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法睡好觉。尽管他的脑袋一沾到枕头很快就睡着了,但睡得并不深,还做了一个噩梦。虽然梦里没有什么扭曲的情节,没有可怕的怪物,连完整的人物形象都没有,却令他精疲力竭。事实上,这个梦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双脚和一条仅容得下那双脚的狭窄的人行道。
那双脚正朝他走来,逼近他,进入梦里他的视野中,脚下的人行道则往后退去,就像跑步机一样。在梦中,仿佛他一直在后退,逃离那双脚,而后者却不依不饶地追上来。
那双脚一直在追赶他,逼近他,不偏不倚地瞄准了他。
那双质朴而又醒目的穿着黑皮鞋的脚,压根儿就没有跑起来,而是一直迈着均匀的步子,坚定不移地往前走着,可是,这沉静而又永不止息的脚步,比所有噩梦中的食人魔、怪物、恐怖威胁、蒙面歹徒等等加起来都还要令人毛骨悚然。
这双脚,以及脚下传送带一般的人行道,全都那么自然,跟真的一样。脚上的鞋是厚重的黑色粗革皮鞋,不知为何,单是这沉重且持续不断的脚步就让人感到一种威胁。他甚至能瞥到,鞋面上的反光随着双脚的抬起落下,也有规律地抬起落下。他甚至还能听到每走一步时鞋子发出的轻微声响——不是那种尖锐的吱嘎响声——而是连续不断落在人行道上的有弹性的噔噔声,带着这种节奏——噔噔、噔噔噔、噔。这是夜晚时分,街道上万籁俱寂,远处有人朝你走来时你听到的那种声音。
鞋面上方就是裤腿,是一种很难识别的中性色,大概是灰色。裤子的画面很自然地被放大了,不是尺寸,而是凸显了细节,就好像在放大镜下看这个梦境一样。裤子是羊毛质地的,随着鞋子的起起落落和膝盖的弯曲,裤脚的翻边也一上一下地起伏着。
可最打眼的还是这双脚,从不迟疑,从不错踏一步,就好像它们知道无须匆忙,任何人、任何事都逃不过它们孜孜不倦、坚持不懈的追踪。
渐渐地,这双脚不知不觉地逼近了梦中人,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已经逃不出视野了。现在,无路可逃了。要侧身给这双脚让路是不可能的,梦里他在穿过一条隧道,梦中人朝哪儿走,那双鞋也朝哪儿走,就好像二者都在同一个方位仪上。鞋底与路面碰触,开合之间,仿佛一张饥饿的大嘴正在吃东西,令人胆战心惊地逼近他,仿佛要抓住他,把他咬得粉碎。他不断后退,完全吓呆了。
就在这双鞋最终穿过隧道追上他的那一刻,整个画面突然变成无比强烈的光,他从梦中醒来了。
慢慢清醒过来的时候,他明白了这不祥的画面是从哪里来的了,这就是那天他看到的,擦鞋摊鞋蹬上的一双脚。那个画面肯定是那时就沉入了他的潜意识,又最终在今晚的梦中浮现。他听说这种情况很常见,那些印象深刻的事物并不一定马上就会梦到,有时候要好几天,甚至几周后才在梦中出现。至于这双不依不饶地追着他的脚,在现实中就已经出现过了,一直以来不就是这样不停地追踪他吗?
又或者,这梦是一种预言?说明跟踪者此时此刻就在外面的街道上,整个晚上都在寻找他,当他无助地蜷缩在床上的时候,外面那双大脚正一步步地向他走来,逼近他?
他划了一根火柴点烟,那一瞬间,躺在对面床上的弗吉尼娅的脸被火光照亮了,映出一张淡淡的椭圆形的褐色脸庞,然后又暗淡下去了。黑暗中,她轻柔而均匀的呼吸声传到他耳边。感谢上帝,我俩当中还有一个人能睡得安稳,他懊恼地想。过去的三年,她肯定饱受失眠之苦,而他呢,他是在哪儿入眠,做着什么样的让他烦恼的梦?现在,轮到他失眠,她安然入睡了。
夜空中,一颗明亮的星星仿佛闪着不友好的光,带着几分讥诮,从窗外俯瞰着他。
他灭掉烟,又躺下来,翻了个身。他睡不着了,那个梦让他睡意全无。他不停地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了。
他现在又想抽支烟,起来走走。他坐起来,摸索着穿上拖鞋。他没有睡袍,所以就穿上了裤子,摸黑走到了门口,悄无声息地打开门出去,又从外面把门关上了。
他在另一个房间里点亮灯,这样就不会撞到什么吵醒弗吉尼娅了,然后,他在房间里来回地走来走去。
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他问自己。我该怎么办?我迟早得做点什么吧,不能就……
他在窗边停下脚步,看着外面。
突然,嘴里的烟跌落下来。
他迅速溜到墙边,关掉灯,又贴着墙,蹑手蹑脚地走到窗口,朝外望去。
正对面似乎站着一个人,不偏不倚地对准了这一排窗户。他站在一面墙的凹陷处,那里一团漆黑,然而黑影中似乎可以看到一个浑圆的肩膀的轮廓,再下面像是髋部,但这也许是个错觉。
汤森正凝视着外面,努力分辨那是什么,那个影子就稍稍动了一下,不再是先前那个样子。那副浑圆的肩膀以及臀部的线条都悄悄地缩了回去,完全隐匿在一片黑暗中,只剩下一条原本就笔直的墙体的轮廓线。
这就对了,影子的消失,恰好证明的确有个人在那儿,如果只是错觉,那影子就不会动了。
汤森得赶紧离开这里,马上就走。最后的藏身之处也暴露了。跟踪他的人现在就来了,就在外面,再过十五分钟,或者半个小时,他就要被拿住了。
他蹑手蹑脚地走到门口,听着门外的动静。外面传来低低的说话声,仿佛一个多情男子正在门廊下依依不舍地跟恋人告别。可汤森知道,那里没有多情男子,也没有缠绵的情话,那说话声代表着暴力、仇恨,甚至可能是死亡。跟踪者不是一个人来的,还有其他人。他们已经包围了这里,安排好一切,准备着随时破门而入。
他转过身,望着卧室门口,那里有他最爱的人。“我得带她离开这儿,”他心烦意乱地想,“我不想她卷进来。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不希望让她看到。”
他走进黑暗的卧室,俯下身,摸到她柔弱的肩膀,轻轻按了按,怕惊吓到她了,然后他又急切地摇摇她的肩膀,最后她醒来了。
“弗吉尼娅,能听到我说话吗?别怕。”
她坐起来,头发里温和的香水味弥漫在他周围。
“你得离开这儿,我要你马上跟我走。别,别开灯,他们从后窗能看到我俩。”
现在她站起身,在他身边就像一道柔软的影子。“他们?他们是谁?”
“穿上外套。快,我给你拿来了。快穿上鞋,没有时间了……”
“别,”她哀怨地说,“你吓着我了。”
他摸索着亲了她一下,给她打气。“你爱我吗?”
“你怎么这样问?”她吓坏了,低声问。
“那你能不能相信我,什么都别问,只是跟我走就行了?我心里也没有数,我只知道现在这么做是对的,准备好了吗?走吧!”
他又走到了门口,她跟在后面,头发乱糟糟的,睡意朦胧的脸缩在竖起的狐狸毛衣领里。
屋外静得出奇,就像一个一触即破的气球。
“我觉得我们可能来不及了……”他自言自语道。
忽然,门上一声巨响,有人从外面撞门,试图强行闯入,手段极其暴烈,比拳头砸门猛烈多了。仿佛有一枚空弹从他们鼻子底下飞过,门似乎要炸开了。就像引发了一场地震,天花板上的灯不停地颤抖,这震动一直从地面沿着桌腿传上来,震得桌上的瓷器也发出刺耳的磕碰声。在这疯狂之夜,就在自家门口,大难临头了。这回死定了。
可是太晚了。她已经被卷进来了,她会眼睁睁看着那可怕的一切,那些他不忍让心爱之人面对的一切。
她吓坏了,紧紧地靠着他。突然,她倒吸一口气,哮喘似的说:“谁……那是谁?”
“就是我不想让你看到的那些人。”他辛酸地说。
门外的暴怒也点燃了他内心的怒火,他抄起一把椅子举过头顶,做好还击的姿势。他的脸上一副因愤怒而扭曲的样子。“他们敢这样对你?那就来吧……”
她一把拽住他的胳膊,连同椅子一起拽下来。“别,弗兰克!别这样,就算是为了我,弗兰克!”他看着她纠结的表情,满脸的泪水,顿时明白了,比起外面那伙人,他的怒火更让她害怕。
看到她吓成那样,他妥协了,他现在唯一关心的就是她的安全,其他的都见鬼去吧。
他一只胳膊搂着她的肩,护着她,把她从门口拉回来,他俩似搂非搂地靠着,就像一对笨拙的舞者,这里探探,那里走走,想找出一条出路,可根本就无路可走了。他们往前迈了三步,走近已经封死的前窗,只能无奈地原路返回;朝卧室窗口走去,那里可以俯瞰后院,外面的脚步声越来越逼近他们,他们又原路折回。墙壁的回音让这脚步声听上去越发大声了。
“一定有办法,一定有的!”他痛苦的表情像是在为她哭,可他并没有哭出来。
他们又朝厨房走了三步,然后他继续往前,只走错了一步,最后他终于来到了厨房。他打开墙上一个橱柜门似的木制长方形的门,里面是送菜升降机。“你以前不是说过我们这栋楼和隔壁那栋共用一个地下室吗?我也许可以让你从这边下去,从隔壁那栋房子离开。”
她死死握着他的手,表情里既有鼓励,又充满希望。
他猛地拆下一个架子,这架子并没有固定在地上,只是嵌在两个支架上。“试试看你能不能挤进去,我会抓住绳子,这样你就不会下降得太快。”
她挤进去,缩成一团,头正好顶到了升降机顶部。他将升降绳在手上绕了半圈,以防她下降得太快。她在升降机里晃来晃去,脖子缩在狐狸毛领里,那样子很滑稽。
“弗兰克,你待会就下来吗?你不会待在这里吧?”
“马上就来,你落地后就来。在那儿等着我。”他不知道是否还来得及让升降机再来一轮。房间的门板开裂了,合页上的钉子吱吱作响,在走廊外面,他们肯定用斧子在砍门。
“亲爱的,头缩回去一点,这样就不会撞到墙上了。”
滑轮呼呼地转动起来,他握紧绳子控制升降机的速度。这情景就像是在活埋她,真可怕,她的脸看不见了。幸好距离很短,升降机降到最下面了,他极尽所能地控制好升降机。他俯身看看下面,浑身都僵硬了,生怕她没能安全出来。下面没有灯光,但是绳子晃动了一下,他知道,她已经出来了。他迅速把升降机拉上来,笨拙地爬进去,屁股先坐进去,抓牢了升降绳。他一路颠簸着,几乎是直线跌落。与此同时,大门被砸开了,那一声巨响与他跌落地面的撞击声合在一起,淹没了他落地时的巨响。他砰的一声落地,震得牙齿和臀部都生疼生疼。
她站在那儿,为他打开升降机的门。他跌跌撞撞,手脚并用地爬了出来,升降机底部距离地面有两三英尺高,他跳了下来。
他擦了几根火柴,照亮黑漆漆的地下室。他踢到了一个废弃的婴儿车,不过婴儿车滚到了一边,没有绊倒他。过了一会儿,堆在角落里的一堆煤滑下来,狠狠地砸到了他的脚指头上。
从他们头顶上方传来了急匆匆的脚步声,从脚步声来判断,至少有六个人,那些人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搜查,房间地板很薄,听上去脚步声很沉重,带着一种诡异而虚幻的感觉。
“他们会找来的,”他难过地低声道,“你的床还是暖的,他们马上就要下来了。快点,亲爱的,快!”
“到底怎么了,弗兰克,这是怎么回事?”她哀怨地问道,仍旧非常不安。
他们找到了通往旁边那栋楼的防火门,防火门用一个门闩锁着,幸运的是,门闩是在他们这一边。他打开门,迎面就是几级水泥台阶。他在前面小心翼翼地走着,一路蜿蜒而上。他们头顶上不知道哪里有一盏夜灯。看门人住在另一栋楼里,也就是他们自己那栋楼,所以,这里没有人看到他们。出于节约的考虑,两栋楼共用一个锅炉、一个火炉和地下室。现在,正是由于那个不知名的承包商的吝啬或者拮据,让他们获得了逃生的机会。
楼梯最上方还有一道门,他将门稍稍推开一点,仔细听着外面走廊上和楼梯上的动静。外面静悄悄的,追踪的人还没到这栋楼上来。他俩就像两个幽灵一样一起冒出来,小心翼翼地手牵着手——一男一女,女人吓坏了,光着双腿,缩在一件狐狸毛镶边的大衣里。
路口有一盏低功率的壁灯亮着。他抽出手,让弗吉尼娅待在原地,自己则悄悄溜过去,两根手指伸进壁灯丝网罩,把灯拧灭了,他们又一次置身于安全的黑暗中了。相比之下,街道显得更明亮了。他在黑暗中示意她过来,在街道光线的映衬下,她一定看到了他在挥手,就过来了。
“你先走,你一个人走比跟我在一起安全。他们不知道你长什么样,不要回头看我们的家,也别看这里。你就尽管往前走,走到街角,其他的就别管了。”
他用胳膊护着她,她往前迈了一步,走出最外面的防风门,他探头看看,不过似乎这会儿街上空荡荡的,他们自家的房门口也没有人,并没有发现什么不对的迹象。他轻轻推了她一把,就像大人教小孩自己走路一样的。
“走吧,亲爱的,走,听我的,快点,再等一会儿就可能来不及了……”
她伤心地抽泣着,乖乖地走了。然后,他就一个人站在那儿,她走了,鞋子在人行道上发出细小的笃笃声。那安静而又急匆匆的脚步声正是一名体面女子独自夜行街头时所有的样子,仅此而已。
他在她身后远远地驻留,她独自一人比别人看到他跟着要安全多了。现在,她离街角已经走过一半了,没有人急匆匆地尾随她,停下来盘问她,也没有人发现什么而大声喊叫。
不过,他不能再待在这儿了,他们随时都可能发现他是怎么逃跑的,奇怪的是他们居然现在还没找到,而那是唯一一条逃出公寓的通道。
他吸了一口气,做出一个重大决定,他侧身从门里出来,来到空旷的街上。有那么一会儿,他转身之前,还能清晰地看到,自家公寓的灯光投射在人行道上形成了一个暗淡的椭圆形影子。然后,他脸转向一边,朝着她走的方向迈开步子前行。他心里充满恐惧,挺直的背部显得很不自然,他还得克制住扭头往后看的冲动。不过,街道上非常黑,而且只走了几步,他就走得够远,别人也辨认不出来了。前面有一盏路灯,不过在路的另一边,灯光并没有打在他的身上,他依然置身暗处。
在街角处,拐弯之前,他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一直以来,那里就是他们的家,可现在却突然遭到了攻击。即使隔了这么远,他依然能辨认出那个发白的影子就是他们亮着灯的前窗。那些窗户几乎是这个时候唯一亮灯的,不过此时此刻,周围邻居被噪音吵醒,一盏盏灯亮了起来。
他拐过街角,这一刻,现在成为了过去,而过去又在当下浮现了。
弗吉尼娅在街角附近找到了一辆出租车,司机不在,她蜷缩在车里等他。旁边一个方窗亮着灯,是一个通宵营业的饭店。
他从街对面走过来,走到车子跟前,远离饭店的那一侧。她早就把车门打开,希望他能进来跟她坐在一起,可是他从外面把门关上了。
“不,弗吉尼娅,我不能跟你一起走。亲爱的,你出城回你母亲家吧。就在那儿等我的消息,我要知道哪里可以找到你。不管发生什么,我都要知道你是安全的。在那儿他们还找不到你。你是弗吉尼娅·汤森太太,你的丈夫三年前就失踪了,从此以后你再也没见过他。为了你的安全,无论如何不要跟我联系,别找我。有一天我会去找你的。不管你听到什么,不管结果是什么,先别管我了,就像你以前一样。”
她双手攥住他的手腕。“不!让我跟你一起走!弗兰克,我不怕,我不是胆小鬼!否则,做妻子还有什么意义,为什么还要结婚?”
他温柔又坚决地松开她的手,说:“亲爱的,男人落难的时候,是不会把心爱的人也拖下水的。再见了,要是你爱我的话,就照我说的去做吧。”
他们隔着放下来的车窗激吻,一滴眼泪顺着她的睫毛滴落,划过他的脸颊。最终,他硬生生地挣脱了她,说:“我走了,等你看不见我了,就按喇叭叫司机。再见了,亲爱的。”
他转身离开,消逝在夜色中,但他的心有一半落在了这里。几分钟后,身后传来一两声出租车急切的鸣笛声。那个声音他一天里听了上百次,从来不会去留意它,而现在,他从未料到出租车的鸣笛声竟让人如此心碎。
他回头看了一眼,那个渐行渐远的红色车尾灯似乎就是他的婚姻残存的全部痕迹了。
直到这时,他才发现自己是如此深爱弗吉尼娅,而现在,他又失去她了。他再一次回头,再也看不到那个车尾灯了。此时此刻,茫茫黑夜中,只有他独自一人,并且再次陷入过去。
他继续往前走,快步穿过一个个十字路口,他就像踩着铁轨枕木一样踩着斑马线快步走,走了很远觉得安全了,就那么一小会儿,他还掏出一支烟,放到嘴边,仍然大步走着。忽然,他看到前方,马上又把还没点燃的烟扔掉了。
一个警察慢悠悠地走过来,好奇地打量着路过的人。
现在,他和这名警察就要迎面撞上了,他绝不能犹豫不前,绝不能止不住地发抖。警察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了。
两人的目光相遇,他听到自己冷不丁地冒了一句:“天真冷啊,哈?”
对方已经走过去了,回了一句:“是啊,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警察走远了,仿佛一个多疑的火药桶从汤森身边经过,所幸没有点燃,可是,任何可疑的火星,比如他突然加快步伐,突然回头看等等,都会引爆炸药。
他迈开步子走在夜色中,不停地走,走到天色渐渐变亮,终于,他逐渐想清楚了接下来要采取什么行动。既然当下意味着危险,那么,他就一定要回到过去,查个水落石出。他要回到把这一切强加给他的过去,让过去清算并撤销这一切,要么,就让自己被过去吞噬——要是他能回到过去的话。
到现在为止,通往过去的就只有一道小小的裂缝,像童话中魔法花园的秘密通道一样,他只有一条街,提拉里街。不过,要是他能从这里回到过去的话,他就能让过去的疆域不断扩展,扩展到整个世界,他的全部世界。
提拉里街。提拉里街。一块屋顶掉下来把他砸晕了,过去来到了当下,就在提拉里街。
那条街在什么地方,是什么样子,对他来说毫无意义。通往过去的路只在人的心里,在其他人的心里,就像灯塔的光穿越迷雾,照亮他的内心。
他能在提拉里街上找到通往过去的路吗?他那天是从一地赶往另一地时无意间经过提拉里街吗?那个地方是否和今天一样,对他来说,并无任何特别的意义?或者,他常常出没于此?还是他就住在那里或者附近,或者那条街就是他生活中的一部分?只有一个办法能找到答案。回到那里,像个幽灵似的在那里出没,寻觅,直到找出答案。
夜色渐褪,天光更亮了,感觉更冷了。孤寂的风跟他一样,似乎在搜寻着什么,吹过还未醒来的城市,整个城市笼罩在泛着金属光泽的迷蒙的蓝色薄雾中。他将脖子后的衣领竖起来,朝提拉里街走去,朝他的昨天走去。
这条街上一定有人认识他,那他就每天沿着这条街走,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从一头到另一头,一遍又一遍,终究会有那么一天,有个人会认出他,两眼放光地说“你好”,停下脚步跟他打招呼。
路口的街道名牌跟其他路牌一样,分别指向两个方向。太阳刚刚升起,阳光打在密密匝匝的屋顶上,落在路牌上,影影绰绰地照在这深蓝色的漆面和白色大写字母上,在明亮的日光中,路牌就像一盏微微泛红的醒目的聚光灯。
回到所来处,回到未知的地方。一个男人在寻找着另一个自己,被遗忘了的自己。
提拉里街
单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