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妻王氏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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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平二年五月丁亥[1],赵郡苏轼之妻王氏卒于京师[2]。六月甲午[3],殡于京城之西[4]。其明年六月壬午[5],葬于眉之东北彭山县安镇乡可龙里[6],先君、先夫人墓之西北八步。轼铭其墓曰:

君讳弗,眉之青神人,乡贡进士方之女。生十有六年而归于轼,有子迈。君之未嫁,事父母;既嫁,事吾先君先夫人[7],皆以谨肃闻。其始,未尝自言其知书也。见轼读书,则终日不去,亦不知其能通也。其后,轼有所忘,君辄能记之。问其他书,则皆略知之,由是始知其敏而静也。

从轼官于凤翔。轼有所为于外,君未尝不问知其详。曰:“子去亲远,不可以不慎。”日以先君之所以戒轼者相语也。轼与客言于外,君立屏间听之,退必反覆其言,曰:“某人也,言辄持两端,惟子意之所向,子何用与是人言。”有来求与轼亲厚甚者,君曰:“恐不能久,其与人锐,其去人必速。”已而果然。将死之岁,其言多可听,类有识者。其死也,盖年二十有七而已。始死,先君命轼曰:“妇从汝于艰难,不可忘也。他日,汝必葬诸其姑之侧。”未期年而先君没,轼谨以遗令葬之,铭曰:

君得从先夫人于九原,余不能。呜呼哀哉!余永无所依怙。君虽没,其有与为妇何伤乎。呜呼哀哉!

【注释】

[1]五月丁亥:阴历五月二十八日。

[2]赵郡:指苏轼家族所属的郡望。

[3]甲午:阴历六月六日。

[4]殡:入殓,还没有下葬。

[5]明年:第二年。

[6]眉:这里指眉州,现在的四川眉州。

[7]先:用于称呼死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