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怯懦是暴虐的根由

蒙田Ctrl+D 收藏本站

常听人说,怯懦是暴虐的根由。

据我切身体会,这种邪恶而非人道的、乖戾而粗暴的勇敢,每每伴有女性的软弱。有些人暴戾恣睢,却动辄流泪,且是为鸡毛蒜皮的事。费莱阿的暴君亚历山大[1]容不得剧院里演悲剧,生怕他的臣民们看见他为赫卡柏[2]和安德洛玛刻[3]的不幸遭遇悲叹伤心,而他本人却冷酷无情,每天杀人不计其数。是不是心灵的软弱使他们变得如此仁慈?

当敌人任我们摆布时,我们就英勇不起来了(遇到抵抗,人才变得英勇),

只爱杀抵抗的公牛[4]。

——克劳迪乌斯

可在欢庆胜利时,怯懦就加入进来了,既然不能扮演这第一个角色[5],那就甘演第二个角色,大肆屠杀,让双手沾满鲜血。胜利后的大屠杀往往是民众和辎重军官们干的;在民众战争中,之所以会发生无数闻所未闻的残暴行为,那是因为民众想锻炼自己,他们觉得在别的方面逞不了英雄,就组织起来,大肆杀戮,直至血染双肘,把脚下奄奄一息的身体撕得粉碎:

怯懦的狼、熊以及所有最卑劣的野兽,

猛烈扑向垂死者[6],

——奥维德

犹如一群胆小如鼠的恶狗,没敢在野外攻击野兽,就在家里撕咬它们的皮肉。是什么使得我们现在的争吵变得鲜血淋淋的呢?我们的祖先只进行一定程度的复仇,我们却从最极端开始,一上来就大杀大砍,如果说这不是怯儒所致,又是什么呢?众所周知,打击敌人、使敌人让步,与结果和杀死敌人相比,前者更显得英勇无畏,更表现出对敌人的蔑视。此外,复仇的欲望更容易得到满足,因为复仇仅仅为让人感到我们在复仇。因此,我们不会向一头咬伤我们的野兽或一块击伤我们的石头发起进攻,因为它们感觉不到我们的复仇。把一个人杀死了,他不就感觉不到我们的复仇了吗?

布亚斯[7]对一个恶人喊道:“我知道你迟早要受惩罚,可我怕是看不见了。”他抱怨奥尔霍迈诺斯人[8]惩罚利西斯库斯对他们的背叛惩罚得不是时候,因为对此惩罚感兴趣的并且可能从中得到快乐的人已经一个不剩了。复仇也一样。当复仇的对象已感觉不到复仇,这样的复仇就失去了意义,因为,正如复仇者想从复仇中获得快乐一样,被复仇者也应该从中得到痛苦并感到后悔。

我们常说:“他会后悔的。”可是,我们朝他脑袋上开一枪,还能认为他会后悔吗?恰恰相反,如果我们一枪打死他,他倒下时会心怀敌意地朝我们做鬼脸,他不仅不会后悔,还会对我们不满意。让他迅速而毫无痛苦地死去,这是给予他人生最大的恩惠。我们要东躲西藏,避开法官的跟踪追击,他却安安静静,无人打搅。杀死他,有利于将来不再受他的进攻,却不利于对他复仇:这样做,惧怕多于无畏,谨慎多于勇敢,防御多于进攻。显而易见,这背离了复仇的真正目的,有损于我们的名声;这是怕他活在世上,还会向我们发起进攻。

你杀死他,不是为了对付他,而是为了保护你。

这种做法,在纳森克王国是毫无用处的。那里,不仅军人,而且手艺人吵架也都动剑动刀。谁想格斗,国王决不会阻拦,若是贵族决斗,他还会在一旁观战助威,决出胜负后,会赏给赢者一条金链子。然而,如若别人也想获得那条金链,可以同受国王赠与的人进行决斗;一场战斗刚刚结束,又有好几场战斗在等待他。

如果我们想堂堂正正地永远控制敌人,对他们为所欲为,那么,看到他们摆脱我们的控制,比方说,看到他们死去,我们会非常恼火。可我们却更想用稳当的方法来获胜,而不是决斗一场;我们在争吵时更重视结果,不重视荣誉。阿西尼乌斯·波利奥[9]是个有教养的人,他也犯过同样的错误:他写了篇批驳普兰库斯[10]的文章,但等他死后才发表。这与其说是在冒险发泄怨恨,不如说在向一个瞎子做蔑视的手势,向一个聋子说侮辱的话语,在进攻一个没有感觉的人。因此,有人批评波利奥说,只有淘气的孩子才会同死人战斗。对于一个想以文章进行反击,不希望看到对手立即死去的人,面对波利奥的做法,除了会说他喜欢争论但又软弱无能外,还会说他什么呢?

有人告诉亚里士多德某某人说了他坏话,亚里士多德回答:“他可以做得更过分,可以鞭挞我,只要我不在场。”

我们的祖先受了侮辱后只满足于反驳,受了驳斥便给予回击,如此而已。他们英勇刚毅,对活着的和受我们攻击的敌人丝毫也不怕,而我们看见敌人活蹦乱跳,就吓得浑身打颤。现在,我们不是奉行一种漂亮的做法,对伤害过我们或受过我们伤害的人,一律紧追不放,把他们置于死地吗?

在格斗中,我们还引进了一种做法,让第二者、第三者、第四者陪在我们身边,这也是一种卑怯的表现。这在从前是决斗,而现在称战斗和搏斗。发明这一做法的人害怕孤独:因为人人都不相信自己[11]。不言而喻,有人陪伴在旁,当你处境危险时,能带给你鼓舞和安慰。从前让第三者在场,是为了避免出现混乱和背信行为,为了给战斗的命运作证。可是,自从第三者们加入战斗以来,被邀者就不可能老老实实地当观众了,因为怕承担缺乏感情或胆量的罪名。

借别人的力量和胆量来捍卫自己的荣誉,我觉得,这种做法不仅不公正,不体面,而且对于一个勇敢而非常自信的人来说,将自己的命运同第二个人的命运联系起来,是有百害而无一利。每个人冒的风险够多的了,怎能再为另一个人去冒险!各人靠自己的勇敢捍卫自己的生命已很艰难,怎能再让旁人来危及宝贵的生命!因为二对二交战,是互相捆在一起的格斗,除非事先明确商定照相反的规则行事。如果你的助手倒下,你理所当然地要面对两个人。有人说,这二对一的攻击是怯懦的攻击,确实是这样,这就好比你自己全副武装,攻击一个只剩一截剑的人,或者你自己安然无恙,攻击一个身受重伤者。但是,如果你这个优势是在战斗中赢得的,你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利用。力量的悬殊和不等只是在战斗开始时应该考虑。再说,你要责备就责备命运吧。当你的两名助手已受伤致死,你一个人要对付三个人的时候,对方对你的优势是无可指责的,正如在战争中,当我看见敌人同我们的一个人肉搏,我会理所当然地刺敌人一剑。根据人际关系的准则,哪里有两军对峙(例如,我们的奥尔良公爵向英格兰国王亨利挑战,一百对一百,阿尔戈斯人和斯巴达人作战,三百对三百,贺拉提乌斯兄弟与库里阿提乌斯兄弟之间的战斗[12]是三对三),每一方的人数再多,也只被当作一个人看待。哪里有人相伴,运气就要搀和进去。

这一论述对我是有利可图的。我的一个兄弟马特科隆老爷应邀去意大利给一位不甚相识的绅士助战,那人是被另一个人召来格斗的。在这场决斗中,马特科隆的对手碰巧住得离他家更近一些,相互也更熟悉一些(我希望有人给我解释一下这些格斗规则,它们同理性的规则常常背道而驰);他杀死对手后,见决斗双方的主人尚未分出胜负,就去帮助他的伙伴了。他能不这样做吗?难道应该袖手旁观,看着对方——如果命该如此的话——杀死他的伙伴?他不就是为了捍卫他的伙伴而来的吗?至此他所做的依然无补于事,因为鹿死谁手尚不清楚。当你的敌人已遭受损失处于劣势时,你可以也应该礼貌相待,然而,如果你是在为别人效劳,你不过是随从,并不是纠纷的主人,在这种情况下,我看不出你如何能做到对敌人礼貌相待。我兄弟已身不由己,和别人的命运捆在一起,当然就不可能做到公正和有礼貌了。因此,在我们国王及时而郑重的请求下,我兄弟得以从意大利监牢中释放出来。

真是鲁莽而轻率的民族!我们不满足于将我们的恶习和荒唐臭名远扬于世界,还要跑到别的国家去让人家一睹我们的风采,你把三个法国人放到利比亚的沙漠里,不出一个月,他们必定会互相攻击,抓得遍体鱗伤;跑到外国去决斗,简直就是为了让外国人,尤其是那些乐于嘲笑和讥讽我们恶习的人从我们的悲剧中得以消闲解闷。

我们到意大利去学习剑术[13],刚懂一点皮毛,便拿我们的生命来作练习。然而,按照训练的次序,学习理论当先于实践,我们却违背了学习的原则:

这是对青少年的残酷考验,

对未来战争的艰苦训练[14]。

——维吉尔

我深深知道,剑术的高低对它的目的是很有用的(在西班牙,曾有两位表兄弟亲王决斗,据李维说,年长的那位武艺高强,足智多谋,年轻的那位茫然不知所措,因此,年长的轻而易举战胜了年轻的)。我自己也见到过,有些人剑术高强,格斗时勇气倍增,变得异乎寻常。然而,懂得剑术,并不是真正的勇敢,那是以机智作依靠的,其基础不是自身。决斗的荣誉在于比赛勇敢,而非技艺。因此,我曾见我的一位朋友,尽管以精通剑术遐迩闻名,在决斗时,却选择己所不擅长的、完全取决于运气和自信的武器,免得人家把他的胜利归于他的剑术而不是他本人的勇敢。在我孩提时代,贵族们不喜欢有好剑手的声誉,以为这是一种侮辱,学剑时偷偷摸摸,避人耳目,仿佛这是一种技能性行当,是与真正而朴实的勇敢相抵触

躲避、躲闪、躲开,他们厌恶之极。

在他们的决斗中技巧无立足之地。

或直接,或迂回,剑剑货真价实,

愤怒、狂怒使他们忘记用巧取胜。

请听铁剑相击丁丁当当惊心动魄,

他们仍坚持战斗,决不后退半步,

脚站得稳稳当当,手不停地出击,

时而剑尖时而剑刃剑剑刺向敌人[15]。

——塔索

我们祖宗习武是用靶子,在围墙内进行骑士比武,这是在学习战争;而习剑只为了个人目的,因而显得不够高尚,它教我们无视法律和司法而互相残杀,每每造成巨大的损失。习武就应该习一些有利于安国定邦而不是有损于国家、有利于人民安全和国家荣誉的武艺,这才是较为合适、值得称颂的习武。

罗马执政官普布利乌斯·卢提利乌斯是第一个教导士兵巧妙运用武器的人,他把技巧和勇敢结合起来,不是用于报私仇,而是为了罗马人民的战争。这是人民大众的舞刀练剑。在法萨卢斯战役[16]中,凯撒命令他的士兵主要砍击庞培士兵们的脸部。除凯撒外,其他许多将领也考虑过发明一种新武器,一种根据需要进行出击和防御的新型武器。菲洛皮门擅长格斗,却不赞成格斗,因为格斗的训练过程同军事训练是格格不入的。他认为军事训练是正直人唯一应该感兴趣的。我赞成菲洛皮门的看法。在我看来,训练四肢的灵活性,让年轻人在这新式的训练中学习迂回和动作,不仅毫无用处,而且与打仗的规则水火不容,会对它们起破坏作用。

因此,在习武中,我们通常使用与打仗有关的武器。我看到,当一个绅士被请去用剑和匕首格斗时,如果穿甲戴盔,会被认为是不大合适的。在柏拉图的对话中,拉凯斯[17]在谈论与我们相似的习武方式时说,他从没看到这样的训练方法造就过一个伟大的将领,而只是一些战争指挥官。拉凯斯的看法颇值得重视。至于剑和匕首,我们的体会已很说明问题了。至少,这是完全没有关联的技能。柏拉图谈到他的理想国中的儿童教育问题时,指出要禁止教他们使用拳头(由阿密斯科[18]和厄佩乌斯发明)和格斗(由安泰俄斯[19]和刻耳喀翁传入),因为这些技巧不是为了培养青年更适应打仗的需要,对战争毫无帮助。

下面举的事例比较极端。

东罗马皇帝莫里斯[20]梦见,而且有不少预兆向他表明,一个叫福卡斯[21]的无名小卒将会把他杀死,他就问女婿菲利浦,福卡斯是何许人,有什么样的性格、地位和习惯。菲利浦回答时,尤其提到了福卡斯是个胆怯而又卑劣的人,莫里斯皇帝立刻下结论说,那是个残暴成性的杀人狂。是什么使得暴君们如此嗜血成性?是对安全的忧虑!他们内心怯懦,因别无他法来确保统治,只得把可能伤害自己的人乃至妇女斩尽杀绝,免得后患无穷,

害怕一切,便打击一切[22]。

——克劳笛乌斯

最初是为施虐而施虐,后来担心正义的报复,便又进行一系列新的暴虐,以此来淹没先前的暴行。马其顿国王腓力[23],即那位与罗马人有处理不完纠纷的国王,曾下令大肆屠杀罗马人民,过后又惶恐不安,面对各个时期被他伤害过的无数家庭,不知如何是好,于是他决定把被害人的遗孤统统抓走,将他们一个个杀死,以求睡得安宁。

精彩的内容不管在哪里,总是适得其所。我这人向来重视话语的分量和用处,而不是它们的次序和连贯,因此,我不怕在这里,在这不大引人注目的地方,插进一个脍炙人口的故事。在被腓力五世处死的人中,有一个叫赫罗迪斯库的,是色萨利的一位君王。腓力五世杀死他,又处死了他的两个女婿,只留下一个年幼的儿子。泰奥克塞娜和阿尔科是他们的遗孀。尽管追求的人很多,泰奥克塞娜不为所动,没有再婚。阿尔科则嫁给了埃涅阿斯[24]后裔中数一数二的人物波里斯,同他生了很多孩子,但她去世时孩子尚小,泰奥克塞娜出于对侄儿们慈母般的怜爱,决心引导和保护他们,便毅然嫁给了波里斯。可是腓力五世颁发了诏书。这位勇敢的母亲料到腓力五世会对美好而娇嫩的青少年大施暴虐,他的打手们会对他们为所欲为,便说宁愿亲手杀死他们,也决不把他们交出去。波里斯见妻子反抗,惊骇万分,允许她把他的孩子们偷偷带到雅典,寄养在一些忠实可靠的人家里。他们趁一年一度的埃涅阿斯节逃离故乡。白天,他们参加了庆典活动和宴会,夜里,他们登上一只事先备好的船,从海路前往雅典。那天恰遇逆风,行了一夜,仍依稀可辨他们离弃的故土。他们身后有港口的卫兵在紧紧追赶。眼看敌人追上了,波里斯催促船工加速逃跑,泰奥克塞娜狂怒不已,对孩子深切的爱和对敌人刻骨的恨驱使她又回到了最初的想法。她立刻准备好武器和毒药,把它们放到孩子们面前,对他们说:“瞧,孩子们,现在,死是保护你们、给予你们自由的唯一办法。死是诸神神圣司法的内容。这几把出鞘的剑,这几杯毒酒,将为你们打开大门:拿出勇气来!你,我的儿子,你是老大,握住这把剑,死也要死得壮烈。”一边是母亲激烈相劝,另一边是敌人杀气腾腾,孩子们一拥而上,各自抢走离自己最近的东西,他们尚未断气,就被扔进了大海里,泰奥克塞娜把孩子们光荣地送到安全地后,感到非常自豪,接着又热烈拥抱丈夫,对他说:“朋友,我们跟孩子们去吧,和他们葬在一起。”说完,他们相拥着跳进海里。那条船一无所获,只得返回岸边。

暴君们不仅想杀人,而且还要让被杀者感到他们的狂怒,于是竭尽才智寻找延长死亡的办法。他们要敌人慢慢死去,不要死得太快,好让死者有时间细细品味被复仇的滋味。他们很难找到这样的办法,因为用刑激烈,死得就快,相反,死得缓慢,刑罚就不会太痛苦。于是,他们在刑具中精挑细选。这样的例子在古代不胜枚举,但我不知道我们是不是无意地保留了这些野蛮行为的痕迹。

凡是超越普通死亡的东西,在我看来都是极端残酷的。有些人尽管怕死,怕砍头或上绞刑架,却依然做错事,对于这些人,我们司法机关不可能希冀用火刑、钳烙刑或车轮刑来阻止他们犯错误。但我不知道这是否能使他们绝望,因为绑在车轮上,或按古老的办法钉在十字架上,二十四个小时等待死亡,他们的内心会处于什么状态?犹太史学家约瑟夫斯叙述说,在罗马人入侵犹地亚[25]同犹太人打仗时期,他从某地经过,那里三天前有几个犹太人被钉在了十字架上,他认出其中三个是他的朋友,经交涉获准将他们从十字架上放下来,他说,其中二人死了,另一个后来还活着。

卡尔科孔狄利斯[26],一个值得信任的人,在回忆录中叙述了他那个时代周围所发生的事,他提到穆罕默德二世[27]经常采用的一种极刑:用弯形大刀将犯人在横隔膜处拦腰一斩两段,这样,他们死时犹如同时死了两个人。他说,那两段仍然充满生命的躯体要挣扎很长时间,痛苦不堪。我不认为身体斩成两段后,还会有很痛苦的感觉。最不堪入眼的极刑,不一定最痛苦。其他一些历史学家谈到了穆罕默德二世对埃皮鲁斯[28]的某些领主采用的酷刑,我认为这些刑罚的残酷性比起腰斩来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下令把他们的皮一点一点剥掉,组织得井井有条,致使他们在极度恐慌不安中苟延残喘了十五天。

再举两例。克罗伊斯[29]下令逮捕一个贵族,是他兄弟潘塔莱翁的宠儿,他将那贵族带到一位制呢工的作坊,用梳毛板刷和梳子梳刮他,直到他被刮死。另一个例子是乔治·塞谢尔,波兰的农民领袖,他以讨伐为名,干了罄竹难书的坏事。在一次战役中,他被特兰西瓦尼亚省[30]省长战败并当了俘虏,赤身裸体绑在拷问架上三天三夜,遭受种种非人的折磨。在此期间,战胜者不给其他战俘送吃送喝,最后,趁他还活着还看得见的时候,刽子手们让他亲爱的兄弟喝他的血,他求刽子手放过他的兄弟,独自承担了所有罪责。接着,人们又让二十个他最宠爱的将领用牙齿撕咬他的肉体,一块块吞下肚里,等他死后,再把他剩下的躯体和内脏煮熟,让他的其他部下吃掉。

[1] 费莱阿的亚历山大(?—前358),希腊色萨利的费莱阿城邦的专制统治者。

[2] 赫卡柏为希腊神话中特洛伊王普里阿摩斯的妻子。

[3] 安德洛玛刻为赫卡柏的儿媳妇,赫克托耳的妻子,以钟爱丈夫著称。

[4] 原文为拉丁语。

[5] 指在战场上英勇作战。

[6] 原文为拉丁语。

[7] 布亚斯生活在公元前六世纪,古希腊七贤之一。

[8] 奥尔霍迈诺斯为古希腊最重要的城邦之一,米尼亚王朝所在地。

[9] 波利奥(公元前76—公元4),罗马演说家、诗人、史学家。

[10] 普兰库斯活动于公元前一世纪,罗马演说家和将军。

[11] 原文为拉丁语。

[12] 源自意大利传奇故事。

[13] 那时,每年有三、四百法国贵族到意大利的剑校去学习剑术。

[14] 原文为拉丁语。

[15] 原文为拉丁语。

[16] 法萨卢斯战役为古罗马内战中的一次决定性战役。公元前四八年,凯撒被庞培击败。不久,他们又在法萨卢斯发生接触。罗马历八月九日两军会战,凯撒有兵二点二万人,庞培有兵四点五万人。凯撒出奇制胜,结果庞培溃不成军,败逃拉萨里。

[17] 拉凯斯(约公元前475—前413),雅典富有的贵族,在伯罗奔尼撤战争中起过重要作用。公元前四二七年当选为将军,后任雅典军队的司令官。

[18] 阿密斯科为希腊神话中的珀布律克亚王。凶残好斗,向每一个外来的客人挑战进行斗拳。

[19] 安泰俄斯为希腊神话中利比亚巨人。海神波塞冬的儿子。凡经过利比亚的过路人,都必须和他格斗。

[20] 莫里斯(约539—602),东罗马杰出的将军和皇帝,他将业已衰亡的罗马帝国改造成为组织良好的拜占廷帝国。

[21] 福卡斯(?—610),色雷斯的百人队队长,拜占廷皇帝(602—610)。六O二年,他从君士坦丁堡的骚乱中夺权,杀死莫里斯皇帝取而代之。

[22] 原文为拉丁语。

[23] 指腓力五世(公元前238—前179)。他曾企图把马其顿的势力扩展到整个希腊,结果反为罗马所败。

[24] 埃涅阿斯为希腊神话中的特洛伊英雄。

[25] 犹地亚为古代巴勒斯坦三个传统区划的最南一段,大卫成为犹太国王(公元前10世纪)时,该地区为以色列各支派的联合王国的首都。

[26] 卡尔科孔狄利斯(约1423—1490?),拜占廷历史学家,著有《历史的见证》,叙述了拜占廷帝国的衰落及其被奥斯曼人征服的过程。

[27] 穆罕默德二世(1432—1481),奥斯曼帝国苏丹,奥斯曼帝国的真正奠基人,杰出的军事领袖。

[28] 埃皮鲁斯为古希腊地区,位于现在的阿尔巴尼亚南部和希腊西南部。

[29] 克罗伊斯(?—约前546),吕底亚末代国王。

[30] 特兰西瓦尼亚为欧洲旧地区名。十一世纪末,并入匈牙利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