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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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哪怕你有太阳神的骏马,

哪怕你有第一流的驭者阿波罗 [1] !

随你怎样,我敢用脑袋打赌,

我可以逢凶化吉,大获全胜。”

我们已经看到,有一笔债压在弗莱德·文西的心头,尽管这种无形的负担,从来不会使这位逍遥自在的大少爷吃不下饭,睡不着觉,然而跟这债务有关的一些细节,却使他一想起它便心烦意乱,坐立不安。债主是班布里奇先生,这一带的马贩子,在米德尔马契,他是“一心寻欢作乐”的年轻人特别喜欢结交的人物。到了假期,弗莱德自然需要更多的娱乐,以致超过了他的支付能力,好在班布里奇先生宽宏大量,不仅租马可以赊账,有一次骑坏了一匹出色的猎马也可以暂缓赔偿,而且还借了一些钱给他,让他清理在弹子房欠下的赌账。他的借款总数是一百六十镑。班布里奇对这笔钱完全放心,他相信,到时候自然有人替文西少爷还债,但他要求有一张凭证,弗莱德起先写的借据由他自己出面。三个月后,借据转期,增加了凯莱布·高思的签字。办这两次手续时,弗莱德都毫不怀疑,他自己有力量还清债务,按照他的逻辑,大笔的钱正在等着他。这种自信,当然很难说有什么客观事实作根据。我们知道,自信是一种比较光滑可爱,也比较虚无缥缈的东西,它具有安定人心的作用,使我们满怀希望,相信上天的明智,或者亲友的愚蠢,不可思议的命运,或者更加不可思议的我们个人在宇宙间的崇高价值,终究会带来圆满的结局,不致辜负我们这一身衣冠楚楚的外表,我们在饮食起居上的高雅情趣。弗莱德深信不疑,他的姨父会送他一笔钱,命运也不会亏待他,凭着“交换”这法术,一匹价值四十镑的马,可以逐步升级,变成一匹随时可以在市场上卖一百镑的马,因为“鉴别能力”同样值钱,它始终等于一笔数目未定的现款。不论怎样,哪怕一切落空——但这是只有不健全的理智才可能想象的——到那时,弗莱德也有他父亲的口袋作最后的依靠,因此在他心中,希望的源泉总是涓涓不断,永无枯竭之日。至于他父亲的口袋究竟有多大,弗莱德只有一个模糊的印象,何况买卖总是变化多端,一年亏损,第二年就可以扭亏为盈,不必挂虑。文西家一向生活优裕,不愁衣食,虽然并无与众不同的排场,但足可维持家庭的习惯和传统,因此孩子们不懂得节约为何事,稍大一些的,也还保持着儿童的观念,认为他们的父亲只要愿意,能够满足他们的一切需要。文西先生过着米德尔马契式的阔绰生活,在赛马、名酒、宴会上花钱不少,妈妈也是商人们的老主顾,他们的账单给她带来快感,让她意识到,她可以得到一切,不愁无力支付。但是弗莱德知道,限制子女的花费是父亲们的通病,因此如果他有一笔债不得不公开,那么他的挥霍必然引起一场风波,而弗莱德是不喜欢在家庭里刮暴风的。他太孝顺,不能不尊敬他的父亲,对后者的大发雷霆从不顶撞,相信一会儿就会雨过天晴。可是他受不了母亲的眼泪,也不喜欢老是哭丧着脸,不能随意说笑,因为他天性随和,如果挨了训斥,露出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那主要也只是由于理该如此,不得不然。总之,很清楚,比较简便的办法,还是借一个朋友的签字,让借据先转期再说。那为什么不照此办理呢?既然他的希望层出不穷,万无一失,他有什么理由不让别人先替他抵挡一阵?可惜的是,有些人的名字虽然多少管用,这些人大多是悲观主义者,他们尽管相信这位青年绅士天性乐观,却并不相信,世上所有的事都可以让他乐观。

我们有求于人的时候,难免要把朋友们排一下队,对他们宽厚的一面给予公正的肯定,又把他们冒犯过我们的地方一一予以勾销,这样依次鉴定一遍,然后得出结论,哪个人比较热心,我们要求帮忙的急切心情,可以在他那里得到同情的反应。然而这样鉴定的结果,总有不少人遭到否定,因为他们还不太热心,只能留待别人都拒绝以后再说。现在,弗莱德发现,所有的朋友那里,他都不便开口,只有一个人,他觉得不论他对整个人类抱什么看法,这个人至少是可以信任的,不会对他袖手旁观,让他下不了台。在弗莱德眼中,任何丢脸的事,比如,穿的裤子由于缩水变得太小,吃冷羊肉,没有马骑,只能步行,以及诸如此类“见不得人”的寒碜相,对他说来都是荒谬的,也与大自然赋予他的称心如意的直觉不能相容。想到自己给小小一笔债逼得走投无路,让人瞧不起,他便心里发毛。这样,他最后选中的那个人便是凯莱布·高思,他的最穷困,也是心肠最好的朋友。

高思一家都很喜欢弗莱德,他也喜欢他们,因为当他和罗莎蒙德还是娃娃的时候,高思一家境况还不错,费瑟斯通先生的两次结婚(第一次娶的是高思先生的妹妹,第二次娶的是文西太太的姊姊),使两家沾了一点亲,但父母之间不如孩子之间关系融洽,孩子们从一只玩具杯里喝茶,整天在一起游戏。玛丽是调皮的小姑娘,弗莱德才六岁,已认定她是全世界最漂亮的女孩子,用一只铜指环跟她定了终身,那只铜指环是他从一把阳伞上拆下来的。后来进了学校,不论在哪个阶段,他都对高思家保持着好感,经常上他们那儿,把它当作了他的第二个家,尽管两家的大人早已不再来往。哪怕在凯莱布·高思境况不错的时候,文西家也是用高高在上的态度对待他和他的妻子,因为在米德尔马契等级观念还是壁垒分明的,尽管那些老制造商不能像公爵一样,除了同等身份的人,跟谁也不发生关系,但他们具有一种先天性的社会优越感,这种优越感虽不能从理论上得到证明,在实践中却极其明确,是毫厘不爽的。高思先生当过测量员、估价人、代理商,但一事无成,后来又从事营造业,不幸也失败了,有一个时期,他只得把所有权让与别人,完全为受让人工作,生活极端拮据,但他精打细算,省吃俭用,终于还清了全部债务。许多人认为,他能够做到这点,是树立了一个良好的先例,他问心无愧的努力也为他赢得了应有的尊敬。但是不论世界上哪个地方,没有漂亮的家具,没有成套的金银餐具,单凭正直是不能跟人平起平坐、交际应酬的。文西太太对高思太太向来看不顺眼,谈到她总认为这不过是一个靠自己挣钱过活的女人——这是指高思太太结婚以前是当教员的。在那个时代,精通林德利·默里的文法和曼格奈尔的《问答集》 [2] ,不过跟布商能识别花布的商标,导游人懂得一点外国的风土人情差不多,生活还过得去的妇女是不需要那种学问的。自从玛丽给费瑟斯通先生管理家务以后,文西太太对高思家的不满更有了明确的内容,因为她担心,弗莱德会跟那个一无可取的姑娘私订终身,而她的父母却“过着那么寒酸的生活”。弗莱德明白这点,在家中从不提起他去看望高思太太的事,这种拜访近来日趋频繁,这是由于他对玛丽的热情正在增长,使他欲罢不能,更喜欢与她家的人来往。

高思先生在城里有一个小事务所,弗莱德便是带着他的要求到那里找他的。他不费力气便达到了目的,因为凯莱布·高思的痛苦教训虽然不少,他还没有引起警惕,对自己的事变得谨慎一些,或者对那些还没有证明不值得信任的朋友,变得小心一些。他一向十分器重弗莱德,相信“这孩子诚恳老实,心地善良,将来有些出息,对他可以一百个放心”。凯莱布的心理状态便是这样。他是那种对自己严格,对别人宽容的少数人中的一个。他总是为别人的过错感到惭愧,从不愿意提起它们;看来他宁可埋头研究木材结构的最好方式,或者其他巧妙设计,也不愿去设想那些过错。在他不得已要责备别人时,他先得把面前的纸整理一番,或者用手杖在地上画几个几何图形,或者在口袋里数一数他的零钱,这才开口。要他责备别人办坏了事,他宁可自己动手重做。据我看,他恐怕不是一个纪律严明的人。

弗莱德把他负债的情形谈了一遍,说他希望不惊动他的父亲,把债还清,他不久就有把握得到一笔钱,因此不会连累任何人。凯莱布推上眼镜,望着这位宠儿清澈年轻的眼睛。他相信他,不懂得过去的诚实并不能保证未来的信用。但他觉得,这是进行友好的规劝的机会,在他签字以前,应该先发表一篇严厉的训词。这样,他拿起借条,移下眼镜,衡量了一下纸上的空白地位,伸手拿了笔,瞧了瞧笔尖,蘸了蘸墨水,又瞧了瞧它,然后把纸从面前推开一点,重新推上眼镜,在浓密的眉毛两端露出了深深的皱纹,这使他的脸变得特别慈祥(原谅我写得这么详细,如果你们认识凯莱布·高思,你们就也会喜爱这些细节了 [3] ),然后他用安慰的口气说道:

“这是不幸,唉,马的膝盖摔断了?还有,你遇到了一个精明的马贩子,你跟他交换马,上了当。我的孩子,下一次可得聪明一些呀!”

于是凯莱布拉下眼镜,着手签字,笔迹一丝不苟,这是他办事的一贯作风。不论他做什么,只要是一件工作,他总是认真对待。他把头稍稍侧在一边,朝着那些写得端端正正的大型字母和字后的尾巴端详了一会儿,然后把借条交还弗莱德,说了声“再见”,马上又埋头研究詹姆士·彻泰姆爵士的新农舍建造计划了。

也许由于他把心思全部集中在这工作上,以致把签字作保的事丢到了脑后,也许由于别的只有他自己明白的原因,总之,关于这事,高思太太一直蒙在鼓里。

这事过去以后,弗莱德的天空起了变化,它改变了他对未来的看法,他的姨父费瑟斯通的赠款之所以重要,原因也在这里,以致他的脸才红一阵白一阵,先是觉得希望极大,继而又感到了相应的失望。他的毕业考试没有合格,这使他在学院里背下的债,更不能获得父亲的谅解,家庭里刮起了一场空前的大风暴。文西先生发誓道,要是再遇到这种事,他非把弗莱德赶出家门,让他自谋生路不可。他至今还没有对儿子恢复和善的口气,尤其使他恼怒的是,到了这个地步他居然还说他不愿当教士,宁可不“那么过活”。弗莱德明白,要不是他的家人像他一样,暗中都相信他是费瑟斯通先生的继承人,他的日子会更不好过。老人为他感到的自豪,对他的明显宠爱,比他自己品行端正作用更大,就像一位年轻的贵族偷了珠宝,我们便说这是盗窃癖,还露出了一抹富有哲理的微笑,决不至于想到要把他送进教养院,像对待偷了几只萝卜的衣衫褴褛的穷小子一样。确实,在米德尔马契,大部分人相信,费瑟斯通将给他的甥儿留下一份遗产,他们正是从这个角度来评价弗莱德·文西的。至于他自己,他也认为,到了危急关头,费瑟斯通姨父自然会接济他,他也一定会逢凶化吉,这是他的幸运的体现,这个观念始终在他心头构成了一个渺茫的希望,一种无限广阔的前景。然而他那次得到的钞票,却只是有限的几张,跟他的负债相比,还差了一大截,必须靠弗莱德的“鉴别能力”,或者其他方面的幸运来弥补。由于那件所谓借钱的小插曲,已使他不得不请父亲出面,要求布尔斯特罗德写信作证,现在他不便再央求父亲,说他真的欠了债,需要偿还。弗莱德看得很清楚,愤怒会使人混淆界线,那么一来,他否认曾公然依仗姨父的遗嘱向人借钱一事,就变得不可信了。他找父亲谈了一件麻烦事,却隐瞒了另一件,事到如今,又不得不把全部真相向他招认,这势必引起一个印象:他以前并不老实。弗莱德一直自我标榜,说他从不撒谎,连耍些小花招也不干,还时常耸耸肩膀,装出郑重其事的怪相,谈他所谓的罗莎蒙德的花招(把这种罪名加在一个可爱的女孩子身上,那是只有她的亲兄弟才干得出的)。他宁可吃些苦头,少花几个钱,也不愿背上弄虚作假的恶名。正是出于内心的这种强大压力,弗莱德才采取了明智的步骤,把八十镑交给了他母亲保管。可惜他没有马上把它交给高思先生,但那是他想先把另外六十镑凑足以后再说;他便是抱着这个目的,把二十镑揣在口袋里当作种子,要让它们在判断力的栽培下,幸运的灌溉下,生长出三倍的谷子。然而打这算盘的却是一位大少爷,他有的只是一颗不着边际的心,因此尽管他掌握了各种数字,他的运算并不准确。

弗莱德不是一个赌徒,他没有生过这类特种病,以致把全部神经活动集中在一次投机或一次冒险上,像酒鬼见了酒便会忘乎所以。他有的只是一种逢场作戏的赌博方式,这种倾向不具备酒精的威力,而是靠乳糜哺育的健全血液培植的,它保持着无忧无虑的想象力,按照愿望构思事实,对自身的遭遇不以为意,对别人在这场鏖战中取得的利益,也只会啧啧称奇。好在任何冒险都能给希望提供乐趣,因为成功的可能性永远存在,而抛出尽量多的赌注,可以使这种乐趣带有更多慷慨的性质。弗莱德喜欢玩乐,尤其是打弹子,正如他喜欢打猎或越野赛马一样。由于他需要钱,希望赢钱,这种爱好更是不可抑制。但是二十镑谷种钱投在诱人的绿台面上,顿时变得无影无踪——至少除了零星花掉的以外,全都丢在这儿了。弗莱德发现,还债的日期已近在眉睫,可是他的口袋却空空如也,只有八十镑还安然无恙,放在母亲身边。他骑的那匹患气喘病的马,代表了费瑟斯通姨父很久以前赠予他的一笔钱——他的父亲允许他养一匹马,因为文西先生本人的爱好使他相信,哪怕对一个老是叫父亲怄气的儿子说来,这要求也不算过分。那匹马便是弗莱德的唯一财产,现在他既然有了燃眉之急,需要还债,他决心牺牲他的所有权,尽管失去了马,生活会变得毫无价值。他怀着英雄气概,作出了这一决定,但这是不得已的,原因只在于他怕失信于高思先生,也在于他爱玛丽,怕引起她的反感。他打算上亨斯利,那儿明天早上有马市。那么,是不是单单把马卖了,带着钱搭驿车回家?可是那匹马还卖不了三十镑,何况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不去碰碰运气,未免太傻了。机会是难得的,但也不能说绝对没有,他越想越觉得,机会还是要靠自己争取,如果没有勇气,不敢一试,那才是坐失良机呢。他要跟班布里奇和霍罗克一起上亨斯利,霍罗克也是个行家,到时候,哪怕他们一声不吭,他也能估摸到他们的意思,从中捞到一些好处。出发以前,弗莱德把八十镑从母亲那儿取了出来。

弗莱德骑了马,跟班布里奇和霍罗克一起离开了米德尔马契,这自然是前往亨斯利马市场,凡是看到他们的人,大多认为小文西仍像平时一样,是去玩的。确实,要是没有那件大事压在心头,弄得他寝食不安,他自己也会有一种轻飘飘的感觉,像一个快乐王子在到处游荡。弗莱德不是粗野庸俗的人,对没有进过高等学府的年轻人的言谈举止,毋宁说是瞧不起的,何况他写过牧歌和高雅的诗篇,还会吹笛子,因此,他跟班布里奇和霍罗克这么如鱼得水,未免不可思议,哪怕对马的爱好也不足以解释这点,但是人们的议论发挥了神秘的作用,因为任何名称往往能规定我们对事物的态度。正由于有了“玩”这个名义,与班布里奇和霍罗克在一起才不致变得索然无味。说真的,要不是这个名义对弗莱德的精神起了支持作用,仿佛这次跋涉只是为了“寻快活”,那么在一个濛濛细雨的下午,跟两个马贩子一起来到亨斯利,在一条煤灰飞扬的街上下了马,走进红狮饭店的餐厅,弗莱德一定会觉得大失面子,很不自在。这里的全部陈设只有一幅积满灰尘的本郡地图,一张简陋的画——画的是马厩中一匹没有名头的马——一幅乔治四世陛下的全身立像,以及一些大小不一的铅痰盂。

霍罗克先生总是显得高深莫测,仿佛可以为想象力提供广阔的天地。他的装束叫人一看,就不由得联想到马(只要提一下帽边就够了,它有一点向上翘起,那角度正好使人不致怀疑它会向下弯折)。大自然赋予他的脸,由于生着一对蒙古人的眼睛,鼻子、嘴和下巴又似乎在效法帽边,略微向上翘起,因此脸上始终有一种强自克制的怀疑论者的嘲笑,这对一颗敏感的心灵是最严峻可怕的表情,它在相应的沉默的配合下,会造成一种印象,仿佛这人具有举世无双的理解力,无边无际的幽默感——不过已经干得没有水分,也许还凝结成硬块了——以及深刻敏锐的鉴别力,凡是他的裁决,如果你三生有幸得以知道的话,一定万无一失。在各行各业的人中,都能看到这样的相貌,但最使英国的年轻人折服的,大概还是那些评马专家。

弗莱德提起他的马的马蹄球节,向霍罗克先生请教,后者从马鞍上斜过眼去,端详了一会儿马的行动,时间共三分钟,然后旋转身子,拉了拉缰绳,依然保持沉默,脸上不多不少仍是一副怀疑论者的神色。

霍罗克先生在谈话中扮演的这路角色,给人的印象十分深刻。弗莱德只觉得心里有两种情绪在交战,一种是恨不得把他揍上几拳,逼他把意见讲个明白,另一种是想不如留些交情,以后还可利用。不论怎样,到了一定的时刻,霍罗克总会透露几句价值不小的话的。

班布里奇先生的态度比较开朗,他似乎从来没有舍不得发表他的高见。他身强力壮,嗓音洪亮。有时人家骂他“胡作非为”,这主要是指他喜欢骂人,喝酒,打老婆。有的人上过他的当,说他为人阴险,但他认为贩马是一门奥妙的艺术,因而振振有词地向你证明,它跟道德毫不相干。不可否认,他生意兴隆,一帆风顺,喝了酒比别人不喝酒的时候还清醒,总的说来,他像一棵常绿的月桂树,欣欣向荣。但是他的谈话范围狭窄,三句不离本行,正如那首古老优美的民歌《喝几口白兰地》,隔一会儿便回到了原来的旋律上,这样回荡反复,身体虚弱的人听了,甚至会头晕目眩。但是在米德尔马契的某些圈子里,班布里奇先生不是可有可无的角色,他的出现可以影响整个气氛和情绪。他在绿龙酒家的酒吧间和弹子房里,是个头面人物。他知道跑马场上那些好汉们的轶事,侯爵和子爵的各种新奇花招,这似乎证明,哪怕在骗子中间,贵族也高人一等。但是他那纤毫不爽的记忆力,主要表现在他经手买卖的马上。直到几年之后,他还能告诉你,它们一口气可以跑多少英里;谈起这些,他总是眉飞色舞;为了促进听众的想象力,他还一本正经、赌神发咒地说,这样的事他们是从未见过的。总之,班布里奇先生是一个开心人,也是一个有趣的朋友。

但是弗莱德也很有心计,他没有告诉两位朋友,他上亨斯利是打算卖他的马的。他想先从侧面探听一下,他们对它的价值的真实看法。他不明白,要从这些大行家打听他们的真实意见,那是比登天还难的。无缘无故奉承别人,这不是班布里奇先生的缺点。说真的,他以前从没发现,这匹倒霉的栗色马会呼哧呼哧喘气,它坏到什么程度,除非用尽地狱里最不中听的话,才能讲清楚。

“你上当啦,你要买马,就得找我,文西!可不是,除了那栗色马,你从没骑过更好的马呢,你就把它当宝贝啦。你让它跑一下试试看,那倒像二十个木匠在锯木板。我一辈子还没见过喘气喘得更凶的马,只有一次,那是一匹花斑马,它是粮食贩子佩格韦尔的,七年前他老是用它驾车,他要我买它,我对他说:‘谢谢,佩格,我不是做喇叭生意的。’我就是这么说的。这是一句笑话,后来它传遍了全国。但是,说句不客气的话,那匹马比起你这匹来,还算是一只小喇叭呢。”

“喂,你刚才还说,他的马喘气喘得比我的更凶呢。”弗莱德说,今天他比平时更容易生气。

“那么我是哄你的,”班布里奇先生斩钉截铁地回答,“两匹马半斤八两,分不出好坏。”

弗莱德用踢马刺催马快跑,几匹马跑了一小段路。等马慢下来以后,班布里奇先生又道:

“不过那匹花斑马跑起来还是比你的好。”

“我可是对它的步子相当满意,”弗莱德说,他必须提醒自己,他是跟他们一起来玩的,这才没有发脾气,“我认为,它跑得非常利索,霍罗克,你说呢?”

霍罗克先生望着前面,脸上没有一丝表情,倒像是哪位大画家画的一幅肖像。

弗莱德放弃了获得真实意见的荒谬希望,但仍在回味他们的话,他发现,班布里奇的贬抑,霍罗克的沉默,其实都含有赞美的意思,这说明他们对马的评价,并不像嘴上讲的那么坏。

真的,市场开始以前,当天晚上,弗莱德就看到了一个有利的机会,可以把他的马善价脱手,这使他对自己的先见之明暗暗庆幸,因为他没有忘记把八十镑随身带着。一个青年农民,是班布里奇先生认识的,来到红狮饭店,偶然谈起他有一匹猎马要出售,他说,那就是叫金刚钻的那匹马,言下之意,这是一匹名马,无人不知。但他自己只要一匹实用的马,有时能拉拉车子就成了;他快要成家,不想再玩打猎了。猎马寄在一个朋友的马厩里,离这儿不远,先生们如果要看,天黑以前还来得及。到朋友的马厩去,得经过一条偏僻的小巷,那里臭气熏天,在那个不卫生的时代,那些阴暗的小街大抵如此,你要是不用一点药,很容易中毒。弗莱德不像他两个朋友喝过白兰地,不怕臭气,但他觉得,他终于找到了有利可图的马,机会不可错过,以致他兴致勃勃,第二天早上一起身,便又往那儿跑,他断定,如果不跟农民马上成交,班布里奇会抢先下手。情况十分紧急,必须当机立断,他开动脑筋,作了多方面的推测。班布里奇曾把金刚钻试骑了一段路,要是他不想买它,何必多此一举(因为这是他朋友的马)。凡是见过这牲口的,显然都对它的优点留下了深刻印象,连霍罗克也不例外。跟这号人打交道,要想得到好处,就得用心体味他们的话,不能像傻瓜一样,光从字面上理解。这是一匹有深灰色花斑的马,弗莱德刚好知道,梅德利科特勋爵的听差在物色这样一匹马。试骑以后,班布里奇在当天晚上,等那个农民一走,便露出了一句话,说他看到过一些比这坏的马,也卖了八十英镑。当然,他的话前后矛盾了二十来次,但只要你懂得辨别它们的真假,你就知道他赞成什么。弗莱德对自己鉴别马的能力还是有些信心的。农民也对弗莱德那匹虽然不时喘气,但还不错的马,端详了好久,这说明他认为它还值得考虑,很可能他愿意要它,让它与金刚钻交换,只要再贴上二十五镑。如果这样,那么弗莱德带着他至少值八十镑的新马离开的时候,他口袋里还有五十五镑,他就可以有一百三十五镑还他的债,暂时得由高思先生垫补的亏空,至多二十五镑。早上,在他匆匆忙忙穿衣服的时候,他已胸有成竹,相信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决不可失之交臂。尽管班布里奇和霍罗克都劝他别干,他可不能上当,对他们的意图作直截了当的理解;他必须认识到,这些家伙诡计多端,不可能真的替一个年轻人着想。在马的问题上,不信任他们还是唯一可靠的方针。但是我们知道,怀疑一切是行不通的,否则生活就会停止不前,总有一些事是我们必须相信和照办的,不论这有些事叫作什么,它实际就是我们自己的判断,哪怕从表面上看,它好像是对别人最奴性的依赖。弗莱德相信,这笔交易是万无一失的,因此集市还没正式开张,他已把那匹深灰色花斑马弄到了手,代价是他原来那匹马另加三十镑——比他的预料只多了五镑。

但是他觉得有些厌烦和疲倦了,也许这是由于思想斗争的缘故,因此他没有逛马市,便独自踏上了十四英里的归途,打算安安静静地回家,也让他的马保持充沛的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