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高康大指出没有禀报父母并征得他们同意之前结婚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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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大固埃一进皇宫大厅,迎面就看到慈祥的父王从议事室走出来。他迎了上去,简要地向父王叙述了经过,提出他们的打算,并请求他能允许这次出行。这时,高康大手里正拿着两大捆讨论过的决议和尚待商榷的提议,把它交给跟随他多年的老传信官乌尔里奇·加勒,便把庞大固埃拉到一边,脸上露出十分高兴的神色,说道:

“我赞美天主,保佑我亲爱的儿子一直走在正道上。我很乐意你去完成这次旅行。但是我也希望你能考虑一下自己的婚姻大事,你也到了该结婚的年龄了。巴汝奇已经付出多大的努力,解决可能阻止他结婚的重重困难。你能告诉我你的想法吗?”

庞大固埃说道:“慈爱的父王,我还未考虑过。不过在婚姻大事上,我一切听从您的良言和吩咐。我请求天主,宁愿看着我死在您面前,也不愿看着我违背您的意愿活着去结婚。我从未听说过任何法律,不管是属于正统的、异教的或是野蛮的,能允许孩子们无需征得父母、亲属的同意而随自己的意愿结婚。所有的立法人都不许孩子们有这种自由,而把这种权利托付给他们的父母。”

高康大说道:我亲爱的儿子,我信任你,我要赞美天主赋予你的都是美好的,值得称道的东西,只容许良善高尚的知识进入你的灵魂之窗。在我年轻的时候,在大陆上有一个国家,住着一些鼹鼠一般的教士,他们同弗里吉亚西布莉那阉过的祭司一样(这些祭司犹如阉过的鸡,而非雄性勃发的公鸡),对婚姻深恶痛绝,但却为人们制定婚姻法。我确实不知道哪一方更令人厌恶,是那些自行其事,残暴专横的教士,他们不乖乖呆在庙宇里,却超越自己的权限去干涉自己不懂的事,或是那些愚昧、迷信的结婚者,他们居然起誓服从这种恶毒、野蛮的法律。他们已经被蒙蔽了(虽然这比晨星还明显),看不见这些关于婚姻的种种规约是对这些教士有好处,对结婚的人毫无益处,这一切就足够说明婚姻法是极不公正,是骗人的。

一报还一报,他们可以给教士定下一些规范弥撒和祭礼的法规吗?因为教士是靠收取这些人的什一税,剥削他们靠血汗挣来的果实,才能过着寄生虫般的生活。我觉得,这些法规同教士强加给人们的清规戒律相比,根本算不上过分的。因为,正如你前面所说的,世界上没有哪条法律允许子女无需事先告知父母,未征得他们同意就随心所欲结婚。根据这些教士的婚姻法,所有淫荡下流的男子、无赖、恶棍、无耻之徒、强盗恶贼、麻风病人、惯犯,都可以用暴力得到他喜欢的姑娘,不管她如何高贵典雅、正派得体、家境如何富有、如何规矩守节,只要这些人同教士勾结在一起,同意把自己的好处分给他们,便能从她们的家里,从父母的怀里,不顾任何人的拦阻把她们抢走。

过去的哥特人,锡西厄人或是任何野蛮人,对被他们围困许久,艰难地用武力攻克下的城市有做出比这更残忍、更惨无人道的事吗?可以想象父母亲看到一些野蛮的陌生人,乱七八糟的无赖之徒,又穷又脓疮满身的恶棍把他们娇美漂亮、衣食无忧、健康贤淑的女儿从自己的家里抢走时该有多么痛苦啊!他们爱女如命,教给她们做良家妻子的所有美德,和最体面的名媛淑女礼仪,希望到她们适婚年龄,能从自己的街坊邻居、亲朋好友中挑选诚实正派的如意郎君,同他们结为美满姻缘,让自己的女儿能享受婚姻的幸福。他们祖上的光荣传统、家产和所有的财产都将由后代继承,而这一切的美好愿望都被这野蛮的婚姻法粉碎,他们要面对什么凄惨的情景呢?

这些父母亲的悲伤比罗马人和他们的联邦在听到自己的将领杰马尼库斯·德鲁苏斯战死的消息时的伤痛更深。

也比斯巴达人看到那纵情声色的特洛伊王子偷走海伦时更痛心。

刻瑞斯看到自己的女儿普罗塞耳皮娜被掠走,伊希斯220痛失自己的丈夫,维纳斯哀悼心上人阿多尼斯,海格立斯看到自己的伙伴海拉斯失踪,被水妖掳走,特洛伊王后赫卡伯看到自己的女儿波吕克塞娜遭人劫持时所表现的痛苦,都不及这些父母内心的悲痛与无助。

然而,这些父母都惧怕这些撒旦的淫威,他们被迷信所蒙骗,不敢反抗,因为这些‘鼹鼠’一样的教士有办法使自己的罪行显得合情合法。这些失去爱女的父母就在家里暗自落泪,父亲总是诅咒自己结婚的时辰,而母亲痛哭不该生下这个不幸的孩子。他们就在痛哭流涕中度过本应颐养天年的后半生,直到生命的终结。

有的父母被逼疯了,因为不能忍受这种耻辱,就投河、悬梁或用其他方式自杀,以此结束这种痛苦。

还有一些较为勇敢的父母,他们便仿效雅各的儿子为自己被绑架的妹妹黛娜报仇的做法。他们找到了那个流氓和与他密谋掳走自己女儿的教父,为自己的女儿复仇,当场把他们砍成碎片,然后把教士尸首扔到荒山野里喂狼,喂鹰。这些唱赞美诗的教士和‘鼹鼠’们被他们的勇武大胆的做法吓坏了,他们被激怒了,便不断上诉,大喊大叫,要求司法部门严惩这种事,以杀一儆百。

但是任何自然的公理,或是各国的法律,任何帝王制定的法律都没有任何条文规定对这种行为进行惩处。这样做不符合自然。因为,世界上任何有道德的人听到自己的女儿被绑架,被凌辱都会感到义愤填膺,这是合情合理的。因此,任何人只要发现有人预谋杀害自己的女儿,便可以当场把他杀死,这是符合理性,也是合乎自然的,法律上也不能定他犯罪而拘捕他。任何一个父亲,只要看到某些无赖,在‘鼹鼠’教士的帮唆下,诱骗抢走自己的掌上明珠(尽管她本人同意也好)都有权利当场处死他们,抛尸给猛兽肢解,因为这些无耻之徒不配享用神圣的大地母亲最后的甜蜜的拥抱,也就是不能入土埋葬。

我亲爱的孩子,在我死之后,千万不要让我们的国家出现类似的法律。只要我还一息尚存,我一定会祈祷天主的帮助,做好这件事。既然你把自己的婚姻大事交给我来办,我会履行父亲的职责,把这件事做好的。现在,你就准备好同巴汝奇去旅行吧,带上爱庇斯特蒙、约翰修士和你所选中的其他人。你要从我的国库里拿多少钱都可以,你所做的任何事都会令我满意。到塔拉斯船厂挑一艘你中意的船吧。等顺风的时候,你们便可以以天主的名义,在他的保佑下起航。

“你走的时候,我会为你挑选好你的妻子,并准备一场盛大的结婚典礼,那将是一场最值得纪念的结婚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