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许

福克纳Ctrl+D 收藏本站

塞德潘站在草垫床的旁边,草垫上躺着母亲和孩子。穿过干缩了的墙板的隙缝,清晨的阳光投射下来,像是些铅笔画出来的长长的道子,被他叉开的双腿和手中的马鞭所隔断,横在这母亲的一动不动的形体上。她躺着,那双阴沉而不可测度的眼睛纹丝不动地朝上望着他,身边的孩子裹在一块虽然干净却有点发黑的布片里。在他们的后面,一个黑人老太婆蹲在简陋的壁炉旁,壁炉里奄奄一息的火在冒着烟。 

“嗯,弥丽,”塞德潘说,“真可惜,你不是匹母马。不然的话,我就能分给你一间挺像样的马棚了。”

“记得,老爷。”

当年塞德潘上校跨马离家去打那些北方佬的时候,沃许没有去。“我在照看上校的家,照看他的黑鬼们。”他总是这样告诉所有问起他的和并没有问起他的人——沃许是个干瘦的、有疟疾病根的人,浅色的眼睛总带着探询的意味,看样子大约三十五岁,虽然大家都知道他不仅有个女儿,还有一个八岁的外孙女。他这个答复是骗人的,绝大多数听见他这么说的人——那些留在本地的为数不多的从十八岁到五十岁之间的男人——都清楚,虽说有的人相信沃许自己真的相信这个说法,可是就连这些人也相信沃许总还有点脑子,不会把这个说法拿到塞德潘太太或者塞德潘的奴隶面前去试试。他们说,他之所以不这样做,是因为他还有点脑子,或者只不过是太懒,太窝囊,因为他明明知道自己和塞德潘种植园的唯一联系,仅仅在于许多年以前,塞德潘上校曾允许他住在自己的地界里,占用河谷沼泽地上的一间摇摇欲坠的棚屋,那是塞德潘单身的时候搭起来供钓鱼时住的。从那以后,由于荒废,已濒于坍塌,如今看上去恰似一头衰老的病兽,在它垂死的挣扎中怪吓人地趴在那里喝水。

塞德潘的奴隶们也听到了他这个说法。他们大笑起来。这可不是他们第一次笑他,在背后管他叫穷白鬼。他们于是当面来问他,他们在那条从沼泽地和老钓鱼营地往上走的刚可辨认的路上,成群结队地迎住他:“你干吗没去打仗,白人?”

这种时候,他就会停住,环顾周围这一圈隐含着嘲弄的黑脸、白眼和白牙。“我得养活女儿,我得养家,”他说,“别挡我的路,黑鬼。”

“黑鬼?”他们学他,“黑鬼?”他们哄笑起来。“这是谁呀,管咱们叫黑鬼?”

这倒是真的。不过,其中也有着一种骄傲的成分:他从没试过走进这所大房子,虽说他确信,只要他进去了,塞德潘就准会接待他、许可他的。“我可不能让黑鬼有机会对我说不许上这儿,不许上那儿的。”他心里想,“我甚至也不给上校机会,让他为了我去骂黑鬼。”就是因为这一点,他才没有进去,虽说偶尔在星期日,当房子里没有人给塞德潘做伴的时候,他们曾经一起度过了不止一个下午。也许他心里明白,这是因为塞德潘无事可做,而塞德潘又不是那种能够孤居独处的人。不过,事实终归是事实:他们两人总是一下午一下午地待在那座葡萄棚下,塞德潘歪在吊床上,沃许背靠柱子坐着,两人中间放着一桶贮水槽里的水,在同一个罐子里一口一口地喝着。在平日,他总看见这个人的优美身姿,跨在那匹黑色种马的优美躯体上满种植园奔跑,这人和他几乎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虽然两个人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或许是因为沃许已经有了外孙女,而塞德潘的少爷则还是个在上学的青年。看着这人在马上的雄姿,沃许心中总是感到宁静而自豪。他常常想,在这个世界上,黑人本是《圣经》说的被上帝造出来承受天谴的,应分成为畜类和所有白人的奴仆,可是他们的境况却比他和他家的人都要好,连住的房子以至穿的衣服都比他强;在这个世界上,他总是感觉到被裹在黑色哄笑的嘲弄的回声里,这样的世界其实不过是一个梦,一个幻觉,真实的世界却是另外一个,横过它,沃许心中的偶像似乎正骑在那匹黑色纯种马背上飞驰,独来独往,他记得经书里说过,所有的男人都是按上帝的形象创造出来的,因此,至少在上帝眼里,所有男人的形象都是一样的;因此,他能够这样说,而且就好像是在说他自己:“一个优美而高傲的人。若是上帝亲自降临,骑着马在世上奔驰,他也会摆出这副样子来的。”

甚至就在那时,他便已经看见了外孙女腰上扎着的缎带。她十五岁,已经发育了,她那种人都是早熟的。他知道缎带是从哪儿来的;三年来,他每天都看见它和这一类的东西,就算她在这东西的来历上撒谎也没有用,可她并不撒谎,一下子变得大胆、阴沉,样子吓人。“行啦,”他说,“要是上校愿意把它给你,我倒希望你想着谢谢他。”

他停住了,一动不动。他听见了马蹄的声音,又突然,又清晰;现在,他看见了提灯,人影在晃动,枪筒在移动的灯光中闪闪发亮。他还是没有动。天黑下来了,他听着他们包围这所房子,一边说着话,碰得小树丛沙沙响。那提灯还在自行往前来;它的亮光落到野草中静静躺着的死尸上,停住不动了,这些马又高又大,暗影憧憧。一个男人下马,在灯光里向死尸弯下了腰。这人手里握着一把手枪;他直起身,对着房子。“琼斯。”他说。

“我在这儿,”沃许从窗口平静地说,“是您吗,少校?”

“出来。” 欢迎到看书

“是啦,”他平静地说,“我先安置一下我的外孙女。”

“点个亮。把灯点上。”

“是啦。稍等一下。”他们能听见他的声音退进屋里,可是看不见他,他快步走向烟囱的裂罅,在那里藏有一把屠夫用的刀,由于它锋利得像把剃刀,便成了沃许在他那邋遢的生活和邋遢的房子里引为骄傲的东西。他走近草垫,听见外孙女的声音:

“谁呀?点上灯,外公。”

“用不着灯,亲爱的。用不了一分钟。”他说,跪着朝她的声音摸索,现在,他在悄悄地问:“你在哪儿?” 欢迎到看书

“就在这儿,”她烦躁地说,“我能在哪儿?这是什……”他的手碰到了她的脸。“这是什……外公!外……”

“琼斯!”警察局长说,“从里边出来!”

“稍等一下,少校。”他说。现在他起来了,迅速地行动。摸着黑,他知道那桶煤油在哪儿,他也知道桶里是满满的,因为不过两天以前,他才在店里灌满,放在那里,一直到搭上车带回来,因为五加仑太重了。炉膛里还有煤;再说,这摇摇欲坠的房子本身就跟火绒差不多:煤,壁炉,墙,轰然一声,爆炸了,成了一片单一的蓝色强光。衬着这蓝光,外面等着的人看见了他,在这个疯狂的瞬间,正高举着那把大镰刀,跃向他们,惊马打挺向后转去。他们勒住马,转回身面对强光,此时,火光鲜明地映出一个疯狂的黑影,这个干瘦的人影带着高举的大镰刀,仍然在奔向他们。

“琼斯!”警察局长喊道,“站住!站住,不然我开枪了。琼斯!琼斯!”可是那干瘦、狂怒的人在耀眼的强光和熊熊的烈火的映衬下,仍然在继续向前扑来。他高举镰刀,向他们,向那些圆睁的马的眼睛,向那些晃动的枪筒的闪光劈来,没有喊叫,没有声音。

(范与中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