳动,社会就应该补偿他由于不能在实业方面进行生产而失去的一切,但是它所该欠他的仅限于此。如果他有更多的要求,社会就可以拒绝他的劳务,打击他的无权主张。这时,那个具有天才的人为了生活,不得不从事一种与他的本性格格不入的劳动,因此就会感觉到他的弱点,愿意过最讨厌的生活。

据说,有一位著名的歌唱家曾向俄国女皇叶卡特林娜二世要两万卢布,作为他的工作报酬。“这比我给我的那些元帅的钱还要多呀,”叶卡特琳娜说。“陛下,”对方回答说,“您就让您的那些元帅去演唱好了。”

如果比叶卡特琳娜较为坚强的法兰西对拉歇尔①小姐说:“给您一百个路易②,您去演戏,否则您就去纺棉花”;对杜普来③先生说,“给您二千四百法郎,您去演唱,否则您就到葡萄园去工作”:你们以为那位悲剧女演员拉歇尔和歌唱家杜普来肯放弃舞台生活吗?如果真的放弃的话,首先因此而后悔的是他们自己。

①拉歇尔(1820—1858),法国著名的悲剧演员。——译者

②路易,法国从前的一种金币。——译者

③杜普来(1806—1896),法国名男高音歌唱家。——译者

据说,拉歇尔小姐每年可以从法兰西歌剧院得到六万法郎:对于一个像她那样的人材来说,这是一笔微薄的薪俸。为什么不是十万法郎、二十万法郎呢?为什么不给她一笔皇室费呢?多么小气呀!难道我们真的要同拉歇尔小姐这样的艺术家讨价还价吗?

人们回答说,剧院经理除非赔钱就不能再多给了:这位年轻的女演员具有高度的才干是大家公认的,但是在规定薪金的时候,还须考虑到那个公司的收支帐目。

这一切都是公平的,但也证实了我上面所说的话,即一个艺术家的才干可能是无限的,但是他所要的金钱代价必然受以下两项的限制:一方面是对那给他报酬的社会所作出的贡献;另一方面是这个社会的财源;换句话说,卖主的要求要由买主的权利来平衡。

据说,拉歇尔小姐可以给法国大戏院带来六万法郎以上的收入。我对此没有异议,但因此我却对大戏院有意见。大戏院的这笔钱是向谁去收取得来的?来自那些完全自由的好奇者。是的,但是这些好奇者花费在戏院里的钱都是从工人、租户、佃户以及支付利息并提供抵押品的借款人身上得来的,这些人是自由的吗?当他们的生产品的绝大部分被别人耗费在剧院里的时候,你们能向我保证他们的家庭不缺少什么吗?除非法国人民在仔细考虑过支付给所有艺术家、学者和公务员的薪金以后,已经清楚地表示了他们对于这个问题的愿望判断,否则拉歇尔小姐和她同类的艺术家所得的薪金只能是一种用暴力夺取的强迫的税收,用来奖励骄傲和维持放荡的生活。

我们所以在我们的买卖中受到欺骗,劳动者所以会去偿付有势力的权力机关和自私的有才干的人给好奇的有闲者发出的汇票,以及我们所以蒙受这些为舆论所鼓励并赞许的巨大不平等现象所造成的永久的耻辱,那是由于我们既不自由又认识不够的缘故。

作家、学者、艺术家,公务员的薪金,不论是通过谁的手付给他们的,总是由全体国民并只是由全体国民来负担的。那么国民应该按照什么标准来付给他们薪金呢?按照平等的标准。我在评定才干的价值时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在下一章中,我将说明社会上的一切不平等都是不可能的,以证实这一点。

我们在上文已经作了什么说明呢?一些十分简单的道理,简单到不值得一提的道理:

像行路的人不能把他经过的道路据为私有那样,耕者同样不能把他播种的田地据为私有;

可是,如果一个劳动者由于他的勤奋,可以把他所利用的材料据为私有,那么所有利用材料的人就都能根据同样的权利成为所有人;

一切物质的或精神的资本既然都是集体的产物,因而也就是集体的财产;

强者无权侵占弱者的劳动,狡猾的人也无权欺骗轻信的老实人;

最后,任何人不能强迫别人购买他所不喜欢的东西,更不能迫使他支付并未买进的东西的代价;因此一件产品的交换价值的计算标准既不是买主的意见,也不是卖主的意见,而是生产这件物品所花费的时间和费用的总额,各人的所有权始终是一样的。

这不是一些很简单的真理吗?读者,固然这些真理在您看来十分简单,可是您还会看到其他一些比它们更加乏味、更加简单的真理。这是因为我们是朝着与几何学家相反的方向前进的:对他们来说,他们愈是深入,问题就愈加艰难;相反地,我们开始讨论了一些最难解的论题之后,就将用不辨自明的道理来作结束的。

但是在结束本章的时候,我还须陈述一下法学家和经济学家从未梦想到的一个令人吃惊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