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作家威廉·福克纳的长篇小说。1932年出版。包括两个故事。农村姑娘莉娜·格劳夫与洛卡斯·柏奇相爱而受孕,到杰弗生镇来找柏奇,天真地指望和他结婚。她在镇里遇见老实厚道的青年工人拜伦·班奇。班奇了解到莉娜的遭遇,把她暂时安顿下来,然后设法找到了柏奇。不料柏奇又丢下莉娜逃走。班奇看到已经分娩的莉娜,不禁爱上了她。一个月以后,两个人搭上马车,离开了杰弗生。这是一个结局光明的故事,反映了作者厌恶资本主义文明、“返朴归真”的思想。与此相对立的是一个骇人听闻的残忍而又悲惨的故事。就在莉娜到杰弗生镇来寻找情人的8月, 流浪汉乔·克里斯麦斯杀死了他的情人,白人老小姐勃登,然后放火灭迹,逃跑途中被人抓住给打死。原来克里斯麦斯是个私生子,而且血管里流着黑人的血液。他出生后不久就被憎恶黑人的外祖父弃置在保育院的大门前。他5岁的时候偶然窥见女厨师的隐私,因此被诬告为黑白混血儿而被赶出保育院。从此以后他就开始了流浪生活,犯下一系列罪行。克里斯麦斯不幸而罪恶的一生本来是种族主义造成的恶果,但福克纳迴避了社会原因,而单纯从生理遗传方面去寻找犯罪的根由。他认为克里斯麦斯的血液里遗传有野蛮残暴的基因,他的命运是注定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