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在咫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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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路转弯的地方有一棵树倒在地上,他们把这棵树视作安全地带的界限,他不能冒险跨过这里,他们也把这里叫做约会点。他一直都是走到这里,等着她从小路那边走过来。

通常,她会沿着一条光影斑驳的小路走来,前一分钟,明亮的阳光透过树叶在她身上落下黄色的光斑,紧接着就成了清凉的蓝色阴影。他总是很愉快地看着她从远远的那一头慢慢走来。坐在轮椅上的老人,无论是阳光还是阴影,总是先落在他身上,稍后又落在她的身上,交替出现,从来不会同时落在他俩身上。

她大老远就会看到他,因为他从来不打算藏起来,他就毫无遮拦地站在那儿,她则总有些小动作。一开始,她会警觉地看看身后,确定没有被跟踪,也没人看到她,然后她把手举过头顶,朝他挥挥手,就两三次。她的挥手仿佛传达着某种含义,像是远远的充满爱意的飞吻。最后,他三步并做两步地朝她走去,她都总会摇摇头,叫他退回去,总是在相会时斥责他。

“我跟你说了别这样!你已经走出来太远了!说不定有一天,我们都没注意到,有人就在这周围溜达呢,这只是迟早的事!”

不过他现在可没功夫去担心这个,他脑子里在想别的事呢。

他先仔细看了看老人。老人的眼睛一直对着他眨个不停。“他又在眨眼睛。”他对她说,话音里带着欣慰。

“他在家里可没对任何人这样做。自从你让我留心之后,我就一直仔细地观察呢。”

“你没跟其他人说起这事儿吧?”

“当然没有,你在想什么呢!”

他们到了小木屋门口,他说:“你把我要的东西带来了吗?”

“今天早晨我去了一趟村里,你要的东西我都放在椅子下面了。”她把那些东西递给他。“这是一叠纸,这是铅笔,还有可以放在口袋里的记事本。这是你要的吗?我很仔细地看过了,这个记事本的前几页印着这些信息:有四十八个州的大写名字,潮汐,月亮,生日石,防暑和蛇咬后的小贴士……”

“好了,我不要这些,我要的是……”他飞快地翻着本子,说道,“对了,这就是了。现在我要把他带到屋内,你站在外面替我望风,留意小路上的人。你能在外面待多久就待多久,时候到了你就告诉我。”

她脸上露出失望的神情。如果说一个年轻貌美身体健康的姑娘有理由吃一个从头到脚都瘫痪的风烛残年老人的醋,那么她现在的神情差不多就是了。她说:“可你们要做什么啊,你还没有告诉我呢!”

“我想试一下,如果实验成功了,我会告诉你的。如果不成功,又何必现在说出来让你担心呢。”

他推着轮椅进了小木屋。从那时起,就再也没听到里面有什么动静。怎么可能有声音呢?不管他怎么跟这个活死人交流,都是不会发出声音的。

一个半小时以后,她走进来,在门口站了一会儿,疑惑地看着他俩。只见汤森将老人的轮椅转过来,让外面的光线打在他的脸上。他将她买来的速记本摊开放在膝上,专注地看着老人的眼睛,一边飞快地在本子划着什么,写完一页就迅速翻过去,他写了一页又一页。

“你在做什么啊,记录他怎么眨眼睛的?”她大叫道,“这有用吗?你有什么发现了吗?”

“现在还说不好。我只是尽力把这些都记下来。”

“怎么才知道他的意思呢?他每次眨眼不都一样吗?”

“这也是我想知道的。如果他每次眨眼都是一样,那我就是在浪费时间。可是他一直在眨眼睛,他一进这屋子,他就不停地眨眼睛。这里头一定有什么特别的含义,我就是想要弄清楚。今天晚上我一个人的时候,我要好好琢磨……”

“丹,我现在得带他回去了,我尽量给你时间了,我们早该回去吃午饭了,我不想他们起疑心,他们会纳闷我为什么在外面待了那么久。”

他站起身,推着轮椅出来,对她说:“要是可以的话,今天下午你再把他带来。”

“可是,就算你从他的眨眼中知道了什么,那又有什么用呢?”

“也可能什么意义都没有,”他说,“但他要是有什么想要告诉我,我就肯定要弄个一清二楚。”

“别再往前走那么远了,他们有可能会出来找我。我现在回去已经晚了半个小时了。等等,我想到了一个好办法。”说着,她将手腕上的廉价手表往回调了一点。“现在,我的手表就慢了半个小时了。”她飞快地亲了一下他,然后从他手里抓过轮椅扶手,说:“坐好了,埃米尔先生!恐怕回去的路上有点颠!”

汤森站在那棵树边,看着她沿着林荫道走远了。现在,阳光的光斑和阴影再也不是缓缓地交替落在她的身上,她跑得那么快,光影在她身上留下了一条连贯的模糊的线条,就像虎皮上的条纹。

忽然,小路的尽头上什么也看不到了,她不见了。

她那天下午又来了,但是比通常来的时间晚了很多,他都以为她不会出现了。他一见到她,就知道她被吓坏了,肯定有什么事让她非常惊慌。他朝她走过去。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她的反应让我觉得很不安。我怕我们马上就有麻烦了。我确定,她一定发现了什么!”

“怎么了,她说什么了吗?”

“她用不着说什么。我现在已经非常了解她了,她什么都不会说的。她自有她的一套法子,所有的蛛丝马迹都逃不过她的眼睛。她不会给你任何警告的。要不是我听到楼上她房间里的淋浴声,我还不敢到这里来呢,我知道,等她洗完穿上衣裳,还要两个小时呢。丹尼,我们得做点什么,你最好离开这里,等到……”

“嗯,你为什么觉得她起了疑心呢?”

“我把老爷子带到餐桌上的时候,她已经吃完饭在吃甜瓜了。我找了个借口,说我的手表慢了,她一句话都没说,然后她站起身准备离开,推了一下桌子,我还没反应过来,她已经走到他的轮椅边了,拿起那本这几天我一直带在身边假装读给老爷子听的书。其实这不过是个马虎眼,我一直都没有读给他听呢。我挑了一本厚厚的书,《战争与和平》,这样,我每天与他在外面待那么久,就显得合情合理了。这本书里有那种老式的丝带书签,你知道的,读到哪一页了就把丝带夹在哪一页。天哪,她打开书看了看,然后说:‘你读得真慢啊,露丝,太慢了。’她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我,天哪,丹,那眼神简直像两把匕首向我捅来,‘也许,你是倒着从后往前读的吧。’然后她就走出餐厅了。后来我才发现,那本书打开的地方,那一页上有一个小小的口红印,很小,你几乎注意不到。是她弄的。她一定是几天前就做了这个记号,我就像个傻子一样,这么多天了,书签一直夹在这一页,没有动过。”

“这可不妙。”他缓缓地说。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丹?我觉得我们没有多少时间了。我很怕她,而且快要下雨了,到时我就没法再带他出来了。”

“好的,我会尽快,看看今天下午再来一次能不能弄完。”

他的眼睛盯着老人的脸,刚刚要在本子写,忽然露丝就又冲进来,她发现了什么,语无伦次地说:“天哪,丹尼,她来了!朝这里过来了!快把他给我,快!”她几乎要推翻轮椅了,倒退着把轮椅拽出来,他跟在后面往外走。“不,来不及了,别出来,你在树林里她肯定会看到的,她马上就到了……”

他两只胳膊赶紧将散落的纸张围拢,解开外套,将这些笔记全都塞在衣服里,扣上扣子,看上去胸口像鼓起了一个包。通往二楼阁楼的梯子没了,他没法上去,就走到门后,门是朝里开的,靠墙。

露丝刚刚坐到小凳子上,把书打开到那一页,就有人闯进来了。

也只有一个女人才能有这种恰当的即兴表演。“啊,阿尔玛小姐来啦,看到了吗?”她轻声对着她的病人说。“她来看看我们在做什么呢。”

短暂的沉默之后,一个熟悉的沙哑的女低音在露丝身边响起:“嗯,对呀,你们在干什么呢?”

“哦,几个星期前,我有一天偶然发现了这个地方,觉得这里很安静,”露丝说着,又紧张地解释道,“你还记得之前的那场大雨吗?那天我走得离家太远了,不能及时赶回去,为了躲雨,就拼命跑到树多的地方……然后我就看到这个小木屋,真是再合适不过了。从那以后我就常常来这里。”她这话说得很没底气。

“从那以后就没下过雨了,”那个声音干巴巴地说,“对吧?”

他听到露丝笑了笑,想缓和一下对方的敌意,她装作很迟钝,没有明白对方的言外之意。眼下露丝没有别的选择,只能这样了。“天太热的时候,到这里来很方便,我就把他推到这里来,免得被大太阳晒。”

“外面的树荫也很多。”对方冷冷地说。过了一会儿,又加了一句:“这屋里有什么?”这明显是在考验这姑娘的反应。这一招还真奏效了。

他突然听到啪的一声闷响,书掉到了地上,露丝的声音一下子变得很尖,她没来得及掩饰自己:“噢,里面没什么可以看的……”

这时门槛吱嘎响了一声,有人踩了一脚在上面,然后停住了。她打量着里面,不过她也十分清楚不用走到屋子很里面来。

露丝还在她身后对她说话,想转移她的视线,她马上就要发现什么了。“我放了些零食在这儿,从厨房带了些东西过来。”她的自嘲听上去是那么无力,“我不知道为什么下午我总是那么容易饿!肯定是肚子里长虫了。”

“我听说过那种病,”那个声音说,依然跟之前的一样冷冰,“得了那病,一个人能吃下两个人的饭量,对吧?”

她还站在那儿,打量着屋子里的一切。一个人不会对着一个废弃的棚屋里面看那么久,除非知道里面藏着什么秘密。

一阵栀子花香的香水味钻过门缝袭来,门板压到了他的鼻子上,即便他很想逃开,他却压根儿不敢挪一下身子。

他们隔得如此之近,居然都没有听到彼此的呼吸声,也真是奇了怪了。她为什么一直站在这儿不走呢?她就不想走走看看吗?还是她已经料到,最好还是什么都别看?这样一来,似乎更危险了。

她又开口了,话里藏刀地说:“真像一个家呢。”

她的脚尖踢到了什么东西,传来一个刺耳的声音。“你在这里过家家,好像还挺自得其乐的呢。”

露丝现在已经完全冷静了,可她的回答听上去依然十分可笑:“把这个破旧的地方收拾出来,的确挺有趣的,你会觉得这就好像是你自己的家……”

“就像特里亚农宫的玛丽·安托瓦妮特一样。”然后,那话音里发生了一丝微妙而难以察觉的变化,“我总在想,她在那里遇到了谁。”

然后,两个女人都没有再说话。

只有她的呼吸声告诉他,她还在那儿没走。忽然,一个粉嫩的巴掌拍在门框上,几乎就要摸到他的脸上了。她的手指抓着门框,好像马上就要把门扯下来似的。

她的指甲像一把把猩红的黑曜石匕首,其中一个手指上戴着一枚戒指,距离他的眼睛那么近,近得那中等大小的钻石在他眼前变得模糊不清,仿佛有核桃那么大。

他没法挪动一下脑袋以便离她的手远一点,门后的空间太小,他根本没法动,甚至她收回手的时候,她的指甲都很可能划到他的脸。

不过还没有碰到他,她的手距离他的脸只有几毫米远,要是他今天没有刮胡子,她的手多半已经碰到他脸上的胡茬了,可见他俩多近。

她是看到什么东西了,注意力被转移了过去。要是他知道那是什么东西的话,他宁可她就保持这样的姿势不动。

“这玩意儿不是早该生锈了吗?”

他听到轻轻的叮当一声响,她又把什么东西扔在地上了。

是他的剃须刀片,他放在一张纸上晾干的。他暗暗在心底里骂自己。

门槛又吱嘎响了一声。她出去了。那近在咫尺的压迫感终于消失了,他觉得自己的腹部因为屏住了呼吸都胀鼓鼓的,汗水顺着他的鼻翼往下淌。

门口又传来她的话音。“我跟比尔说过,他早就该装好围栏,像这样到处都敞开着,谁都可以跑进来藏着。就算是大白天的,我也一点儿没安全感。何况,那个男人还没抓到呢。”

“哪个男人?”他听到露丝老实地问。

她带着指责的意味含糊地回答:“你知道我说的是谁。丹·尼尔林,谋杀了我丈夫的凶手。”

露丝没有再吱声。

“唉,我现在得回去了。我挺好奇,这里有什么吸引着你,让你天天都来。我不止一次注意到爸爸的轮椅留下的痕迹,都是朝这个方向——我想,你还要再待一会儿吧,亲爱的。”她吐出最后一个词儿的时候,带着一种邪恶的嘲弄,仿佛能掐死人似的。

露丝坚持表演到了最后。她跳起来,赶紧把折叠凳收起来。“哦,不,等等我,阿尔玛小姐!你吓死我了,我一分钟都不想在这儿多待了!”接着,他听见轮椅在小路上飞奔,传来一阵沙沙的声音。

最后,他听到远处传来那个女低音的声音:“你的手怎么这么多汗,发生什么事了。”她一定是找借口碰了碰露丝的手。

汤森从门后出来的时候,浑身湿得就像一条被三个人用过的浴巾。除非那女人真的比她看上去笨——他觉得这不太可能——她肯定已经觉察到有人正躲在这里,最多就是还没猜到那人刚才就跟她在同一个房子里。

他扔下怀里那一堆笔记,用一个罐头的锯齿盖撬开一块变形了的地板。

夜幕降临,他需要吃东西了,才回到小屋。他在外面待了一整天,现在那块儿已经是一片树林了,他头上再也没有一片砖瓦,所以他小心翼翼地,以防她会带人来个突袭。他打算在外面过夜。晴朗温暖的夜里,在外面睡也不算糟。他可以抓一条露丝给他的毯子,把自己裹起来,反正睡在外面的地上和小屋地板上也没有太大差别。不过当务之急是他得找点东西填饱肚子,哪怕现在食物已经冷了。

他小心翼翼地靠近小屋,就算是印第安勇士也不如他那样身手敏捷。他从小屋后面慢慢靠近,躲在一棵粗大的树后,蜷着身子,一动不动地待了很久,听着前面的动静。要是有人藏在屋里,他们也不会待那么久而不发出点动静。最后,他放心了,他溜到后墙,绕过小屋的一角,蹑手蹑脚地沿着墙角前行,尽可能地猫着身子,躲在黑暗里。终于到了小屋前面的转角,他停下脚步,屏息聆听。他前面的土路上一片寂静,小屋里面没有人。

他又往前移动,冲到门口。房门朝里开着,而他记得自己走的时候关上了门。他有点担心,不过也许是风把门吹开的。

他看到门上有一个白色的方形的东西,就在门里面,靠上方的位置。即使是在黑暗中,他也看到上面写着字。这张纸条是用一根金属别针或者金属丝固定在门上的,他把纸片取了下来。

他关上门,然后划了一根火柴,小心翼翼地用外套挡着光,把纸条放在火光前,上面的字立即清晰可见了:

丹,我有一个重大发现,你必须过来亲自看看。九点钟到家里来,我会给你留门让你进来。他们要到城里去,不会在家,所以你不用担心。

露丝

他仔细看着这个便条,花了很长的时间读这个简单明了的便条。

他以前只收到过一张她写的便条,就是那天早晨在提拉里街留的那张。他开始找那张纸条,竟然找到了,就揣在他的裤子后面的口袋里,上面还粘着羊毛碎屑。真好笑,他居然还一直保留着这张便条。不过,也许还不能说好笑,而是真幸运,幸好他还保留了这张纸条。

他把两张纸条并排放在一起,然后划亮一根火柴,凑到纸条前。

他手中的火柴熄灭了。他把两张纸条都放回了口袋里。在赴九点钟的约会前,他还有些事要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