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布列德古斯述说诉讼调解员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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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列德古斯说道:这令我想起我在普瓦蒂埃师从法学大师布罗卡蒂姆学法律的时候,在斯马夫附近有一名叫彼得·当丁的老人。他名声响亮,既会种庄稼,又是教堂里的唱诗好手。他和在座的各位名气相当,年龄也相仿。他常说他亲眼见过戴那顶大红帽子的‘拉特朗议会’,他还说曾见过‘拉特朗议会’夫人——‘国事诏书’。他说这位好心的夫人佩带天蓝色的绶带,挂着墨玉大念珠。

这位和事佬调解过的争端不计其数,比普瓦蒂埃的法院,蒙特墨里翁的法庭、老巴特南的镇公所处理的诉讼案件还多。他在街坊巷里无人不晓,甚至连周边的小镇如乔维尼、努埃勒、克洛特尔、艾思格、里格、拉莫特、鲁西南、维冯、梅左克斯、伊思塔布一有争端、诉讼,也都找他解决,好像他是个至高无上的法官,其实他充其量只是个好心人。只要有人家里杀猪,彼得·当丁就能收到一些猪排和几段香肠。他几乎每天都要赴宴,比如结婚宴请、洗礼命名仪式、安产谢恩等庆祝活动。有时他也会在小酒馆里替人调解争端。请注意,没让双方一起喝酒,他是无法让他们重归于好的。喝酒是双方妥协、达成协议,获得新友谊的象征。这在博士注《国法大全》第一卷中《危险》及《财物变卖》中就有记载。

他有个儿子叫斯蒂夫·当丁,是个高大强壮、文质彬彬的小伙子。天主啊,受他父亲的影响,他也想助人为乐,帮人调解诉讼争端,这真是应了一句古语:子承父业,女继母业。这句话在很多法典中都有记录,如《法典注释》第六款第一条《如有人……》、《法典注释》的《论良心》第五款第一条末,博士注《法典》的《未成年子女及其代理人》末项规定,《条律》的《合法》,《国法大全》的《论人的地位》、《国法大全》的《城市安全法》中《任何人》条,《茹里亚奴斯法典》的《失节女子》第二十七款第一条。

他对调解争端一事很积极主动,时刻保持警惕。常言道:关注法律的人,法律也会关心你,《孤儿法》、《国法大全》的《骗取委托》、《制度》等法律中都有记载。只要一听到哪里有诉讼争端,他便立即快跑过去替双方调解。经书上写着:活干不好的人,家也管不好。《国法大全》的《未成损害》也是这样说的,《情况未定》款也有记载,需要能使老妪奔跑。不过他运气很差,什么争端也没调解好,即使是最鸡毛蒜皮的小事也无法解决;相反,他的调解变成了煽风点火,使情况更糟糕,我想在座的大人也都知道。

人人都会说话,但聪明人并不多。《国法大全》的《案情改变,法官换人》有记载。斯马夫的酒店老板都说过,这小子当调解员时,他们一整年卖出去的调解酒(勒古热名酒的别称)还不及他父亲当调解员时半小时之内卖出的酒。

他向他父亲抱怨,把所有的问题都归咎于他这一代人的腐败。他甚至说,在他父亲那个时代,如果当时的世界也同现在一样堕落,好打官司,失去控制,不可调解,他父亲也不可能赢得打不败的诉讼调解员这一荣誉称号。斯蒂夫说这样种话,真是违反了法律。因法律禁止孩子指责自己的父亲。《法典注释》及《巴尔多鲁斯注释》第三卷《如有人》款,《国法大全》‘案情条件’款、《婚姻法》‘如前已制……’款第四条中都有论述。

他父亲说道,‘我的儿啊,你要改变做事的方法。古人曾说:时机一到,水到渠成。这是事情关键之所在。你从未调解成任何争端,这是为什么呢?你总是在争端一挑起时就跃跃欲试,要知道这时候一切还不成熟,火候未到。我能化解一切争端,为什么呢?因为我总是到最后时机成熟,双方都筋疲力尽的时候才去介入,你难道没听过一句谚语:饱经风霜的果实尝起来更甜。这句话见《条律》’未死……《商定及签订文约法》。你难道不知道那句古语:等病快要自愈时,才请来的医生是最幸运的,因为大凡疾病都要有个发生和逐渐好转的过程,不管请不请医生。我的当事人也是如此,钱袋里的钱亏空时,也就该鸣金收兵了,不再争下去,就停止争吵,因囊空如洗,也就无力了,这也是应了一句古语:没有钱,一切都没了。

这时候,他们需要的只是一个和事佬,一个帮他们调解的人,首先出来说说话,使双方免受羞耻,才不至于有人会说:‘是他先放弃了;是他先提出和解的;是他先不耐烦的;是他理亏,感到鞋夹脚。’我的儿啊,我就是等待机会的人,就像豆子快炒热的时候加上熏肉,是最适时的。那就是我等到的幸运时刻,也是我一路畅通的关键。我的儿啊,我用这个方法,可以让法兰西人和威尼斯人讲和,或至少能休战,我也能使瑞士人与他们的国王、英国人和苏格兰人、教皇和费拉拉人之间的恩怨一笔勾销。如果天主保佑我,就是土耳其人、波斯人、甚至鞑靼人、莫斯科人,也能化干戈为玉帛。

你仔细听好了,我会在双方打得筋疲力尽,国库的银两亏空、他们再也不能从自己的子民身上榨出任何东西时,只有出卖王国、抵押土地,耗尽粮食弹药时我才出面。这时候,我就着天主和天主的母亲起誓,不管他们喜欢或不喜欢,只好停战,喘口气,和缓自己的贪婪欲望。《法典注释》里说得很明白:

能恨,即恨之;不能恨,即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