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里又是一阵沉寂。巴顿用他那谨慎而缓和的语气打破了这片沉默:“这还真有些耸人听闻啊,不是吗?你不觉得比尔·切斯应该还会认得自己的妻子吗?”
我回答说:“你想啊,那人不是在水里泡了一个月吗?不是穿着他老婆的衣服,戴着些他老婆的饰物吗?在水里浸泡过的金色头发不是和他老婆的一模一样?再说,那张脸不是已经面目全非了吗?在这种情况下,他又怎么会起疑心呢?更何况,她也留下过一张可以被视作是自杀遗言的字条。她离家出走了。之前他俩还吵过嘴。她的衣服跟车子都不在了。在她出走后的一个月时间里,他没有收到她的任何消息。他也不清楚她去了哪里。接着这尸体从湖水里冒了出来,身上还穿着穆丽尔的衣服。这个金发女尸的身材跟他老婆差不多。当然,这其中也有不一样的地方,如果有人怀疑调包的话,这些不一样的地方就会被追查出来。不过当时没有理由起疑。毕竟那时克里斯特尔·金斯利还活着,她跟莱弗利一起出走了,还把车停在了圣·伯纳迪路,然后在艾尔·巴索给她丈夫拍了份电报。对比尔·切斯来说,她又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事实上,他对她没有任何念想,她从来都没有进过他的法眼。所以,他有什么理由去考虑她呢?”
巴顿说道:“我应当自己想到这一点。不过就算我想到了,这种想法也会立马被抛诸脑后,因为这实在是太过异想天开了。”
“表面来看的确如此。”我说道,“但也仅限于表面而已。那具尸体可能一年之后才会被打捞出来,也许永远尸沉水底,除非专门有人到这湖里打捞。穆丽尔·切斯出走了,没人会花太多的时间去找她。我们也许永远也不会听到她的消息了。可金斯利太太就是另一种情况了。她有钱,有关系,还有一个操心的丈夫。总会有人去找她的,事情的进展也的确如此。不过,除非有什么事儿让人起了疑心,否则不会有人立马去找她的。也许要等个把月之后,人们才能发现一些状况,才有可能去那湖里打捞;可要是人们发现有线索表明她似乎确凿已经离开了这片湖区下山了的话,纵然是远在圣·伯纳迪路,还乘火车去了东部的话,那人们可能永远都不会在湖里打捞了。即便有人下湖打捞,还发现了尸体,准确辨认出尸体身份的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比尔·切斯以杀妻罪名被捕。就我所知来看,他有可能因此被定罪服刑,这样一来湖底尸体这桩案子就算了结了。克里斯特尔·金斯利可以继续失踪下去,成为一个未解之谜。到最后,人们会认为她出了些状况,人间蒸发了。可没人知道具体是在哪里又是在什么时候发生了怎样的事情。如果没有莱弗利的话,我们也许都没法儿在这儿空谈了。莱弗利是整个事情的关键。人们认为克里斯特尔离开这里的那天晚上,莱弗利去了圣·伯纳迪路的普莱斯考特宾馆。他在那里看到个开着克里斯特尔·金斯利车子的女人,那女人还穿着克里斯特尔·金斯利的衣服,他当然知道她是谁,可是他并不一定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还有,他不一定知道那些衣服就是克里斯特尔·金斯利的,也不一定知道这女人把克里斯特尔·金斯利的车子停在了宾馆停车场。他也许只知道自己见到了穆丽尔·切斯。而穆丽尔则把其他事项都算计好了。”
我停下来等着他们其中一个人说些什么。可没人开口。巴顿安如泰山般地坐在椅子上,他那双肥大的手上没什么汗毛,正舒舒服服地交叉着搭在肚子上。金斯利则仰着脑袋,眼睛半闭着,一动不动。德加默靠在壁炉旁的墙上,一脸苍白,神情紧张而冷漠,他就是这么个壮实而严肃的大块头,城府颇深。
我只好接着讲了起来。
“如果穆丽尔·切斯在假扮克里斯特尔·金斯利的话,那么前者就把后者杀了,这是显而易见的。好吧,让我们进一步探究一下。我们知道她是谁,也知道她是个什么样的女人。她在认识然后嫁给比尔·切斯之前就杀过人了。她之前曾是艾尔默医生诊所的护士,还是他的小情人。是她把艾尔默太太谋杀掉的,手法干净利索到艾尔默都不得不给她打掩护。而且,她还曾经嫁给过一个海湾城的警察,这家伙也傻到要给她掩盖罪名的地步。她可是深谙御男之术,让他们为她赴汤蹈火。我认识她没多久,所以不知道她为何要这么做,但是她过去的所作所为都历历在目。她对莱弗利的所作所为也证明了这一点。好极了,她可是个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主,显然金斯利太太也碍了她的事。我原先没打算讲这件事的,不过现在没啥关系了。克里斯特尔·金斯利也有一手让男人对自己言听计从的本事,她给比尔·切斯上了套,然而比尔·切斯的老婆可不是个忍气吞声还强颜欢笑的女人。而且,她对自己在那儿的生活已是深恶痛绝了——肯定是这样——因此她想一走了之。但是,她需要钱。她也找过艾尔默要钱,却惹得德加默跑到这儿来找她。那次经历把她吓了个不轻。德加默是那种你永远都猜不透的人。她对德加默不放心是不无道理的,对吧,德加默?”
德加默挪了挪脚步。“时间不等人,老兄,”他阴沉地说道,“赶紧把你的小故事说完了吧!”
“米尔德里德并不是非要拿到克里斯特尔·金斯利的车子、衣服以及证件之类的东西不可,但是有总归比没有强。金斯利太太的钱肯定对她大有裨益,金斯利也说过他太太喜欢随身带一大笔钱。当然,她还会戴珠宝首饰,这些最终都能换成钱。所有这些都给了穆丽尔以杀人的理由。了解动机以后,让我们再来看看杀人的方式和时机吧。
“时机说来就来:她跟比尔吵了一架,然后他离家买醉。她对自己的比尔了若指掌,知道他会醉到何种地步,也了解他多久以后才会回来。她需要时间,时间是关键所在啊。她得算足时间,不然会前功尽弃。她必须把自己的衣服装好,开车带着它们到浣熊湖去,然后把它们藏好,因为这些衣服必须得消失不见,而且她还必须走着回来,必须把克里斯特尔·金斯利杀死,然后穿着后者的衣服把尸体弄到湖里去。这些都得花时间。至于谋杀的部分,我想她先是把她灌醉,或是用凶器敲打她的头部,然后把她溺死在别墅里的浴缸之中。这既符合逻辑,又简单明了。作为一个护士,她懂得如何处理尸体。她还会游泳——我们从比尔那得知她的水性相当好。而且,溺死的尸体会下沉,她只需引导它进入合适的深水区就行了。对一个会游泳的女人来说,这也不是什么难事儿。她办好了事儿,就穿上克里斯特尔·金斯利的衣服,把她想要的其他东西都打了包,然后开着克里斯特尔·金斯利的车子溜之大吉。不过在圣·伯纳迪路,她碰到了第一个麻烦——莱弗利。”
“莱弗利知道她是穆丽尔·切斯。不过我们没有证据或是理由认为他还知道她其他的身份。他从前在这儿见过她,也许碰到她的时候他也是刚好要到这儿来。她可不愿意碰着他。要是他去了小鹿湖的话,他只会找着一个锁好了的别墅,但是他没准儿会找比尔聊聊天,而在她的计划里,比尔不应当认为她已经离开了小鹿湖。这样一来,如果那具尸体被找着了的话,他才会把它认作是她的尸体。所以她立马开始勾引莱弗利,而这又并不难办。对莱弗利这个人我们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他禁不起女人的诱惑。对他来说,女人是越多越好。对米尔德里德·哈维兰这样一个聪明的女人来说,搞定他简直易如反掌。于是乎,她玩弄他于股掌之间,把他勾引走了。她把他带到了艾尔·巴索,并且在他毫不知情的状况下拍了份电报。最后,她又带他回了海湾城,也许这是迫不得已。他想回家去,而她又不想让他脱离自己的控制,因为莱弗利对她来说是个祸根。他的存在会摧毁所有克里斯特尔·金斯利已经离开小鹿湖的表象。如果搜寻克里斯特尔·金斯利的行动最终展开了的话,人们一定会找莱弗利的,这时莱弗利的生命就一文不值了。人们可能不相信他第一次的矢口否认,就像我当时一样。可当他把整个事情和盘托出时,人们就会相信他,因为这是有据可查的。因此,当搜寻开始进行的一开始,莱弗利就被人枪杀于自家浴缸,也就是我去找他谈话的当天晚上。这大概就是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至于她为什么在第二天早上还要回到那幢房子里去,似乎这是杀人凶手常干的事儿。她说他拿走了她的钱,可我不信。我觉得她更有可能认为他在某个地方藏了一笔钱,或者她想要冷静地把事情做得圆满一些,妥妥帖帖地把一切安排好;或者也许诚如其言,她只是来把报纸和牛奶拿进房吧。一切皆有可能。她回到那幢房子后,我还碰见了她,却没想到她给我演了出戏,把我忽悠得云里雾里。”
巴顿问道:“那么是谁杀了她,小子?依我看,你是不会认为这事儿是金斯利干的吧。”
我看着金斯利说道:“你说过,你并没有在电话里跟她交谈。那么弗洛姆塞特小姐呢?她觉得她是在跟你太太讲电话吗?”
金斯利摇了摇头。“我对此质疑。要想那样骗过她可不是件容易事儿。她只是说她似乎变了,声音也轻柔了许多。我当时没起疑心,直到我来到这里。昨天夜里我一进这屋子,我就觉得有些不对劲儿。这房子太干净,太整洁,太有序了!克里斯特尔不是这样的人。照她的性子,卧室里会乱糟糟地堆着衣服,烟屁股会丢得满屋都是,厨房里也应该满是酒瓶子和玻璃杯才对。总该有些没洗的盘子啊,还有蚂蚁啊,苍蝇什么的。我那时想可能是比尔的老婆清理的房子,接着我就想起他老婆那天是不会干这些活的,因为她跟比尔吵了一架,不是被杀了就是自杀了。这些事把我弄得稀里糊涂的,老实说我也没想明白。”
巴顿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接着走到门廊外头去了。回来的时候,他用那块褐色手帕擦了擦自己的嘴巴,然后又坐了下来,重心放在左半边,因为右边屁股后头有个枪套。他若有所思地看着德加默。德加默则靠墙站着,威严又死板,像个石头人。他的右手依旧垂在体侧,弯着手指。
巴顿说:“我还是没有听到是谁杀了穆丽尔。你是打算继续卖关子呢,还是这事儿依旧得查下去?”
我说道:“杀死穆丽尔的人认为她就该死,此人对她可谓是又爱又恨,作为警察,他不能再让她背负累累血债而继续逍遥法外了;但他又不是个称职的警察,没胆量将其逮捕法办,使得真相大白于天下。这个人就是德加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