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形式的缺陷可以是消极的也可以是积极的。如果它不把执行必要的政府职务的足够权力集中于政府当局的手中,或者如果它不依靠发挥每个公民的积极能力和社会感情以求得充分发展,它的缺陷就是消极的。对这两点,在目前研究的这个阶段上都不必要作很多阐述。
政府中缺乏适于维持秩序和容许人民进步的一定权力,往往是粗野的和未开化的社会状态一般地容易有的现象,而不是特定的政治联合的形式容易有的现象。当人民太迷恋于野蛮时代的独立自主而不能容忍为了他们的利益他们所必须服从的一定权力时,那种社会状态(如前所述)对实行代议制政府来说是尚未成熟的。当实行那种政府的时刻到来时,为了达到所有必要目的的充分权力肯定会归于最高权力的议会;如果议会没有把足够的权力交给行政,这只能是由于议会对行政的嫉妒心,这种情形除了在议会罢免行政官员的宪法权力尚未确立起来的地方外,是不大会有的。在该项宪法权利原则上得到承认并在实际上得到充分实行的地方,不用担心议会不愿意授与它自己的部长们的真正值得想望的权力。相反地,危险倒是在于议会的授权不免过于慷慨,范围太不确定,因为部长的权力就是使他具有并保持那种权力的那个团体的权力。然而,很可能有这种情况,而这是进行控制的议会的危险之一,就是它在授与权力上是慷慨的,但后来又干涉这些权力的行使;它整批地给予权力,但又通过对行政事务的很多单个干涉行为逐一将它收回。这种实行实际的管理以代替批评和制约管理人员的做法所引起的害处,已经在前一章中作了充分的论述。要防止这种不适当的干涉,除对其有害性有强烈而普遍的信念外,在道理上是不可能有任何妥善办法的。
存在于政府中的另一消极的缺陷,即不能使人民的个人能力——道德的、智力的和积极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的缺陷,在说明专制制度的显著弊端时一般地已经揭示过了。就一种人民政府的形式和另一种形式作比较来说,这方面的优点属于将公共职能的行使加以最广泛地分散的政府;它一方面把最少的人排除于选举权以外;另一方面,在符合其他同等重要的目的的范围内,允许所有各阶级的人最广泛地参加具体的司法和行政事务;如通过陪审制,允许人民参加市行政职务,尤其是通过最大可能的公开自由讨论,借以不仅使少数个人相继参加政府,而是使整个公众都在某种程度上参加政府管理,并分享从政府管理中得到的教育和锻炼。对这些好处,以及指望得到这些好处所受的限制,最好等到我们说到行政的细节时再作进一步说明。
和其他政府形式一样,代议制政府的积极的 缺陷和危险可以概括为两条:第一,议会中的普遍无知和无能,或者说得温和一点,智力条件不充分;第二,有受到和社会普遍福利不同的利益影响的危险。
前一种缺陷,即高级智力条件的不足,一般认为是平民政府比任何其他政府更容易有的缺陷。君主的旺盛精力,贵族政体的果断和审慎,被认为是远远胜过甚至合格的民主政体的优柔寡断和眼光短浅的最大优点。然而这些提法决不象他们在初看之下显得那样有根据。
和简单的君主制相比,代议制政府在这些方面并非处于不利地位。除在未开化时代外,真正的而不是伪装的贵族制的世袭君主制,在被认为是民主制特点的无能方面远远超过民主制。我说除未开化时代外,因为在真正未开化的社会状态里,君主的智力的和积极的能力是有相当保证的。他的个人意志经常遭到其臣民和臣民中强有力人物的蓄意阻碍。社会状况并不为单纯豪奢的纵欲提供多大诱惑;心身的活动,特别是政治和军事活动,是他的主要兴奋剂;他在强横的头头们和无法无天的追从者当中权威不高,并且甚至很少能长期保住他的王位,除非他具有相当高度的个人勇敢、敏捷和精力。我们历史上各个亨利(Henry)和爱德华(Edward)的平均才能之所以那么高,其原因可以在爱德华二世和理查德(Richard)二世的悲惨命运,以及约翰(John)及其无能的继承人统治时期的内战和动乱中找到。宗教改革的动乱时期也产生了几个杰出的世袭君主——伊丽莎白(Elizabeth)、亨利·夸特(Henri Quatre)、古斯塔夫斯·阿道弗斯(Gustavus Adolphus);但是他们大多长成于患难之中,由于较近继承人的意外失败而继承王位的,或者不得不同他们的统治开始时的巨大困难作斗争。因为欧洲生活取得了安定的局面,所以世袭国王的任何超出常人之处都变得极为罕见,而其一般平均水平甚至低于常人,无论是在才能方面或是在魄力方面。宪法上绝对的君主制现在只能靠常设的官僚机构的智力条件维持其本身的存在(除有时掌握在某个有积极精神的篡夺者手中以外)。俄国和奥国政府,以及甚至在正常情况下的法国政府,都是官吏的寡头政治,国家元首只不过是选择官吏的头儿们。我说的是这些政府行政的例行行动;因为掌权者的意志当然决定政府的很多特殊行动。
历史上凡是在管理事务中以持续的智力和魄力著称的政府一般都是贵族制。但是它们毫无例外地都是官吏的贵族政治。统治集团是那样狭小,以致集团的每个成员,或至少是每个有影响的成员,能够也确已把公共事务变成一项积极的专门业务和一生中的主要职业。通过许多世代显示出高度统治才能,并按照确定的政策原则行动的贵族政体,只有罗马和威尼斯的贵族政体。但是在威尼斯,尽管特权等级是为数众多的,但实际的事务管理严格地集中于一个小小的寡头政体中的寡头政体,这些人终生献身于国家事务的研究和管理。罗马政府更带有我们自己的开放的贵族政体的特点。但是真正的统治团体——元老院,一般说来专由这样的一些人组成,他们曾服过公务,或者已经担任,或者等待着担任国家的更高的职务,冒着万一无能或失败时承担严重责任的危险。一旦成为元老院成员,他们的一生就矢志于公共事务的领导;甚至不准他们离开意大利,除非是为执行某项公务;除非因为不名誉的品质或行为被监察官逐出元老院,他们保持其权力和责任直到生命的终了。在如此构成的贵族政体中,每个成员感到他个人的重要性完全和他所管理的国家的尊严和威望,以及和他在国家的各种会议中所能起的作用密切相关。国家的尊严和威望是和一般公民团体的繁荣或幸福完全不同的事情,并往往是和它完全不相容的。但是它们和国家对外的成功和扩张密切地联系在一起。因此,在几乎专为追求该项目的的情况下,不论是罗马贵族政体还是威尼斯贵族政体,都显示了一贯明智的集体政策和对政府管理的巨大的个人才能,为此历史给了它们以应得的荣誉。
因此看来情形是这样,凡是并非例外地具有高度政治技巧和能力但又不是代议制的政府,不论是在君主制形式下还是在贵族制形式下,主要是官僚政治。管理工作掌握在职业官员的手中,这就是官僚政治的本质和意义。究竟是因为他们受了那种训练才让他们做那工作,还是因为该让他们做那工作他们才受那种训练,虽然在许多方面有很大不同,但是就这规律的根本性质来说则毫无不同。另一方面,象英国这样的贵族政体,掌权阶级的权力单纯来自他们的社会地位,既非经特别训练,也非专门献身于那种工作(所以在这种政体里权力不是直接行使的,而是通过按寡头政治的原则组成的代表机关行使的),这样的贵族政体在有关智力禀赋方面和民主政体大体相同。那就是说,它们只是在伟大而深孚众望的才能和显著地位结合在一起,使某个人处于暂时的支配地位的时候,才在较大程度上显示出上述这种性质。特米斯托克里和伯利克里 (1) ,华盛顿(Washington)和杰斐逊(Jefferson),在他们各自的民主政体中,不是比英国代议制贵族政体的查塔姆 (2) 和皮尔 (3) 一类的人,或甚至法国贵族制君主政体的萨利 (4) 和科贝尔(Colberts)一类的人更十足的例外,却无疑是更为杰出得多的例外。在现代欧洲的贵族制政府中,一个伟大的大臣几乎是和一个伟大的国王一样罕有的现象。
因此,就政府的智力属性而论,必须在代议制民主政体和官僚政治之间作比较;所有其他政体可以不加考虑。必须承认的是,官僚政治的政府在某些重要方面处于大大有利的地位。它积累经验,经过反复试验和充分考虑而获得传统准则,以及为实际管理事务的人们准备适当的实际知识。但对个人的精神活力来说则并非同样有利。官僚政治的政府深受其苦的弊病,以及通常招致其衰亡的弊病是例行公事。它们因它们准则的不可改变性而致衰亡;尤其因这样一个普遍法则而致衰亡:凡是变成例行公事的东西都丧失生命力,不再具有在其内部起作用的精神,只是继续机械地运转,而要做的工作却依然未做。官僚政治总是倾向于变成腐儒政治。当官僚政治是真正的政府时,集团的精神(象耶稣会的情形那样)压倒集团中较卓越成员的个性。在行政管理这项职业中,和在其他职业中一样,多数人的唯一想法就是别人教他怎么做他就怎么做;所以需要平民政府使具有独创天才的人的意见能战胜受过训练的庸人的阻力。只有在平民政府(撇开高度明智的专制君主这种偶然事件不说),罗兰·希尔爵士 (5) 才能战胜邮政局。平民政府使他在邮政局任职,并使该机构不由自主地遵从这个将专门知识同个人的魄力和创造性结合于一身的人所给予它的推动。罗马贵族政治避免了官僚政治特有的这一弊病显然是由于它的人民的因素。一切特殊职位——给予元老院席位的职位和元老们谋求的职位——都经过普选授与。俄国政府,无论就官僚政治好的方面或是坏的方面说,都是一个特有的例子:以罗马人的不屈不挠的精神指向世世代代坚持追求的同样目的的那些确定的原则;一般地追求那些目的所用的惊人手腕;可怕的内部贪污腐化,以及对来自外部的改良措施的组织起来的永恒的敌意,这是连一个有魄力的皇帝的专制权力也很少或决不足以克服的;官僚集团的不变的阻力终归胜过一个人的无常的精力。中国政府——满清的官僚政治,就我们所知,是具有同样性质和缺点的另一个明显例子。
在一切人类事务中,互相冲突的影响甚至为了保持其本身的适当效用而必须互相保持其存在和有效;专追求一个好目的,不管应伴随它的某些其他目的,结果不是前者过多和后者不足,而是连所追求的目的也达不到。由受过训练的官员治理的政府不能为国家做到自由政府所能做的事情;但它可能被认为能做到自由政府所不能自行做到的某些事情。然而我们看到,要使自由能有效地和持久地发挥作用,自由的某种外部因素是完全必要的。同样地,除非能找到把自由同训练有素的和熟练的行政结合起来的手段,自由就不能产生它的最好效果,并且往往完全失败。在代议制政府(在时机已经成熟到实行这种制度的人民当中)和可以想象得到的最完善的官僚政治之间进行选择的话,是会毫不踌躇地选择前者的。但与此同时,获致后者尽可能多的符合前者的好形质,却是政治制度的最重要的目的之一;只要能做到不矛盾,在属于代表全体人民的团体并由它认真实行的一般监督的好处之外,取得由受过专业训练的熟练的人员管理事务的巨大好处。承认在前一章中讨论过的划分界线,即区别只有在经过特别训练后才能做好的本来意义上的管理工作和选择、监督以及必要时控制官员的工作之间的界线,就很有利于达到这一目的。后一种工作,和在其他场合一样,在这种场合不是由做管理工作的人负责,而是由享受工作利益的人负责。除非民主制愿意让需要技术的工作由有技术的人去做,要迈向熟练的民主制是办不到的。民主制在为其本身提供做它本分工作——监督和制约——所必要的智力条件方面有足够的事情要做。
如何得到和保证这种智力条件,是在评价代议制团体的特有构成时必须考虑到的问题之一。它的构成愈不能保证这种智力条件,它就愈将用特别决议侵犯行政的职权范围;它将撵走一个好阁员或提升和支持一个坏阁员;它将对他们的滥用职权加以纵容或姑息,将被他们的虚伪借口所蒙骗,或对那些忠心耿耿地努力尽其职责的人不予支持;它将赞助或者强加一种自私的、任性的和感情冲动的、眼光短浅的、无知的和有偏见的对内对外的一般政策;它将废除好的法律,或制订坏的法律,导入新的弊端,或固执地墨守旧的弊端;也许,在发自它本身或其选民的一时的或持久的使人误解的冲动下,当公平审判不会得到公众感情的同意时,它甚至将容忍或纵容将法律完全撇开不管的做法。如此种种就是从代表的构成不保证议会中适当的才智和知识而产生的代议制政府的危险。
其次我们进而讨论从代议制团体中由有害的利益(用边沁的有裨益的话来说),也就是同社会的普遍福利多少冲突的利益,所决定的行动方式的流行而引起的弊端。
人们普遍承认,君主制和贵族制易有的弊端中很大一部分是从这个原因产生的。君主的利益,或贵族政体的利益,不论是集体的或其各个成员的利益,因和社会普遍利益所要求的行动相反而得到增进,或者他们自己认为将得到增进。例如,政府的利益是加重征税,而社会的利益则是征收良好管理的必要费用所允许的尽可能少的税。国王以及进行统治的贵族政体的利益,是掌握并行使对人民的无限制的权力;强制人民完全服从统治者的意志和爱好。人民的利益是政府在任何方面对他们实行的支配以符合于达到政府的合法目的为限。君主或贵族政体的利益,或其表面上和想象上的利益,是不允许对他们进行任何谴责,至少是不得进行他们认为威胁他们的权力或严重干涉他们的自由行动的任何谴责。人民的利益则是应该有谴责任何官员以及任何公共行为或措施的充分自由。统治阶级的利益,不论是贵族制或是贵族制的君主制,是为了他们自己取得无数的各种不正当特权,有时损害人民利益以饱私囊,有时单纯抬高自己,或者说,贬低别人。如果人民对政府不满——在这种政府下他们很可能会是这样——君主或贵族政体的利益就是把他们保持在智力和教育的低水平上,煽起他们之间的不和,甚至不让他们的日子过得太好,以免他们“盛而骄”;蛮合乎黎塞留红衣主教在他有名的《政治遗书》中的准则。所有这些事情都是适合于君主或贵族政体在纯粹自私观点上的利益的,除非由于害怕激起人民的反抗因而形成一种足够强大的相反的利益。在他们的权力足以把他们提到高于社会其余人的意见的地方,国王和贵族政体的有害的利益就产生所有这些弊端,其中有许多现在仍然在产生着。由于这样一种地位,要期望任何其他的行为也是不合理的。
这些事情在君主制或贵族制的场合是太明显了;但人们有时宁愿毫无理由地设想,同样的有害影响在民主制中并不起作用。按照通常看法看一看民主制吧,作为多数人的统治,统治的权力受到地方或阶级利益的支配,不按照对全体人民利益的无私关怀所要求的原则行事,是完全可能的。假定多数是白人,少数是黑人,或者反过来也是一样:多数可能会让少数得到公平审判吗?假定多数是天主教徒,少数是新教徒,或者反过来:不会有同样危险吗?或者假定多数是英格兰人,少数是爱尔兰人,或者相反:没有同样弊病的很大可能吗?在一切国家,穷人都是多数,相比之下可以称为富人的则是少数。在这两个阶级之间,在许多问题上,显而易见的利益是完全相反的。我们假定这个多数足够明智地知道削弱财产的安全对他们不利,也知道任何任意的掠夺行为都会削弱这种安全。但是他们把租税负担的不公平份额或甚至其全部强加在所谓既得财产所有人和较大收入之上;并在这样做以后毫无顾忌地增加数额,以认为有利于劳动阶级的方式花费这些款项没有相当大的危险吗?再假定熟练工人的少数和不熟练工人的多数:许多工会的经验证明(除非它们受到极大诬蔑),担心平等的收入可能成为强加的义务,计件、计时工资以及一切使高度勤勉或具有较高能力的人能得到较高报酬的办法可能被禁止,是完全有道理的。在提高工资,限制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对机器课税或加限制,以及可能节约现有劳力的一切改进——或许甚至保护本国制造者以抵制外国工业——等方面的立法尝试,是进行统治的体力劳动者多数的阶级利益感所产生的极为自然的(我不敢说是否是可能的)结果。
有人会说,所有这些事情都不符合人数最多的阶级的真正 利益。对此我回答说,如果人类行为仅仅根据他们的“真正”利益的考虑来决定的话,则无论君主制也好,或是寡头政治也好,都不会是现在那样的坏政府。因为毫无疑问,强有力的论据可以被用来,事实上也常常被用来表明,无论是国王或是进行统治的议会,当他们对积极、富裕、开明和高尚的人民进行着公正而时刻警惕的统治时,他们所处的地位就是最值得羡慕的。但是国王只是时而采取,而寡头制政府则从未采取过对他们的私利的这种高尚的看法,我们为什么应该期待劳动阶级有一种更高尚的思想方法呢?作为对他们的行为的重要考虑的,不是什么是他们的利益,而是他们认为什么是他们的利益。假定人数上的多数会习以为常地做任何其他掌权者从未做过,除在极例外的情况下也未被期待去做的事情——即和他们眼前的、显而易见的利益相反,按照他们的真正的根本利益指导他们的行动,无疑是违反任何政府学说的。的确,没有人能怀疑,以上列举的许多有害措施,以及其他许多同样坏的措施,是符合一般非熟练劳动群众的眼前利益的。很可能它们是为了这个阶级整个这一代人的自私的利益。勤勉程度下降和活动的松懈,以及作为其最后结果的储蓄刺激的减少,也许在仅仅一生的时间内可能很少被非熟练劳动者阶级感觉到。人事中某些最重大的变化,就其较明显的直接效果而论,曾经是有益的。罗马皇帝专制政府的建立,对当时整个一代人来说,曾经有过很大的好处。它终止了内战,减少了执政官和地方总督的大量贪污和虐政;它助长了许多生活上的美德和一切非政治部门的知识修养;它产生了使肤浅的历史读者为之眼花缭乱的天才学者的不朽作品,这些读者不会想到使奥古斯都的专制(以及洛伦佐·德·梅迪奇 (6) 和路易十四的专制)放出异彩的人们全都是在前一代形成的。多少世纪的自由所产生的累积起来的财富、智识能力及智力活动,仍然有益于第一代的奴隶。但这是一种制度的开始,由于它的逐渐施行,曾经不知不觉地得到的一切文明消失了,直到曾征服并囊括世界的那个帝国彻底地丧失了甚至它的军事能力,致使通常有三四个军团就足以压倒的入侵者竟能蹂躏和占领它的几乎全部辽阔领土。基督教提供的新的刺激的出现及时地挽救了文学艺术于危亡,并使人类免于沉沦到或许是无底的深渊。
当我们说到一群人或甚至一个人的利益是决定他们的行动的原则时,在一个没有偏见的观察家看来什么是他们的利益这个问题,是整个问题的一个最不重要的部分。如科尔里奇所指出,动机是人产生的,而不是动机产生人。人们做一件事或不做一件事的利益,不决定于任何外部情况,而决定于他是什么样的人。如果你想要知道一个人的利益实际上是什么,你就必须了解他惯常的思想感情的特点。每个人都有两种利益,他关心的利益和他不关心的利益。每个人都有自私的利益和不自私的利益,而自私的人培养起的习惯是关心前者,而不关心后者。每个人都有眼前的和长远的利益,而没有远见的人就是热衷于眼前利益而不关心长远利益的人。如果一个人的思想习惯导致他把思想和愿望专注于前者的话,那么依据正确的计算后者可能更大则是无关紧要的。试图劝一个殴打妻子和虐待子女的人说,如果他和她们相亲相爱地生活,他将会更幸福,那是毫无益处的。假如他是能够 那样生活的那种人,他将会更幸福;但他不是那种人,而且他要成为那种人大概已经太晚。他既然是这样一个人,满足于喜好作威作福,耽溺于他的凶暴的性情,照他的想法他能从他家属的欢乐和爱情得到的幸福是不足惜的。他不以她们之乐为乐,也不在乎她们的爱情。他的邻人,和家属亲爱相处的人,或许是比他更幸福的人;但是能使他相信这一点吗,这种劝说很可能只是更进一步增强他的恶习或他的易怒的性格。通常,一个关心他人,关心他的国家,或者关心人类的人是比不这样的人更为幸福的人;但是对一个只关心他自己的欢乐,或他自己的钱袋的人,进行这种说教又有什么用处呢?即使他愿意他也不可能关心其他的人。这如同对在地上爬行的蛆虫说假使他是个鹰对他要好得多一样。
再说,人们普遍地看到,议论中的这两种坏倾向——宁愿要一个人的自私的利益而不要他和其他人分享的利益和宁愿要眼前的和直接的利益而不要间接的和长远的利益的倾向——是权力的占有特别容易引起和助长的特点。一个人或一个阶级的人,一发现他们手中有权力,这个人的个人利益或这个阶级的独有的利益就在他们的心目中具有更大的重要性。发现他们自己被别人崇拜,他们就变成他们自己的崇拜者,认为自己应当身价百倍;另一方面,他们所得到的为所欲为、不考虑后果的便利,不知不觉地削弱了那种使人期待后果,甚至是影响到他们自己的后果的习惯。这就是建立在普遍经验之上的、人们被权力所败坏的普遍规律。人人都知道,以一个人处于普通人的地位的行事来推论他处于专制君主地位将同样行事,那会是何等可笑。处于后一种地位时,他的人性中的坏的部分,不是受到他的生活状况和周围的人的限制和压制,而是受到所有的人的阿谀奉承,并且一切情况都对他有利。就一个阶级来说,如抱同样期待也将会是完全一样可笑的;平民阶级或任何其他阶级都一样。即使在他们之上有更强大力量时他们是非常谦虚和通情达理的,但当他们自己成为最强大力量时,我们就可以料想到这方面的全然变化。
必须按照人类的现实情况或能迅速形成的情况组织政府。在人类或一个阶级迄今达到的或不久可能达到的文化状态下,如果他们想到的只是私利,则引导他们的利益几乎只有一眼就看清楚的利益和对他们的当前情况起作用的利益。只有对他人的无私的关怀,特别是对他们身后事情的关怀,对子孙后代、国家或人类的关怀,不论是基于同情或基于正直感,才能把阶级或团体的思想和目的引向长远的或不明显的利益。应该说,任何形式的政府,把这些高尚的行动原则成为一般人行为中主导动机这一点作为条件来要求是不合理的。在实行代议制政府已经成熟的社会,很可以指望其公民有一定程度的公德心和无私的公共精神。但是要指望这种公德心和公共精神达到这样一种程度,并有这样一种辨别力,可作为证明来反对把他们的阶级利益说成似乎是合乎正义和普遍福利的似是而非的谬论,将是十分可笑的。我们大家都知道为了给想象上的大众利益迄今所提议的每一项不公正行为作辩护,什么样的似是而非的谬论都可能有人振振有词地提出来的。我们知道有多少人,在其他方面也不是蠢人或坏人,认为拒付国债是正当的。我们知道有多少人,并非缺乏能力,也具有相当的群众影响,却认为把税收的全部负担压在被称为既得财产的储蓄上,让那些其祖先和他们自己将收入全部花光的人完全不交税,作为对这种堪作模范的行为的一种奖赏,是公平合理的。我们知道哪些强有力论点——由于它们具有部分道理就更加危险——可能被提出来反对一切继承,反对遗赠权,反对一个人有任何胜过别人之处。我们知道几乎每一门知识都可能轻易地被证明为无用,以完全满足那些并不具有那种知识的人。有多少人,并不是完全的蠢人,却认为语言的科学研究无用,认为古代文学无用,一切学识无用,逻辑学和形而上学无用,诗学和美学既无用又无意义,政治经济学纯粹有害呢?甚至历史也被有才能的人宣告为无用和有害。由经验而得来的对外部自然的知识,只有在它直接为生产生存必需品或适合于感官的东西服务,它的有用性才会得到承认,假如很少人鼓励人民加以怀疑的话。认为即使比多数人有高得多的修养的人,将具有那么美好的公德心,对违反他们自己的明显利益的事物有那么正确的评价,以致他们将拒绝这些以及其他无数的谬论,是合乎情理的吗?这种种谬论当他们一掌握权力就从各方面来影响他们,诱使他们按照他们自己的自私倾向和关于他们自己利益的短见浅识行事,违反正义,以所有其他的阶级和子孙后代为牺牲。
因此,民主制,和所有其他的政府形式一样,最大危险之一在于掌权者的有害的利益,这就是阶级立法的危险;就是意图实现(不管是否真正实现)统治阶级的眼前利益,永远损害全体的那种统治的危险。在决定代议制政府的最好构成时需要考虑的最重要问题之一,就是如何提供防止这种害处的有效保证。
如果从政治上说,我们把阶级看作是具有同一有害利益的任何数量的人——就是说,他们的直接而明显的利益指向同一种坏措施,那么值得想望的目标就是:任何阶级,或是任何可能联合起来的阶级的联合,都不应该在政府中发挥压倒一切的影响。未因种族、语言或民族的强烈恶感而造成内部分裂的现代社会,大体上可分为两个部分,这两个部分,尽管有局部的变动,大致相当于明显利益的两个相反的方向。让我们(用简单的一般名词)把他们的一方叫做劳动者,另一方叫做劳动力的雇主,然而包括在雇主这边的不仅有退休的资本家和遗产所有人,还有一切高薪的劳动者(如各种专业人员),他们所受的教育和生活方式使他们变成同富人一样,他们的希望和抱负就是要把他们自己提高到那个阶级。另一方面,和劳动者列在一起的可能有小雇主,他们由于利益、习惯和所受教育的影响,在愿望、爱好和目的方面变得和劳动阶级相同;还包括一大部分小商人。在这样构成的社会状态下,如果代议制度能做到理想上完善,又如果可能把它保持在那种社会状态中,它的组织就必须是这样:这两个阶级——体力劳动者及其同类为一方,雇主及其同类为另一方——在代表制度的安排上保持平衡,每一方左右着议会内大致相同的票数。因为,假定每一阶级的多数在他们之间的分歧中主要受他们的阶级利益的支配,在每一阶级中就会有一个少数,它的考虑服从于理性、正义和全体的福利;而任一阶级的这个少数和另一阶级的全体结合在一起,就会使天平倒向他们一边来反对他们自己阶级中多数的那些不应当得逞的要求。在任何组织得相当好的社会,正义和普遍利益大多终究得以实现的原因,就在于人类的各别的和自私的利益几乎总是分裂的;有些人和错误的东西有利害关系,但有些人也在正确的东西方面有着个人的利益,因此受更高的考虑支配的那些人,尽管人数少、力量弱不能胜过全部其他的人,但通常在经过充分讨论和鼓动以后,能变得强大到足够使天平转向有利于和他们同在一方的那些个人利益。代议制度应当组织得能保持这一事态:它不应当容许任何一种地方利益强大到能够压倒真理和正义以及所有其他的地方利益的总和。永远应当在各种个人利益之间保持着这样一种平衡,使任何一种个人利益要获得成功必须有赖于得到至少一大部分按照更高动机和更全面更长远的观点行动的人们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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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伯利克里(Pericles,公元前495? —429),古雅典政治家。——译者
(2) 查塔姆(Chathams)即查塔姆伯爵,指威廉·皮特(William Pitt,1708—1778),英国政治家。——译者
(3) 罗伯特·皮尔(Robert Peel,1788—1850),英国政治家。——译者
(4) 萨利(de Sully,1560—1641),法国政治家。——译者
(5) 罗兰·希尔爵士(Sir Rowland Hill,1795—1879),是英国邮政改革家。——译者
(6) 梅迪奇(Lorenzo de’ Medici,1449—1492),佛罗伦萨君主。——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