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社会重组织,中国社会重生发,此又东西文化一大歧点。西方古希腊乃一商业社会,人生分为两截。经商乃手段,赢利寻乐始是目的。故其工作必带有一种功利观。城邦林立,不易团结。海外活动,蹈履风波,妻离子别,死生莫卜,家庭观念遂滋淡漠,易生一种个人主义。悲莫悲兮生别离,又易带一种悲观主义。
他乡异国,投人所好,此乃一种揣摩心理。机械变诈,不以深厚之同情为基础。还乡享乐,如文学,如戏剧,如艺术,如跳舞运动之会集,都在大群中寻找个人乐趣。内外分隔,各重其己,不在于群。又转瞬即变,贵能当前争取,不计前,不计后,无长久之时间观。但每一人终须在群中生活,此群则总是个人的,功利的,分散的,暂时的。如何来维持此群,则端赖于有组织,有法律。这又是外在的。人生须在此外在束缚中来谋求个人的功利与娱乐。
法律组织力量薄弱。马其顿起,希腊即告崩溃。罗马于商业外,注重军人之武力结合,乃有帝国创兴。而罗马法亦为此下欧洲人所称道。帝国崩溃,封建贵族堡垒纷峙,终不能组成一国家。其时宗教盛行,各求灵魂上天堂,亦属个人主义。而凯撒事由凯撒管,宗教信仰,其势单弱,乃有教会组织。故西方宗教,不如中国社会之礼乐。亦仍是西方社会一形态,一组织,乃必附带有法律。苟非法律与组织,即不能维持此信仰之存在。
文艺复兴,城市工商业又复起。现代国家建立,其组织又变。然个人主义之本源则仍无变,乃又产生出近代之民主政治。但仍必有政党组织。要之,有组织必生有分裂,亦唯有分裂乃始有组织。西方社会,乃可谓实一分裂性之组织,亦可谓乃一组织性之分裂,如是而已。
现代科学兴起,商业益盛。大企业大工厂大公司,各有其组织,而个人主义则亦日益猖狂。自由平等独立之口号,乃举世弥漫。要之,则是个人与组织争,组织与个人争。宗教信仰,国家政治,社会经济,莫不皆然。科学乃为其相争之武器,其他各项学术思想则为之助阵。此诚近代西方世界不可避免之一大悲剧一大厄运。
其实人生分先后两截,内外两面,自原始人类已然。出离洞居,以渔以猎,图果己腹,此为其生命之前一截。及其返洞闲暇,漫向洞壁绘画雕刻,或月夜洞外,歌舞作乐,此为其生命之后一截。而其显分内外,则人人易知,不烦论。渔猎转为畜牧,此为人生一大进步。牛羊成群,同游如友朋之好,同时即是一种娱乐享受。人生之前后两截,内外两面,不啻融成一片,岂非一大进步而何。所憾者,逐水草而迁徙,穹庐流徙,无可宁居。及其转为耕稼,而人生又获一大进步。
农业人生之进步有两端。一在其有定居。再则耕耘收获,可免游牧人群之日务宰杀,以成全其内性仁慈善良之德。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其于五谷,生之育之,若抚婴孩。长之成之,若侍老人。而俯仰天地,一心同德。苟不与天地参,亦无以成其业。故农耕民族,一天人,合内外,亦辛勤,亦娱乐,其生命乃可无先后内外之分。水旱荒歉,则三年耕有一年之蓄,九年耕有三年之蓄。曰勤曰俭,有生产,又有积蓄。子孙百世,不尽顾其前,乃亦顾其后,而始有一种悠久之生命观。邻里乡党,率土之滨,亦莫不同此一生命。于是乃又有一广大之生命观。抑且业农不尽为己,亦以为人,故绝非个人主义。天地生五谷,不专为农人。业农亦不专为己。孔子曰“仁”,曰“知天命”,“罕言利,而与命与仁”,实已道尽农业人生之意义与价值。中国儒家思想,实本农业人生,一而二,二而一,非有他也。
农业之外,又辅以工业。蚕桑纺织,陶冶为器。一织家,一家陶,衣服居住,利及他家。自无而创有,为私亦为公,并在工作中带娱乐性。工农性质同。百工繁兴,乃日中为市。各以所有,易其所无。交易双方,商得同意,故曰商。非由第三人居间为商。有登垄断而望者,孟子讥之。此后乃有第三人居间为商,又有货币为媒介。商人乃可掌握货币以为生,不渔猎,不畜牧,不耕耘,不制造,而乃可获大利,超渔猎畜牧耕稼制造之上。于是遂又回复到原始家庭生活截内外两面之人生。唯商人重利轻离别,则其家庭生活,较洞居人为不如。此则又为人生一大变。虽在人生中若有大进步,而亦有大退步之另一面。不定居,此其一。心多机巧,投人所好,斫人性,伤人德,有所不顾。获大利而求娱乐,亦以斫己性,伤己德,此其二。商业之有害人生者在此。
中国古代,早有商业。然始终以农工为本,商业为末,本末分明,故商业乃未见其大害。后代中国人则言信义通商,讲信则不务欺骗,尚义则不重私利,商业乃亦不以个人功利为本。凡属公利,则不许私营。商人并受政治统制,不许进入仕途。选举考试,商人皆摈不在其列。祖先曾有经商者,乃谓之家世不清白。故商人之在中国社会,乃为四民之末。中国人之轻商有如此。中国人仅重谋生,不重营利,此为中国社会一特色,亦即中国文化一特色。
中国人又言,利者义之和。大群人生必主和,即个人人生亦主和。夫妇为人伦之始。禽兽之生命延续,乃一自然。人类之生命延续,则属人文。西方重男女恋爱,为夫妇之始,仍属个人主义。中国主夫妇和合,融成一体,为成家之本。礼者体也。故夫妇和合,有礼有乐,成为人生一新体,但非如西方人所谓之组织。父子易代,亦有礼,先后亦合成一体,而乐亦寓其中。此皆从生命言。个人乃一小生命,夫妇父子各相为伦,乃成大生命。生命则必有一种生发作用。夫妇生育子女,乃由夫妇一伦生发出父子一伦,由已有生发出未有,从旧有生发出新有。诗曰:“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汤之盘铭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五谷一年一新,人生则可以日新月新。成群为国,亦可常新。此乃一民族之大生命,推而至于天下并世各民族亦无不然。
故中国人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皆从生命内部生发来,不从外部组织来。中国乃一宗法社会,群体日扩,主要在其内部生命之生发,不重在外部之组织。自部落社会进至于诸侯封建,又进而至于郡县一统,政制体制之日益扩大,亦由内部生发,不由外部组织。近人亦知中国人群乃由礼治,非法治。此言甚允。中国人仅称君位,不言君权。位以礼言,权则以法言。居君位,当尽君职。为君者而求拥有权,必先掌有军。但中国秦汉以下,中央卫兵额数少,边陲戍卒多。战事平,统帅回朝,有爵而无位,乃绝无军权可言。唐代府兵,分布全国,而关内占少数。宋代佣兵制,亦多在地方。明代衙所,略如唐代之府兵,同亦分在地方,不集在中央。唐宋明三代之兵部尚书,乃文职,并不由帝王直辖。皇帝既不拥兵,又何得而有专制全国之权。元清两代,外族入主,乃特有蒙古满洲之部族兵,以防汉人之动乱。但其他制度,则一承中国,无可改动,仍依前朝。要之,中国自秦以下两千年,绝非一军人政府。亦无帝王专制制度之存在。一读通典通考诸书自知。
再言法律。历代律文,皆可详考。制定法律,亦政府专职,而皇室无其权。律文大意,亲亲尚贤。君位自当尊,君权则有限。君位世袭,可免争端,而亦无伤于一国治平政治之大体。中西法律用意大不同,乃由其社会与政府之不同来,此篇不详论。
唐以下,有礼户吏兵刑工六部尚书,迄于清,千年未有变。礼户吏乃为政之体,兵刑工则为政之用。六部之上,则尚有相位总其成。王室则与政府分,政府内部和合成体。职位之别,则如一身之有五官四肢。故政治实同人类一生命体,乃由其生命生发出组织,非由组织可以产生出生命。
近代西方民主政治,立法、司法、行政三权鼎立。国会代表民意,与政府相对立。而司法院则评定其两敌体之争。行政则美国由总统英国由首相一人掌握。三权之分,乃由组织。而此组织,则非生命。则可谓西方民主政治乃无生命的。若谓其生命在民众,则民众与民众,又必分党以争,则仍是组织,非生命。生命乃一和,岂有一内部分裂相争之体,而得成为一生命体。
美国总统之下有国务院,实即外交部。中国外交属礼部。孟子曰:“仁之于父子,义之于君臣,礼之于宾主。”中国国际关系亦尚礼,礼则与仁义相配合,则国与国,亦当如父子君臣之融合为一体。此乃见生命之大。故一国一政府之在天下,亦如一身之有五官四肢,同在一大生命中。又岂当分权以相争。近代世界各国皆由组织来,而国际则独无组织。天下无一大生命,则列国生命又乌得相安而长存。
中山先生之五权宪法,参酌中西,主要乃主权在民,而能在政。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院,一归治权,不属民权。唯国民大会选举总统,始属民权。而选举人被选举人其资格皆须经考试院衡定,此不失为中国传统尚贤政治之用心。汉代有御史大夫,唐代有门下省,宋代有谏院,明代有六科给事中,皆司监察之职。有考试,有监察,而政体仍属合一。何待于竞选与司法之必分权以相争。
故知中国传统政治自有其一套内在精神。换言之,此亦一种生命性能之表现,不断绵延,不断发展,此可谓之乃代表民心民意,而始有此一种生发。如父母教子义方,子女幼稚无知,其生命前程正由父母代表作主。学术生命亦有其传统。后生无知,正待为师者之督促领导,代表作主。政治亦然。蚩蚩者氓,正待圣君贤相之代为作主。父子一体,师生一体,君民一体。中国人称天地君亲师,每一人之小生命,皆有一大生命为之代表作主。人文生命亦当由自然生命为之作主。今则因果颠倒,乃由各个人之小生命自我作主,争派代表,监督指挥,则为之君为之师者,转为之仆为之从,又何政治学术之理想可言。为父母者,又岂能先征胎儿同意,乃始生男育女。为师者,又岂能先听学生意见,以教以诲。为君者,乃必得听从民众决夺遵以为政,意见分歧,则必服从多数。则一身之头脑,必尊重于五官四肢互相分裂中之大部分,而定其趋向,又何以为头脑。人之处群必相争,其处宇宙万物亦必争。今谓征服自然,战胜自然,乃有人生之前途。则人生本出自然,亦即自然。战胜征服自然,人生岂不亦将被征服而败下阵来。当知个人小生命,终不得与大群乃至宇宙之大生命争。故生命终由生发而来,非由组织而成。尚德不尚力,此诚人生最主要一大原则。
撒克逊人远涉重洋,开辟新大陆,此本撒克逊人生命体之一大发展。北美十三州独立,自创新国,则乃由发展而分裂,由分裂而敌对,从此英美两国再不能和合成为一体。又如加拿大、澳洲,亦皆由撒克逊人分散发展而各成国。此皆分裂乃有组织,组织即成分裂之一证。其他西欧各国之海外殖民莫不然。即西欧本土亦各国分裂。今则大敌在前,各国仍不能和合。只从外面组织,即断绝其内部生发之机。苟能从内部生发,则自无另加以组织之必要。其病害则仍从商业来。故其开展中即有限制,成功中即寓失败。其实商必以农为本,古希腊之经商,亦即以农奴为之本。近代资本主义之帝国,亦仍以殖民地之农业为之本。生命之寄托,在外不在内,在人不在己,则何得有此生命之常存。
农业民族,生生世世,永在生命亲接中乃知生命之深义。孔子曰:“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人生大道必以生命所天赋之德性为根据,即仁心为依归。德与仁,即在其生命之内部。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人伦政治,礼乐工商,人生各业,皆属艺。唯从内部生命根基上出发,则生生不已。可以游泳自在,济其深而达于远。人生百艺本属相通,亦得和合成体。长江大河,达于海洋,实皆水滴之集合和会,流动不居。不待组织,而自成为江河。中国传统文化,即依此形象而前进。五千年来一部广大众民之大历史,又谁与伦比。
学术思想方面,亦可用组织与生发两观念来作东西双方之分别。西方重向外,注重纯理性之客观探求,人生情感摈而不论,谓是主观。哲学如是,科学亦然。皆摒去人事,而向外面自然界求。其实即宗教亦外于尘世而求之天堂。则宗教哲学科学,此三者,皆同一向外,非有内在生发,均不能善尽其指导人生之功能。既不能单从一方面来指导,又不能把此三者组织为一。而实际则取决于人生当前之利用,乃为一种纯功利的,至少是以当前功利为主,其距客观之纯理性则甚远。
中国人则认为人生真理应从人生内部生发,不从人生外部求。再进一步言,人生真理应向自己求,不向他人求。亲切真实,易于从事。人生有此身,更有此心。身属物质,心属精神。物质乃一自然,精神则发于人文。自然人文,本属一体。有其分别性,但亦有其和合性。西方人认精神物质为二,双方应有一组织。中国人则主精神从物质来,仍然和合。再言心,西方人分作智情意三面。唯纯理性乃属真理。中国人则认智情意三者合一,即心即理。毋宁由情感生发出理性,而纯思辨即非真理。故西方必分知行为二,中国则主知行合一。而行为实即是智情意三者之和合而产生。孔子仁智兼言,仁偏情感,智偏理性,由有理性,而情感始得表现到恰好处。故真理不在哲学之思辨组织上,而在人生之行为上。此种行为,乃由人之德性。德本于性,而性则是人生行为不断生发之真来源。
西方又有经验主义,仍重人生外面种种经验,组织成为一真理。此种真理,仍是一种认识性,仍待一种纯理性之智慧来探求。孟子曰:“尽心知性,即知天。”由知性透到知天,则仍是一种生命性之生发。尽心知性知天,一贯相承,只是一种生发,绝不是一种组织。而尽心工夫则已兼行为,亦非一种纯理性之探索。
西方哲学、宗教、科学,此三者既相分别,此外又如文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等,亦分门别类,各有专家。大学中分院分系,尽向广大外面分别探求。大学则亦如一组织,而实无组织。倘能有组织,则院系分别上,当更有一会通所在。故组织亦只是外面一形式,不能成为内在一生命。
中国各项学术思想,则多自人生实际行为及其生命中生发而来。如文学,古诗三百首,岂不即生发于当时之实际人生。风雅颂皆然。不了解于当时之政治与社会,即无从了解此三百首。屈原离骚,亦自屈原之实际人生及当时楚国之政治情况来。近代国人又认文学应具独立性。则如乐毅报燕惠王书之类,皆因事而发,岂不得称之为文学?而中国传统文学,其原有地位乃可一扫而空。
又如庄周书,内篇七篇,断然为中国文学之无上妙品,此岂庄周有意为一哲学家,又兼为一文学家,乃得有此成就。又如司马迁太史公书,其文学之美,有口皆碑,亦岂司马迁有意为一史学家,又兼为一文学家,乃得有此成就。实则庄、马之哲学、史学、文学,皆从二人之内心来,亦即二人之生命来。故知人当知心,而知人论世,如屈原、庄周、司马迁,皆当就其时代与其生平,而识其为人,深体其性情内蕴,及其真生命之所在,而始得了解其所表现。此真近人所慕拜之所谓创造,唯乃一种生命创造而已。但正其名,则应称生发,不曰创造。
东汉以下,中国始正式有文学一名目。此下凡为一文学家,莫不从中国人文精神之长期生命中栽根立脚。故文中必有作者其人,无其人则亦无其文。但中国人又称,一为文人,便无足道。此乃求以文为人,而非有意于以人为文。中国人在一切学问背后有一人,故其学问皆乃其人之生命生发,即由其生命发出学问来。西方一切学问,则皆可超离于学者其人而存在。从事学问,即所以成其人。无此学问,即亦无此人。故其学问皆从外面知识组织来,非由内部生命生发来。
西方学人之成就,可谓乃其人生命中之一番事业,不得即谓是其人之生命。如是则事业乃以功利为目标,而生命转成为手段与工具。中国则生命乃目的,事业则为朝向此目的前进过程中之生发。组织则即是手段,亦为功利。生命自身之生发则为道义,非为功利,甚至亦不称为事业。西方重事业,乃有组织观、功利观,而生命地位则为之退失。中国则重道义,轻事业,而生命之意义与价值乃益显。此为中西文化相异绝大一要端。
西方医学重解剖,亦即重人体组织。而此人体之全生命,则转所忽视。重解剖乃重斩割。人体可斩割一部分,换进一部分,以革新其组织。如最新之机器人、电脑等,乃皆以组织代替生命。中国人则重人体中之生命,更过于其组织。精、气、神皆对全体生命言,不对部分组织言。有生命乃始有组织,重卫生尤过于治病。其治病亦通全体以为治。
随生命而自然生发者,有两要项:一曰病,一曰死。但生生不已,乃为生命之真生发。其病其死,则为其生发中之一附带现象。生命之附带,则为病为死,而无害其生生不已之真生命。中国社会乃一生命生发之社会,故有治亦有乱,有盛亦有衰,有升亦有降,有进亦有退。通读中国一部二十五史,在其大生命中,不少病死之象。然病必复健,死必再生,无害其生命体之继续发展而前进。
西方重组织,非生命,则病而死,乃不再健,不复活。故中国好言常,而西方好言变。中国则变而不失其为常,西方则即变以为常。中国又好言同,西方好言异。中国乃于同中见异,而仍不失其同。西方则求异中得同,其所重则仍在异。此亦其相异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