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室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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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维持原样不动,用螺丝起子把门的铰链拆下,再从那里打开出入,然后,再把铰链恢复原状。这个诡计无视锁头,完全着眼于其他地方,富于机智很有意思。只不过门的铰链若不在外侧,这招当然就行不通了。

有一间完全密闭的西式房间,所有的窗户和门都从内部上了锁,房间里有一人被杀。心生怀疑的人们因为没有备用钥匙,破门进入室内一看,发现一具横躺的尸体。然而奇怪的是不见凶手的踪影。这是一间从内关闭的房间,凶手理应无路可逃。仔细搜查天花板、墙壁、木地板,也完全没有暗门;暖炉的烟囱也窄到连幼童都无法通过;换气窗也一样狭窄。这种状况只能想象成有人如烟一般消失,或是他的身体像蛞蝓一样伸缩自如,从门下的缝隙爬出去了。

实在是令人毛骨悚然又不可思议的谜题。如果这些看似完全不可能的谜题,可以有合理的解答,那该是多么痛快,这就是密室诡计小说的起源。侦探小说的核心,就是把乍见下看似不可能的异常谜题,以机智与逻辑,条理清晰地解开产生的趣味。这种乐趣的典型就是密室事件。以文章描述的不可能状况,总会让人觉得某处仍有漏洞,难以给予读者不可动摇的感觉,然而如果是密室,特征就是具体得像几何学的图解,一点也没有暧昧的空间,能够传达给读者最明确的不可能感。因此,可以说以往的侦探作家,没有任何人一辈子都没描写过密室事件,而且甚至出现过一辈子都只写密室事件的作家。

在侦探小说史上,最早以这个密室的“不可能”为主题的作品,是坡的《莫尔格街凶杀案》,而这部坡的作品,以及勒胡问世晚得多的《黄色房间之谜》,都是启发中心思想的实际案件。我在距今四十几年前,曾读过1913年12月号的《斯特兰德杂志》(The Strand Magazine)写过这件事,现在还贴在笔记本上。扼要来说,这是西姆斯在距今约一百年前所写,一般认为时间大概是十九世纪初,在巴黎蒙马特的某间公寓最高层楼,有一个名叫罗丝·德拉寇(Rose Delacourt)的女孩住在距离地面60尺的房间,因为到了中午她都还未起床,警察就打破门进入室内,发现女孩躺在床上,胸口被刺死亡。凶器仍维持刺入的状态,看起来力道相当大,刀尖甚至穿刺到背后。窗户被从内部关闭,门是唯一的入口也被从内上锁,钥匙插在钥匙孔上,而且连门闩都上闩了。唯一的通道是暖炉的烟囱,但经过调查,再怎么瘦的人也无法通过,是不可能的路。没有任何东西被偷,侦查线上也没发现有仇家寻仇的可能。这起案件经过后来犯罪研究家的讨论,到了百年后的今天(1913)仍是未破案的一桩悬案。

其实叙述了密室之谜的故事,可以追溯至更远古的古代。公元前五世纪希罗多德的《历史》书中,记述了公元前1200年左右埃及王拉姆泼西尼德斯(Rhampsinitus)的故事,这里就已经能看出密室之谜的原始形态。这则故事是一名建筑技师奉命建造国王的宝库,他为了自己的孩子们,挖了一条可以通到外面的秘密地道,并留下遗嘱告知开启地道的方法,好让儿子们可以从地道潜入宝库偷出宝物。同样是希腊公元前二世纪的作家保萨尼亚斯,也在叙述建筑师阿伽墨得斯(Agamedes)与特罗丰尼乌斯(Trophonius)的故事时,写过同样有秘密地道的密室之谜。

还有一个古老的例子,是旧约圣经经外书(Apocrypha)中“贝尔的故事”。巴比伦王崇拜的偶像神明是贝尔[Bel,即马尔杜克(Marduk),巴比伦的守护神]。他们在神殿供奉了羊、谷物以及许多祭品,并关闭神殿的门再上锁,让任何人都无法进出,但祭品还是会在一夜之间消失。真是一起密室的怪事。本来大家相信这是贝尔神吃掉了,但一位叫但以理的青年,揭露了这个秘密的诡计。神殿内的祭坛下有一条秘密通道,祭司们半夜就从那条路悄悄潜入拿走祭品。

不管希罗多德还是圣经经外书,都有秘密的出入口,以现在的眼光来看,都是不名符其实的密室之谜,不过这么说来,坡的“莫尔格街”也是在内部折弯窗户的钉子,这也是不名符其实。那么,第一部毫无这种缺点的“密室”小说是什么呢?道尔的《花斑带探案》(收录此篇作品的《福尔摩斯冒险史》于1892年出版)与詹格威的长篇(1891年出版)几乎于同时期写出,不过比起《花斑带探案》的单纯,以密室而言,还是后者的长篇较有可读性。这部作品在西方虽然没有引起太多瞩目,但以当时而言,用的已经是最进步的密室诡计,此外,他也在这个重大谜题诡计领域居领先地位,在这层意义上,非得大大重视不可。

那么,让我试着把各种谜题诡计,大致分类为三种:①犯罪时罪犯不在室内②犯罪时罪犯在室内③罪犯与被害者都不在室内。再把这三种细分为以下所示。

我知道西方的作家尝试“分类密室”的两个例子。一是卡尔的《三口棺材》(The Three Cofi ns)的“密室讲义”章节,另一个则是克莱顿·劳森(Clayton Rawson)的《死亡飞出大礼帽》(Death From a Top Hat)(未日译)的“勿质问(Ask Me No Questions)”章节。后者是魔术师侦探马里尼利用了卡尔的小说主角菲尔博士的“密室讲义”,虽然他和卡尔的分类有些不同,但双方都大致分类为两种:A“真实的密室,罪犯不可能逃出,因此罪犯犯罪时不在室内”;B“假装的密室,罪犯犯罪后逃脱,之后构成密室”。比起卡尔的菲尔博士把A分为七项、B分为五项;马里尼则把A分为九项、B分为五项,还加了一项新的C。

我的分类则是参阅两者,统一原理比起两者稍微不同,也加了一些两者都没有的东西,为了对照方便,我在各项目后面加上括号,以(F·A·1)(M·B·2)的方式附注。F的意思是菲尔博士的分类;M则是马里尼的分类,A、B是两人各自的大分类;1、2之类的则表示各自小分类的项目编号。

A 犯罪时,罪犯不在室内者

1 透过室内的机械装置

(F·A·3)(M·A·4)

★拿起电话的听筒就从通话口发射子弹。★在听筒通过强大电流,杀死拿听筒的人。★先在墙洞上安装手枪,盖子一拿起来就会发射。★只要转动座钟或挂钟的发条,时钟内部就会发射子弹。★在天花板上用线高挂沉重的匕首,再把线沿着墙壁延伸到地板,被害人进入室内把门上锁后,走两三步就会绊到线,此时天花板的线就会断掉,匕首从被害人上方落下。★房间从天花板垂吊很重的花盆,再用一条带子往另一边拉紧,只要被害人碰到那条延伸的带子,花盆就会摆荡撞击被害人的头。★先在床上安装散发毒气的装置,于睡眠中杀害睡着的人。★利用冰融化或冷冻时的重量变化,用铁丝之类的机械装置让装在墙壁的手枪发射。★透过化学药品定时纵火。★利用时钟与电流做定时炸弹引起火灾。以上全都是知名作家的范例,但构造太过机械性,不免会沦为幼稚的谜题诡计。

2 从室外远距杀人

(窗户稍微打开,不过位于离地三楼以上的房间,不可能从窗户入侵或逃脱,或是有小缝隙的密室)

(F·A·6)(M·A·6)

★从对面大楼的窗户,把没有刀锷的匕首装在枪里发射。★透过窗户射进用岩盐制成的子弹,岩盐会在被害人体内溶化。★被害人从窗户探出头时,从高一层楼的窗户降下环状的绳子,把对方的头吊起来勒死,并直接把尸体从后面的窗户降到地上,共犯再把尸体挂在当地树林的树干上假装成上吊而死。★把从窗外射击的手枪扔进室内,事先在被害人衣服上留下火药痕迹,再假装成从室内被射击的样子【以下情况是窗户或缝隙在一楼的密室】★在夜晚用伸缩铁(lazy tongs,型的伸缩玩具)从稍微打开的窗户缝隙,夹取室内桌上的凶器,换成其他凶器以湮灭证据。★把绑了丝线的毒箭从缝隙射入,杀死被害人,之后再用线拉到外面。

除此之外,还有许多无法以几行字就说明清楚的这类谜题诡计,但若要只举出一个非常知名的作品例子,那就是★被害人在密闭的房间被细小的毒箭射中胸口而亡。没有任何缝隙,就连通风孔也蒙上了精细的铁丝网。窗户玻璃与门的镶板也完全没有被拆下的痕迹。尽管如此,名侦探却断言“这间房间有方形的窗户”。警官再怎么想也没发现方形的窗户。他说的是纯西式房间一定会有的方形窗户。那么,究竟在哪里?——谜底揭晓,就是门的把手(knob)。圆形握把的门把轴心金属是方形的棒子。贯穿的洞也是方形,在门里的方形孔本身可以转动。把这个方形的棒子嵌进圆形握把的部分,再用螺丝钉固定。首先用螺丝起子把外面握把的螺丝钉卸下,只剩下轴心,再用细铁丝捆绑,悄悄把轴心往室内推下去,因为绑着铁丝挂在空中,不会掉到地上。之后打开一个小的方形孔洞,这就是“方形窗”。凶手看准被害人从内部靠近门的机会,从这个洞用短弓射进细小的毒箭。达成目的后,善后顺序是巧妙地拉上铁丝,把轴心按照原样拉出来,握把也用螺丝钉固定,再擦拭指纹后离开。

美国有位少年作家挑战了这个诡计。方形窗也很有趣,但他表示门上有个更简单的盲点。那就是有两间房间,里面的房间有一名男子坐着,他将成为被害人。两间房间交界的门与墙壁形成直角。里面的房间除了那道门以外,绝对没有缝隙。隔壁的房间面对道路,窗户开着,也有一道可以外出,开放式的门。那间隔壁房间的窗前椅子上,坐着一个女人。在这种状态下传来枪声,里面房间的男子被击毙。这种状况下可以开枪的,除了隔壁房间的女子以外没有别人,虽然她被怀疑杀人,但却不是真凶,也没找到凶器手枪。这个谜题揭晓的答案是——新型的门有大型铰链,开门与墙壁呈直角时,铰链处就会留下宽约一寸的纵向长缝隙。身为手枪高手的真凶就是从隔壁房间的窗户,透过那个缝隙射杀被害人。而女子背对窗户坐着,才会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3 利用被害人自己的手致死而非自杀的诡计

(F·A·2)(M·A·3)

★这个方法是治疗蛀牙时,利用在蛀牙上涂橡胶的出血空隙,把直接混入血中才有效的毒药“箭毒”(Curare)掺入装有止痛药的小瓶子,交给被害人,要他半夜服用。被害人在密室中吃了药,箭毒就从牙齿的出血位置进入血管致死。凶手再混入发现者当中,抢先进入室内把关键的小瓶子藏起来。★利用事先造成怪谈式的心理恐惧感,或是从室外放入有毒气体之类的方法,让被害人陷入精神错乱,令他头撞家具,或用持有的凶器自杀(菲尔博士的讲义例子)。

4 在密室内伪装成他杀的自杀

(F·A·4)(M·A·2)

★请参阅其他章节“当作凶器的冰”的“冰匕首”。在密室中进行那个杀人手法就是这个谜题诡计。★横沟正史的《本阵杀人事件》也是好例子。

5 伪装成自杀的他杀

(F、M都没有)

★有一名修行者独自在巨大的文理中学建筑物中闭门不出,进行断食的苦行修行,过了好几天仍旧没出来,门又被从内上锁,破门检查后发现,修行者已经躺在床铺上饿死了。床铺旁的架上摆着各种丰富的食物,却完全没被碰过。断食修行者的意志力让人们为之惊叹。可是,这其实是他杀案件。修行者保了巨额的生命保险,而受益人是四个印度弟子。四名弟子贪图那笔保险金,用了奇特的方法杀死修行者。他们安排修行者在室内吞下安眠药,趁他熟睡时,先准备好四条有钩的长绳索,四人爬到文理中学的高耸屋顶上。屋顶的顶点有一扇采光窗。虽然人无法从那里出入,但可以从排气的横梁缝隙把手伸进去。四人各拿着一条有钩的绳索,从那个缝隙垂下绳子到室内,把钩子挂上修行者床铺的四支脚,再合力把床铺吊到天花板附近。然后,把绳索绑在采光窗的竿子上让床铺悬空,他们再爬下屋顶离开。文理中学的天花板非常高,再加上修行者有惧高症,即使他从睡梦中醒来,也不用担心他会跳下来。即使眼前架上就摆着食物,也束手无策。几天后,四名坏蛋再次爬上屋顶,亲眼看到修行者饿死后,再拆开绳索把床铺降回原来的地方,之后故意破门,假装成发现修行者死亡。虽然这个故事好像太离奇又荒唐,但《陆桥谋杀案》的作者,同时也是《侦探小说十诫》的笔者诺克斯写过这则故事,并入选为三大杰作集之一。★从上一层楼的窗户吊起脖子,挂在树枝上假装成吊死的诡计,思维方式也是属于这个项目。

6 罪犯并非在室内的人类

(F·A·6的文中)(M·A·5)

例如坡的《莫尔格街凶杀案》的人猿、道尔的《花斑带探案》的毒蛇,以及其他章节提过的鹦鹉偷宝石等等。(后两例也属于窗户半开或有缝隙的密室)这一项最巧妙的是我在其他章节《奇特的构思》写过的太阳与水瓶的杀人。波斯特或江户川算是此项的第一人。

B 犯罪时,罪犯在室内

1 在门、窗或屋顶上安置机械装置

这个方法是初期最常用来构成密室的诡计。我在大正时代读到詹金斯的短篇诡计是,罪犯离开外出后,把嵌入门内侧钥匙孔的钥匙用镊子与线的装置转动,就能从门外把内侧上锁,这让我觉得非常有趣,但后来以范·达因为首的许多作家,想出了这个结构的所有变形,现在这种诡计已经是陈腔滥调,没有任何人会用了。

ⓐ首先从安装在门上的机械装置开始。窗户的机械装置不过是这个方法的应用,之后我再简单说明即可。所谓门的装置,就是凶手杀死被害人后,把尸体留在房间里自己从门离开。接着关上门从内上锁,之后再制造出这种情况。换句话说,这是从外转动内侧钥匙上锁的方法。这样一来,凶手绝对不可能逃脱的不可思议条件就成立了。

这有三个条件。一是这种场合的钥匙只能有一把,完全没有制造备用钥匙的剩余时间,必须先对读者表明这种状况;另一个是西式的门,钥匙孔可以从两面打开,不管从内或从外钥匙都插得进去;第三是西式的门在门的下方与地板之间一定有些许的隙缝。以上三点就是这里所写的诡计的前提条件。

第一图

门锁分为普通锁、插入锁、门闩三种,关于这三种各自有不同的诡计设计。

①钥匙的情况(F·B·1)(M·B·1)(参阅第一图)。★罪犯在外出前,从门内把钥匙插入钥匙孔,再把火筷子之类的东西插入钥匙底部的环状处,另一端绑着牢靠的丝线,然后垂下丝线,从门和地板之间的缝隙拉出门外。接着外出后关上门,把线拉到走廊,旋转火筷子上锁,火筷子就会自然落下。再用线从缝隙往外拉出火筷子,收进口袋后离开。若不用火筷子,只要用任何金属的棒子都可以。竹棒或木棒的重量不足,可能有无法顺利落下的疑虑,也可以用镊子。如果钥匙没有环形处,可以用镊子夹紧,压住钥匙底部扁平的地方也有相同的作用。要让这种状况的镊子掉下来,需要稍微用力拉扯。

★在小说中这个方法虽然有趣,可是实际上需要解决的问题不用这么麻烦。只要准备用薄钢铁制成的镊子型器具,末梢不尖又薄,有锉刀齿目以免滑进内侧的工具即可。罪犯先在内侧的钥匙孔嵌入钥匙,外出关上门后,从外侧的钥匙孔悄悄插入这个工具的末梢,再往内掏取夹住从内侧嵌入的钥匙末端,使劲一转锁上即可。这个方法以小说而言一点也不有趣,但实际上好用多了。这个工具在美国等地的犯罪界广为人知,甚至有“oustiti”的名称[1]。

②插入锁的情况(F·B·3)(M·B·1)(参阅第二图)。★把镊子使劲扣入插入锁的底部,先确认稍微施力不会移动,再用长丝线绑在镊子底部。然后在插入锁移动方向的墙壁上,用力刺进大头针当作支点。把镊子的线挂在这根大头针上,下垂从门下的缝隙拉到外面,只要拉动这条线,插入锁就会正好扣入。更用力拉线,镊子就会脱落掉到地板上。然后再用线从缝隙拉出。可是,光是这样做,墙壁还会留下大头针变成线索,因此大头针的头也要事先用另一条丝线绑住,任务完成后再拉那条线,把大头针也从门下的缝隙拉到外面。此外还有各种做法,不过全都是应用这个原理。

第二图

③门闩的情况(F·B·4)(M·B·1)(参阅第三图)。★门上有门闩,柱子上则有插闩处,或是相反的情况。门闩只要扣入插闩处,门就打不开了。这种情况下,要避免门闩扣进插闩处,把门闩稍微往上抬,在门闩根底与门板之间,用木头或纸都可以,先嵌进楔子(图示的黑色三角形是楔子)固定。然后用丝线绑住这个楔子,也一样从门下的缝隙把线拉到外面,再拉这条线把楔子拖出。这个装置的楔子脱落后,门闩就会自然扣上。

★这个楔子有时也会使用蜡烛与冰。关于冰的楔子我已经在其他章节“当作凶器的冰”的“密室与冰片”详细说明过,这里就省略不提;而蜡烛的装置是,把蜡烛夹在插闩处与门闩之间,点火等蜡烛烧完时,门闩就会锁上,但这么做就会有蜡残留在附近,提高了被发现的风险。★此外,某位知名的作家想出了从门外贴上强力磁铁移动门闩的方法,不过磁铁缺乏机智,不算什么太让人佩服的诡计。

第三图

④以上是西式门的结构。★日本的玻璃格子门或玻璃窗门,通常都有旋入锁,因此日本的小偷想出了从外面把锁卸下的诡计。那就是把既薄又细齿的锯子,插进门与门的接缝,再用锯子的锯齿紧贴旋锁的旋转部分,有耐心地朝开锁方向移动锯子,就能把锁解开。写这种东西或许会被批评我教人犯罪手法,但这是小偷界众所周知的事,事已至此,就算没人教也是家喻户晓。比起小偷,被害人都不太知道这回事,因此我写这件事,是为了警告一般人,我想反而很有意义吧。日本的小偷虽然不会打造密室之类的,但若把这方法应用于密室,也算是一种诡计。

旋入锁

⑤卸下门的铰链(F·B·2)(M·B·2)。★根据卡尔所述,这是西方的小孩要从上锁的小橱柜等地方偷点心时常用的方法。锁维持原样不动,用螺丝起子把门的铰链拆下,再从那里打开出入,然后再把铰链恢复原状。这个诡计无视锁头,完全着眼于其他地方,富于机智,很有意思。只不过门的铰链若不在外侧,这招当然就行不通了。这个谜题诡计从詹格威以来,侦探作家也常常书写。

⑥利用错觉的神速技法(F·B·5)(M·B·5)。★罪犯拿钥匙外出,从外把门上锁,再把钥匙放进口袋。然后,当罪犯化身为事件发现者之一,破门进入室内时,趁大家跑近尸体的空隙,再把口袋的钥匙悄悄插进门内侧的钥匙孔。通常检查门的时间都是在确认尸体后,此时人们就会误信门已经从内反锁。★这种情况,如果门上有一扇可以自由开关的换气窗,就不需如此麻烦,只要从换气窗(或者如果门下的缝隙够大,从门缝也可以)往室内扔进上锁的钥匙,基本上即可达成目的。可是,这么做并不像插进内侧钥匙孔,可以提供强而有力的证据。

⑦两把钥匙的诡计(F·M无)。★准备两把相同的钥匙,一把插入门的内侧再外出,关门后用第二把钥匙插入外面的钥匙孔,挤下内侧的第一把钥匙掉落室内。然后再直接从外面上锁就形成密室了。不过,这种情况也只能得到从换气窗扔进钥匙的类似效果。

ⓑ安装在窗户的机械装置。★窗户的诡计自从坡的《莫尔格街凶杀案》以来,也有各种设计。坡的诡计秘密说白了,就是在内部折弯固定窗户的钉子,其实任谁都能开关,因此以密室诡计而言并不名符其实。日本的窗门常见的是旋入锁;而西式可以上下滑动的玻璃窗门,用的则是类似门闩的卡扣。只要能从外面关上这个门闩,就能形成密室。窗户也是使用细绳或铁丝,不过窗户不像门有方便的门缝,因此要让玻璃有孔洞,再从洞把细绳或铁丝穿出来,操作方式和门一样。★有些作品为了制造这个玻璃的洞,会事先朝玻璃开枪,目的就是穿孔。如此一来,那发枪击就会启人疑窦,又和真正犯罪的时间不一致,令谜团更加复杂,小说就更有趣了。把夸张的开枪当作得以构成密室的手段,有一种似非而是的趣味(以上F·M无)。

★也有不需细绳或铁丝的方法(M·B·3)(F·无)。那就是拆下一片窗户的玻璃,手从那里锁上卡扣,再把玻璃装回原样,然后涂上补土。只不过,这个方法的补土很新,提高了被发现的风险。

ⓒ抬起屋顶的诡计(F·M无)。★诡计的题材用尽后,作者想出了极端的方法。这个新奇的想法是,从门窗下手太温和了,何不直接把屋顶抬起来呢?三四年前入选奎因推理杂志比赛的“第五十一号密室”写的就是这个方法,门窗本来都是完全的密室,罪犯用千斤顶把部分屋顶抬起来,再从那个缝隙出入,之后再把屋顶放下恢复原状。我认为这个方法有可能因为屋顶的构造无法使用,而且即使放下屋顶也绝对无法恢复原状,但因为屋顶完全正中搜查的盲点,也不须担心有人会检查那种地方。这个想法应用在门上,就是不着手处理上锁的地方,反而选择拆掉铰链,移动整片门,从这个构想再延伸,具有一种出人意料的机智。

★然而,日本的某位作家倒是更进一步想出了难得的主意:不是抬起部分屋顶,而是用夹在大树树枝的老虎钳与绳索,像掀盖一样往上吊起组合小屋的整片屋顶,再从那里进出。这样一来,就没办法正经地写了,要是不用切斯特顿风格的幽默来看待,这个方法终究是失败。

★只不过,人上有人,两三年前我听双叶十三郎提过,美国的作家想出了更极端的方法。构想是先在野外杀了人,并在尸体的上面匆忙盖一间小屋,用来制造密室。如果是简单的小屋,一夜就能盖好,这也并非不可能。实在是异想天开的难得方案。

2 假装犯罪时间在实际发生时间之后

ⓐ假音诡计(F·M无)。★凶手在杀人后,透过前述施行在门上的机械装置制造密室再离开。之后有第三者经过房间前面时,再隔着门传出已经被杀者讲话的声音。这样,即可制造这个时间被害人还活着的证人。另一方面,凶手在这个时间于其他地方和朋友之类的见面,制造不在场证明。于是,除了不可能的密室以外,被害人还活着的时候,凶手正在和朋友聊天,即可构成他一直没靠近现场的铁证。谜底揭晓——凶手瞒着被害人,事先把被害人说话的声音录进留声机的唱片,杀人之后,在密室内安设好唱片,并在适当的时间播放出来。★若用手枪杀人取代唱片,实际杀人时用的是消音手枪,然后在暖炉中安装烟火,并延长导火线,等到凶手在其他地方与第三者说话时,再让烟火起火燃烧,烟火声就会误导此时才是进行杀人的时间,而凶手则有确实的不在场证明,免于被怀疑。★还有方法是,用钝器殴打杀人,先在密室内设好让东西倒下或掉落的装置,在犯罪后间隔许久,响起这个响声时,就会让人以为此时才杀人。★此外,还有一招是凶手为腹语师,在制造密室之后,可以等门外有第三者经过,用腹语术模仿被害者说话,让别人听起来像门内传来的声音,假装人还活着。

ⓑ视觉欺骗(F·M无)。★前述为骗过耳朵,而这里所述的则是骗过眼睛。晚上有个靠在桌子的人影映在二楼的窗帘上,其实那是已经被手枪打死的尸体影子。庭院有一场烟火会,凶手利用了那扇窗户暴露在众人目光下的机会,改变了尸体的方向,并避免自己的影子映在上面。假装成还活着的人影,蒙混杀人的时间,而且又构成密室,凶手有完整的不在场证明。还有许多其他诉诸视觉以蒙混犯罪时间的诡计,但大多无法简单写明白。无论哪一个,原理都和此方法相同。

ⓒ此外,也有一人分饰二角的诡计与密室诡计的组合(F·A·5为这个变形)(M·A·7)。罪犯或共犯在犯罪后,乔装成被害人出现在其他人面前,借以制造不在场证明。

ⓓ这种谜题诡计最出色的是勒胡的《黄色房间之谜》。(F·A·1)一名对罪犯有好感的女子,在卧室被罪犯殴打至重伤,但女子为了掩护罪犯,隐藏重伤,关在卧室闭门不出。之后过了一阵子,她在卧室从内反锁睡着的期间,做了噩梦从床铺掉下来,发出响声。在门外的人们吓了一跳敲门却没回应,破门而入后发现,女子倒在床上不省人事。检查发现她身上有严重的挫伤,那并非从床上掉下来会造成的伤痕。可是女子却绝口不说出被罪犯殴打的真相,只能判断为声响传出时,罪犯在室内,而破门时,他却从毫无出口的房间消失了,形成一起不可思议的密室事件。我这么写出来就不有趣了,但《黄色房间之谜》这个利用了心理盲点的诡计,是自古以来所有密室诡计当中,写得最出色的一个。

3 假装犯罪时间在实际发生时间之前

(M·A·8)(F无)这是密室中的神速杀人。关于这一项我已经在其他章节《意外的罪犯》的③“事件的发现者是罪犯”的部分详细说明过,这里就不再重复。

4 最简单的密室诡计

(M·C)这一项在劳森的主角马里尼的密室讲义中出现,卡尔的菲尔博士讲义则没有,虽然这是除了A、B以外另设C项的得意诡计,但其实是哄小孩的把戏。这方法是罪犯在犯罪后不离开房间,等着门被撬开。然后等门一打开,把身体藏在开启的门与墙壁之间,趁大家跑近尸体的空档,逃到室外。乍见下好像很愚蠢,但以实际状况来说,总觉得有意想不到成功的可能。

5 火车与船的密室

行进中的列车、航海中的船都与外界隔绝,因此列车或船本身就构成了密室。特别是西方火车的包厢,正是合适的密室舞台,因此小说经常使用。飞机也一样,但也许是很难设计诡计,我不知道有什么作品把客机用来当密室诡计的地点。这些作品都只是改变密室的舞台而已,诡计的原理与建筑物相同。

C 犯罪时,被害人不在室内者

(F·A·无编号)(M·A·9)

密室事件中被害人不在室内听起来很不可思议,但可能是★在其他地方被杀的尸体被带进这间房间构成密室,★或被害人受了重伤,再走到这间房间,因为某种理由从内反锁房门后死亡。那个理由可能是下列其中一个:为了掩护罪犯,或害怕伤害自己的敌人追过来。这些情况下若被害人断气了,旁人就会完全不明所以,成了非常不可思议的事件。既然构成密室,就会怀疑是罪犯制造了密室,因此才更让人搞不懂。越熟悉密室诡计的人,越容易被这招骗。这算是密室小说的一种将计就计吧。★有位知名作家也属于这一项,他想出了投掷人体的新奇诡计:从已成密室的美术室高处窗户,扔进在室外杀害的尸体,再假装成在室内被杀的样子。

D 逃脱密室诡计

这一项有两种意思。★一是在高楼上,窗户开着的密室,罪犯在犯罪后,用走钢丝或其他杂技从高处的窗户逃脱的诡计(M·B·4)(F·无),以及★另一种是越狱的诡计(F·M无)。这是密室诡计的相反诡计,以诡计分类而言,似乎还是放进此项比较妥当。实际越狱有各种巧妙的手段。在怀表的发条加上像锯子的齿状物,坚持不懈地摩擦窗户的铁条,制造出逃脱的路;或一点一滴地积存狱中业余工作使用的材料,例如布或纸,再搓成长绳,用这条绳子从高处窗户垂吊而下。这些方法虽然有趣,但和侦探小说的谜题诡计性质不同。美国的胡迪尼这位伟大的魔术师,他巡游世界各国,表演逃脱监狱,也表演过被关进保险箱中,再逃脱出来。这当然是一种诡计,但很少能用来当作侦探小说的谜题诡计。胡迪尼传记中揭露了各种诡计的秘密,是非常有趣的魔术蓝本。★以越狱诡计而闻名的小说有卢布朗的《罗苹逃狱》、福翠尔(Jacques Futrelle)的《逃出十三号牢房》(The Problem of Cell 13)、劳森的《无头女郎》(The Headless Lady)等等。罗苹的诡计是在单身牢房里装病长时间卧床,趁此时易容,拘提上法庭时,已经判若两人,让人以为是冒牌货,于是被释放。★福翠尔的主角是学者名侦探,为了测试能耐而入狱,他从牢里出现老鼠,推测出地下有不再使用的古老下水道通过。他有耐心地驯服老鼠,用衬衫拆下的线,绑在老鼠脚上,赶进地板的洞中与外界联络,结果外面为他送进了用来弄断窗户铁条的硝酸小瓶,这个诡计描写得十分巧妙,以小说而言非常有趣。《无头女郎》终于已经有日译本,但这个诡计我无法简单说明,这里就不谈谜底了。

昭和三十一年(1956)五月,

为了本书新写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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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特指这种开锁工具,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