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伯里勋爵[阿奇博尔德·菲利普·普里姆罗斯·罗斯伯里(1847—1929),英国自由党政治家,曾任英国首相。]每次发表演说,连他自己党派的刊物都用第一人称全篇刊登,据说这是政治家的至高追求。既已享有如此殊荣,除了光荣一死和在威斯敏斯特教堂举行公葬,他别无所求。如今,《黑马厩镇时报》把这一荣誉授予爱德华的首次演说。报上印满了无数个醒目的“我”;改正了语法,加入了标点,就是给最大牌的演说家的那种待遇。爱德华买了一打报纸,每一份都从头到尾把演说词读一遍,确保他的情感得到准确传达,确保没有印刷错误。他把报纸给伯莎,站在边上看着她读。
“看上去不错,对吧?”他说。
“可好了!”
“对了,波莉姑姑的地址是艾略特公寓72号吗?”
“对,怎么了?”
见他把半打《黑马厩镇时报》包了起来,在包装上写下收件人姓名地址,她惊讶得张口结舌。
“我相信她很想看我的演说词。她要是听说了,而我又没寄给她看,可能会伤了她的心。”
“噢,我肯定她想看极了。可你要是寄六份出去,就没有剩下的——给别人看了。”
“嗨,我轻而易举还能拿到。那个编辑老兄跟我说,我想要一千份都可以。我给她寄六份,她应该想转送几份给朋友。”
莱伊小姐的回信随下一班邮递寄来。
亲爱的爱德华:
我兴致勃勃地将六份演说词统统细读了一遍。我读第六份时,一如读第一份时那样全神贯注,这充分证明其优点,我想,你会赞成我的这个看法。事实上,我坚信结尾部分百看不厌。“每个英国人都有母亲”(当然,假设她没有过早离世),这话说得多实在。真奇怪,人意识不到某些事的真相,直到被点醒,才惊讶于以前没有发现。依我看,某些柔情之处似乎看得出是伯莎的手笔(特别是关于国旗那一段),这么说,希望没有得罪你。整篇演说词真的是你亲自写的吗?得了,你就承认伯莎施了援手。
---你非常诚挚的,
---玛丽·莱伊
爱德华读完信,笑着把信扔给了伯莎。“她怎么有脸说是你帮我写的!亏她说得出口。”
“我马上写信告诉她,那些话全是你自己说的。”
伯莎仍难以相信丈夫引起的赞赏是真实的。她知道他极度缺乏才能,别人却都当他是个异常聪明的人,她对此很震惊。对她而言,他的自负只是可笑而已。她万万没料到,他竟敢自以为是、信口开河地大谈他一无所知的问题。更让她惊奇的是,这样还能叫别人钦佩——他有一项惊人的本领,就是掩盖自己的无知。
投票的日子终于到了,伯莎在莱伊府焦急地等待结果。爱德华终于出现了,满面春风。
“我怎么跟你说的来着?”他说。
“看来你当选了。”
“说‘当选’还不够!我怎么说的来着,嗯?我亲爱的姑娘,我可是把他们打得落花流水。我的票数是另一个家伙的两倍,是有史以来最高的票数……你老公要当郡政会委员了,你不觉得自豪吗?我敢说,我这辈子能成为下院议员。”
“恭喜,衷心祝贺你。”伯莎冷冷地说,努力装作热情。
爱德华兴奋不已,没注意到她的冷漠。他在屋里来回踱步,图谋着空想的计划,心想,没有敌手的下院议员不可避免要面临两难选择,一边是天国,另一边是上议院;那么,现任议员迈尔斯·坎贝尔还要多久才会面临这种抉择。
不一会儿,他停下脚步。“我不是个自负的人,”他说,“但我得说,我觉得我干得不错。”
爱德华一时间有些沉醉于自己的伟大之中,但想到这些福报只是他应得的,他便清醒了。很快,他精神抖擞地开始履行郡政会委员那些不怎么费力的职责。
伯莎老盼着听到对他不利的消息,可相反,一切似乎都进展得十分令人满意。爱德华有做生意的天赋,精于讨价还价,懂得人情事理,这些优点被外人交口称赞,本应让妻子感到欣慰。
但事实上,这些不绝于耳的赞扬声让伯莎深感烦恼。她惶然自问,她是不是待他有失公正。他真的那么聪明吗?他真的有大家说的那些优点吗?或许是她有成见,又或许,是他比她聪明。这个想法给她造成打击,她对自己的智力超过爱德华这件事可从没怀疑过。两人各自的学识没有可比性:她整天在想的东西爱德华想象不出来,他整天在操心些琐碎至极的小事。他对抽象的东西从不感兴趣,谈论的话题单调乏味,只有不动脑子才能说出那样的话。奇怪的是,除了她,所有人竟然都对他的智商评价很高。伯莎知道,他的才智少得可怜,他的无知多得可怕——他靠自负来招摇撞骗。一天,他走到她跟前,满脑子装着一个新想法。
“我说,伯莎,我思来想去,把你的姓彻底放弃好像很可惜。而且姓克拉多克的人竟然住在莱伊府,听起来很可笑。”
“你是这么想的?我可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补救,除非你想登广告,找名字更合适的房客。”
“嗯,我在想,要是重新用你的姓,是个不错的主意,对郡里也有积极的影响。”
他看着伯莎,她则冷冰冰地盯着他,一言不发。
“我跟老巴科说过这事,他觉得这个主意正合适,所以我想就这么定。”
“我以为这件事你会跟我商量。”
“我正在跟你商量。”
“你是想把姓改成莱伊-克拉多克,还是克拉多克-莱伊,还是干脆把克拉多克整个拿掉?”
“嗯,说实话,我还没想那么多。”
伯莎轻蔑地笑了笑。“我认为这个主意荒谬至极。”
“我不这么看。我觉得倒是好事。”
“说真的,爱德华,用你的姓,我都不觉得羞耻,我看保留你的姓,你自己没什么好难为情的。”
“我说,我以为你也许会通情达理,可你总是跟我对着干。”
“我无意阻拦你。你要是认为,我的姓可以长你的威风,尽管拿去用……哪怕你改姓汤普金斯,我都管不着。”
“那你呢?”
“噢,我——我还是自称克拉多克太太。”
“我真的觉得这太叫人难受了。你从来不帮我。”
“很抱歉,没让你称心。可你忘了,这些年来,你一直给我灌输一个观念:你总是叫我觉得,合你口味的雌性动物是一头普通的家养奶牛。”
爱德华不懂伯莎的意思,但他隐隐感觉听上去好像哪里有点不对劲。
“要知道,爱德华,你没娶范妮·格洛弗,我总觉得遗憾。你俩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我想,她会如你所愿那般崇拜你。我确信她不会反对你改姓格洛弗。”
“我才不要她的姓,那还不如克拉多克呢。莱伊这个姓唯一的优点是,它是个古老的郡名,一直属于你们家族。”
“所以我不情愿让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