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一
我们为自己设定的研究框架至此只剩最后一个课题了。接下来要考虑的就是各个城邦的变革,有多少个城邦需要变革,这种变革又是什么性质的。哪种破坏模式适用于哪些城邦,它们因何发生,最终又主要改变了些什么。同样,各城邦采取的主要是什么样的维护模式,而某些特定的城邦又应当采用什么样的维护模式,城邦采用什么样的方式才能得到最好的存续,这些问题都需要考虑。
之前已经说过,首先要明白我们的出发点是对司法和适当程度的平等的承认,这已经出现在各种形式的政府当中,虽然人类在这一点上没有取得成功。例如,民主就源于这样一个观点:在任何一方面都平等的人在各个方面都能做到平等。因为人类是同等自由的,它们有权要求绝对平等。而寡头制的基础就是这样一个理念:在一个方面都不平等的人,在任何一方面都不应当是平等的。而不平等的意思就是,他们觉得自己在财产方面占据了优越地位,在其他方面也理所当然地应当占先。民主人士认为既然他们是平等的,他们就应该在所有事情上都平等。而寡头世家认为,既然他们是不平等的,所以在其他方面也索要很多,这就是一种形式的不平等。所有这些形式的政体都有司法,但都受到了一种绝对标准的考验,于是这种司法出现了故障。因此,无论是哪一方,一旦他们的所得未能达到他们的预想,就会搅起变革的旋涡。那些在德行方面占有优势的人在叛乱方面也拥有最大的优势(因为他们有正当的理由被认为可以绝对的不平等),但这种人往往是所有人中最不愿意这样做的人。有地位的人往往有一种优越感,他们被认为是贵族,因为他们的祖先要么很富有要么很有德行。由此,变革的缘由和动力都有了,从而引起了政府两个方面的变化。当人们为了从一个既已存在的政体形式变到另外一个政体形式——诸如从民主制向寡头制或从寡头制到民主制,或者从它们中的任何一个到共和政体或者贵族政体或者恰恰相反——而上下求索之时,就必然会影响到宪法。不管是民主制还是寡头制,当人们试图在不影响政体形式的情况下争夺统治权时,这种变革并不会影响到宪法本身。此外,尚存在程度的问题,无论是寡头制还是民主制皆是如此。同理,其他政体的特征也会或多或少地得到严格的保留。也许变革只是针对于宪法的某一部分,诸如推翻或者建立一个特别的行政机关:在斯巴达(希腊南部的古代城邦),吕山德(Lysander)(斯巴达海军统帅、政治家)意图推翻君主鲍桑尼亚(Pausanias)及其公共工程官员的统治;在爱庇丹努斯(阿尔巴尼亚西部海港城市),变革的需求也是部分的。没有了飞拉哈(部落酋长)和部落首领,代之以议会,但至今为止,当有选举时,地方行政官员还是统治者阶层中唯一被强迫去陪审法庭的成员,政府里的单一执政官(古代雅典九名统治者之一)是另一种寡头制的特色。无论哪里,不平等总是变革的一个原因,而不平等也是不均衡的。例如,在平等的环境中却存在一位永久的君王;而通常,平等的愿望也是在叛乱中产生的。
现在,平等分成了两种,一种是绝对值的,另外一种是比例值的。第一种指的是在数目或程度大小上的相同或者平等,第二种指的是平等的比率。例如,三超过二的部分在数值上相当于二超过一的部分,而四超过二的比率和二超过一的比率是一样的,因为二在四中占的部分相当于一在二中所占的部分,都是一半。在我这样说之前,人们总认为抽象意义上的司法是有比例的,但它们的不同在于有些人认为只要他们在任何一方面平等,他们就是绝对平等的,而另一些人认为如果他们在任何一方面不平等,那么他们就是完全不平等的。由此形成了两种主要的政体形式:民主制和寡头制。因为优越的出身和良好的德行都很稀有,但财富和数字却很常见。在一个城邦里我们去哪儿找一百个出身好且德行优良的人呢?而有钱人却到处都是。如果一个城邦想要依靠此两种平等之中的任何一项来简便而彻底地使其城邦秩序井然,这并不是一件好事,证据就是这种政体未见长久的历史事实。因为它们原本就建立在一个错误的基础之上,因为它们开始就很坏,所以结局也好不到哪儿去。因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推论,即两种平等都应该使用,在某些方面应当使用数值的,其他方面应当使用比例的。
确实,民主制似乎比较安全,与寡头制相比也不容易发生变革。因为寡头制面临着脱离平民和寡头群体的双重危险。而民主制只需关注与寡头群体之间的争端即可,平民内部的纠纷不值一提。但我们可能也许注意到了,由中产阶级组成的政府比寡头制更具民主色彩,同时也是不完美的政体形式中最为安稳的一类。
章二
为了考察纷争和政治变革是怎样产生的,我们首先必须确定它们影响宪法的根源及其导火索。这个问题可以分解为三个,我们现在就将一一展开,予以说明。我们应当知道:(1)这些挑起动乱的心理状态是怎样的;(2)他们制造这种情绪的目的为何;(3)政治动荡和纠纷发生的契机。最普遍和主要的变革情绪前面已经论述过了:有些人发起煽动,乃是因为其内心对于平等的欲望——当人们觉得那些与自己身份相当,地位齐平之辈占了便宜的时候,他们就认为自己吃了亏;另一些人图谋变更,乃是由于其内心充满特权欲望——当他们觉得自我较他人更加优秀,但得到的东西却不比他人,或同比更低等的人,甚至更少的时候,同样也会心生不满,群起发难。这些追求中,有些可能是合理的,有些却是不合理的。低人一等的变革者是为了使自己获得平等,而业已平等的人则是希望通过变革,取得高人一等的位置。这就是变革由以产生的心理状态。其背后的动机乃是基于利益和荣耀的欲望,或者无非是为了逃离损失和耻辱的恐惧;在某些情况下,变革者仅仅是为了自己或者自己的朋友能免于惩罚和侮辱而不惜酝酿一场动乱。变革的根源或开端在于上述方式引发人们按照既定去做事的心理状态,从一方面看可以是七种,而从另一方面看可能不止七种。这其中两种业已提到,但是它们通过不同的方式发挥影响。人们通常因为利益和荣耀引起争端——但并非如我之前所述,为了满足其自身渴求而期望得到,而是眼见别人拥有产生的一种正当或不正当的心理,从而过度关注。其他的原因则诸如傲慢、恐惧、优越感、轻蔑,或是城邦某些方面不合比例,非均衡的畸形增长;另一些原因有选举舞弊、粗心大意、对于细节的疏忽以及城邦各个组成部分的比例失调。
章三
在这些原因中,傲慢和贪婪应该对变革的发生,应负多少责任、它们又是如何引发变革的,都是显而易见。一旦地方行政官员开始变得傲慢而贪婪,他们就会内讧,破坏赋予他们权力的政体,牺牲或侵吞他人或公共的财产,从中谋取私利。荣誉之于变革有何影响,如何成为其根源,理由都是非常明显。反叛事件会使一部分人感到屈辱,他们不得不眼见着他人获得荣誉。而只有荣辱与功过匹配之时才是公平的,否则,即是不公平。
另外,当一个人或者一些人掌握着城邦中过大的权力,更非全部群众力量总和所能比拟之时,优越感就成了变革发生的另一个原因,这种状态下容易形成君主政体或者家族式的寡头政体。因此,在一些地方,如雅典和阿哥斯(Argos),他们就采取贝壳制的排斥法。但如果从一开始就防微杜渐,避免这类杰出人物的出现,自然比在其得势之后,再试图寻找补救的方法更加有效。
另一种变革的根源就是恐惧。有的人为非作歹,却害怕受到惩罚,另一类人则担心恐受不白之冤,因而急于先发制人。在罗德岛(希腊东南端佐泽卡尼索斯群岛中最大的岛屿)贵族们密谋通过诉讼来威慑人们,让后者恐惧,以避免自己身陷大狱的命运。
轻蔑又是造反和变革的又一大源头。例如,在寡头制中,当那些在城邦里没有发言权的人成为多数时,他们就会造反,因为他们认为他们才是强者。或者,在民主制中,富有的人蔑视混乱和无次序的政府状态。例如,在忒拜(古希腊维奥蒂亚城邦的主要城市),经历了殴纳菲塔(Oenophyta)之战以后,糟糕的管理导致了这座城邦的毁灭,而蒙哥瑞(Megara)民主制的坍塌却是因为混乱和无序引发的一次偶然的失败。在锡拉库扎(Syracuse)(意大利西西里岛东部一海港城市)甚至还没等到乙佬(Gelo)的暴政发展起来,民主制就因蔑视而崩毁,而罗德岛民主制的溃败则是发生在反叛以前。
城邦内部任何一个部分的不均衡增长也会导致政体变更。因为一个整体是由很多部分组成的,每一部分都应该成比例地增长,均衡应该得到维护。以人身为喻,如果脚长四腕尺(古时的长度单位),但身体的其余部分只有两腕尺,若此身体也行将消亡。畸形的增长可能是质量的也可能是数量的,甚至可能使身体成为一种动物的形状。同样地,一个城邦也有很多个部分,其中的一个部分可能会无形之中获得滋长。例如,民主政体和立宪城邦中的穷人。而这种不均衡会因意外而发生,就像在波斯战争中塔伦特姆(Tarentum)战败于艾匹即斯人(Iapygians)之后,许多贵族被杀死,共和政体随即变成了一个民主政体;而在阿哥斯,当阿尔咯斯人的军队在那个月的第七天被克里梅斯(Cleomenes)部击溃以后,被迫向市民承认一部分个人自由。雅典在伯罗奔尼撒战争时步兵团常常战败,贵族人数锐减,因为士兵均从符合条件的公民中挑选。在民主制政体或者其他形式的政体中,变革也会由此产生,但其程度较为温和。当富人日益增多且财富总量大有增进时,民主政体就会转变为寡头政体,或者家族式政体。由于选举中存在舞弊行为,有时甚至不用变革,政体的形式也会更迭,就像在赫里亚(Heraea)(人们不再选举他们的地方官员,而是用抽签代替,因为选民总是有选举同党派同阵营代表的倾向);或者由于疏忽大意,不忠之人也被允许进入政府决策的最高层——在奥瑞姆(Oreum),赫瑞克多如斯(Heracleodorus)当选之后,寡头制被推翻了,取而代之的是共和制和民主制。
一点点小小的改变也可能会引发变革。即在民主制里对一个小问题或小细节的忽略,都可能导致一场巨大的变革。例如,在安部瑞斯(Ambracia),一项有关从政资格的财产方面的小问题,最后毁灭了一切,安部瑞斯人最初也许以为微不足道的财产要求与一无所有毫无差别。
另一引发变革的原因是不同种族间不能及时建立起同一的信仰。每一个城邦断不能只由乌合之众组成,也不是在一天两天之内形成,所有的一切都是机缘巧合的集聚。因此,不管是在城邦建立之初还是之后,城邦对异邦人的同化,大体都会引发变革。例如,在锡巴里斯(Sybaris)(古希腊城邦名)建立之时,亚加亚人(Achaeans)加入了厝珍尼亚人(Troezenians),然后越来越多,最终导致后者被驱逐,这就是锡巴里斯人为世人所憎恶的由来。在图里奥一,锡巴里斯人又与当地殖民者争吵,他们认为自己才是那片土地的归属,因为要求得太多而被赶了出来。在拜占庭,新的殖民者的密谋与野心被暴露之后,也被早先的殖民者武力驱逐于外;而安提莎(Antissa)的人们起初接受了来自希俄斯岛的流亡者,最后却和他们打了起来,将其赶出城外。占克力斯人(Zancleans)在接受了萨摩斯岛人(Samians)以后被他们赶出了自己的城邦。生活在黑海的阿波罗多洛人在引入了一群新的殖民者以后,也发生了一场变革。锡拉丘兹人在驱逐了他们的暴君之后,承认新来者和雇佣兵都有公民权,之后他们就开始争吵互殴。安非坡里斯人(Amphipolis)在接受了来自卡尔西狄亚人以后几乎被他们完全驱逐出城。
概言之,在寡头政体中,大多数人都以他们受到了不公平待遇为由制造变革,因为,像我之前所说的,他们都是平等主义者,但他们没有享有该得到的东西;在民主政体里,贵族都会造反,因为他们是不平等主义者,但他们只得到了平均的一份。
然而,当一个城邦未能理所当然地去维护这个城邦的统一时,城邦的状况就会成为变革的一个根源。例如,克拉左美奈的德乾特安人(Chytrians)与岛上的人产生了分歧;克勒芬的人(Colophon)与诺田人(Notians)发生了纷争;在雅典也是一样,比雷埃夫斯(Piraeus)(希腊东南部海港城市)的居民比当地人更加民主。战场上的沟渠,即使很浅,也足以扰乱进军的阵型;不管分歧多轻微,都有可能造成一个城邦的崩溃。最大的两个对手就是善与恶,然后是财富与贫穷,当然或多或少地也有其他敌对因素,这其中的一个就是地域的差别。
章四
诱发变革的因素可能很小,但其中却关乎巨大的利益得失。以锡拉库扎(意大利西西里岛东部一海港城市)的老人为例,一件琐事一旦涉及法律,也就变得重要起来,因为锡拉库扎政体的变革源自执政的两位青年在恋爱事务上的纠纷。故事是这样的,当其中一位不在家的时候,另外一人不顾同僚之义夺取了他心爱之人,受害人愤懑难平,为了报复,便勾引了另一人的妻子。统治阶级的其他人也很快就牵扯进了这场纷争当中,并且立即分成了几个派别。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应当对此种罪恶的萌芽保持警惕之心,还应当尽早解决与首领或主权者有关的一切矛盾。正如谚语所说,“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即便是极小的错误,也有酿成大错的可能。一般而言,一旦贵族之间发生了争执,整个城邦都会很快卷入进去,就像波希战争之后发生在黑斯德亚的一连串的事件那样。分歧起于遗产的继承,两兄弟中的一人拒绝将他找到的父亲的财产分予另一兄弟,因此两方发生了争执,没有财产的一方争取到了当权派的帮扶,而拒绝分财产的一方得到了富人们的支持。
同样,在特尔斐(Delphi)(希腊古都),一场婚姻引发了一系列的矛盾。新郎把一些偶然的事件当成噩运的预兆,在迎娶新娘之时,私自离开。新娘的亲戚们认为新郎侮辱了他们,所以趁着祭祀的时候把一些圣物混入了新郎的祭品中,以造成新郎洗劫庙宇的假象,然后当场诛之。在米蒂利尼(Mitylene)(希腊岛屿)也一样,一场关于女继承人的争论引发了后来的一系列不幸事件,并导致了与雅典人的战争,最终让阿柏支族占领了他们的城邦。一个叫提摩菲娜斯(Timophanes)的有钱人留下了两个女儿,另一个名叫蒂克斯蒂尔(Doxander)的人想让其儿子们迎娶这两个姑娘,无奈他的请求被拒绝,于是他便煽动了一场内乱,并且唆使雅典人也参与了进来。一场相似的纷争也在福基斯(希腊中部古地区)上演,这个故事发生在莫纳森(Mneseas)的父亲莫纳瑟和奥露马其斯(Onomarchus)的父亲伊瑟克瑞特(Euthycrates)之间,这也是圣战的开端。另一场关于婚姻的纷争导致了都拉斯政体的变更。有一个人把自己的女儿许配给了一个父亲是地方行政官的年轻人,而这位法官却罚了这位父亲,后者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便与那些没有选举权的人密谋推翻政府。
政体也可能因为地方行政官或者某些地区权力的膨胀或名望的增长而变成寡头政体、民主政体或者共和政体。在雅典,当阿勒约帕哥德(Areopagus)法庭在波斯战争中声望大增后,就意图控制政府的命脉。另外,由平民组成的舰队在获得了萨拉米斯(塞岛东部法马古斯塔以北)的胜利以后,赢得了对海域的控制权,雅典人由此建立了一个全新的帝国,在这一时期,雅典的民主权益也得到增强。阿哥斯的贵族们在曼提尼亚(希腊南部城邦)之役中自以为高于斯巴达人,意欲践踏民主制。在锡拉库扎与雅典人的战役中,平民——这场战争的主力——把共和政体变成了民主政体。卡尔基斯(希腊海港城市)与当地的贵族联合,杀了僭主浮修斯,控制了政府。
同样,安布拉基亚的人们一起密谋把僭主佩里安德驱逐出了城,把执政权牢牢掌控在了自己手中。大多数时候我们都要记住,不管是个人、地方法官、部落还是某一城邦的个别地区,只要出于捍卫城邦的权力,随之而来的往往会是提出各种暴乱和动荡。要么是由于其他人对当权者的嫉妒,要么是由于当权者的优越感,使得他们羞于与普通大众为伍,叛乱经常是一触即发。
当两个针锋相对的派别——譬如穷人和富人——势均力敌,且没有中产阶级左右之时,也容易爆发变革,因为在其中一个派别明显居于优势,后者一般不愿自冒风险攻击对方。也是因为这个原因,那些德行优良的人一般都不会掀起轩然大波,但这种人通常是少数。以上即是各种形式的政体都很容易发生混乱和变革的根源所在。
章五
变革受两方面的因素影响,暴力和诡计。在制造变革之时和之后都会有暴力事件发生,诡计也是一样的。因为欺骗人们常常在无意中默认了政体的变更,而之后,当他们恍然大悟,惊觉上当受骗了。这些事经常发生在名流身上,他们蛊惑人民说君主会资助反斯巴达的战争,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了政权以后,他们又意图继续通过此种手段去控制维持现状。此外,也存在它类情况,比如刚开始人民勉强接受了他们的许诺,如此不断重复,他们最终得到了人民的衷心支持和爱戴。政体之变革往往就源于以上提到过的种种缘由。
现在,我们必须分别讨论各种政体,并从这些普遍论证中,精研每种所发生的状况。
在民主政体当中发生的变革往往是由平民政客的肆意妄为造成的,他们要么是私下放出不利于富人的消息,直到富人们愿意和他们联合(要知道共同的危险甚至可以将两个天敌团结起来),要么是煽动公众反对富人。这个道理被无数个案例得证过。在科斯岛,民主制的崩毁就是因为邪恶的平民政客与贵族联合起来了。罗得岛的平民政客不仅不为大众提供报酬,还私自克扣应当付给船主修造战船的合理报酬。面对不公的诉讼,船主们被迫联合并击溃了民主政体。因为平民政客们胡作非为,在建立了殖民地不久之后,赫拉克勒亚(意大利南部一座古城)的民主政体旋即被推翻,贵族们被驱逐出境,而最后在贵族整体回归之后,民主制也结束其短暂的生命。在迈加拉(地名,在古雅典附近)的民主政体也是以同样的方式被推翻的。那里的平民政客把许多贵族都驱逐出去就是为了使其财产充公。后来,被流放的人越来越多,他们返回故土,发动战争,击败了平民,建立了寡头政权。同样的事也发生在赛姆的民主政体中,以被拉雪麦格推翻而告终。我们也许已经注意到大多数城邦的变革都具有这种特征。有时,为了巴结群众,平民政客会迫害贵族——要么分割他们的财产,要么强加给他们公共服务(以减少他们的收入);更有甚者,他们会控告富人,以便把他们的财产全都没收充公。
在早期,平民政客们兼任大将军,民主制很容易转换为僭主制或暴君专政。古时候的很多僭主都是平民政客出身。何以原来如此,现在不复如此,乃是由于当时他们只是将军,不是演说家,那个时候,社会中尚不流行演说之术。然而现在,在修辞学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之后,演说家已经领导了众多平民,但他们对军事事务的无知妨碍了他们篡权。以前的僭主总是比现在要多,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早期大权总是集中在个人手上;因此在米利都(古代爱奥尼亚城邦)的普律塔尼斯出现了在很多重要问题上揽权的暴政。另外,在早期,最初的城邦不具规模,幅员尚小,人们大都居住在乡野,忙于农事或个人日常事务,一旦任何人拥有任何军事才能,便能抓住机会成为首领,公开声称对于富人的厌恶,以赢得人们的支持,然后建立专制。因此,在雅典,佩西斯特拉托斯(古雅典僭主)领导了一个专门针对平民的党派,而成为专制者。迈加拉的忒亚根尼人(Theagenes)屠杀了富人们放在不属于自己的田地上吃草的牛群羊群。狄俄尼索斯也可以说得上是一位僭主,因为他公开谴责达菲努斯及一切富人们。他对贵族们的敌意为他赢得了人们的信任。从古代到最新形式的民主政体都难免发生变革。只要地方行政官员的选举没有财产资格限制,人们就会有强烈的从政欲望,而且会努力使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即便不算完美,应对这种事件的办法之一就是让部落各部分分别选举各自的地方行政官员,而不是让所有的人一块儿选举。
以上即是在民主制里引发变革的各种主要原因。
章六
在寡头政体中有两个引发变革的原因。第一,当寡头家族在压迫人民的时候,任何敢于打抱不平者都可获得众人的响应,尤其是当这个人也是寡头家族之一员的时候,诸如最后成为僭主的纳克索斯岛(Naxos)的吕格达米斯(Lydamis)。而在统治阶级以外发生的变革的源头还可以细分。当政府很排外的时候,那些被排除在外的富人就有可能会发动变革,就像在马撒利亚(Massalia),伊斯特洛斯(Istros),赫拉克勒亚(Heraclea)以及其他城邦发生的那样。那些在政体中没有发言权的人不断地制造纷争,整日兴风作浪,直到能分得杯羹为止。起初是一家之中较为年长的一些人要求做官,然后年轻一点的兄弟也要求任职。在若干城邦,父子不得在同一机构任职,兄弟也不准同时执政。利亚的寡头政府更像是一个共和政体,但伊斯特洛斯是在民主制的状态下结束的,赫拉克勒亚的议事会也扩大到了600人。尼多斯的寡头政体经历了很多变革。祸乱起于贵族内部发生的分歧,显达们只有一部分在政府里占有席位。之前提到过的规定,父子不同时从政,如果家里有几个儿子,则只有年龄最长者有资格任职。人们利用了这场纷争,他们挑选了其中一个贵族做首领,之后攻占并推翻已经分裂的寡头制,何况分裂总是弱势的源头。厄立特利亚城在古时候是拜斯利蒂治理的,并且治理得颇为得宜,但人们怨其狭隘包办,变更了城邦的政体形式。
第二,寡头制的变革内在原因之一就是寡头家族的内部风波,他们彼此争权夺利,利用煽动变成平民政客。如此,平民政客分为了两类:(甲)一直实行寡头制的领袖,尽管寡头家族为数不多,但他们之中盛产平民政客,就像在雅典三十人团体时期,加里古斯(Charicles)及其党羽靠着博取这三十人的欢心,而赢得政权。类似地,在四百人团体时期,普率律尼科斯(Phrynichus)及其党徒也是应用了此道;(乙)另外,寡头们利用其政客之术煽动民众,在拉里撒(希腊地名)就是这样,人民的保卫者一心想要献媚群众,因为他们是由民众选举产生出的;这就是寡头制城邦的命运,有权选举执政者的并不限于那些有任职资格的人,而是基于更广泛的阶级,护卫者以及平民都在选举者的范围之内,而候选人则必须具备较为严苛的财产资格,或者是属于某个政治团体的成员,诸如在阿拜多斯(小亚细亚古城),行政人员都不是由自己所在的阶级选拔出来的。或者,当法院是由享有主权以外的人员构成时,寡头们就会奉承人民以赢取后者的支持,并借此取得执政权,从而这就导致了离心离德和政体之变更。发生在本都(黑海南岸古王国)的赫拉克勒亚的状况即如此。当任何势力企图限制寡头制时,那些起初要求平等权的人们都不得不借取民众的助力。当寡头者们把他们的私人财产浪费在奢侈的生活上的时候,他们的身份就面临着变革了;接下来他们又想改头换面,要么就让自己成为僭主,要么就让其他人参与到暴政里面来,就像在锡拉库扎希帕克斯让狄俄尼索斯成为了僭主,而安菲波利斯一个叫作赛普蒂默斯的人引进了哈尔基斯的殖民者,之后再设法号召平民去反对富人一样。因为相同的原因,在埃伊纳岛,负责与卡瑞斯谈判的人努力让城邦来发生一场变革。有时候一个寡头政体会试图直接发动一场政治变革;有时候他们会掠夺或窃取财富,那些反对他们的人于是与其发生了争吵,正如发生在本都的阿波罗尼亚的那样。但寡头政体自身是一致的,从内部不容易被破坏。关于这点我们可以看看法萨罗(古希腊城邦),在那里,虽然统治者很少,但是他们却治理着一个城邦,其原因在于他们对于自身的了解。
当寡头政体的内部产生了另外一个寡头时,原来的寡头制就会被摧毁,也就是说,寡头制的统治阶层在整个公民团体中为数不多,并不是所有人都有机会进入最高行政机构。因此在伊利斯(古希腊城邦)统治权力归于一个小规模的长老会,而很少人有机会进入其中,并且长老会的成员只有九十名,属于终身任职,只在固定的一些家庭中选举,在某种意义上讲,就像古时斯巴达式的长老。寡头制在战争和和平时期特别容易发生更改。在战争中,因为不相信人民,寡头们不得不使用雇佣兵,而指挥官在最后通常都会成为一名僭主,科林斯的提摩菲尼斯(希腊海港城邦)就是这样的;而如果不止一个指挥官的话,他们便都会成为一伙僭主。有时寡头们害怕这种危险,就会给予民众一部分话语权,因为群众的服务对他们来说很有必要。在和平时期,由于互不信任,两派把保卫城邦的任务交给军队以及两派之间的仲裁人,这位仲裁人最终常常成为两派的首领。这样的事就曾发生在拉里萨的西蒙当权的时候,阿拜多斯(小亚细亚古城)在艾菲蒂亚及其党派当政的时候也发生过类似的事件。
婚姻和诉讼也会引发变革,使得寡头政权的一派将另一派推翻。关于婚姻的争吵,我已经举过一些例子。还有一件案子就发生在特里亚,蒂亚格罗仅凭在一桩婚姻上犯了错误,就推翻了的寡头政体。发生在赫拉克里亚和底比斯(古希腊维奥蒂亚的主要城市)的变革也都是由法庭的一桩通奸案判决引起的。在这两个案子中,对赫拉克里亚的欧律提翁以及对底比斯亚斯的亚斯惩罚都很公正,但都是以党派的名义执行的。因为他们的敌人都很嫉妒他们,所以将两者上了枷锁游街示众。许多寡头政体由于专制独裁过于严苛而被受统治的阶级摧毁;例如,在尼多斯和希俄斯岛发生的事情。
不管是共和政体还是寡头政体,变革可能出自偶然的事件,诸如只把公民大会、法院以及其他行政机构的职位留给满足财产限额者。资格限定原本可能根据当时的状况早已固定了,这样就使得寡头政体和共和政体里产生少许中产阶级。但在经历一段时间的繁荣以后,不管是源自长期的和平还是其他某种荣昌之幸运,家家户户的财产都以数倍增长,人人都能满足原定的财产限额,于是每个人都有权参与到政治里面。这种事情经常都是悄悄地发生的,但有时也会很快发生。这些就是在寡头政体里发生变革的原因。
我们得相信民主制和寡头制有时慢慢地不一定是变成一种与之对立的政体,也或许是变成了同等形式的另一个变体;即那些被法律约束的各种形式的民主制和寡头制变为绝对主权性质的,而反之,逆向的变更亦同时存在。
章七
在贵族制中,如果只有一小部分团体占据了城邦的大多数利益,也可能会引发动荡。这一现象已经被证明在寡头制中也会产生影响。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贵族制也可视为寡头制的一种——尽管不是基于同一个原由,但当权者人数都很少。由于这个共同的属性,贵族制才显得像一种寡头制,因此这两种政府是难以区分的。在人民大众信心十足地以为他们和其统治者是一样的时候,变革最容易发生,或者一定会发生。因此在古代的斯巴达,所谓的帕瑟尼亚,一出身于斯巴达时代的私生子,谋划发动变革被预先察觉后,被送到了塔伦特姆去开拓殖民地。另外,当一位得到了大多数人拥戴的德行伟大者受到了上级侮辱时,变革也可能发生,如斯巴达君王对吕山德的所作所为的那样;或者,当一个勇者被城邦驱逐出城时,诸如西劳斯统治时期曾出力击败斯巴达的基纳顿。当一些人贫穷而另外一些人很富有时,世间通常都难免发生战争,就像尼亚战争时的斯巴达。这在提尔泰奥斯(公元7世纪著名的希腊哀歌体诗人)的一首名叫《法治》的诗歌中可以得到印证。他谈到了那些家园被战争损毁而又想获得重新分配的土地的民众。当一位超卓雄伟的伟人想要独裁时,也可能会发生变革,就像是波希战争时期的鲍桑尼亚将军(斯巴达)以及汉诺将军(迦太基)。
共和制和贵族制经常由于其本身的偏差而遭到推翻。在共和制中,没落的原因在于民主制和寡头制这两种元素的不当组合;在贵族制里,变成了三种元素,除了民主制和寡头制之外,还存在美德的因素,但民主制和寡头制相对突出。为了良好的结合,就离不开共和政体的努力。大多数所谓的贵族制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但在联合模式的政策上又有差异;因此其中一些组合要比其余的维持得要更久。那些倾向于寡头制的组合就叫作贵族政体,而那些倾向于民主制的组合就称作共和政体。后者比前者更稳定,因为支持者越众,力量就越大,当人们觉得平等的时候,他们就会感到满意。但那些富有的人,一旦政体给予他们越多的权力,他们就变得越傲慢贪婪。事实上,不管政体倾向哪边,当它所倾向的那个党派变得越来越强大的时候,共和政体就变成了民主政体,贵族政体变成了寡头政体。但过程也许会颠倒过来,贵族政体也许会变成民主政体。当穷人认为他们受到不平等对待时,他们就会通过暴力手段强制共和政体变成与原政体截然相反的形式。共和政体也会以同样的方式变成寡头政体。政体唯一稳定的主要原则是,根据比例的平等让所有人都享受到属于自己的一份权利。上述提到过的事情就在图里发生过,当地的从政资格要求刚开始很高,之后越来越低,地方行政官员的人数因而大增。贵族们就开始罔顾法律,要求占有全部土地。因为政体倾向于寡头制,所以他们能去蚕食……但在战争中壮大了的平民压过了寡头控制之下的武装力量,那些拥有巨量土地的人不得不放弃一部分土地。
然而,由于贵族政体更像是寡头政体,所以贵族们更容易变得贪婪。在古代的斯巴达,财富掌握在极少数人手中,贵族们因此可以为所欲为,他们可以和任何被其看上的人结婚。洛克里城就被毁在与狄俄尼索斯的一桩婚姻上,但这种事绝对不可能在民主政体和较平衡的贵族政体中发生。
我已经说过,所有城邦里的变革都可能由极小的问题引发。人们刚开始不介意放弃某些细节,由此不费力地渐次改变了政体中那些不那么重要的东西,直到最后终于动摇了整个城邦的根基。图里的一项法律规定,将军在第一次当选离任后必须再过五年才有资格再次当选。有些年轻人由于自己的军事才能赢得了军士们的支持,进而开始蔑视地方主事,认为自己可以轻易地达成目标,于是意欲废除这条法律,以便一些人可以长久执掌将军的权力。尽管那些议事员以及管理这些事务的地方官员起初不太情愿,但后来还是不得不屈服了,他们以为仅仅是修改一条法律不会触发政体的改变。但随之是接踵而至的改变,就算他们再三反对也无济于事。城邦自然落到了变革者手中,王朝的寡头政权由此建立起来。
政体既可能从外部被推翻,也可能从内部被摧毁。不管是近在咫尺还是远在天边,如果有另一个政体相异的城邦存在,从外部推翻的可能性就较大,雅典帝国和斯巴达帝国时期就是实例。雅典人到处打击寡头政体,而斯巴达人则尽其所能地打压民主政体。
以上是为城邦变革和纷争的主要原因。
章八
我们接下来要考虑在一般情况下有哪些维护政体的方式,在特殊情况下又是怎样的。很显然,先知道了政体遭破坏的原因,才可能知道如何维护它们。因为相反的行为会造成相反的结果,而破坏即是维护的对立面。
在一个运转良好的城邦里,应该没有什么东西比对法律的一贯顺从更可贵了,尤其是在小问题上。因为对法律的一点一滴的侵犯最后终会导致城邦的毁灭,就像不断发生的小小的破财最终会吞噬掉一大笔财富一样。这种损失不会马上发生,因而不容易被察觉。其实这都是假象,谚语有云“诸小相聚,其积亦小”,这个说法从一方面看是对的,而从另一方面看其实有误,个体虽小,积小成大。
首先是要提防变动的肇始,其次是政治稳固不能依靠欺骗的伎俩,经验证明欺骗非长久之计。另外,我们注意到寡头制和贵族政治可能都可以维持不短的时间,但这并非因为其内在的稳定性,而是因为它们的行政官员能很好地处理他们与统治阶层、没有投票权的人们之间的关系。他们不凌虐任何被排除政治事务之外的人。为了荣誉,他们永远不会对那些志向高远的人不公,也不会对那些富人不公。他们应该公平地对待彼此和他们的人民。这种公平就是民主的朋友想要为人民大众建立的公平,这种公平不仅是正义的,也是能收到实利的。因此,如果管理等级众多,很多民主政体的办法都是有用的。例如,把政府的工作期限限定为六个月,同一等级的人们就有机会轮番出任,因而定然会表示支持。确实,提倡平等的人和那些与他们观点相似的人往往容易形成一种民主团体,而像我之前说过的,他们之中最容易产生平民政客了。而缩短任期则可以防止寡头政权和贵族政权落入某一固定的家族手中。如果官员的任期很短,其可能的危害性就小多了。而长时间占据一个职位则会使寡头政体和民主政体产生专制或暴政。因为渴望暴政的,要么就是那些隐藏在民主政体里的平民政客、城邦的头面人物,要么就是寡头政体当中的统治世家大族,再不然就是他们中官阶高、任期长的人。
一个政体可能会因为远离危难而得到保全,但是有时候也会因为迫在眉睫的危难而得到振奋和捍卫。那些关心宪法的统治者之所以要制造恐惧,还把远在天边的危险带到人们的近前,就是为了让人民团结起来捍卫政体。他也应该依靠法律的帮助控制争辩和贵族间的分歧,并阻止那些一直置身事外的人也卷入进去。只有真正的政治家能看到变故的苗头,庸碌之辈则不能。
在寡头政体和共和政体里,关于财产资格的变化也会引发变革。鉴于流通货币的增长,每年都将财产的总体价值与过去相参照、重新确定财产资格数额,就可防止公职人员的大变动——大一点儿的城邦,可以每三年或者五年做一次比照。如果币值总额比原来确定的扩大或缩小了很多倍,就应该通过法律的途径予以相应的提高或降低。如果一个共和政体在这一点上没有做好,就会变成寡头政体,寡头政体则会变成家族式政体;反之,共和政体会变成民主政体,寡头政体要么变成共和政体、要么变成民主政体。
不管是民主政体还是寡头政体,不能让任何公民获得异乎寻常的荣誉,应当渐次地授予任何公民适度的荣誉,不要在短时间内赋予某公民极大的荣誉,这是一条普遍的原则。因为人很容易被宠坏,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承受得住成功。如果这条规则之前没有得到切实遵从,无论如何也要将一次性给予的荣耀慢慢地收回来,不能一下子全部收回。法律尤其应该反对任何人拥有太多的权力,不管这种权力是源自金钱还是支持者。如果某人拥有了,应该将其驱逐出城邦。每个个体的私人生活也与变革的发生有关,因而不管是寡头政体、民主政体还是其他形式的政体,都应该安排一个职能部门负责监督与现行政体不协调的人。因为同样的原因,城邦里任何一个地方的经济繁荣都应该予以关注。预防这种危险的合理办法是把事务的管理权和城邦政权均衡地分配给相对立的两方——有德行的人和平凡人,或者穷人和富人。另外一个办法是把穷人和富人结合起来,或者增加中产阶级。这样才能预防不平等引发的变革。
除了以上说到的,要绝对禁止地方长官从城邦的管理和运转过程中牟取私利。特别是在寡头政体当中,要小心此种事情的发生。因为人民对于被政府排除在外不会有什么过激行为——事实上,他们最关心的是日常生活的快乐;但一旦得知统治等级在窃取公众财产,他们必然会怒火中烧、无可遏止,因为他们感到自己同时失去了荣誉和金钱。如果能够确保公职人员无法牟取私利,民主政体和贵族政体就可以合二为一了。因为贵族和人民都希望自己的愿望能够满足。所有人都可以从政是民主政体的目标,而贵族成为地方长官则是贵族政体的目标。一旦不能从公职中牟取私利,穷人就不再想追逐公职了——转而更希望专注于自己的事,而当富人们不再想借公职牟取私利之时,就可以从政了。穷人会因为专注于自己的工作而变得富有,而贵族不会被比自己低等的阶级管理。为了避免侵吞公款的事情发生,财产的转移必须让普通大众都看到,并且把账目的复本收藏在不同的个人、社区和部落手中。而荣誉只能根据法律授予那些享有廉洁美誉的人。在民主政体里,富人应该是自由的,不但他们的财产不应该被瓜分,他们的收入还应该得到保护,但在某些城邦,属于他们的东西都以某种不易察觉的方式被拿走。禁止富人承担——哪怕是自愿的——那些奢侈而无益的公共事务的开销,诸如组建剧团、传递火炬等。
然而,在寡头政体中,应该要照顾好穷人,让他们做可以赚钱的工作。一旦任何富人中伤穷人,前者都要受到比诽谤本等级的人更严厉的处罚。应该做出如下规定,不动产是要继承而不是赠送的,且一个人不得继承一份以上的遗产。这样财产就会公平了,穷人也就有更多的机会致富。在民主政体也好,在寡头政体也好,给那些在政府里没有多少政治发言权的人更多的优先(例如,在民主政体中任命那些富人,而在寡头政体中任命那些穷人)。但城邦政府的最高权力当然不在此列。
章九
担任城邦政府最高长官的人应当具备三种资格条件:第一,对既有宪法的忠诚;第二,足够的行政才能;第三,相应的正义和美德——各个城邦的正义之含义有所不同,与此相应的美德也因此不尽相同。有一个疑问就是,人无完人,如果无人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选举应当如何进行?例如,一个能征善战的将军却是一个品德败坏的人,对宪法不忠,另一个人既忠诚又正直却无指挥军队的才能,我们应当选哪一个呢?进行选举的时候,难道我们不应该有所侧重吗?什么是一般条件,而什么是稀有条件。因此,在选择将军的时候,我们应该更多地考虑他的指挥才能而不是他的德行,因为很少人具备突出的军事才干,而有德行的人却很多。另外,如果选任的是保管员,我们就应该适用相反的原则,因为这种职位的德行要求要比其他职位高得多,而它所要求的知识却是常人都具备的。
也许我们会问,如果一个人既有政治能力又很忠诚,那他还要美德什么的做什么呢,这两个品质就足以让他做好那些对人民有利的工作。但会不会有人虽然拥有了这两种品质,却不能很好地自我控制呢?如果他们很明白也很爱惜他们自己的利益,但他们就是不去加以实现,他们会不会对公众利益也无动于衷呢?
大体来讲,我们可以说,种种法律条款的目标都是为了城邦的长期利益。最佳的维护法则就是之前多次提到过的要让忠于城邦的人民在数量上超过不忠于城邦的人。我们也不应该忘记“执中之道”,这在眼下许多堕落的政体形式中已经看不到了。因为许多行为看似民主的,实际却是在摧毁民主,而有些看似是寡头制的,实际却在摧毁它。那些认为自己的党旨拥有一切美德的人全都走向了自己的极端,他们没有考虑到失衡会毁了一个城邦。鼻子即使没有完美的直线,即使是鹰钩鼻和朝天鼻,总在正常的范围之内,看起来也无伤大雅,但如果偏离正常的范围而失去了平衡,鼻子就不再是鼻子了,身体的其他部分也是如此。均衡之于城邦同样至关重要。也许民主政体和寡头政体目前都离最完美的政体形式存在不小的距离,但仍不失为不错的政体形式;然而,设若任何人想要把任何规则推向一个极端,都会毁了这个政体。为什么立法者和政治家都应该知道什么样的措施可以捍卫民主政体,什么样的措施会摧毁民主政体,什么样的措施可以捍卫寡头政治,而什么样的措施会毁灭它。如果穷人和富人有任何一方被某一政体完全排除在外,该政体都将无法长存。如果想要在城邦之内实现财产公平,政体就有必要变成另外一种形式。过激的法律措施往往企图消灭穷人或富人之一方,而以这二者的共存为基础的政体也必然随之毁灭。
有一个错误是寡头政体和民主政体都很容易犯的:在民主政体中,当大多数人都凌驾于法律之上时,平民政客就会联合富人利用纷争把整个城邦分为两派。但他们总是声称自己的目标没有改变,就像在寡头政体当中,寡头家族声称是在维护人民的利益,却总是发出今不同于昨的宣言。因为在有些城邦,他们发誓“我是人民的敌人,我会竭尽所能地去对付他们,但他们的思想实际上却与此相悖,他们的宣言应该是——“我不会伤害人民”。
在我所提到过的诸多方法之中,对于城邦政体的稳固贡献最大的是相应的公民教育,但在我们这个时期,这条法则被完全忽略了。如果民主政体里法律是平民的但公民缺乏平民情绪、在寡头政体里法律是寡头的但公民缺乏寡头情绪,这些法律也是没有多大实际意义的,因为公民未经相应的教育和习俗的教化,未能形成相应的精神。因为城邦和公民个人都缺少相应的自制力。现在,所谓按照宪法的精神教育公民就是使他们的言行符合寡头政体或民主政体的要求——长期以往,这将有利于该政体的良好运转。但在我们目之所及的寡头政体中,统治等级的后代都生活奢侈,而穷人的孩子却因为苦难和磨炼变得日益坚强——更有可能也更有能力去制造一场变革。在更加极端的民主政体中,其种种做法却与平民的实际利益相抵触,这是由于误解了自由的真正意义。人们认为民主政体的特别之处在于“大多数人的政府”以及“自由”。人们认为正义的就是平等的,平等是至高无上的。自由也意味着人们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在这种民主社会里,每个人都按自己的意愿生活,或者照欧里庇得斯的话说,“根据自己的喜好活着”。如果人们认为按宪法的要求生活即是奴隶的生活的话就错了,让他们变得奴化的只能是他们自己。
以上讨论的是变革的根源、城邦的毁灭及其得以长存的方法。
章十
一俟城邦版图扩增,有一些人就通过获取人民支持的方式成为僭主。而有些野心勃勃的君主,超越了他继承来的权限,建立起更加专制的统治后就成了僭主或者暴君。还有一些人,因为担任重要的官职的时间长久,后来就演变成了僭主(因为在古代,行政官员以及祭监官都有一个很长的任期)。另外一种僭主产生是于某些寡头政体想要某人以最高长官的身份总管数种机构的做法。无论是这些中的哪些方式,假如他已经产生这种想法,就可以建立僭主政体,并且几乎毫无困难,因为不管作为君王,还是作为城邦的行政长官,他早已大权在握了。所以阿哥斯的菲东还有其他的几位就是例子,刚开始是君主,但最终他们都成为了僭主。而伊奥尼亚诸僭主及法拉里斯,则是在执掌大权之后成为僭主的。莱昂蒂尼的提乌、科林斯的库普赛洛斯、雅典的佩西斯特拉托斯、锡拉库扎的狄俄尼索斯等刚开始都是平民政客,最后则都成了僭主。
所以,就像我所说的,君主制遵循了贵族政体的遗迹,因为它要么是基于美德之上的个人或家庭才能、德行,要么就是基于已经建立的功勋或者以此授予的权力。那些获此殊荣的人,或者能为城邦建功立业,或者是鞠躬尽瘁,他们中有一些人就像科得洛斯(Codrus)一样,使得城邦在战争中免于战败,民众免于被奴役,而其他人,如波斯的瑞拉斯解放了城邦的自由,或者像斯巴达的诸王,马其顿和摩洛的君主那样,促进城邦稳定。
设立君主就是为了能够保护富人的财产免于不公正的侵占,让平民不至于受到侮辱和压迫。但是僭主,像我重复提到的,不顾公众利益,只注重个人的私事,他们的目标就是玩乐,君王的宗旨则是荣誉。因此,僭主贪图的是财富,而君主重视的是荣誉。君主的卫兵都是本邦公民,而僭主的卫兵则是外来雇佣兵。
僭主政体显然兼有民主和寡头政体的缺点。僭主政体从寡头政体那里继承的是对于集聚财富的渴求。有了大量的财富,僭主才能维持自己的豪奢生活和私人安全开销。僭主无法信任平民,因而不允许平民拥有武装。僭主制同寡头制一样压迫平民,把他们赶出城市,疏散到各处乡郊。从民主政体,僭主借鉴了鞭挞贵族的秉性,然后悄悄或者公然地把他们处死,或者流放,因为贵族常常会妨碍僭主的权力,也因为他们往往不甘心受僭主的摆布。皮里安德建议斯拉苏布罗砍掉最高的麦穗,正是此意,他必须清除城邦之内的杰出人士。前面已经提到过,在君主制的各邦和其他各类政体的变革肇始是一样的。人们往往出于恐惧或轻蔑而攻击他们的君主,或者是由于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君主不义表现为侮辱暴虐,或者就是没收财产。
无论是僭主制还是君主制,革命者发起叛乱的原因都是一样的。君王既拥有财富又拥有荣耀,所有人都渴求得到这些。革命者发起的反抗有时是针对其人,有时则是针对其权位。如果当权者肆意凌虐民众,后者的反抗矛头将直指当权者的人身安全。来自当权者的任何形式的凌虐都会激起众怒,当人们愤怒的时候,他们的目标都将是人身报复,而非实现个人野心。例如,佩西斯特拉托斯(Peisistratus)家族当众羞辱了哈尔摩丢斯(Harmodius)本人及其妹妹从而遭致报复。亚斯托吉顿(Aristogiton)则是因为与哈尔摩丢斯的友谊而加入了这次攻击。皮里安德,安布拉基亚的僭主,也曾面临这样的算计,这是因为他在和一位宠幸的少年喝酒间,戏问后者是否怀上了他的孩子。菲利普王也曾被鲍桑尼亚攻击,因为他纵容阿塔罗斯和他的朋友们侮辱后者。小阿蒙塔斯也曾经被蒂尔达斯攻击,因为他自吹曾经占有了少年的青春。赛浦路斯的埃瓦哥拉斯也被一宦官诛杀,因为前者的儿子夺去后者的妻室。许多密谋事件的发生多是源于其君主对臣民的侮辱。就像克瑞特斯对阿克劳斯的攻击,前者一直以来因为某些摩擦而耿耿于怀,所以当阿克劳斯承诺会将他其中一个女儿嫁给他,却没有兑现。在阿克劳斯苦苦周旋与西拉斯和阿拉班的战争时,他把大女儿嫁给了埃利梅亚的君王,把小女儿嫁给了他(同前妻)的儿子阿蒙塔斯。克瑞特斯以此为攻击阿克劳斯的托词,尽管他可以找一个更加微小的借口,掩饰其疏离的真正原因。出于相似的动机,拉里萨的赫兰诺克拉底也进行了密谋,阿克劳斯这位他曾经的爱人没有履行诺言送其还乡回归祖国于是他觉得他们之间的这种爱恋仿佛不是源自情感而是来自权力的放纵。又如,皮索和阿诺斯的赫拉克利德斯为了替父报仇杀死了科杜斯。至于亚当斯的报复则是由于科杜斯的虐待让他成了残疾,当他还是一个孩子时就被阉割了。
许多人由于把自己所受的打击视为一种侮辱而恼羞成怒,所以选择了杀死别人或者正准备去杀死那些伤害他们的行政人员或者王公贵胄。因此,在米第利尼,当美伽克列斯和他的朋友们在闲荡时路遇盆斯里蒂人用棍棒攻击民众,便趁机诛杀了后者。斯麦尔德受到彭茜卢王鞭笞,还被从妻子身边带走,愤而将其杀死。德砍尼科斯的阿克老斯也是在受到巨大的伤害之后才会反叛的。这位诗人曾经评论说欧里庇德斯鼻息浊臭,让其大为难堪,而阿克劳斯居然把他送到欧里庇德斯那里接受鞭笞。还有很多其他谋杀和阴谋的事都是源于这种原因。而恐惧是另外一个我们说到的在君主政体和一般政体里引起阴谋的动机。阿尔塔帕尼斯谋害了克赛克西斯,就是因为他违背其意愿杀了大流士,在做此事时,他曾想如果他趁一个餐会提起此事,可能克赛克西斯就不会追究。
另一个动机就是轻视,就像萨丹那帕露斯,他曾经被人看见和一群女人在梳理羊毛(如果讲故事的人说的是真的话,故事可能就是真的,如果不是说的他,也有可能是说的别人)。因为轻蔑,狄翁攻击了狄奥尼修斯二世,他的臣民对他同样很轻蔑,因为他整日酗酒。即使是僭主的朋友也会因为看不起他而攻击他,因为他们备受信赖,所以无所顾忌,并不把僭主当回事,他们觉得自己就算做了也永远不会被发现。那些野心勃勃又认为自己很有能力的人也可能会因为轻蔑而反叛,他们觉得自己可以轻松获取权利而蔑视危险,正如统率军队的将军们一样,居鲁士因为阿斯提阿格斯奢侈的生活攻击他,还相信后者的权力已经消磨殆尽。色雷斯人苏泰斯本来是阿马多库斯王的一位将军,后来也反叛了。
有时人们的动机不止一个,就像米士里达特斯,谋害了阿里奥巴尔赞,一部分是由于轻蔑,而另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贪婪(本性大胆的人如果被放在军事高位上最有可能会有反叛之心,因为他的本性就是为了获得权利)。当两种动机具备的时候,他们自然会采取行动。
追名逐利又是另外一种产生反叛的缘由。有的人刺杀僭主或暴君是为了金钱和名利,而追逐名利的人愿意去冒这个险是因为他们想成就一番举世瞩目的壮举,让他们能声名远播。他们希望得到的,不是一个王位,而是名誉。但是这种人很少,因为要去刺杀僭主的人必须做好失败就要失去生命的准备。他必须有像迪昂一样的决心,在迪昂去向狄奥尼修斯(二世)宣战的时候,只带了很少的军队,他说:“不管我此番作为会不会成功,能这样做就已经足够了,即使是在我到达(叙拉古)的时候我的生命就面临灭亡。”对他来说,这样是死得其所。
暴政,像所有其他的政体一样都是由于外部有更加强大的敌患引起。由于政体上的对立,对方一定会产生进攻的愿望,如果有可能的话,他们所有人可能都会去做。有多种政体都与僭主制相对,民主制也在其中,如赫西俄德所说,“陶工都很讨厌陶工”,最末一种形式的极端民主政体就是一种僭主制,君主制和贵族制由于在政策上的不同也是与僭主制对立的。因此,斯巴达人把大多数僭主制都消灭了,而叙古拉人在政治和平的时候也把僭主制消灭了。
当统治家庭内部出现不合,暴政就会从内部被推翻,就像葛洛家族以及现今的狄奥尼修斯。在葛洛的事件中,因为希厄若诺的兄弟斯拉苏布罗奉承乙佬的儿子,使其陷入荒淫的生活中,为的就是夺权篡位,其后葛洛家族召开会议保住了僭主制而把斯拉苏布罗逐出城去了,但是那些与他们密谋的人抓住了这次机会把他们全部驱逐了出去。而在狄俄尼索斯的事件中,狄翁,他的亲戚,借助人民的力量起兵将狄奥尼修斯二世逐出城外,自己不久也为他人所杀。
有两种主要动机会让人们去攻击暴政——憎恶和蔑视。只要有暴君制或僭主制就一定会有憎恶仇恨,而轻蔑往往会导致很多僭主制倾灭。因此我们会经常看到,那些凭借自己的力量获得权力的人,最后都能保住权力,但是那些继承得来的人经常在一刹那就失去了,因为他们过奢侈的生活而很容易招致轻蔑也给了那些本就对他们不满的人很多可乘之机。愤怒也是憎恶的一个原因,在某种程度上,两者可能会导致同样的行为。愤怒的人更容易冲动地去攻击,因为理性在他们那里已经丧失了支配作用。而暴虐又最容易引发人的生命的激情。这也就是导致佩西斯托拉和其他许多僭主政权毁灭的原因。相比之下,憎恶不会让人变得那么的不理智,因为愤怒经常都伴随着痛苦,而这些痛苦都成为理性的障碍,但是憎恶却是没有痛苦的。
总的来说,就我提到过的所有毁灭极端寡头制和极端民主制的因素同样可以毁灭僭主制和暴君制。事实上,这两种形式的政体已经是僭主制,但是充当僭主的人不相同。君主的统治最不易受外因的破坏,因而被其颠覆,大多数时候僭主制都灭于内患。因此,破坏可能会以两种方式发生:其一,王族内部内讧;其二,僭主无视法律,企图获得更大的权力。僭主制现在实际上业已消逝,现今凡是此种名目之下的政体也接近于僭主制。其原因却在于君主统治的是比较顺从的人民,在重要的事情上拥有决定权,但是现在的人们享受的平等更多了,没有人可以优越杰出到甚至可以拥有王位。所以,现在的人们不能再忍受君主制了,如果有人利用暴力或者诡计获得王位的话,很快就会被认为是一位僭主。世袭制的君主政治的覆灭还有一个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君王常常自己就产生蔑视的事实,因为他们已经超越王权的范围接近暴政了。他们很容易被颠覆,因为当他的臣民们不能再忍受他的时候,他便不能再继续为王了,但是不管臣民喜不喜欢,僭主照样还是僭主。
君主政体的毁灭也是因为这些以及其他类似的原因。
章十一
君主制的各种形式的政体被保留下来,通常都是因为相反的原因。或者,如果我们分开考虑的话,王权是因为它对权力的自我限制而得以留存下来。君主的权力越是受到严格的限制,其统治就越持久。因为只要他们与人较为和善,不奉行专制,就能避免臣民的忌恨。这正是摩洛人的君主制历世不衰,持续了那么长时间的原因所在。同理,斯巴达的王政也持续了很长时间,因为起初它们就被分成两派,且在很多方面都被提奥彭波斯(Theopompus)采取的措施进一步限制着,尤其是监察制度的建立。他设法削弱君主的权力,但是维持了君主制的统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王权反而因此变得更为重要了。有一个故事是这样的,提奥彭波斯的妻子询问他,是否会由于留给儿子的权力比他从父亲手中继承下来的权力小了很多而感到可羞。“绝不会的,”他说,“因为我留给他的这份权力会存续得更久。”
至于僭主政体,也是以两种截然相反的方式被保存下来。其中一种是让僭主以传统的方式管理政府。此种方式的创始者是皮里安德,但其中很多具体的策略是从波斯的统治制度中学来的。如之前提到过的,除掉那些杰出人士,废除共餐制,禁止结党营社进行教育宣传等活动。僭主必须警惕任何可能激发臣民勇气和信念的事务,禁止文化研究以及类似讨论的集会,采用各种方法防范民众之间的相互熟悉(因为熟悉会增进信任)。另外,僭主强迫所有人同时出现在公共场合或者自己的宫殿门前,以查知他们所想所做,并使他们养成卑躬屈膝的个性。简而言之,僭主必须逐渐掌握此类波斯及其他(非希腊)野蛮部落的驭民之术。一个僭主还要设法知道臣民在说什么或做什么。锡拉库扎派遣所谓的“美女侦探”,而希尔洛则经常派“窃听者”秘密混入一切社会活动,刺探民情。另一种僭主统治之术就是要在民众中埋下纷争的种子。朋友与朋友的矛盾、平民和贵族的斗争、富人与其他富室的周旋。僭主迫使其臣民穷困,好让他们为了生计终日辛劳,从而无暇顾及政治图谋。法老修葺金字塔、西普赛洛斯(Cypselus)家族不惜巨资建造神庙、佩西斯特拉托修建奥林匹亚宙斯神庙、波吕克里特(Polycrates)在萨摩斯岛(Samian)增建的宏伟宫殿。所有此类营造工事,大兴土木的目的都是控制民众,让他们贫穷而不得闲暇。僭主还可以施为的另外一件事就是增税,狄俄尼索斯的增税政策实施五年以后,臣民的财产全都落入了国库。为了使人民进一步不得空闲且服从其领导,僭主很喜欢挑起战争。君主是靠朋友的相助得以保全,而僭主却是最不信任朋友,因为他认为所有人都想推翻他,都想夺得最高权力,取而代之。
僭主制中常常可见极端的民主制。这种形式的民主制倡导家庭之内的女性权力,鼓励她们监视其丈夫的言行。奴隶主须经城邦批准才能拥有奴隶就是为了让奴隶监督他们的主人。女人和奴隶总不至于反对僭主,他们对僭主制和民主制都很满意,因为在这两种情形之下,他们都可以过得很好。人民也乐意接受专制者的统治,同样也情愿接受民主制,因为阿谀奉承者总能盛极一时。在民主政体当中,平民政客即是此类角色;在僭主制中,也有专门的献媚者。因此僭主总是很喜好谄媚小人,后者曲意逢迎,满口奉承,而具有自由精神的人不愿意降低自己的身份。德行高尚者待人友善,但绝不会溜须拍马。下流之人用来做恶事最适宜不过了,谚语有云“同恶相济”。僭主的习性之一就是永不喜欢任何有尊严并且精神独立的人,他想独占荣耀,而一切有尊严而且精神独立的人都有触犯了此种威严,有损于僭主的特权,因此专制者通常对颠覆他们权威的人恨之入骨。僭主的另外一个习惯是对待外邦人胜过对待本邦民众,不单与外邦人一起居住,还邀请他们共同用餐。他们认为民众很可能与之反目成仇,而外邦人则不大可能成为自己的敌人。
这就是僭主维护自身权力的惯用伎俩,在他们看来,这些手段再正常不过了。以上方式可以归纳为三个要点,这正好代表了僭主的三种企图,第一,对于臣民的羞辱,是因为僭主认定一个心胸狭窄之人定不会和别人谋划暗害他人。第二,在公民中制造猜忌。只有人们互相信任,达成共识之后,僭主制才会被推翻,这就是为什么僭主总是和贤明之士过不去。贤达们会威胁到僭主的特权,他们不想被专制所统治,也因为他们彼此忠诚,从不起内讧。第三,僭主希望臣民没有行动能力,因而没有人会去做不可能的事,如果他们自己都没有能力的话,他们是不会企图推翻暴政的。于是,僭主制的一切政策都超不出以下范畴,僭主的统治手段必以此为前提:在民众中挑拨离间;弱化其反抗的能力;使其囿于自卑和狭隘。
这就是僭主制得以留存的方法之一,另外一种途径总体上几乎与此相反。若将各种君主政治的毁灭做比较,便能发现这一途径。若是君王的统治更加接近僭主制,则其会被推翻,而若其统治更像是君主制,则其会得以保存。但是有一点君王必须要注意,要紧紧抓住自己的权力,但是自己还是要表现出民主的一面,要让自己的统治更接近君主制,至少看起来要像是有气度的君王。第一,他必须要表现出很关心公众的收入,而且不能做那些浪费钱财的事,如果让人民看到自己上缴的血汗钱都被浪费在美人、外邦人和伶人之流的身上,他们都会变得愤怒。他应该把自己的收入和支出都做成明细表(有的僭主就是这样做的),因为这样他看起来就像是人民的管家而不是个僭主了。他是整个城邦的主人,也没有必要担心自己会缺钱花了。当一个僭主在外的时候,有更多的理由去担心镇守他家业的人而不是臣民,因为可能有一个陪着他,而另外一个留在了城里。第二,他征税看起来显得是为了城邦可以面对战争时的不时之需,他应该把自己当成人民财产的守护者而不是财产的拥有者。他不应该让自己看起来很苛刻,而是要让自己尊贵,当人们看到他的时候应该是尊重而不是害怕,这一点很难做到,这也是僭主容易受到蔑视的原因。就算僭主在其他方面都没有什么德行的话,至少应该让自己看起来在军事上有点天资,让自己的臣民以为自己是一名良帅。君主和他的朋友们都不应该强暴他城邦中任何性别的青年。而僭主家里的女人要让其他女人看起来是个有自控力的人,女人的贪婪毁了很多个政权。在纵情狂欢的时候,他应该是现代僭主的敌对面,那些人一连数日整天纵情声色,还乐于向别人炫耀这些事情以为别人会艳羡自己。在这些事情上,僭主都应该要克制,就算不能,也不能把这些事公布于天下,因为一个沉迷于酒色、昏庸无为的君王就是被鄙视和攻击的对象,而一个清醒警觉的君主就不会。他的行为应该和之前提到过的那些僭主的行为是对立的。他应该要美化并改善他的城邦,就好像他不是一个僭主,而是一位城邦的守护者。在宗教方面,他应该是虔诚的,他也应该很真诚,因为如果人民认为如果统治者是信奉宗教的,且尊敬上帝的话,那他们就不会那么害怕自己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他们也不那么倾向于去密谋害他们了,因为他们相信上帝会站在他那边。但是同时,他信的宗教不能让大家觉得很愚蠢。他应该给善良的人应当的荣誉,而且让他们相信,如果是一个自由的政府,他们也可能不会有如此多的荣耀。这些荣誉都要他自己去颁发,而惩罚要其他官员和法律来执行。所有的君主都必须留一个心眼儿,不让任何一个人的地位太高,如若不行,可以增至多位,这样他们就能相互制约了。但是如果必须要这样的一个人的话,那么这个人不能是鲁莽之人,因为这种人对任何事都跃跃欲试。如果要剥夺一个人的权利的话,必须要一步一步慢慢来,而不能一下子让他失去所有。僭主不应该有暴虐行为,尤其是对于个人和青少年。他在那些热爱荣耀的人面前应该特别注意自己的行为,就像一个爱财之人在自己的财产受到侵犯时感觉自己被冒犯了,当热爱荣誉和有美德的人的荣誉受到侵犯时,他们也有同样的感觉。因此一个僭主绝不能犯这种错误,惩罚别人要像一位慈父。而与年轻人的交往也应该是源于情爱,而不是放纵。他应该给那些在名誉上受到伤害的人补偿。那些意图行刺而不在乎能否活下去的人是最危险的,也是最应该被监视的。那些要么认为自己受了伤害,要么是身边人受了伤害的人应该严加防范,因为其总是容易冲动,奋不顾身。就像赫拉克利特所说的,“要与愤怒斗争是很困难的,因为一个人会为报复出卖他的灵魂”。
一个城邦是由两个等级的人组成的,一个是穷人阶级,另外一个是富人阶级,僭主应该让他们相信,是因为他恰到好处的统治,他们两个阶级的人才得以延续,并且他们相互之间没有相互侵害。不管这两者谁更强,僭主都应想办法把这一方的在野人士拉入其统治阶级中,因为不管是拉拢了任何一方,不管有任何紧急情况,他都不用担心要被迫解除奴隶或公民的武装了。因为两方中的一方,再加上其已有的力量,都足以平定叛乱了。
再一一说细节就显得累赘了。僭主应该运用的政策都是很明显的,他应该向他的臣民展示他是一个管家和君王,而不是一个僭主。他不为自己谋私,而是公众的监护人。他的生活要节制,不能骄奢淫逸。他应该与显贵为伍,在平民面前充当平民领袖。这样一来,僭主的统治就高尚而令人崇拜了,因为其臣民没有受到贬抑或压制,也就不再仇恨或者害怕僭主了,同时,僭主的情操还能得到陶冶而更加有德行,这就是一大进步了,至少已经是半具良善了。
章十二
在全部的政体中,没有比寡头制和僭主制更为短暂的了。维持最久的僭主制是毕达哥拉斯以及其后代在西锡安建立的政权,其统治一直持续了一百多年。这一僭主家族温和友善,爱护百姓,关怀下属,并且家族成员秉性优良,在诸多方面都能最大程度地恪守各项条令法规,因而深得民心。尤其是该家族中的克里斯提尼,因其杰出的军事才能获致拥戴。据说,他曾亲授花冠于在竞赛中判决他失败的裁判员。还有人说,坐落于西锡安某处的广场的一座雕像即和此事有几分关联。另外,偶然被长老会传票审判的佩西斯特托拉斯也有一个类似的故事。
第二个较为长久的僭主政权是科林斯的库柏赛洛斯家族,其统治持续了七十三年零六个月。库柏赛洛斯在位三十年,而皮里安德执掌政权长达四十年零六个月。戈尔哥斯的儿子提克又统治了三年。其政权的持续也是有着相同的原因:库柏赛洛斯是一个很受人爱戴的领袖,在其执政期间从无护卫扈从。皮里安德,虽然是一个僭主,却不失为一名伟大的统帅。第三个维持得久的僭主制是佩西斯特拉陀斯家族在雅典建立的政体,但是由于佩西斯特拉陀斯曾两次被逐出城,所以其间有所中断,在这三十三年,他只统治了十七年,而之后的十八年是其儿子们执政。其他的僭主政体,要数锡拉库扎的希尔罗家族和乙佬家族持续得最久。虽然其前前后后历经很短,总共未超过十八年。乙佬在位七年,于第八年崩殂;希尔罗统治了10年;特拉叙布洛斯在第11个月被驱逐出境。实际上,无论何地的僭主政体都维持不长。
在柏拉图的著作《理想国》中,苏格拉底讨论了政体的变更,但并不完善,因为他没有提到影响最优政体的原因。他只是说一切都不会长久,所有的事务都处于循环的变换中。而改变的源头在于那些数字,“4和3,加5,产生了两个和谐的数”(他意思是在此种情况下,数字变得很稳固);他认为自然有时候会衍生出坏人,顽固无理也不受教。他确实说得不错,因为有些人不能受教,也没有希望变好。但是为什么这种改变就只有这种改变的本原即他所讲的最优秀的政体所拥有,而其他各类政体以及一切地球上变化的事务就不能拥有呢?或者就像他所说的那样,时间让一切都改变了,就算没有生于同一时代的事务也会同时变化吗?例如,在周期形成的前一天出现的事务会与别的事务同时发生变化吗?另外,为什么他讲的那种政体要变成斯巴达式的?因为,所有政府都更容易变成与其形式相反的形式而不是相近的。其他的变化也是这样。他说,斯巴达政治变成了寡头制,继而又变成民主制,然后又是僭主制或者暴政。然而相反的事情也经常发生,如平民政体更容易转为寡头政治而不是君主政治。因为民主制更容易变成寡头制而不是君主政治。另外,他从来没有说过不管僭主制是否会发生变更,如果是的话,他们的原因是什么,它又会变成什么形式,或许原因不容易讲得清吧。根据他的意愿,它应该变成第一或者最好的,然后才会有一个完整的循环。但是事实上,僭主制也可能经常变成另外的僭主制,就像西库翁把穆罗的僭主制变成了克勒斯泰尼的僭制一样。僭主制也会变成寡头制,就像卡尔基城安提利昂的僭制;要么就变成民主制,像是叙古拉葛罗家族的君主制;也可能变成贵族政治,就像斯巴达卡里劳斯的僭制,还有在迦太基的僭制。另外,寡头制也有可能变成僭主制,就像西西里在古代时候的寡头制一样。例如,在勒昂提尼的寡头制就被帕奈修斯的僭制代替了,而克勒安德的君主政治结束了吉拉德寡头制。在瑞盖俄的君主政治却被阿那克西劳的僭制取代了。在其他很多城邦都有类似的改变。至于说到一些政治最后变成了寡头制,是因为其统治等级的贪婪,而不是那些拥有很多财产的人认为,让一无所有的人和非常富有的人同等地拥有政治权力是不公平的,这种看法完全是错误的。事实上,很多寡头家族都没有办法从中赚钱,因为法律明文禁止这类行为,但是在实行平民制的迦太基的那些政治家却可以从中获利,但是到现在为止,那里也没有什么改变。
他说寡头制只存在于两种城邦之中,穷人的城邦和富人的城邦,这是大错特错的。所有那些公民拥有等量财产或者全体公民都并非善良之辈的人与斯巴达的情况有出入吗?不管有没有人比以前更穷或者没有更穷,只要穷人的人数增加了,寡头制都可能会成为平民制。相反地,如果富人的力量变得非常强大,穷人为此置之不理,而富人又跃跃欲试,那么民主制就有可能会变成寡头制。政权的变更有很多原因。但是他却只说到了一部分,还有的原因可能就是公民不节制的生活,最终使自己越来越穷,就像公民起初很富有一样。这都是不对的,虽然有些名流在失去了财产之后会想到变革,但是其他人可能不会去冒险。而且寡头制并不是要比其他政府更容易变成平民制。另外,假如人们经常都被排除在荣誉之外,或者他们遭受了什么不公平的待遇,他们就会搅起变革,使政治发生变更;这样,人们就没有因为可以为所欲为就浪费自己的钱财(他说极度自由是人们浪费财产的原因)。
寡头制和民主制都有很多种形式,但是在苏格拉底说到它们的变更时,似乎把这两种政体说成了一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