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步遐想录漫步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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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现在偶尔还读一读的少数书籍中,普鲁塔克的那部作品普鲁塔克,公元一世纪罗马帝国时期的传记作家,这里指的是他的《希腊罗马名人比较列传》。最能吸引我,这是使我得益最大的一部。它是我童年时代最早的一部读物,也将是我老年最后的一部读物:他几乎是我每读必有所得的唯一的一位作家。前天,我在他的伦理著作中读到《怎样从敌人那里学到东西》这篇论文,同一天,在整理作家们赠给我的小册子时,忽然发现罗西埃教士罗西埃(Rosier),法国植物学家,卢梭曾于一七六八年同他一起在里昂采集标本。的一部日记,标题下写有Vitamimpenderevero,RosierVitamimpenderevero(终生献于真理)语出公元一世纪罗马讽刺诗人尤维纳利斯,是卢梭的座右铭。字样。对这些先生在文字上耍花招的惯技我久已领教,绝不至于上当受骗,我明白他貌似有礼,实际却是对我讲了一句反话。然而他说这话究竟有什么根据?为什么要说这么一句挖苦的话?我究竟给了他什么把柄?为了充分利用普鲁塔克的教导,我决定把第二天的漫步用来就说谎这个问题对自己进行一番考查,结果证实德尔斐阿波罗神殿上“要有自知之明”这句格言,并不像我在《忏悔录》中所想象的那样容易做到。第二天走出家门去实现这个计划,我就开始沉思起来,涌上心头的第一件事就是我在童年撒的那个恶劣的谎指卢梭十六岁那一年在维尔塞里斯夫人家当仆人时偷了一条丝带却诬陷女仆玛丽永一事,见《忏悔录》第二章。,这一回忆使我终生为之不安,直到晚年还一直使我那早已饱受创痛的心为之凄然。这个谎言本身就是一桩大罪,它究竟产生什么后果,我一直都不知道,但悔恨之情使我把它想象得非常严重,这样罪过也就更大了。然而,如果只考虑我在撒这个谎时的心理状态,那么,它只不过是害羞心理的产物,绝不是存心要损害谎言的受害者。我可以对天发誓,就在这压抑不住的害羞心理迫使我撒谎的一刹那,我也甘愿付出生命的代价来独自承受它的后果。这是一种精神错乱,连我自己也解释不了,只能说是在感受的那一刹那,我那天生的腼腆战胜了我内心的一切意愿。

对这不幸事件的回忆以及它留给我的难以平息的悔恨,使我对说谎产生了痛恨,从而今生不再重犯这样的罪。当我选定我的座右铭时,我觉得我的天性是当之无愧的,而当我看到罗西埃教士这行字开始对自己进行更严格的审查时,对自己确是如此这一点也毫不怀疑。

可是当我对自己进行更仔细的解剖时,我吃惊地发现,有许多事是我杜撰出来的,当年却把它说成是真的,而在说的时候还以热爱真理而自豪,以为我正以人间别无先例的公正为真理而牺牲自己的安全、利益和性命呢。

最使我吃惊的是,在回想起这些捏造的事情时,我竟没有丝毫真正的悔恨之心。我这个人是痛恨虚伪的,而这时心中居然毫无反应;当必须用撒谎来免遭酷刑时,我是宁愿迎着酷刑而上的;究竟出自何种古怪的不合逻辑的行为,我竟既无必要、也毫无好处就轻而松之地撒起谎来;仅仅因一个谎言的悔恨之心就使我在五十年间受尽折磨,现在则由于怎样的不可思议的矛盾,竟没有感到任何遗憾之情?我从来没有对我的错误漠然置之,出之本能,一贯由道德指导着我的行为,我的良心一直保持着它最初的正直,再说,即使它为了迁就我的利益而偏离正道,那怎么会在一个人为激情所驱,至少可以以意志薄弱来原谅自己的场合,我的良心尚能保持它的正直,而唯独在毫无理由作恶的无关紧要的问题上就失去了呢?我看出来,这个问题的答案关系着我在这一点上对自己的评价是否正确。经过一番仔细的审察,我终于作出了如下的解释。

我记得曾在一本哲学著作里读到,说谎就是把应该显示的真相掩盖起来。从这个定义可以推论出,一个人如果没有把他并无义务讲出来的真相讲出来就不是说谎;但是如果一个人在同样的情况下不仅不把真相讲出来,反而讲了它的反面,那么他算是说谎呢还是没说谎?按照那个定义,我们不能说他是说谎。因为如果他给一个人一块赝币,但是他并不欠这个人的账,那么他当然是骗了他,但并没有诈骗他的钱财。

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研究,而这两个问题都很重要。第一,在什么时候,又是在什么情况下,人们应该向别人讲出真相,因为人们并不总是有义务这样做的。第二,是不是有这样的情况,人们可能是骗了别人,然而并无恶意。我知道,这第二个问题是很明确的:书本上给的是否定的回答,写书的人在提倡最严峻的道德时反正无须付出任何代价;而在社会上给的却是肯定的回答,因为在社会上,人们把书本上的伦理道德看成是无法付诸实践的空话。因此我就不去管那些互相矛盾的权威们,而根据我自己的原则来对这两个问题作出答案。

普遍的绝对的真理是一切财富中最可宝贵的。缺了它,人就变成瞎子;它是理性的眼睛。正是通过它,人才学会怎样立身处世,学会做他应该做的那样一个人,学会做他应该做的事,学会奔向真正的目标。特定的个别的真理并不总是好东西,有时甚至还是个坏东西,更多的时候则是个不好不坏的东西。一个人为了自己的幸福而必须学习的东西为数并不很多,而不管数量多寡,这些东西都是属于他的财富,他无论在什么地方发现这种财富都有权利要求,而别人不能剥夺他,否则就是犯下最不公平的抢劫罪,因为这种财富是人人共有的,谁要是给了别人,自己也并不因此就会感到匮乏。

至于那些无论对教育别人还是对付诸实践都没有任何用处的真相,既然连财富都不是,怎么会是一种对别人的欠债呢?再说,既然财产只能建立在效用的基础上,那么根本没有任何效用的东西就不可能成为财产。一块土地虽然贫瘠,但你可以要它,因为你至少总可以在这块土地上居住;但是一件毫无所谓的事实,无论从哪一方面看都无关紧要,对任何人都毫无干系,那么不管是真是假,也就引不起任何人的兴趣。在精神世界里,就跟在物质世界里一样,没有任何东西是一无用处的。你欠别人的东西不可能是一无用处的东西;你要是欠别人什么东西,这东西总得是或者可能是有些用处的。因此,应该说出来的真相总跟公道这个问题有关,而要是把真相这个神圣的名称用之于一些存在与否跟任何人都无关,认识与否对任何事都无补的空虚的事物,那就是亵渎了这个名称。真相如果丧失了任何可能的效用,那就不能是一种你可能欠别人的东西,因此,谁要是不把它说出来或者把它掩饰起来,就不是说谎。

然而,对任何事物连一丝一毫用处都没有的真相是不是有呢?这是需要讨论的另一问题,待一会儿我就来论及。现在先谈第二个问题。

不把真相说出来跟说假话是很不一样的两回事,然而却可能产生同样的效果;因为每当这效果等于零的时候,两者的结果当然是一样的。只要真相无关紧要,那么说的是真相的反面也就同样无关紧要了:从而得出,在这种情况下,以说与真相相反的话来骗人的人,并不就比以不把真相说出来骗人的人更不公道些;这是因为,就毫无用处的真相而言,错误并不比无知更坏。我相信海底的沙子是白的还是红的,跟我不知道它是什么颜色,对我都同样无关紧要。既然所谓不公道就是对别人造成了损害,那么一个人如果对谁也没有造成损害,那怎么会是不公道呢?

然而这些问题,虽然这样简单地解决了,但还不能为实践提供可靠的应用,还需要很多必要的阐述,才能决定在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下怎样正确地予以运用。如果说把真相说出来这个义务仅仅建立在真相是否有效用这样一个基础上的话,那么我该怎样担任这个效用的判定者呢?一个人的利益经常构成对另一个人的损害,个人利益又几乎总是同公共利益相对立。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怎样行动?是否应该为你谈话对方的利益而牺牲不在场的第三者的利益?真相如果对一方有利而对另一方有害,是该说还是不该?是该用公共利益这唯一的天平还是用个别是非的天平来权衡该说的一切话?我是不是有把握充分认识事物的一切联系,是否足以把我所掌握的知识都运用得完全公平合理?再说,当我考虑人们对别人该做些什么的时候,我是否把我对自己该做些什么,对真理该做些什么作了充分的考虑?如果我在骗人时没有对别人造成什么损害,是否就可以说对自己也没有造成什么损害呢?仅仅由于从来都不曾有失公道就能算一贯清白吗?

“不管后果如何,我要永远诚实”,当你这样想时,那就很容易招来一场麻烦的争论。公理存在于事物的实在性之中;当你把并不存在的东西当作你行为和信仰的指针时,那么谎话就总是不义,错误就总是欺骗了。而不管从真相中产生什么效果,你把它说出来就总是无罪的,因为你并没有添加自己编造的内容。

然而这只是把问题掐头去尾而并没有加以解决。问题不在于判定永远把真相说出来是好是坏,而在于判定是否永远都有同样的义务把它说出来;同时根据我在前面考察过的那个定义(它对上述问题作出否定的回答),问题也在于区别两类不同情况,一类是严格地必须把真相都说出来,一类是不说也不算有失公允,掩饰也不算说谎。因此,现在的问题在于探求一条可靠的规则来认识这两类情况,很好地加以区别。

然而这条规则从何而来,保证它万无一失的证据又从何而来?在所有像这样难以解决的伦理问题中,我总是通过良心的指引而不是通过理性的启发找到答案。道德的本能从来没有欺骗过我;它在我心中至今纯洁如初,使我对它信赖无疑;虽然它在我感情冲动而轻举妄动之际有时也曾默不作声,但当我事后回忆时却总能重新控制我的感情。也正是在这类时刻,我以来世最高审判者在审判我时的同样的严厉来审判我自己。

用人们的言词所产生的效果来判断言词,时常会作出错误的评价。首先,效果并非总是显而易见、易于认识的,而且由于发表言词的场合各个不同,效果也是变化万千。只有说话的人的本意才能正确评价他所说的话,决定它含有几分恶意或几分善意。只有在有骗人之意时说假话才是说谎,而即使是骗人之意也远不是永远和害人之心结合在一起的,有时甚至还抱有完全相反的目的。要肯定谎言无害,单是害人之心不明确这一点还不足以说明,还得确信那使听话的人所陷入的错误无论如何也不会对他们自己或对任何他人造成损害才行。能取得这样的确信是既罕见又困难的;因此,完全无害的谎言也是既难得又罕见的。为自己的好处而说谎是欺诈,为别人的好处而说谎是蒙骗,怀有害人之意而说谎是中伤:这是最坏的谎言。既无利己之心又无害人害己之意而说谎,那就不是说谎,而是虚构。

带有伦理道德目的的虚构叫做道德故事或寓言,由于它们的目的只是,也只能是以易于感受和令人愉快的方式来包容有益的真理,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也就不大去费力把事实上的谎言掩饰起来,这种谎言也只不过是真理的外衣罢了,而为寓言而寓言的作者无论如何也不是说谎。

还有一种纯粹无益的虚构,那就是大多数并不含有任何真正的教导,而目的仅在供人消遣的故事和小说。这样的虚构并无任何伦理道德的功用,只能根据作者的意图来予以评价,而当作者断言他那些虚构是实实在在的真情实况时,我们也不能不承认它们是真正的谎言。然而,又有谁曾为这样的谎言而大惊小怪呢?又有谁曾对编出这种谎言的人严厉斥责?譬如说,如果《格尼德圣堂》《格尼德圣堂》,这是孟德斯鸠的幻想作品,一般公认是他写得最糟的一部。有什么伦理道德的目的的话,那它也被色情的细节和淫荡的场面所模糊了、所破坏了。为了给作品抹上一层无伤风化的油彩,作者又做了些什么呢?他假装这是一部希腊手稿的译文,而把发现这部手稿的经过说得那么活灵活现,引诱他的读者把他自己编造的故事信以为真。如果这不是明摆着的谎言,请问什么才叫谎言?然而又有谁想给作者定下撒谎之罪,为此而把他看成是骗子呢?

有人会说,这不过是开个玩笑,作者在那么说的时候并不想说服谁,事实上谁也没有被他说服,公众片刻也没产生怀疑,作者装作是一部所谓的希腊作品的译者,其实却是它的真正作者。但这么说也是枉然。我认为,这样一个毫无目的的玩笑只能是愚蠢的儿戏,撒谎的人虽没有说服谁,然而当他表明有必要把大量头脑简单、易于轻信的读者排除于有文化的公众之外时,他同样也没少撒谎。一个严肃的作者一本正经地把手稿的故事硬塞给前一类读者,结果他们放心大胆地喝下了装在古瓶里的毒药,而这毒药如果是装在新瓶里的话,他们至少是会怀疑一下的。

这样一些区别不管在书本里是否存在,反正在任何对自己真诚、不愿做任何该受良心责备的事的人们心中是存在的。为自身的利益而说假话,跟为损害别人而说假话同样都是撒谎,只不过罪过小些罢了。把利益给予不应得的人,那就是破坏了公正的秩序;把一件可能受到赞扬或指责、确定一个人有罪或无罪的行为错误地归之于自己或别人,那就是做了件不公正的事;因此,一切与真相相违,以某种方式作出有损公正的话都是谎话。这里有一条明确的界限:一切与真相相违,但并不以任何方式有损公正的话就只能是虚构;我认为,谁要是把纯粹的虚构看成是谎言而自责,那他的道德感简直比我还要强了。

所谓出于好意而编造的谎言也是地道的谎言,因为把这样的谎言强加于人,无论是为了别人或自己的利益,还是为了损害别人,都是同样的不公道。谁要是违反真相而赞扬或指责一个人,只要涉及的是一个真人,那就是撒谎。如果涉及的是一个想象中的人,那么他爱怎么说就怎么说也不算是撒谎,除非他对他所编造出来的事加以评论而又评论错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虽没有就此事撒谎,但却违背伦理道德的真实而撒谎,而这种真实是比事实的真实更值得百倍尊重的。

我见过一些被上流社会称之为诚实的人。他们的诚实全都用于毫无意义的谈话,他们忠实地讲出时间、地点和人物,没有任何虚构,不渲染任何情况,对任何事都不夸张。只要不牵涉他们自己的利益,他们在叙述时的忠实确实到了无懈可击的程度。然而如果是谈到与他们自己有关的问题,叙述牵涉到他们自己的事时,他们就着意渲染,把事情说得对他们最有利,而如果撒谎对他们有好处,自己又不便说出口,他们就巧妙地予以暗示,让别人去说这一谎言还无法去说是他们说的。谨慎要求他们这么干,诚实也就只好见鬼去了!

我所谓的诚实人却恰恰相反。在一些根本毫无所谓的事情上,别人如此尊重的真实,他却很少理睬;他会毫无顾忌地用些捏造的事来逗在座的人,只要从这些事中得不出任何对活着的或去世的人有利或有害的不公正的评断。而任何足以产生对某人有利或有害、为他赢得尊敬或蔑视、招致赞扬或指责、与公理和真理相违的言词,都是从来也不会涌上他的心头,出之他的口,来自他笔底的谎言。即使是与他的利益有损,他也是诚实不欺,不为所动,但是他在毫无所谓的谈话中却并不怎么追求诚实。他的诚实在于他不想欺骗别人,无论是对为他增光或遭人谴责的真相他都同样忠实,决不为自己谋利或为损害敌人而进行欺骗。我心目中的诚实人跟他人的之所以不同就在于上流社会中的诚实人对不需要他们付出代价的一切真相是严格忠实的,但绝不能超出这一范围,而我心目中的诚实人是只有在他必须为这一真相作出牺牲时才如此忠实地侍奉它。

有人会问,你这种灵活怎么能跟你所鼓吹的对真理的热爱相协调呢?既然这种热爱可以掺进这么多的杂质,那不就是假的了吗?不,这种热爱是纯洁真实的;它只是对正义之爱的一种表现,虽然常是难以置信,然而绝非假话。在我所说的诚实的人的心目中,正义和真理是两个同义词,他不加区别地加以使用。他衷心崇敬的神圣的真理根本不是一些毫无所谓的事实和毫无用处的名称,而在于要把应属于每个人的东西归于每个人:包括真正属于他的事物、功绩或罪过、荣誉或指责、赞扬或非难。他对任何人都不虚伪,因为他的公正不容许他这样做,而他也不愿不公正地损害任何人;他对自己也不虚伪,因为他的良心不容许他这样做,而且他也不会把不属于他的东西归在他的名下。他所珍惜的是自尊自重,这是他须臾不可缺的财富,而他把牺牲这一财富去赢得别人对他的尊重看成是真正的损失。他有时也会在他认为无所谓的问题上撒谎,毫无顾忌,而且也并不认为是撒谎,但绝不是为了别人或自己的好处,也不是为了要损害别人或自己。在一切与历史事实、人的行为、正义、社交活动、有益的知识有关的问题上,他将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防止自己和别人去犯错误。在他看来,除此之外的任何谎言都不是谎言。如果《格尼德圣堂》是部有益的作品,那么所谓希腊手稿这个故事就不过是个无罪的虚构,而如果这部作品是部危险的作品,那么这就是一个完全应该受到惩罚的谎言了。

这些就是我的良心在谎言和真实问题上所遵循的法则。在我的理性采纳这些法则以前,我的感情早就自发地遵循它们,而我的道德本能则在没有外力协助的情况下予以实施。以可怜的玛丽永姑娘为受害人的那个罪恶的谎言,给我留下了无法消除的悔恨,使我在余生中不仅没有再撒任何这类的谎,而且也没有撒过以任何方式损害别人的利益和名声的谎,我把是否损害别人的利益和名声作为界线,运用于任何场合,省掉了去精确权衡利害、区分有害的谎言和出于善意的谎言的麻烦;我把这两种谎言都视作有罪,不许自己犯其中的任何一种。

在这类问题以及在一切问题上,我的气质对我的生活准则,或者毋宁说对我的生活习惯产生过很大的影响,因为我这个人做事是不大按照什么条规的,也可以说是在任何事情上,除了听凭天性的冲动以外,不大遵循其他规矩的。我从来没有起过念头要撒一个事先想好的谎,从来没有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撒过谎;不过当我不得不参加谈话,而由于思想迟钝,不善言词,必须求助于虚构才能找出几句话来的时候,为了摆脱窘态,出于害羞心理,时常也在一些无关紧要,或者至多跟我个人有关的事上撒谎。当有必要讲话,而一时又想不起什么有意思的真实故事时,就只好现编一点故事,免得一言不发;在编故事时,我尽量避免编造谎言,也就是说,尽量避免有损于正义和真理,而只是一些对任何人以及对我自己都无关紧要的虚构。我的意思是要在这样一些虚构中,用伦理道德的真实来替代事实的真实,也就是要很好地表现人心的自然情感,从中得出一些有用的教益,总之是要讲一点道德故事;然而这就要求有更多的机智,而且要求更好的口才,才能化闲言碎语为有益的教导。可谈话进行得很快,我的思路跟不上去,这就几乎总是迫使我没等想好就得开口,结果时常是蠢话连篇。话刚一出口,理性就使我感觉不对头,心里就直嘀咕,不过话既然没经思考就出了口,要改也改不了了。

还是出于我的气质的难以抗拒的最初冲动,在难以预料的瞬间,害羞和腼腆时常使我说些谎话,这里并没有意志的份儿,而是在意志力出现之前,由于有必要即刻作答而说出来的。可怜的玛丽永那件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足以使我永远避免说可能有损于人的谎,可挡不住我在只牵涉到我个人时,为了摆脱窘境而说谎——这样的谎话,跟可能影响别人命运的谎话一样,也是违背我的良心和原则的。

我请老天为我作证,如果我在这种情况下马上就能把为自己辩解的谎话收回,把使我受责的真相说出来而不致遭受反复无常之讥的话,我是心甘情愿这样做的;然而怕当众出丑这样一种害羞心理却把我阻止了;对这样的错误我是真心悔恨的,然而没有勇气去纠正。有一个例子可以把我要说的意思解释清楚,说明我撒谎既不是为自己的什么好处,也不是为自己的自尊心,更不是出于妒忌或恶意,而纯粹是由于一时的尴尬或难为情,有时也明明晓得这谎话有人知道底细,而且根本帮不了我什么忙。

不久以前,富基埃先生请我破例带我的妻子跟他和贝努瓦先生一起野餐,地点是在开饭铺的伏卡桑太太家里。这位太太和她的两个女儿也跟我们一起用餐。在席上,那位不久前结婚并已有了身孕的大女儿忽然两眼瞪着我问我是不是有过孩子。我脸一直红到耳根,答道:我从来不曾有过这样的福气。她瞧着席上的人,露出不怀好意的微笑;所有这一切的意思都很清楚,我肚子里也明白。

很明显,即使我有意骗人,我想要作出的回答也不该是这样的,因为从在座的人的情绪来看,我很清楚,我的回答对他们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不会有任何影响。他们早就料到这个否定的回答,甚至是故意把它激出来,好享受一下看我撒谎的乐趣。我当时还没有傻到连这点也感觉不出来的地步。两分钟以后,我应该作出的回答终于涌上我的脑际。“一个年轻妇女对长期单身独处的老头提出这样的问题,未免不大得体吧。”要是这么说的话,既没有撒谎,也不用脸红,既免遭他们的耻笑,又给她一个小小的教训,叫她在向我提问时不再那么无礼。然而我没有这么做,没有说出该说的话,却说了既不该说又于我无益的话。显然,我这个回答既不是出之我的判断,也不是由于我的意愿,而是一时尴尬的产物。从前我是根本没有这种尴尬之感的,我承认我所犯的过失,更多地是出之坦率而不是出之害羞心理,因为我毫不怀疑人们会看到我身上具有足以弥补这些缺点的东西,而我也是感觉到我身上是具备这种素质的,而现在呢,带有敌意的眼睛使我痛心,使我心烦意乱:我变得越来越不幸,也变得更加腼腆了,而我从来也都是由于腼腆才撒谎的。

我从来没有比在写《忏悔录》时对说谎更厌恶的了;在写这部作品时,只要我的心稍为偏向这一面的话,说谎对我的诱惑就会是既频繁又强烈的。然而,于我不利的事我什么也没有不说,什么也没有隐瞒,却由于一种我自己也难以解释,也许是出之对任何模仿都存有反感的气质,我觉得我毋宁是在朝相反的方向撒谎,也就是说,我不但不是以过分的宽容为自己辩护,而是以更过分的严厉谴责我自己;我的心告诉我,来日人们在对我进行审判时将不像我对自己进行审判时那样严厉。是的,我现在以自豪的、高尚的心作出这样的宣告,并且也有这样的感觉:我在那部作品中已把诚实、真实、坦率实践到与任何前人相较也毫无逊色的地步,甚至更为出色(至少我是这样认为);我感到我身上的善超过恶,把一切都说出来于我有利,因此把一切都说出来了。

我从没有说得不够过,有时倒是说得有点过头,但这不是在事实方面,而是在事实发生的情况方面,同时这种谎言不是意志的产物,而是想象力错乱的结果。我把这算作谎言,其实错了,因为增添进去的东西没有哪一件够得上称作谎言。当我写《忏悔录》时,我已进入老年,对一度涉猎过的虚妄的人生乐趣已感到厌恶,感到它的空虚。我是凭记忆写的,有些事时常想不起来,或者只留下一些不完整的回忆,所以只好用我想象出来的可以作为这些回忆的补充的细节来填补,但这些细节是绝不会和那些回忆完全相反的。我爱对一生中幸福的时刻加以铺叙,有时又以亲切的怀念作为装饰来予以美化。对已经遗忘的事,我是根据我觉得它们应该是那个样子,或者它们可能当真就是那个样子来叙述的,但从来不会跟我回忆中的那个样子完全相反。我有时在真实情况之外添上一点妩媚,却从不曾用谎言来掩饰我的恶习或者僭取一些美德。

如果有时我在描绘自己的一个侧面时无意中掩盖了丑恶的一面的话,那么这种略笔却被另外一种异乎寻常的略笔弥补了:我在隐善方面时常是比隐恶下更多的功夫的。这是我本性中的一个特点,别人要是不信,那是完全可以原谅的;然而再怎么不可置信,这些特点却丝毫不失其为真实:我时常把我的毛病中的卑鄙可耻说个淋漓尽致,而很少把我的优点中的可爱之处极力宣扬,时常根本就不置一词,因为这些优点把我抬得太高,使写《忏悔录》一事可能变成自我颂扬。我在写我的青年时期时并没有写我禀赋中的优秀品质,甚至删去了过分突出这些品质的事实。我现在还记得童年时有两件事当初在写书时也是想起来了的,但为了刚才所说的那个理由,却把这些都放弃了。

我当年差不多每星期天都到巴基我的一个姑夫法齐先生家去,他在那里开了一家印花布厂。有一天,我正在轧光机房的晾干棚旁观看那生铁的滚轴,它们发出的闪光使我很喜欢,我不由得把手指放上去了,正当我满心喜悦地抚摸这光滑的滚轴时,小法齐把飞轮转了小半个圈,正好把我食中两指的指尖压进滚轴,这就把两个指尖碾碎,把指甲也拽下来了。我发出一声尖叫,法齐赶紧把飞轮倒转,但是指甲还是粘在滚轴上面,血从手指直往下流。法齐吓坏了,高叫一声,撒开飞轮来拥抱我,恳求我别再叫得那么响,还说他这下可完了。我虽处于痛苦之中,却被他的痛苦所感动,就一声不吭了,两个人到了蓄水池边,他帮我把手指洗干净,用青苔止住血。他两眼含泪恳求我别告他的状,我答应了。我一直坚守诺言,就在二十多年以后谁也不知道我这两个指头到底为什么留下伤疤,直到如今。我在床上躺了三个多星期,两个多月没法用手,只说我的指头是被滚落下来的大石头砸碎的。

Magnanimamenzogna!orquandoèilveroSibéllochesipossaatepreporre?见塔索《解放了的耶路撒冷》(第二部,第二十二歌)。索夫罗尼为了搭救基督教徒,承认她并未犯的罪行。

(宽宏大量的谎言啊!难道有比这美妙的真相更值得去爱的吗?)

在当时的条件下,我对这件意外事故的感受分外深刻,因为那时正是民兵操练的时光,我本来跟另外三个同年的孩子组成一列,穿上制服,跟我们所住的那一区的连队一起参加操练。我眼睁睁地看着我那三个伙伴在鼓声中跟连队一起走过我的窗口,而我却只能躺在床上。

另外一件事跟这也完全一样,不过发生在我年龄较大一点的时候。

我跟一个名叫普朗斯的伙伴常在普朗宫区在日内瓦。打槌球。有一次在玩的时候我们吵了起来,打开了架,他在我光秃秃的脑袋上打了一槌,打得是那么准,要是手再重一点的话,就会使我脑袋开花。我马上就倒下来了。可怜的孩子见我头上流血,那慌乱劲儿是我一辈子也没有见过的。他以为把我打死了,赶紧跑到我跟前,拥抱我,把我紧紧搂在怀里,热泪横流,尖叫不已。我也以全身的力量拥抱他,跟他一起啼哭,那是一种说不出来的感情,其中并不缺乏甘美的滋味。我的血还在流着,他赶紧把它止住;看到我们的两块手绢还无济于事,他就领我上他妈妈那里,她的小花园就在附近。这位好心的夫人看到我这副模样,吓得差点儿晕了过去,不过她马上鼓起勇气来为我包扎;她把我的伤口仔细洗过,把在烧酒里泡过的百合花敷在上面——这是我们家乡广泛使用的极好的敷伤药。他们母子俩的泪水浸润了我的心,我很久都把她看成是我的母亲,把她的儿子看成是我的兄弟,直到日后久不见面,慢慢把他们遗忘了为止。

跟前一件事故一样,我对这一件也是守口如瓶的。类似的事一生中遇到不下百次,我连在《忏悔录》里提一提的念头都没起过,因为我不想在这部作品里把我曾感到的我品格中的优点加以突出。当我违反我明明知道的真相而说话时,那总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事,而且总是或者由于难以启口,或者出于写作的乐趣,绝不会是出于自身的利益或是为了讨好或损害别人。谁要是能不偏不倚地读一读我的《忏悔录》,一定会感到,跟坦白一件虽然比较严重然而说出来不那么不光彩的罪恶相比,我在书里所作的坦白使我更加丢脸,说出来也更加痛苦,而我之所以没有说前一类的罪恶,那是因为我并没有犯过。

从以上这些想法可以看出,我所作的坦白,它的基础更多的是正直感和公正感,而不是事实的真实性;我在实践中更多地遵循的是我良心在伦理道德方面所受的指引而不是抽象的是非概念。我讲过不少无稽之谈,但很少撒过谎。在遵照这些原则时,我给别人抓住不少把柄,但我没有提任何人的不是,也没有把我的优点说过了头。我觉得,只有这样做,真实才能是一种美德。从其他任何观点看,它就只能是从中既得不出善也得不出恶的一种玄学而已。

然而有了这样一些区别,我并不因而就相当的心安理得,认为自己就是无可指责。在反复考虑我有负于人之处的时候,我是否充分考虑我有负于己之处了呢?如果说对人要公道,那么对己也要真实;这是一个有教养的人对自己的尊严应有的尊重。我不该由于言词枯窘而被迫编些无害的虚构,因为绝不该为了取悦于人而贬低自己;而当我为乐趣所驱,在真实的事上添加一些编造出来的点缀时,我就更不应该了,因为用无稽之谈来点缀真相,实际就是歪曲了真相。

然而使我更难以原谅的是我所选的那条座右铭指“终生献于真理”。。这条座右铭要求我比任何人更严格地信奉真理,而仅仅是随时牺牲我的利益和爱好也还嫌不足,还得为此而去掉我的软弱和天生的腼腆。应该有在任何情况下都保持真实的勇气和力量,决不让任何虚构和编造的东西从奉献给真理的口中和笔下发出。这才是我在选择这条高尚的座右铭时应该想到,并在敢于遵循它的期间应该反复去想的一点。我的谎言从来不是出之虚伪,而全都是软弱的产物,但这并不足以为我辩解。性格软弱,至多只能做到不犯罪恶,如果还要侈谈高尚的美德,那就是狂妄和大胆了。

以上这些想法,要是没有罗西埃教士的启发,也许不会进入我的脑海。当然,要想把这些想法付诸实践,为时确已嫌晚;但用来纠正错误,把我的意志重新纳入正轨,至少还不能算迟,因为从今以后,这就是唯一操之于我的东西了。在这一点以及在类似的一切事情上,梭伦的那句箴言对各种岁数的人都能适用:要学习,甚至从自己的敌人那里去学习怎样做到明智、真实、谦逊,学习怎样避免自视过高,这总不会为时太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