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得很慢,很慢。伯莎把自尊像披风一样裹在身上,但有时,这件披风重得难以承受,几乎把她压垮。她强加于自己身上的克制常常叫她难以忍受。她怒火中烧、心怀怨恨,在人前却总是强装一副笑脸。精神上的寂寞令她苦不堪言,肚子里的苦水无人可以倾吐。没有抒发的途径,啮咬心弦的痛楚总是憋在心里,这是件可怕的事。这对作家而言倒不足为虑,他可以用文字寻求慰藉,可以诉说秘密,又不至泄露隐私。而女人,只能选择沉默。
伯莎如今对爱德华厌恶至极,因愤怒而导致生理上的反感,她无法忍受被他触碰。可她认识的人都对他赞赏有加。既然范妮·格洛弗认为爱德华是天底下最出色、最高尚的人,伯莎怎么能跟她说,爱德华是个让她烦得要死的蠢货?在大家眼里,爱德华竟让她完全失色,她对此感到不满。曾经,他唯一的名望在于他是她的丈夫,而如今,一切颠倒了过来。她发现沾他的光让她很烦恼,一边又鄙视自己小肚鸡肠地嫉妒他。她不禁想起,莱伊府是属于她的,她愿意的话,可以像打发雇来的仆人一样,把他给打发走。
终于,她感觉再也无法忍受和他在一起,他使她变得愚蠢又粗俗。她难受又虚弱,彻底失去希望。她决定再次出走,这一次,永远不再回来。
“再待下去,我会自杀的。”
这两天,爱德华伤心欲绝,他最宝贝的一条狗死了,他差点哭出来。伯莎鄙夷地看着他。
“一只可怜的鬈毛狗死了让你难受成这样,我痛苦的时候,可从来没见你这样难受。”
“唉,这个时候别拿我开玩笑,乖。我难受得要命。”
“愚蠢!”伯莎轻声嘀咕。他垂头丧气,哭丧着脸四处走动,逢人便说那牲畜死亡的细节,嗓音激动得打颤。
“可怜的人儿!”格洛弗小姐说,“他心肠真好。”
伯莎差点没忍住,要把到了嘴边的刻薄的咒骂说出来。如果别人知道他冷淡地对待爱人,知道他对她的泪水和绝望无动于衷,那该多好!她一想起过去自己卑躬屈膝,就瞧不起自己。
“他逼我把那杯羞辱之酒喝得一滴不剩。”
她以极度鄙夷的眼光第一千次对他下了定论。她曾臣服于一个思想如此浅薄、性格如此可鄙之人,真是令人费解。想到她的爱曾是何等奴颜婢膝,她就羞愧得脸红。
拉姆齐大夫前来出诊,给伯莎看个小毛病,伯莎想得入神的时候,他正巧进来。
“嗯,”他刚喘了口气就说,“爱德华今天怎么样?”
“天哪,我怎么知道?”她情不自禁地叫起来,在长久的压抑后脱口而出。
“嗬,这是怎么了?这对恩爱的斑鸠终于吵嘴了?”
“噢,没完没了听别人说爱德华的好话,我听腻了。把我当成他的附属品,我受够了。”
“你怎么了,伯莎?”大夫说着,突然大笑一声,“我一直以为,你最愿意听说大家都非常喜欢你丈夫。”
“噢,我的好大夫,你准是瞎了眼,要么就是傻透了。我以为,现在大家都知道我厌恶我丈夫。”
“什么?”拉姆齐大夫喊道;转念一想,又觉得伯莎是不舒服才这么说的。“得了,得了,我看你需要吃点药,亲爱的。你身体不适,跟所有女人一样,就会觉得因此世界末日要来了。”
伯莎从沙发上跳了起来。“你以为我会无缘无故说这种话?你以为我不会去尽量掩饰自己的耻辱?噢,我掩饰得够久了。现在我必须说出来。噢,上帝,一想到我把受的苦都憋在心里,我简直要痛苦地尖叫。除了对你,我没对任何人提过一个字,现在我忍无可忍了。我告诉你,我厌恶我丈夫,深恶痛绝,我根本瞧不起他。我跟他一天也过不下去了,我要离开这里。”
拉姆齐大夫张大嘴巴,倒在椅子上。他看着伯莎,好像等着她毛病发作。“你不是认真的吧?”
伯莎急得直跺脚。“我当然是认真的。你以为我也傻了?我们痛苦了好几年,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你可知道,别人祝贺我,说见我这么幸福他们有多么高兴,这种时候,我心里有多委屈。有时候,我得用指甲掐手心,才能忍住不把真相大声说出来。”
伯莎在屋里走来走去,终于放开了自己。泪水顺着脸颊往下淌,但她不去理会。她在宣泄内心强烈的恨。
“噢,我曾一直努力爱他。你知道我曾经多么爱他,多么崇拜他。曾经,我乐意为他献出生命,他叫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过去,我常常捕捉他有什么愿望时表露出的哪怕一丝丝迹象,好去帮他实现;想想我是他卑贱的奴隶,我就欣喜若狂。但是,他把我的爱毁得丝毫不剩。现在,我对他只剩鄙视,彻底的鄙视。噢,我曾一直努力爱他,可他蠢得无药可救。”
最后几个字伯莎说得铿锵有力,把拉姆齐大夫吓了一跳。
“我亲爱的伯莎!”
“噢,我知道你们都认为他了不起。赞美他的话别人冲我讲了好几年。但你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跟他住在一起,除非你在所有情况下,见过他所有的情绪。我彻彻底底看透了他,他是个蠢货。你想象不到他多么愚蠢,多么没有头脑……我烦透他了!”
“得啦,你只是随便说说。你又跟平时一样言过其实了。有时候,小打小闹是免不了的。说实在话,我想我用了二十年才习惯和我妻子一起生活。”
“噢,看在上帝的面上,别对我说教,”伯莎气愤地打断他,“这五年来我受够了说教。爱德华要不是如此道貌岸然,我可能多少还爱他。他拿他那套德行当面对我指指点点,直到我受够了。在我眼里,他把所有美德都变得丑陋,逼得我只是为了换换口味,才渴望邪恶。噢,你无法想象一个真正的善人是多么无聊透顶。现在,我要自由,我说了,我再也忍不了了。”
伯莎又激动地在屋里来回踱步。
“说实在话,”拉姆齐大夫大声说,“我搞不懂是怎么回事。”
“我没指望你懂。我知道你只会说教。”
“你要我怎么做?要我跟他说吗?”
“不!不!我跟他说了不知多少遍了。无济于事。你以为你跟他说了,他就会爱我?他做不到,他能给我的只有尊重和关心——天哪,我要尊重有什么用!爱一个人需要某种悟性,而他没有。我说了,他是蠢货。噢,想到我要跟他一辈子铐在一起,我恨不得自杀。”
“得啦,他没你说的那么蠢。人人都说他是个精明的生意人。我不得不说,我一直觉得你坚持嫁给他是特别明智的。”
“都怪你,”伯莎叫道,“当初要不是你反对,我或许没那么快嫁给他。噢,你不知道我有多后悔……要是能看到他死在我脚边就好了。”
拉姆齐大夫吹了声口哨。他的脑子有点转不过来,一直以来的想法被颠覆,且不愉快的颠覆过程引发了激动的情绪,他因此变得不知所措。
“我不知道事情到了这个地步。”
“你当然不知道!”伯莎轻蔑地说,“因为我笑着把痛苦藏在心里,叫人以为我很快乐。回头看看我经历的不幸,没想到自己竟能熬过来。”
“我不敢相信此事这么严重。明天你的想法就两样了,就会纳闷,今天这种念头怎么会钻进你的脑袋里。你千万别在意我这个老大哥说你太固执、太冲动。再怎么说,爱德华是个好男人,我无法相信他有意伤你的心。”
“噢,行行好吧,别再冲我说爱德华的好话了。”
“我在想,你是不是有些嫉妒爱德华的好运道?”大夫说,目光犀利地看着她。
伯莎脸红了,她问过自己同样的问题,反驳这个说法需要极大的不屑。
“我嫉妒他?我亲爱的大夫,得了吧!噢,难道你不明白这不是心血来潮?对我而言,此事非常严肃,我一直忍受痛苦,直到忍无可忍。你必须帮我脱身。你要是对我还有一丝旧日的情分,就尽你所能吧。我要离开这儿,但我不想再跟爱德华吵架,我只想默默离开他。要让他明白我俩合不来,那是白费功夫。他以为,只要当他的妻子,我就足够幸福。他铁石心肠,而我柔弱可怜……我曾以为自己很坚强!”
“我是不是应该认为你完全当真?你要走到跟丈夫分居的极端地步?”
“这个极端地步我以前走过。上一次我大张旗鼓地走,但这一次,我要不闹一点动静地离开。上一次离开时,我还爱着他,可如今我甚至不再恨他。噢,我知道我回来很傻,可我忍不住。他叫我回来,我就照办了。”
“唉,我不知道能为你做什么。我总觉得,你要是稍微等一等,情况会好转。”
“我等不了了。我等得太久了。我这辈子都要耗光了。”
“你何不出去待几个月,到时候再看?莱伊小姐照例要去意大利过冬,对吗?说实在话,我想你跟着去有好处。”
“只要能离开,我做什么都行。我吃够了苦头。”
“你想过爱德华会想你吗?”拉姆齐大夫严肃地问。
“不,他不会。天哪,你以为我到现在还不了解他?我把他看得透透的了。他又冷漠,又自私,又愚蠢。他要把我变成他那样……噢,拉姆齐大夫,请帮帮我。”
“莱伊小姐知道这事吗?”大夫问,想起她上次来莱伊府时跟他说的话。
“不,我肯定她不知道。她以为我俩很恩爱。我也不想让她知道。我现在真是胆小。放在几年前,我压根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我。可现在我的锐气挫光了。噢,帮我离开这里,拉姆齐大夫,帮帮我。”
她突然哭了起来,她好久不习惯这样流泪了。把这些年憋在心里的话一吐为快之后,她精疲力竭了。
“我还这么年轻,却简直感觉自己像个老妇人。有时候,我想躺下来死掉算了,一了百了。”
一个月后,伯莎已身在罗马。但刚开始,她几乎意识不到自己的处境发生了改变。莱伊府里的生活在她心里刻下了可怕的烙印,她无法想象哪天才能到头。她就像关了太久的犯人,面对自由变得茫然,四处寻找镣铐,不明白自己已然是自由之身。
这种解脱来得如此痛快,伯莎无法相信这是真的。她提心吊胆,唯恐幻想破灭,又发现自己身陷莱伊府的高墙内。眼下似乎是一场梦,梦里,她在阳光照耀的地方漫步,空气中弥漫着紫罗兰香和玫瑰花香。梦中人是不真实的,模特儿懒洋洋地坐在西班牙广场的台阶上;衣衫褴褛的小乞丐装束古怪,死乞白赖地跟人讨要;空气中飘荡着银铃般悦耳的说话声。碧空万里,阳光明媚,使人心头欢欣雀跃;日子安定,岁月恬静,悠闲得令人心旷神怡,这样的生活叫她如何相信是真实的?现实的生活黯淡又艰难,就像处在乔治王朝的一座宅第,四面是狂风劲吹的荒野。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自命清高,无聊透顶。十诫[基督教的诫条。]用地狱之火和永罚的威吓来约束人们,那样的地牢来得更可怖,因为它没有高墙,也没有铁栅栏和插销。
然而,在刻着“汝不可”[十诫每一条的开头三个字。]三个扎眼大字的暗石的那一边,是一片充满芬芳和光明的乐土。在那儿,一束束阳光让血液在静脉中欢乐地流淌;在那儿,一朵朵鲜花肆意散发着芳香,证明财富必须挥霍,德行必须张扬;在那儿,一个个小爱神迎着春天的微风四处扑腾着翅膀,不知要飞向何方,也不管飞向何方。那片土地上,橄榄树成林,树荫宜人,海水似吻般温柔地轻拂海岸,教小伙子如何亲吻年轻的姑娘。那里,黑色的眸子闪着柔和的光,告诉旅人不必害怕,因为爱,是有求必应的;血液是温暖的,一双双手深情地紧紧相连,朱唇索要欣然送来的甜蜜之吻。那里,肉体与灵魂肩并肩走,对彼此称心如意。啊,请赐予我那片极乐国度的阳光、一座玫瑰花园和宜人的小溪那潺潺的水声;请赐予我阴凉的河岸,有酒,有书,还有牧羊女那珊瑚色的丹唇,如此极乐的逍遥日子——我至少要过上十天。
对伯莎而言,罗马的生活像一出戏。莱伊小姐给她很大的自由,她在陌生的地方独自闲逛。她常常去集市,逛逛货摊来打发早晨的光景,看看一千样她不想买的东西;她用手指抚玩华丽的丝绸衣服和古董小银币,对一个友好的小商贩的殷勤报以微笑。她周围熙熙攘攘,人们滔滔不绝,精力充沛;然而,由于她不能理解她之所见是真实的,所以这些人在她眼里不过是一只只木偶。她去了美术馆、西斯廷礼拜堂和拉斐尔画室;她没有游客的匆忙和使命感,便一整个上午都盯着一幅画,或待在某个古老教堂的一隅,将幻想与眼前的景象交织在一起。
当伯莎想图个热闹的时候,她就去苹丘[罗马市区的一座山丘,可以俯瞰战神广场。]混在人群中听乐队演奏。但在她眼里,站在远处的那位身披棕色斗篷的方济各会[天主教托钵修会之一。]修士,活像个传奇戏剧中的人物;那些士兵穿着花哨的制服,神枪手的帽子上插着显眼的雄鸡羽毛,他们构成一出喜歌剧[盛行于18世纪,题材取自日常生活,音乐风格轻快幽默。]的合唱队。还有身穿黑袍的神父,有的又老又胖,晒着太阳,抽着香烟,怡然自得,与世无争;有的年轻躁动,黑色的眼睛里迸发尘念未绝的欲望。每个人都像欢叫着嬉闹蹦跳的孩子一样快活。
不过,往日的阴影渐渐消散,伯莎能更有意识地欣赏美和她如今置身其中的生活。她知道这种日子转瞬即逝,于是决定尽情享受。烦恼和青春一道被勉强束之高阁,而仁慈的时间让最可怕的痛苦得以忘却。伯莎张开双臂拥抱这人世间的奇妙之处,把这一切必将很快到头的可怕念头抛在脑后。春天,她在城市周围的花园里待上好几个小时;那里,古罗马的遗迹与茂密的半热带树木奇特地融合,唤起新鲜又微妙的感情。花朵在石棺上肆意生长,蓬勃茂盛,仿佛在嘲笑它们身下的坟墓。死亡是丑恶的,而生命总是高奏凯歌。玫瑰和风信子从人的枯骨中生长出来;人的消亡不过是新生的标志:世界运转不息,美貌不减,常青不衰,尽情洋溢着生命的活力。
伯莎去了美第奇别墅[罗马的一组建筑群,位于苹丘之上,以枢机主教美第奇的名字命名。],坐在一处地方,可以欣赏古老的主教宅邸那古色古香的立面上发出的微光,还有芦苇丛里隐现的西琳克丝[古希腊山林女神,为免受潘神玷污而变成芦苇,于是潘神就用它做成潘神箫。]——学生看见她,打听这个漂亮女人是谁,她坐了这么久,完全没察觉盯着她的一道道目光。她去了宏伟壮观的多里亚-潘菲利别墅[罗马的一座17世纪的别墅,拥有如今罗马最大的风景园林。最初属于潘菲利家族,1763年,教宗克雷芒十三世将其授予多里亚亲王,从此称为多里亚-潘菲利别墅。],此处是身着华服的王孙、主教和枢机主教的避暑行宫。帕拉蒂尼山[古罗马城建于其上的罗马七丘之一。]的遗迹和上头的翠柏将她的思绪带回很久很久以前,她构想起昔日帝国的辉煌。
不过,最讨她喜欢的要数马泰园林,最原始的园林。这儿的土地更丰饶,植被更放纵。此处位置偏僻,交通不便,陌客不近,而伯莎徜徉其中,仿佛把这儿当作自己的地盘。她想,这儿的偏僻与宁静赐予她如此美妙的时光,她以前从来没有享受过。有时,一群穿鲜红衣服的神学院学生沿着杂草丛生的林荫道漫步,青葱的草木把红色衬得更艳了。
然后,她疲倦又高兴地回家去了。她坐在敞开的窗边看日落。落日泻在圣彼得大教堂上,庄严的大教堂化为金光闪闪的神殿;穹顶光芒四射,看起来不再由硬石形成,而是火与光的结晶,是许珀里翁[提坦众巨神之一,太阳神赫利俄斯之父。]宫殿的顶冠。接着,太阳落在地平线上,圣彼得大教堂在黑暗中格外显眼,在天国的光辉的映衬下,尽显其宏伟的轮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