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语:《雅舍小品》是梁实秋蛰居北醅的岁月写的,当时他因为与左派的论争,以及“抗战无关论”等被冠上了乏走狗的罪名。这这样的情况下他写了这些小品文,意图是要远离现实的纷扰,寻觅生活中的美好吧。下文是有关他的《雅舍小品》中的2篇文章,《第六伦》与《匿名信》,与大家分享学习。
第六伦
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是为五伦,如果要添上一个六伦,便应该是主仆。主仆的关系是每个人都不得逃脱的。高贵如一国的元首,他还是人民的公仆,低贱如贩夫走卒,他回到家里,颐指气使,至少他的妻子媳妇是不免要做奴下奴的。不过我现在所要谈的“仆”,是以伺候私人起居为专职的那种仆。所谓“主”,是指用钱雇买人的劳力供其驱使的人而言。主仆这一伦,比前五伦更难敦睦。
在主人的眼里,仆人往往是一个“必需的罪恶”,没有他不成,有了他看着讨厌。第一,仆人不分男女,衣履难得整齐,或则蓬首垢面,或则蒜臭袭人,有些还跣足赤背,瘦骨嶙嶙,活像甘地先生,也公然升堂入室,谁看着也是不顺眼。一位唯美主义者(是王尔德还是优思曼)曾经设计过,把屋里四面墙都糊上墙纸,然后令仆人穿上与墙纸同样颜色同样花纹的衣裳,于是仆人便有了“保护色”,出入之际,不至引人注意。这是一种办法,不过尚少有人采用。有些作威作福的旅华外人,以及“二毛子”之类,往往给家里的仆人穿上制服,像番菜馆的侍者似的,东交民巷里的洋官僚,则一年四季地给看门的赶车的戴上一顶红缨帽。这种种,无非是想要减少仆人的一些讨厌相,以适合他们自己的其实更为可厌的品味而已。
仆人,像主人一样,要吃饭,而且必然吃得更多。这在主人看来,是仆人很大的一个缺点。仆人举起一碗碰鼻尖的满碗饭往嘴里扒的时候,很少主人(尤其是主妇)看着不皱眉的,心痛。很多主人认为是怪事,同样的是人,何以一旦沦为仆役,便要努力加餐到这种程度。
主人的要求不容易完全满足,所以仆人总是懒懒的,总是不能称意,王褒的《僮约》虽是一篇游戏文字,却表示出一般人唯恐仆人少做了事,事前一桩桩地列举出来,把人吓倒。如果那个仆人件件应允,件件做到,主人还是不会满意的,因为主人有许多事是主人自己事前也想不到的。法国中古有一篇短剧,描写一个人雇用一个仆人,也是仿王褒笔意,开列了一篇详尽的工作大纲,两相情愿,立此为凭。有一天,主人落井,大声呼援,仆人慢腾腾地取出那篇工作大纲,说:“且慢,等我看看,有没有救你出井那一项目。”下文怎样,我不知道,不过可见中西一体,人同此心。主人所要求于仆人的,还有一点,就是绝对服从,不可自作主张,要像军队临阵一般地听从命令,不幸的是,仆人无论受过怎样折磨,总还有一点个性存留,他也是父母养育的,所以也受过一点发展个性的教育,因此总还有一点人性的遗留,难免顶撞主人。现在人心不古,仆人的风度之合于古法的已经不多,像北平的男仆,三河县的女仆,那样地应对得体,进退有节,大概是要像美洲红人似的需要特别辟地保护,勿令沾染外习。否则这一类型是要绝迹于人寰的了。
驾驭仆人之道,是有秘诀的,那就是,把他当做人,这样一来,凡是人所不容易做到的,我们也就不苛责于他,凡是人所容易犯的毛病,我们也加以曲宥。陶渊明介绍一个仆人给他的儿子,写信嘱咐他说:“彼亦人子也,可善视之。”这真是一大发明!J.M.Barrie爵士在《可敬爱的克来顿》那一出戏里所描写的,也可使人恍然于主仆一伦的精义。主仆二人漂海遇险,在一荒岛上过活。起初主人不能忘记他是主人,但是主人的架子不能搭得太久,因为仆人是唯一能砍柴打猎的人,他是生产者,他渐渐变成了主人,他发号施令,而主人渐渐成为一助手,一个奴仆了。这变迁很自然,环境逼他们如此。后来遇救返回到“文明世界”,那仆人又局促不安起来,又自甘情愿地回到仆人的位置,那主人有所凭藉,又回到主人的位置了。这出戏告诉我们,主仆的关系,不是天生成的,离开了“文明世界”,主仆的位置可能交换。我们固不必主张反抗文明,但是我们如果让一些主人明白,他不是天生成的主人,讲到真实本领他还许比他的仆人矮一大截,这对于改善主仆一伦,也未始没有助益哩!
五世同堂,乃得力于百忍。主仆相处,虽不及五世,但也需双方相当的忍。仆人买菜赚钱,洗衣服偷肥皂,这时节主人要想,国家借款不是也有回扣吗?仆人倔强顶撞傲慢无礼,这时节主人要想,自己的儿子不也是时常反唇相讥,自己也只好忍气吞声么?仆人调笑谑浪,男女混杂,这时节主人要想,所谓上层社会不也有的是桃色案件吗?肯这样想便觉心平气和,便能发现每一个仆人都有他的好处。在仆人一方面,更需要忍。主人发脾气,那是因为赌输了钱,或是受了上司的气而无处发泄,或是夜里没有睡好觉,或是肠胃消化不良。
Swift在他的《婢仆须知》一文里有这样一段:“这应该定为例规,凡下房或厨房里的桌椅板凳都不得有三条以上的腿。这是古老定例,在我所知道的人家里都是如此,据说有两个理由,其一,用以表示仆役都是在臬兀不定的状态;其二,算是表示谦卑,仆人用的桌椅比主人用的至少要缺少一条腿。我承认这里对于厨娘有一个例外,她依照旧习惯可以有一把靠手椅备饭后的安息,然而我也少见有三条以上的腿的。仆人的椅子之发生这种传染性跛疾,据哲学家说是由于两个原因,即造成邦国的最大革命者:我是指恋爱与战争。一条凳,一把椅子,或一张桌子,在总攻击或小战的时候,每被拿来当做兵器;和平以后,椅子——倘若不是十分结实——在恋爱行为中又容易受损,因为厨娘大抵肥重,而司酒的又总是有点醉了。”
这一段讽刺的意义是十分明白的,虽然对我们国情并不甚合。我们国里仆人们坐的凳子,固然有只有三条腿的,可是在三条以上的也甚多。一把普通的椅子最多也不过四条腿,主仆之分在这上面究竟找不出多大距离,我觉得惨的是,仆人大概永远像莎士比亚《暴风雨》中的那个卡力班,又蠢笨,又狡猾,又怯懦,又大胆,又服从,又反抗,又不知足,又安天命,陷入极端的矛盾。这过错多半不在仆人方面。如果这世界上的人,半是主人半是仆,这一伦的关系之需要调整是不待言的了。
匿名信
邮局递来一封匿名信,没启封就知道是匿名信,因为一来我自己心里明白,现在快要到我接匿名信的时候了(如果竟无匿名信到来,那是我把人性估计太低了),二来那只信封的神情就有几分尴尬,信封上的两行字,倾斜而不潦草,正是书法上所谓“生拙”,像是郑板桥体,又像是小学生的涂鸦,不是撇太长,就是捺太短,总之是很矜持,唯恐露出本来面目。下款署“内详”二字。现代的人很少有写“内详”的习惯,犹之乎很少有在信封背面写“如瓶”的习惯,其所以写“内详”者,乃是平常写惯了下款,如今又不能写真姓名,于是于不自觉间写上了“内详”云云。
我同情写匿名信的人,因为他或她肯干这种勾当,必定是极不得已,等于一个人若不为生活所逼便绝不至于会男盗女娼一样。当其蓄谋动念之时,一定有一副血脉忿张的面孔,“怒从心上起,恶向胆边生。”硬是按捺不住,几度心里犹豫,“何必?”又几度心理坚决,“必!”于是关门闭户独自去写那将来不便收入文集的尺牍。愤怒怨恨,如果用得其当,是很可宝贵的一种情感,所谓“文王一怒”那是无人不知的了,但是匿名信则除了发泄愤怒怨恨之外还表现了人性的另一面——怯懦。怯懦也不希奇。听说外国的杀人不眨眼的海盗,如果蓄谋叛变开始向船长要挟的时候,那封哀的美敦书的署名是很成问题的,领衔的要冒较大的危险,所以他们发明了RoundRobin法以姓名连串地写成一圆圈,无始无末,浑然无迹。这种办法也是怯懦,较之匿名信还是大胆得多。凡是当着人不好说出口的话,或是说出口来要脸红的事,或是根本不能从口里说出来的话,在匿名的掩护之下可以一泄如注。
匿名信作家在伸纸吮笔之际也有一番为难,笔迹是一重难关,中国的书法比任何其他国的文字更容易表现性格。有人写字匀整如打字机打出来的,其人必循规蹈矩;有人写字不分大小一律出格,其人必张牙舞爪。甚至字体还和人的形体有关,如果字如墨猪,其人往往似“五百斤油”;如果笔画干瘦如柴,其人往往亦似一堆排骨。匿名信总是熟人写的,熟人的字迹谁还看不出来?所以写的人要费一番思索。匿名信不能托别人写,因为托别人写,便至少有一个人知道了你的姓名,而且也难得找到志同道合的人,所以只好自己动笔。外国人(如绑票匪)写匿名信,往往从报纸上剪下应用的字母,然后拼成字粘上去,此法甚妙,可惜中国字拉丁化运动尚未成功,从报上剪字便非先编一索引不可。唯一可行的方法是竭力变更字体。然而谈何容易!善变莫如狐,七变八变,总还变不脱那条尾巴。
文言文比白话文难于令人辨出笔调,等于唱西皮二簧,比说话难于令人辨出嗓音。之乎者也的一来,人味减少了许多,再加上成语典故以及古文观止上所备有的古文笔法,我们便很难推测作者是何许人(当然,如果韩文公或柳子厚等唐宋八大家写匿名信,一定不用文言,或者要用语录体罢?),本来文理粗通的人,或者要故意地写上几个别字,以便引人的猜测走上歧途。文言根本不必故意往坏里写,因为竭力往好里写,结果也是免不了拗涩别扭。
匿名信的效力之大小,是视收信人性格之不同而大有差异的。譬如一只苍蝇在一碗菜上,在一个用火酒擦筷子的人必定要大惊小怪起来,一定屏去不食;一个用开水洗筷子的人就要主张烧开了再食,但是在司空见惯了的人,不要说苍蝇落在菜上,就是拌在菜里,驱开摔去便是,除了一刹那间的厌恶以外,别无其他反应。引人恶心这一点点功效,匿名信是有的,不过又不是匿名信所独有。记得十几年前(就是所谓普罗文学鼎盛的那一年)的一个冬夜,我睡在三楼亭子间,楼下电话响得很急,我穿起衣服下楼去接:“找谁?”“我请×××先生说话。”“我就是。”“啊,你就是×××先生吗?”“是的,我就是。”这时节那方面的声音变了,变得很粗厉,厉声骂一句“你是□□□!”正惊愕间,呱啦一声,寂然无声了。我再上三层楼,脱衣服,睡觉。在冬天三更半夜上下三层楼挨一句骂,这是令人作呕的事,我记得我足足为之失眠者约一小时!这和匿名信是异趣同工的,不过一个是用语言,一个是用文字。
天下事有不可预防不便追究者,如匿名信便是。要预防,很难,除非自己是文盲,并且专结交文盲。要追究,很苦,除非自甘暴弃与写匿名信者一般见识。其实匿名信的来源不是不可破获的。核对笔迹是最方便的法子,犹之核对指纹。有一位细心而嗅觉发达的人曾经在启开匿名信之后嗅到一股脂粉香,按照警犬追踪的办法,他可以一直跟踪到人家的闺阁。不过问题是,万一破坏了来源,其将何以善其后?尤其是,万一证明了那写信的人是天天见面的一个好朋友,这个世界将如何住得下去!MarcusAurelius说:“每天早晨我离家时便对自己说:‘我今天将要遇见一个傲慢的人,一个忘恩负义的人,一个说话太多的人。这些人之所以要这样,乃是自然的而且必然的,所以不可惊异。”’我觉得这态度很好。世界上是有一种人要写匿名信,他或她觉得愤慨委屈,而又没有一根够硬的脊椎支持着,如果不写匿名信,情感受了压抑,会生出变态,所以写匿名信是自然的而且必然的,不可惊异。这也就是俗话所说,见怪不怪。
写匿名信给我的人以后见了我,不难过吗?我想他一定不敢两眼正视我,他一定要臊不搭地走开,或是搭讪着扯几句淡话,同时他还要努力镇定,要使我不感觉他与往常有什么不同。他写过匿名信后,必定天天期望着他所希冀的效果,究竟有效呢?无效呢?这将使他惶惑不宁。写了匿名信的人一定不会一觉睡到大天光的。
梁实秋《雅舍小品》赏析
梁实秋先生的《雅舍小品》是享誉海峡两岸的名篇,《雅舍》是这本小品集的代序言。后来《雅舍》一文被收进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的高中《语文读本》第一册。
梁实秋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人物。在以前的文学史上,梁实秋是一个“反动文人”,建国以来中学语文教材一直没有梁实秋作品的一席之地。鲁迅先生曾痛批梁实秋的杂文连篇累牍,不一而足。改革开放以后,由于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恢复,梁实秋也得到了重新评价。他在文学事业和学术研究上的巨大成就,获得了充分肯定。梁实秋在其漫长的人生历程中,虽然有某些严重偏见,但终究是一位爱国的文人学者、著名的文学评论家、散文家和翻译家。《雅舍小品》便是他的散文代表作,它风行全世界,先后印出300多版,创中国现代散文著作发行的最高纪录(参见《才子梁实秋》,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6年版)。他学贯中西,著作等身,一生给中国文坛留下了两千多万字的著译,为民族文化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雅舍》是作者在1940年写的散文,作于重庆。抗战期间,国民政府迁往重庆。1939年5月,梁实秋随教育部中小学教科书编委会迁至重庆北碚,秋天,他与吴景超夫妇在北碚主湾购置平房一栋,遂命名为“雅舍”。此屋结构系砖柱木架,瓦顶篾壁,有房6间,高低两蹬,梁实秋住一室一厅。他入住以后,来做客的文人很多。梁实秋在雅舍蛰居7年(1939年到1946年),其间翻译、创作了大量作品,《雅舍小品》就是在这里写就的。
雅舍虽以“雅”为名,实乃是一栋典型的“陋室”,缺点多多。大致有:1、结构简陋,2、风雨难避,3、地点荒凉,4、行走不便,5、门窗不严(隔墙传声),6、鼠子瞰灯(老鼠肆虐),7、蚊子猖獗(聚蚊成雷)。关于其结构简陋,作者刚刚说它“瘦骨嶙峋”、“单薄得可怜”,便一转:“但是……没有人能说不像是房子。”“像”一座房子,就是说它实际上并不是一座“房子”(连起码的砖墙也没有)。这话说得俏皮,表现了梁实秋从容的文风,也包含了作者对人生各种穷愁况味的感慨。接着写它的“不避风雨”,用了骈偶句式。闻一多的《死水》以美写丑,用的是“反讽”手法,表达的是忧愤的情绪;梁实秋用整饬、雅致的骈句写房屋的破旧、残损,是承认它的“丑”,但肯定它的“个性”,表现了梁先生超脱、豁达的性格。明明是“地点荒凉”,却冠以“若说”,“荒凉”只是别人所说,他未必这么认为;明明屋内地板是个斜坡,连来客也“无不惊叹”,却说“亦不觉有大不便”。写门窗不严,杂音扰人;鼠子瞰灯,破坏严重,都不厌其烦地用排比来铺叙,极言环境之不宁,而最后的结论却是“没有法子”,表现了一种自嘲和无奈。写蚊子骚侵,用了两处夸张,强调蚊子的厉害,结果却是“我仍安之”。作者“以不变而应万变”,对环境的恶劣始终安之若素,不是别有旨趣的人是无法想象的。[3]
“雅舍”虽然有那么多缺点,但也并非一无好处。从文中看,至少有两大优点:一是地势较高,得月较先,便于欣赏自然美景;二是陈设简朴,易于安排,最能彰显主人个性。物质形态未能尽如人意,作者就从自然界去找快乐,觅情趣。正如李白诗里所说:“清风朗月不用一钱买。”苏轼赋里也说:“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为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这种面对困境的释然、达观的态度,比起一碰到逆境就沮丧、颓废,总是要积极得多。余秋雨写过一篇《为自己减刑》(收入《霜冷长河》)的短文,说有一个友人因事入狱,刑满释放,带出了一部60万字的译稿。作者由此发出感慨:正是这位朋友正确的生活态度,实际上为自己大大地减了刑。相反,现实生活中,任何一点小小的拂意,都会成为一个人“心造的监狱”。论梁实秋当时所处的物质环境,与一座“牢狱”没有多大差别,且一住七年,而梁实秋豁达的心胸,实际上也就是为自己“减了刑”。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中,梁实秋除完成中小学战时教材编写任务外,还创作了《雅舍》等十几篇小品文,翻译了莎士比亚《亨利四世》等多部外国作品。梁实秋的这种对待逆境的从容、平和的心态,在后来物欲横流、浮躁之风盛行的形势下,有可借鉴之处。“我非显要,故名公巨卿之照片不得入我室;我非牙医,故无博士文凭张挂壁间;我不业理发,故丝织西湖十景以及电影明星之照片亦均不能张我四壁。”此处排比,看似多余的废话,实则表达了作者对社会各色人等自我炫耀之陋习的讥讽,亦有对自我个性的张扬,他有他的生活方式,他的人生趣味,对他人概不艳羡,亦不模仿。
文章结束语引用刘克庄《玉楼春》中的名句“客里似家家似寄”,是有很深感慨的。“客里”一作“客舍”,“寄”即临时借住。此句是说住在外边的时候多,住在家里的时候反而少。这是国家动荡年代的特征。刘克庄是南宋爱国词人,作者引刘词表达了抗战时期流落重庆时的某种感慨。作者对眼前的现实不会视而不见,只是他的'感慨不像其他文人那样直露、激昂,而是表现得委婉、细腻。他在描写“雅舍”“得月较先”这番赏心悦目的情景时,插叙一段遇有暴雨辄满室狼籍的镜头;在谈感受时又写下了这样的句子:雅舍“所能给予之苦辣酸甜,我实躬受亲尝”。作者深深的感叹,蕴含于字里行间。
有人说梁实秋将茅舍命名为“雅舍”,是自命清高。这不符合事实。“是大才子自风流。”梁实秋在雅舍居住时表现的高雅的志趣、所从事的学术和文学上的清雅的事业,以及出入于“雅舍”的一批风流儒雅的文人、学者,便使“雅舍”在物质形态上的简陋、破旧、荒凉、坎坷等等,退居次要地位,以至于不在话下了。这种处变不惊、温文尔雅的名士风度,在大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现代,不无借鉴价值。
该文语言上的特色十分鲜明,非常值得赏析、发挥。概括起来,有四大特点:
(一)骈散相间。作者喜用排偶,对偶、排比句式,几乎每段都有,或铺叙,或描写,异彩纷呈。这些排偶句显示了很强的文学功力,语言老到,文采斐然。作者又善于将整句与散句配合使用,奇偶互见,骈散相宜,行文活泼,舒卷自如,恰如行云流水,姿态横生。
(二)雅俗共存。梁文的主流词汇是典雅的书面词藻,梁先生深厚的古文修养,得到淋漓尽致的表现。而从全篇来看,精致、雅驯的书面语又与浅近、活泼的口语相辅相成。如第三段写各种声音破壁而来,用了两组词语,一组典雅,一组浅俗,却颠倒不得。文人吟咏诗章是风雅的事,作者连用几个措辞考究的四字格;日常生活中的种种“不登大雅之堂”的声音,则用口语罗列,使人如闻其声,如睹其状。文中许多句子书卷气甚浓,近乎文言;有的句子则又是十足大白话。
(三)引用自如。中外资料,信手拈来,内容贴近,形式多样。如引“聚蚊成雷”,就是一种成语的活用,有人称之为成语的“返祖”。“聚蚊成雷”通用义相当于“人言可畏”,而文中用的是字面义。“相鼠有牙”亦可作如是观。此句出自《诗经·鄘风》,原句为“相鼠有牙(一作齿),人而无止(通耻)”,表达的是对丧尽廉耻之人的诅咒,这里也用字面义。引李渔的《闲情偶寄》,只引其题,不征其句,有意雪藏,留有余地;引李白的文、刘克庄的词,则引其句,不述其题,非止惜墨如金,也是对读者的充分信任。两处引述外国人的言论,只引大意,未见原文。总之,引用灵活,材料丰赡,不但帮助了文章的表情达意,而且增添了作品的文化含量,显示了学者型作家的饱学多识。
(四)幽默丛生。幽默诙谐不是一种单纯的语言手段或修辞方式,而是渗透于全篇的语言特色。比如写雅舍单薄简陋,不避风雨,本来是生活中并不“雅观”的困境,却用上一组雅正的骈句来描绘,出人意表。雅舍的名字上“典雅”,文中又“水池、粪坑”一应俱全,“酣声、喷嚏”罗列无遗。这类充满人间烟火味的的近乎粗俗的事物,又用上一个十分雅致的文句来收束——“荡漾而来,破我沉寂”。又如引用外国人对国人“懒惰”的讥评后,作者正儿八经地起而争辩,最后还加上一句:“洋鬼子住到‘雅舍’来,不也是‘没有法子’?”近乎反唇相稽,更像日常生活中的争辩:不然你来试试?“蚊风之盛”有谐音的效果,“最忌排偶”庄词谐用,都有新颖幽默的雅趣。
孔子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雍也》)《雅舍》一文在内容与形式上取得了和谐的统一,集中体现了一个“雅”字,即在思想感情上的高雅的志趣和恢弘的雅量,在语言风格上的典雅的文气和蕴藉的辞采,是“文质彬彬”的典范。
一、书籍简介
《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是一本研究大众心理学的著作。在书中,勒庞阐述了群体以及群体心理的特征,指出了当个人是一个孤立的个体时,他有着自己鲜明的个性化特征,而当这个人融入了群体后,他的所有个性都会被这个群体所淹没,他的思想立刻就会被群体的思想所取代。而当一个群体存在时,他就有着情绪化、无异议、低智商等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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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古斯塔夫·勒庞(Gustave Le Bon,1841—1931),法国社会心理学家。从1894年开始,勒庞发表了一系列社会心理学著作,主要有《民族进化的心理定律》(1894年)、《乌合之众》(1895年)、《社会主义心理学》(1898年)《革命心理学》(1912年)以及《战争心理学》(1916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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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乌合之众》读书笔记
这本书很短,是一百年前的书,应该属于启蒙运动的读物,西方的文艺复兴运动和启蒙运动都是伴随着两次技术革命而起的,正因为西方的现代化比中国起步早几百年,中国改革开放后才逐步赶上,但是2个世界的差距还是很大的,尤其是理念上。
乌合之众多引用法国大革命的时间,当然提到了拿破仑和巴士底狱事件。乌合之众说的是集体无意识,民众是盲从的,野蛮的,不理性的。当然人有时候就是这样,有社会认同的倾向,会迷失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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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乌合之众》读后感40篇
第1篇:《乌合之众》读后感500字
8月17日周日上午在动物园咖啡厅参加了“不止读书”会郑州站第五期,实到26人,认识了很多新朋友,但由于时间匆匆,都没有好好深聊,有点遗憾。第五期讨论分享的书目是《乌合之众》,虽然“事前读完”是一个规矩,但还是有不少人没读/只读了一半/随便翻翻,读书会的一半主题不是讨论本书,反而变成了讨论读书会。很多人抱着了解“不止读书会”的目的来感受,甚至直截了当地表达如果这个读书会发展不好,我就不来了。其实大可不必,这个没有任何盈利目的的读书会,大家都是来这里付出自己的读书思想的,同时汲取别人的想法,互相碰撞,互相升华。这是我的理解。
我读完《乌合之众》的感受,真的是震撼。成书于1895年以法国大革命(1789年——1799年)为大背景的这本书中,很多观点至今我认为仍然适用于2010年代的中国,如:
在群体的灵魂中占上风的,并不是对自由的要求,而是当奴才的欲望。
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与文明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突然爆发。
如果说还有什么事情能够推迟自身的毁灭的话,那就是极不稳定的群众意见,以及他们对一切普遍信仰的麻木不仁。
一切文明的主要动力并不是理性,倒不如说,尽管存在着理性,文明的动力仍然是各种感情——譬如说尊严、自我牺牲、宗教信仰、爱国主义以及对荣誉的爱。
我想,时间和空间里一个唯一不变的,就是人性。个人尤其需要做的,就是培养自己的独立思考。
第2篇:《乌合之众》读后感600字
读勒庞在一个世纪前写的这本《乌合之众》,就像是在读一本二十世纪的人类史。他以先知一般的洞见,察觉了群体——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单元——的各种特点及影响,并预见到,群体在一个愈加明主的社会中必将扮演愈加重要的角色,但也因此必将造成更大的危害。
勒庞该是个种族主义者。恕我可能对西方大众文化批判无知,但纵览全本书,“种族”这个词出现得最多次。勒庞认为:种族是决定人类行为最深层的因素。正是种族保留下来的“生理解剖学的”因素,决定了人类的无意识动机,而无意识动机又是群体行为的动因。所以,即使群体一律的无知、多变、冲动……但表现出来的方式又因种族而有所不同。
勒庞应该也是个精英主义者。在书中,他毫不掩饰对安德鲁撒克逊民族的崇拜,深为认同后者个人主义的民族特性。而他却多次地将法国大革命归结于本民族群体意识的主导,失望之情可见一斑。
看书时不时被他武断、不加推导的结论所烦,认为其要是放在当代,可能连出版的机会都没有,或是很快就销声匿迹。然而,这本书之所以面世百年之后,还能被人所关注,被许多社会学家尊为“研究社会心理影响力最大的一本书”,必然有其独到之处。依本人拙见,还应归功其对于未来强大的预见能力。二十世纪世界的两次大战,不都是群体行为被诱导出、传染、放大后的结果吗?在看我们中国解放后的那场浩劫,不也是一场群体的狂欢吗?尽管勒庞的论证缺乏依据,但他仍能不无预见力地指出:“那些领袖们,杜撰一个模棱两可的词汇,描述一个伟大的图景,鼓动群体……而这些新东西不过是过去的专制换了张面孔……”正是群体最深层的无意识动机的稳定,人类一切看似美好的革命都像反复过去——看看半个世纪前的中国,和封建社会有什么区别?
就写这些吧,大多数感想还是要边看书边才能蹦出来的。最后勉励自己一句:保持自己的批判精神、怀疑精神,永远不要随波逐流。
第3篇:《乌合之众》读后感700字
现代社会以前是一个强权者的时代。不管是中国两千年的封建社会还是西方的中世纪,都是专制的、独裁的。我们首先不要给专制、独裁定性,不要很随意的说专制独裁好还是不好,要分析。在下一篇文章专门分析专制与独裁的利弊。
自从现代民族国家建立,组织越来越庞大,世界上的决策权力就逐渐被分散化。一个人独自决策的组织格局逐渐被替代。现代社会,伴随着民众的崛起。二十世纪以来,乘着马克思主义的东风,亚非拉的殖民地开始了独立运动,摆脱西方强权的时代到来。随之而来的是,殖民地内部的强权被呼唤出来,亚非拉的领头羊带领羊群去抵抗西方强权。贫弱的殖民地人民需要一个精神领袖。斯大林、、卡斯特罗、金日成、穆巴拉克、卡扎菲被呼唤出来。这是弱者革命的第一个里程碑。
随着社会主义理论的苍白、随着资本主义的新一轮攻击,殖民地的领头羊纷纷倒台,只不过卡扎菲时间长一些而已,再次使羊群涣散,要害是羊群在思想上没有了依靠。但是却并没有也不会再次出现领头羊。因为大众时代已经到来。勒庞《乌合之众》的畅销,说明了这一点。大众的依靠强者意识在减弱。自己走上街头的欲望在增加。加上现代电子科技技术的成熟,大众的折腾不可避免,大众的盲目、愚昧的一面被呼唤出来。
利比亚的人均GDP一万多美元。推翻卡扎菲并不是为了增加权利。吃一斤肉的时候不闹事,吃五斤肉的时候反倒要闹事了。因为吃五斤肉的时候可以看到西方的电视、可以吃西方的快餐、可以到西方留学了、可以听见西方的价值观了。
民众是容易被鼓动的、容易被宣传所左右的。当穿着西服回来的留学生告诉卡扎菲放弃核武器的时候,卡扎菲也迷茫了!
如今的世界,从国际格局上看,是新战国;从阶层上看,是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的上层利益集团独裁,下层民众盲目无意识的狂躁不安。
但是现代社会是一个高度依赖的社会,整个社会是一个体系。任何一个小问题都可能导致整个社会难以运转。假如现在电网断了,则整个社会必然瘫痪。所以狂躁过后还是不能解决问题。
第4篇:《乌合之众》读后感800字
这本书是研究群体心理学的,也就是大众都是怎么想的,心理学上的群体概念,从字面来看就是一堆人聚集在一起,可能不分国籍,不分性别,就是单纯的聚集在一起,他们往往会产生一个一致的想法,这个想法就代表了这群人一致的意见,这个意见让这其中很多个性化的想法消失了。
作者依托于法国大革命的时间背景写的这本书,主旨告诉大家,个体一旦融入群体,将会失去自我的意识。从而会让自己心性大变。群体一旦形成,不管是多么高知的人聚合在一起,最后也会形成群体白痴或者群体无意识,非常容易被别人影响,蛊惑。失去理性的判别能力,要影响一个群体,远比影响一个人要容易的多。
我们该有怎样的思考呢,在投资中我们该如何来运用这种大众心理学?
首先,人多的地方不去,因为无论站在哪个人群之中,都不可避免的成为傻子,即使是专业投资者,各个都是身经百战,但当他们聚集在一起,往一个方向看的时候,往往悲剧也就会发生。
其次,独立思考才是王道。
第三,时刻警惕群体无意识,当被别人煽动的时候,要多想想这本书,多站在理性的层面思考,不要被几个简单的词汇所感召。
第四,充分利用群体无意识。
第五,不要迷信权威,特别是关于未来的学问里,专家也是猜的。
我们一向的认识,站在人堆里最安全,但这本书的理论告诉我们,很多事情,不要相信群众,尤其是投资这样的事。
第5篇:《乌合之众》读后感900字
《乌合之众》是由法国古斯塔夫—勒庞的经典著作,也是一部影响世界的群体心理学奠基之作。书中讲述了群体的心理所受到哪里因素的影响,群体与个体的差别,群体与领袖的关系等;本书有很多例子讲述了群体心理学的特征,并对社会产生的影响。
庞勒说“一个群体中的个人,也不过就是沙漠中的一粒细沙,可以被风吹到任何地方。”我觉得这个比喻非常的恰当,生动形象的体现了个人被群体化后的表现。这也是为何如今随波逐流现象愈发强烈的原因。在之前所说的网络暴力的例子中,体现的不仅仅是群体易冲动,易急躁、易变的特征,还有的是他们易受暗示、易轻信他人以及具有非常偏执,且强烈的道德感的特征,在网络上便会形成所谓的道德绑架。群体往往不善于思考,他们只会单纯认定一种真理或缪误。因为他们具有太多的“脑子”了,而这么多脑子中只有一种思维,便是群体的思维。这是庞勒口中的群体积累在一起,只有愚蠢,而不是聪明。这是个人意识在群体中不断缺失的体现,这样一种有意识人格的消失,无意识人格的得势,会让人完全完全服从于使之有意识人格消失的人,甚至在暗示下做出一些有违常理或者与他性格矛盾的事情。
人们会因为自己强烈而偏执的道德感去迫使他人做一些满足他们道德感的事情,例如在一场灾害中强迫富豪捐款、公交车上不考虑他人身体原因便强迫其让座等等,倘若你选择了拒绝,便会有一群人蜂拥而至对你加以指责。这些举动在群体看来是替天行道。然而现实是人们在不明真相下的指指点点,或许对于当事人而言才是最为痛苦的,那些顶着道德光环的人或许才是真正的施暴者。
所以在社会进步层面上而言,对于个人,有意识人格的保留就会显得非常重要了。不盲目轻信他人言论,不盲目选择被迫社交。作为个人我们能做到的,只有让自己的思想不成为他人的跑马场。要做到保留自我意识最重要的便是对于自我的认可,唯有自信于自己的观点、对于是非的判断,才会做到坚守。
而在群体方面,一个积极的暗示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群体根本没有预先策划。他们可以被最矛盾的情感所激励,但是又经常受当前刺激因素的影响,他们就像被狂风卷起的树叶,朝着各个方向飞舞,接着又落在地上。”这样的一种比喻生动形象地说明了群体的“可塑性”。他们并非都是负能量的集合,某种程度上而言,刚刚形成的群体就像是一张白纸,最后成为怎样的一张画取决于沾有色彩的画笔。一个积极向上的暗示可以使得群体向一个好的方面发展。暗示会在群体中形成一种信念,而信念正是一种文明的基础。群体会为了某一种信念的成功而舍身取义,所以古往今来,在乱世之时会有各种理念的革命去推翻原有依然衰败的制度,去创造新的制度。而在盛世安稳的时代,群体理应是一种稳定剂,是真善美的践行者。唯有群体具有正确的价值观了,社会才会愈发向上,一个国家名族才会稳定进步吧。
第6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不厚的一本书却因为可能是因为是外文翻译过来的原因,读起来生涩难懂,论述的道理性很强,说教的成分很大。而我本人,更喜欢看故事类情节的书。
一旦把一本书定义为生涩难懂,读起来的效果,心情那是可想而知的。但好在自己最近用kindle读书的最大好处便是,读的速度很快,难懂的,晦涩的一概而略。哈哈,这不得不说,这是我阅读上的一大进步。
不得不说,电子书和纸质书是有绝对差别的,电子书给了我们更快的阅读速度,然而,更多的时候更像浑沦吞枣,时而不知味,更多的只是增加了自己对一本书浅入的了解和增加自己谈资。但我不后悔自己花了接近一千大洋买下了kindle,不得不说,自从买了kindle,更爱看书了,尤其是火车上,等车的时候,比一遍遍无聊的刷手机要好上上千倍。
乌合之众,本书的中心思想,没有比这个词更适合了。一群人凑在一起,拉低了整体智商,犹如一群乌合之众。虽然我对书中的某些观点持保留态度。但书中过激的言辞还是有点道理的。尤其是讲到信仰那里,一个人的信仰,一群人的信仰,一个领导如何能够领导一群人,和信仰是绝对密不可分的。群体,可以让个人意识淡化,作出忘我(更高大,或更卑鄙)的事。思想是个很可怕的东西,它可以超脱一切而存在。在群体中的大多数人是没有思想的,或者说,少数人的思想就可以控制大多数人的思想。不同思想的人做出不同的事情。任何一件在我们看来不可思议的事情在当事人那里都可以找到思想的源头。做与不做,如何做,是完全由思想决定的。领导,之所以能成为领导想必必有过人之处。偏执,坚持,忘我,让他们成为领导的可能性大大提高了。一群乌合之众也的确需要一个领导。
呵呵,这是本人这学期的最后一本中文小说。
第7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前段时间,我读了由冯克利先生翻译的《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这本书。说实话,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确实有点伤脑细胞,因为作者的有些言论我并无法完全理解。但尽管如此,通过阅读此书,我还是颇有收获的,最起码我对“群体”这一概念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这本研究群体心理的名著是法国作家古斯塔夫?勒庞写的,作者以一个心理医生的视角,解剖人类内心中隐藏的心理毒瘤,表达了对法国民族文明的失望与不满。该书篇幅不算很长,却字字珠玑,有着作者对群体的深刻认识和见解。美国社会心理学领域的泰斗奥尔波特曾经说:“在社会心理学这个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当中,最有影响者,也许非勒庞的《乌合之众》莫属。”
在读此书的过程中,我一次又一次地被勒庞犀利的言辞所震撼。他无所畏惧,毫不留情地揭开人类的虚荣之心,揭露诸多关于集体的丑陋与缺陷,将种种可悲的人性、群体性摆出来让人们自己去审视。书中无不表达着反集体主义的倾向,而这对于今天时刻强调集体主义重要性的我们来说,无疑会是一次思想上的强烈冲击。但仔细想想,从作者生活的那个年代来看,勒庞在书中提出的种种言论也就不难理解了。译者冯克利也说:“对于20世纪出现的许多成功或失败的群众运动以及由此造成的巨大灾难,我们如想对其寻求一点心理学上的理解,从勒庞那里是可以学到很多东西的。”
接下来,我打算谈一下自己在阅读此书时印象比较深刻的几点内容。首先是,作者在书中提到“一个心理群体表现出来的最惊人的特点如下:构成这个群体的个人不管是谁,他们的生活方式、职业、性格或智力不管相同还是不同,他们变成了一个群体这个事实,便使他们获得了一种集体心理,这使他们的感情、思想和行为变得与他们单独一人时的感情、思想和行为颇为不同”。对于作者的这个观点,我们并不难理解。比如,在人们可以在宗教狂热情感的驱动下“慷慨赴死”,但一旦脱离宗教,作为个体的人们很大程度上就会失去这种勇气。又如,一个非法传销团伙聚集在一起就会表现出上述的种种特征,他们不管学历、经历、出身如何,感情和思想都转移到了一种心理,相信非法传销组织鼓吹的种种神话,不再有个体之分。其实这样的例子在我们的生活中还有很多很多,它们都体现了群体有着个体不具备的优势。而就像勒庞所说的“群体的领袖的往往采用断言、重复和传染的手段动员群体”,从而使群体对他们深信不疑。
然后,作者还说到“决定各民族命运的是它们的性格,而不是它们的政府”,这就像我们时常说的“性格决定命运”。在中国近代,辛亥革命失败的根本原因就是资产阶级本身的软弱性和妥协性。事实证明,资产阶级始终无法领导中国革命彻底胜利,而只有后来的无产阶级才能挽救中国。由此看来,勒庞的这个观点确实挺有道理。当然,不排除会有个别案例与之不符,但就大多数事实来说,勒庞的说法是不容置疑的。
此外,我觉得作者对教育的看法的很切合当下中国教育的实际,对我们有特别警示作用。勒庞说到:“从小学直到离开大学,一个年轻人只能死记硬背书本,他的判断力和个人主动性从来派不上用场。受教育对于他来说就是背书和服从。”时至今日,这种现象在我们周围还是随处可见。从每年的大批毕业生中,我们就能看到很多大学生虽然在学校中成绩名列前茅,但是他们空有一腔理论,却丝毫不懂得联系实际。有人称他们为“学习机器”,只懂得“输入”,而不会“输出”。这些都表明了应试教育的弊端。而只有将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高效结合,才能改变学生“死读书,读死书”的现状。“观念只有在自然而正常的环境中才能形成”,因此要让学生亲身体验各种实践活动,而不只是为了考试,为了某种学历、证书或一纸文凭而学习。
最后,我想说,勒庞的话语虽然有点偏激,但是他的很多观点还是很值得我们借鉴学习的,对于任何的人或事,我们都应该采取辩证的观点去看待,而不能以偏概全。
第8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刚刚翻看《乌合之众》的那几个小时里,我的内心塞满了对庞勒有关群体心理理论的认同感。尽管或许受时代限制,对于书中的一些内容我无法赞同,但是仅从群体心理的理论解释角度而言,这本《乌合之众》让我拍手叫绝。在作者的阐发以及举例中,我看到的是当今社会种种与之类似的社会现象。这样一本来自一百多年前的理论书所引发的共鸣感,让我终于明白为何它在社会现象类作文范本中的出镜率如此之高了。有人说它具有前瞻性,有人说是因为我国真正落后了西方国家一百多年,而我的观点是,这种无论时间、空间上的差距有多大,群体心理却异常契合的现象,或许恰恰说明了这样心理是来自人类本身的。
人类都是由人猿进化而来,追根溯源说白了也就只是万千动物之一,也具有动物都具有的特征。尽管人类经过多年进化、受教育、思想在一个又一个文明时代中更迭,但仍是有着动物的属性的。当人作为一个个体行动时,他的理智总是大脑的主要操纵者,由此他可以判断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错的,从而避免错误。而当人作为群体时恰恰是情感作为大脑的主要操纵者。所以群体的特征往往是冲动、易变、急躁的。因为我们自原始时代继承而来的破坏性和野蛮的本能潜伏在我们每个人的身上,当他进入一个不负责任的群体时,因为知道不会被处罚,这种本能便会得到更加彻底的释放。庞勒称群体为“无名氏”,因为群体的数量庞大,群体中的个人难以被追究责任。所以他们对于责任的约束感就会完全消失。这样的心理让我不免联想到了,当今社会普遍存在的网络暴力情况。键盘侠们在一个匿名的网络群体中肆无忌惮地发表自己的观点,甚至是辱骂诅咒某一个人,有时便会演变成“怒怼”。这样的行为根本就并非什么直率而是一种因不用负责任而产生的无所顾忌。甚至有一些人根本不知道事情原委就会随大流去指责某件事或者某个人,这便是群体对于个人的同化作用。
庞勒说“一个群体中的个人,也不过就是沙漠中的一粒细沙,可以被风吹到任何地方。”我觉得这个比喻非常的恰当,生动形象的体现了个人被群体化后的表现。这也是为何如今随波逐流现象愈发强烈的原因。在之前所说的网络暴力的例子中,体现的不仅仅是群体易冲动,易急躁、易变的特征,还有的是他们易受暗示、易轻信他人以及具有非常偏执,且强烈的道德感的特征,在网络上便会形成所谓的道德绑架。群体往往不善于思考,他们只会单纯认定一种真理或缪误。因为他们具有太多的“脑子”了,而这么多脑子中只有一种思维,便是群体的思维。这是庞勒口中的群体积累在一起,只有愚蠢,而不是聪明。这是个人意识在群体中不断缺失的体现,这样一种有意识人格的消失,无意识人格的得势,会让人完全完全服从于使之有意识人格消失的人,甚至在暗示下做出一些有违常理或者与他性格矛盾的事情。人们会因为自己强烈而偏执的道德感去迫使他人做一些满足他们道德感的事情,例如在一场灾害中强迫富豪捐款、公交车上不考虑他人身体原因便强迫其让座等等,倘若你选择了拒绝,便会有一群人蜂拥而至对你加以指责。这些举动在群体看来是替天行道。然而现实是人们在不明真相下的指指点点,或许对于当事人而言才是最为痛苦的,那些顶着道德光环的人或许才是真正的施暴者。
所以在社会进步层面上而言,对于个人,有意识人格的保留就会显得非常重要了。不盲目轻信他人言论,不盲目选择被迫社交。作为个人我们能做到的,只有让自己的思想不成为他人的跑马场。要做到保留自我意识最重要的便是对于自我的认可,唯有自信于自己的观点、对于是非的判断,才会做到坚守。
而在群体方面,一个积极的暗示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群体根本没有预先策划。他们可以被最矛盾的情感所激励,但是又经常受当前刺激因素的影响,他们就像被狂风卷起的树叶,朝着各个方向飞舞,接着又落在地上。”这样的一种比喻生动形象地说明了群体的“可塑性”。他们并非都是负能量的集合,某种程度上而言,刚刚形成的群体就像是一张白纸,最后成为怎样的一张画取决于沾有色彩的画笔。一个积极向上的暗示可以使得群体向一个好的方面发展。暗示会在群体中形成一种信念,而信念正是一种文明的基础。群体会为了某一种信念的成功而舍身取义,所以古往今来,在乱世之时会有各种理念的革命去推翻原有依然衰败的制度,去创造新的制度。而在盛世安稳的时代,群体理应是一种稳定剂,是真善美的践行者。唯有群体具有正确的价值观了,社会才会愈发向上,一个国家名族才会稳定进步吧。
第9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上午醒来,躺着,读完Gustave Le Bon的《乌合之众》,之后刷牙洗脸,出来吃午饭,才发现,原来下雨了,很冷很冷~吃过午饭上自习室,补了一觉,在自习室睡觉的感觉永远都是这么好。还好,没流口水
那是一本完成于一个世纪以前的书,他给了我们不同的看待群体、或者我们称之为“人民群众”的视角。且不评论对错,姑且择其一二作为记录。
人民群众不是历史的缔造者,但几乎每次社会进步和变革都离不开人民群众。
从小,我们接受的哲学教育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因此,一定会有很多人不认同这样的观点。可是,那些每天起早贪黑种地吃了上顿愁下顿的叔叔大伯阿妈们是如何推进社会文明发展的?Le Bon通过大量历史事件,论述了往往是社会精英发现了新的规律、创造了新的事物、表达了新的观点。然后随着时间的流逝或通过精英阶层的宣传,这些新的事物、观念,被广大人民所接受,并最终植根于人民的大脑中。因此,社会的进步是靠精英推动的,人民群众是社会进步的接受者,当然,有时候,仅靠精英阶层无法推动社会变革,所以,他们就想到了发动广大工农阶级来推动文明的发展。因此,当一个社会岌岌可危的时候,谁获得了人民群众,谁就可以站在新秩序的金字塔顶,群众往往最擅长落井下石的各路招数。
每一个群体,都是不理性的,甚至是弱智的。
在18xx年的法国人眼里至少在Le Bon看来,攻占巴士底狱的动乱,并不像我们在历史书上看到的那样是一伟大的革命,太多人在这个革命中失去了生命,太多原本普普通通的市井之士变成了残暴无比的杀手,而,他们原本都是善良的。一个无所事事的屠夫,仅仅是因为好奇随着人流走向巴士底狱。当人们抓住狱长并将他围在中间折磨时,没有人会想过他与一个看守果园的农民大伯没什么两样,没有人会不同意将他处死,如果有人敢说不处死他,那么这个人多半也会挂掉。在反抗中,狱长踢到了一个人。瞬间就有人提议,由这个被踢到的人割断狱长的喉咙,并在瞬间获得所有人的认可。于是,被踢到的人,割下了狱长的头颅。被踢到的人,正是那个好奇的屠夫。而,就算在后来,他也未曾有丝毫悔意,因为他做了一件大家都认为应该做的光荣的事情。不要试图用理性来解释群体的行为,因为,从他们组成群体的那一刻起,个体就已变得极其感性,毫无大脑,彼时的大脑空无一物。有句话,“不要和SB争辩,因为他们会把你拉低到同一水平线,然后用丰富的经验打败你”,呵呵,修改一下,“不要和SB呆在一起,不然你也会变成SB”。群体的智力水平并不取决于其中具有较高智力水平的个体,而取决于水平更低的那一大群人。这个有点像水桶理论啊。那,智力水平都高的人聚在一起,是不是就很理性了?看看各国议会里对骂甚至操起桌椅打架的现象,我们大概就能自己得出结论。所以,加入任何群体都是一种危险的行为。
对群体性质影响力最大的是种族/种群,制度、艺术等都只不过是群体性质的外在表现,只有长期以来形成的一个种族的潜意识发生变化才会带来本质的社会变化,否则,变革只不过是换一件衣服穿而已。
种族的意识,是如此的根深蒂固,它的修正和改良是那么的漫长,如同人们对宗教的认识一样,如果将信教的人归类为一个种群,在2000多年前一个木匠成为圣人之后,不管经历过多少场宗教变革,人们依然在信奉着他,核心的内容未曾有任何本质的改变。更要命的是,任何一个人,包括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包括让人敬仰的院士、严谨的科学家,都不能幸免,因为,同样的他/她也处于某个种族之中,他/她的观点必然也带着某个种族的印记,只有那个名字叫做没有人的人可以做到绝对的客观和唯物。因此,只有时间才是最最强大的(正如唯有它可以治愈各种感情创伤一样),唯有时间的流逝带来的一点点积累起来的意识改良的量变,最终引起的质变导致的非暴力变革才是有意义的,也是代价最小的,否则,革命没有任何意义,只不过是推翻现有然后由另外一群人重新再建立起同样秩序的过程,因为,种群对秩序要求的口味并没有变。
第10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乌合之众》,第二次读,第二个译本。感觉冯译比胡译更好,因为冯译更能体现出勒庞观点警句性的力量。“乌合之众”,怎么会有这么棒的词!太喜欢汉语啦!
编排的原因,译者序放到了书后。译文和非译文的交替,给人一种潜水很久,终于冒出水面,畅快呼吸的感觉。读勒庞原文有种憋气的感觉,一开始抱着久仰大名的热情还能津津有味,后面越来越啃不下去。
原文基本全是作者观点喷发,就是断言断言断言,不解释不解释不解释,作者说仿佛在说不懂就记住吧,我肯定是对的。这也正符合作者断言法、重复法、传染法的大众心理操纵理论。
读的过程就是在看作者指着一个群体化身而成,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壮汉,不断吐槽数落。读起来很容易感到乏味但读完已不知不觉受到他观点的影响,慢慢认同他的观点了。一本充满偏见、怨念、吐槽的小书,却能从出版伊始持续盛行至今,就是在于作者直觉得来的观点又总是能让人信服。
从众心理,人皆有之,可一旦从众,便失去自我,成为乌合之众,在人类文明的阶梯上倒退好几步。可是谁不喜欢那种群体带来的力量感和正确感,这就是一个难以避免的社会陷阱。就像买基金买股票,追涨杀跌,谁不是跟着跑?最后七亏二平一赚。
中译者序中说,乌合之众的当代意义在于它发现问题的功能,而非解决问题的功能。我认为对于读者的意义应该是让我们意识到群体的存在,而且我们随时可能置身其中。由于勒庞对我们耳提面命地说过群体乌合之众的特征,我们也就有了更高的反省力,也更可能Think Outside the Box,跳出局外去思考,开天眼,觑红尘:我是不是已经丧失自我,把理性全部交给了群体的感性,漂浮在群体雄赳赳气昂昂的风暴之中。是的话,快快醒来。
第11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读完《乌合之众》这本书,我感受颇深。以下就是我几点个人的感受。
一、群体行为不理性,不需要负责,
勒庞提出了一个群体的概念。通过他的观察,发现群体的行为会跟个体上有很大差异。群体的行为是不理性,不需要负责的。群体做出的结论往往会跟个体理性分析做出的结论差别很大。其实这个就有点像屈原几千年前的诗文里说得:“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这种问题几千年就有了。只是西方学者勒庞把他作为一个具体的学术分支展开后去研究。在工作和生活中,我也时常会有这样的感受。明明公司的这种制度会有问题。为什么大部分的人就同意了。以前不理解,看了这本书后,就知道了。这就是群体的行为。所以后续在看一个人的意见,一定要区分他是群体的意见,还是来自己个体的意见。他本人是完全独立的个体,还是群体中的一员。后续自己在心理上就完全会有准备了。知道自己的理性意见不被群体接受是完全正常的。
由此而来,我们就会想到,群体在很多时候是非常可怕的。尤其是群体中的个体,由于不需要对具体的事物负责,所以他的行为是非常可怕,也是不需要去想后果的。群里的暴力行为在本书1895年发表后,都能从很多社会事件中得到证明。个人在实际生活过程中,一定要处理好个人和群体的关系。不要卷入其中。
二、群体不具批判精神,只讲感情;断言,重复,传染是影响群体的重要因素
看了此处,我才知道,原来现在西方的政治家为什么会经常在公众集会的时候经常发表一些自相矛盾,或是很明显就是错误偏激的言论。原因很简单,就是需要迅速获得群体的支持。越是偏激的断言,越是能在群体中得到支持。越是重复偏激的断言,越是能在群体中得到广泛的支持。所以要成为一个群体的领导,偏执,狂妄的言论是必不可少的。这里的理论根据就是出自勒庞的《乌合之众》。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越是不对的言论,越是能得到很好的传染和传播。具有理性批判思维的人压根就成为不了群体的领袖。
以前我总是认为,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现在通过勒庞的理论,深刻的知道这个在群体中是完全行不通的。群体不具批批判精神,不想动脑子想问题。他们只在乎表面的的感情。所以想要争取群里的支持,需要在群体的感情上做努力。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很政府行为明明会造成不好的影响,但是也一定要通过。其实在个人事业的成长的过程中也是的这样的。大众关注的不是这件事正不正确,而是你有没有考虑到群体的感情。有个时候需要变傻,或是在非理性的情况下,你反倒能把事情做好。这个是我最大的感受。所以在说服群体的时候,根本不需要逻辑的理性分析,而是要去“动之以情”。这就解释了为什么现在很多网红或是创业都需要有感人故事背景的逻辑。在具体的事物中药说服别人,感情会起到比理性分析更大的作用。
三、名望
勒庞提出领导人的名望是最能影响大众选择的。所以群体中的领袖一定要努力去维护和包装的自己的名望。群体只所以服从领袖是由于领袖具有很大的名望。换句话说,说服群体其实主要是靠名望。这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不管是政治领袖还是娱乐明星,都会有很多在正常看来很不可思议的报道。其实这些宣传无非都是为了在群体中简历他们的名望。
第12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乌合之众》的作者古斯塔夫勒芒是19世纪法国著名的社会心理学家,本书是他的成名作,描述了他从心理学方面对群众行为的解读。
初读此书,被其中的观点所震撼,比如群体没有负罪意识,群体天然合理,他们无论做任何事情都是合乎正义的,因为他们的数量决定了这一点、他们会因人多势众而产生出一种强烈的力量感,这会使得群体表现出一些孤立的个人不可能有的情绪和行动,这是那个时代、那个地域的法不责众,这个词说的不是法律的管辖权,而是指群体的自我心理暗示。
群体的自我心理暗示威力有多大,想起身边一个真实的例子。一个朋友,典型的理工男,戴副眼镜,不爱说话,性格腼腆沉静,长相也白净斯文,只是个子较高,身材较壮。一天晚上,他们小区停电,他在外面吃完饭回来时,看到有人群聚集,便鬼使神差的去看热闹,原来是有人因为小区长期停电,便带头聚众拦了公路,因声势越来越大,影响了交通,又恰逢重要会议召开期间,便有防暴警察来维持秩序,在对峙过程中,不知为何人群与警察突然发生冲突,而那位朋友竟随着人群一起大声抗议推搡警察,因为他个子高块头大,很快便成为警察重点控制对象,被送到了派出所,直到第二天调查完毕才释放回家,让家人担心了一天一夜。事后,我问他,你平时都不爱说话的,怎么会去和警察发生冲突?他说他当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只是看到大家都在嚷,都在推,而且停电也确实恼火,头脑一热,便跟着人群一起嚷闹起来。
我想这就是群体心理暗示的作用,人在那种环境下,如果没有受到过专门训练,很容易就被其他人的情绪、语言、动作所感染,从而模仿他人,失去自我。
正如书中所说,每个人都有模仿的天性,因为学别人是天底下最容易不过的事情。
人总是喜欢自作聪明,而聪明人最喜欢走捷径,最快的捷径,无非就是模仿别人,别人做得,我为什么做不得的心理常使人轻而易举的放弃理性思考和权衡利弊,而位于群体环境中,就更容易使人轻率行动,人云亦云。
比如股市,牛市时全民炒股,无论卖菜的小贩还是跳广场舞的大妈,谈起股票都是眉飞色舞,哪还有人记得乐极生悲,月盈则亏.熊市时,股市又无人问津,哪个人在熊市炒股,常会受到背后所指,冷嘲热讽,又哪还有人想起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么?所以股市的赢家永远是逆向思维,且能做到知行合一,这是人心和人性在人群中的逆袭,故能在股市成功之人,十者存一。
唐太宗李世民曾说,舟所以比人君,水所以比黎庶,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此中黎庶也可算作人群,事物总是可以多方面看待的,道理也总是相通的。《乌合之众》中,也并非全然是对人群的消极认识,勒芒也认为群体才会体现出大义无畏、一往无前的凛然气概。群体才会在慨然赴死的进程中带给人一种激昂的情绪与荣誉感。虽然群体的平均智力绝对无法与一些伟大的个人相提并论,然而再伟大的个人终究力量有限,人类社会的发展和历史的进步,终究是依靠群体这个庞然大物在缓慢而又不容阻挡的向前推进。
读罢此书,合卷沉思。
作为社会中的一员,我们必然身在群体之中,无处逃离也不必逃离。无论是否是乌合之众,我们都将面临选择。只是到底该选择人云亦云而麻木但轻松的快乐和安逸,还是该选择上下求索而清醒但劳累的思索和拼搏?但凡有过一定社会阅历的人,就会明白,这个选择,真的很难。
第13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乌合之众》这本书是我学习社会心理学接触的第一本心理学著作,看完之后我对作者古斯塔夫·勒庞有了近乎两极化的印象,一方面我被他对群体行为细致入微的观察和对群体心理细腻的刻画所折服,另一方面我却也对他过分宣扬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强烈的种族歧视而感到不可理喻。《乌合之众》是一部美丽与丑恶共存的作品,接下来我将根据我的理解对这部作品做一些解读。
1、群体心理的确存在
我们总认为自己能够随时保持自我,所以一直忽视了群体心理学的存在,但实际上群体心理学不光存在而且对我们的生活还有着巨大的影响。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提出:当个人融入一个集体后,他的行为轨迹和思维方式将趋向于群体共性,人们开始放弃了自我思考而是开始听从一些指令,接受一些的暗示,容易被煽动,行为上也开始表现得顺从群体意志。
2、群体心理的产生原因
一旦个体混迹于群体当中,在丧失了理性思考的能力后,他们对事物批判的标准便变成了一些简单的外在标尺,例如身处群体的人们总是觉得自己所在的阵营人越多其在伦理道德上占的优势就越大。勒庞在书中提到这种错觉实际上是一种自我保护,与更多的同伴呆在一起既是对他人判断的一种依赖,也是即使自己犯错但因为人多逃避处罚的可能性就越大这种心态在作祟。
3、群体心理的愚蠢
历史上最能反映群体心理愚蠢的案例便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德国发生的对犹太人的种族清洗。希特勒在当上德国总理后在全国范围内大肆宣扬热尔曼民族的高贵以及犹太民族的低劣,并将德国一战的失利也归咎于犹太人,将犹太人塑造成了一幅魔鬼的形象。按常理而论,他的这些言论是如此的低俗和幼稚,一个成年人很容易就可以看出他这番言论背后其实是想要掠夺犹太人手中的财富,可就是号称严谨的德国人却对犹太低劣论狂热地追捧,据不完全统计二战中死在种族清除中的犹太人达600余万,这个就是群体的愚昧。
对于书中所提到的不同民族在群体心理中的不同反应我没有更加深入的研究,但在道德上对于这种种族歧视我不能苟同。整本书读下来我对“人多力量大”这句话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但在了解了群体劣根性的同时我也更加明白了合作在我们生活中的可贵。
第14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乌合之众》是一本很有名的书,当出现反智、集体、己方辩论势力弱小的时候,面对气势汹汹的人,总会有人来一句:像《乌合之众》里说的一样……,就像现在一提到小鲜肉,流量现象,总会有人提,就像《娱乐至死》里说的那样……
总之,基于这个原因,我去看了这本书。
《乌合之众》与其说是痛斥反智集体,不如说是教人如何领导群众,在字里行间谈到了集体的特点,以及和集体的相处办法,譬如有一条:如果想得到群体的支持,那应该和他们保持距离。
就像在封建社会的皇帝一样,一定是保持足够的神秘感,并且用礼教来保持这种神秘感,一旦皇帝的神秘感被剥夺,隐形的威望、信仰和共识也会崩塌,自古以来可能威胁到皇帝威望的功高震主之辈,莫不下场凄惨。
众是众人,乌合大致是说盲动、被裹挟,群众最重要的是凝聚共识,一旦共识达成,那么个人的力量再大,思想再清晰,也难免被裹挟,得意洋洋出来异于常人的,通常会被暴力消灭,只有力量到扭转群众信仰地步的人,才有资格继续挑战。
然而,一旦变成群体性的时候,也意味着会失控,一开始创造、煽动相关民意的人,往往也被民意所吞噬和裹挟。
由此,我们恐惧群体,恐惧自己被群体所支配,同时担心有人支配着群体,群体的恶,莫过于多数人暴政下,对人的摧残。
群体也有善,但往往包括2个特点,1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再善的群体也会有人觉得恶,2是这种善良,往往是彼之良药,我之砒霜,对一些人总是不好的。
《乌合之众》透露出来的群体性的恶意,让人不寒而栗,可一旦社会进入到那种情况,冲突不断,被群体裹挟着的,群体本身,带领着群体的,谁又会是这个环境的幸运者呢?
第15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乌合之众》的作者是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他是群体心理学的创始人。本书成书于1895年,距今已经超过120年。然而本书至今仍旧是一本极为畅销的书,可见经典的价值。
本书的下半部分比上半部分有趣很多,因为上半部分多是对于群体特性的描述,而下半部分则讲述群体lx的成因和不同群体的特征。
我最喜欢的部分是群体lx的成因,oxcb的成因。作者认为,常常群体lx都是很极端的人,这和我们一般的印象很一致。不论是政界lx还是商界lx,往往都很固执,偏执,爱走极端,讨厌mz,喜欢我行我素。
作者认为,成为群体lx的最重要因素是——事业成功。一个偏执的人,除非你成功了,大家才会认可你的风格,否则,大家就会认为你有毛病。事业的成功,造就lx的名望,名望导致群体对lx的迷信,迷信进而产生oxcb。
作者还认为,oxcb的三大动员手段是:断言,重复和传染。看到这三个手段,我忽然联想到广告营销的三大手段也是如此。断言,就是不解释,不推理,直接下结论。直接说自己的观点和行为是对的,自己的产品是最好的。重复,就是不断地给群体强调,或者说是xn。重复的次数多了,大家似乎也就不知不觉的接受了。
传染,就是让lx的意见在群体间互相传播,情绪传染。
作者认为一个民族作为一个群体,有自己的群体心理学,也可以叫做民族特性,具体表现为认知的一致性,特殊的风俗习惯等。民族心理学具有一定的惯性和惰性,不易被改变。这大概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新文化运动过去一百年,新中国成立也近70年,中国人的很多观念意识还是很难被改变,这就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群体心理学,或者叫做传统。
作者在讲到议会这个群体的时候,书中前边讲过群体的特征,群体的智商往往会低于群体的平均值,那么议会群体的智商也将低于议员的平均智商。但是作者仍旧认为,议会的效率虽然会低点,议会的决策不一定会比个人dczz的更高明,但是这是mz的代价,这是mz的最佳形式,即使他并不完美。
第16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乌合之众》这部著作在国际学术界有着十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弗洛伊德曾评价说:“勒庞的这本书是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致地描述了群众心态。”社会心理学家奥尔波特评价说:“在社会心理学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中,最有影响者,非勒庞的《乌合之众》莫属。”社会学家墨顿评价·“勒庞这本书具有持久的影响力,是群体行为的研究者不可不读的文献。”
一千个偶然聚集在公共场所的人,没有任何明确的共同目标,因此只能看成一群聚在一齐的人,这样的一群人不能被叫做群体。而当一个偶然的契机把一群人聚集在一齐,这群人就有了同一种心里特征,我们姑且称之为心理群体。心理群体构成之后,会表现为一种共同的,暂时的,然而又是十分鲜明的普遍特性。群体中的个人行为表现具有四个特征:第一是自我人格消失,第二是无意识本能起决定性作用,第三是情感与思想在暗示与传染的作用下转向同一个方向,第四是暗示的观念具有即刻转化为行动的冲动。个人的决策通常比群体决策更好,个人能产生更多较好的主意,而群体决策由于受到不一样意见和论点的约束,加上害怕被人认为愚蠢等心理制约,因而不容易使决策具有较大创造性。
“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与礼貌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的突然爆发。”在某人遇到危险时,如果只有一个旁观者,这名旁观者会清晰的意识到自己的职责,对受难者给予帮忙,如果他见死不救,会付出很高的心理代价;然而如果有众多人在场的话,帮忙求助者的职责就由大家来分担,造成职责分散,每个人分担的职责很少,旁观者意识不到他那份职责,会有我不去救会有人去救的心理,导致群体冷漠的局面。
老人在街头摔倒却无人前去帮忙,导致老人窒息而死,其亲属埋怨众人太冷漠,埋怨这个社会缺少爱心。但是从勒庞的观点来看,这种众多旁观者见死不救的现象称为职责分散效应。心理学家发现,这种现象不能仅仅说众人冷酷无情,也不能说是道德沦丧的表现。
因此,我们有必要研究心理学,了解是什么让我们盲从,如何克服盲从,从而确保一个稳定发展的幸福未来。
第17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李大琳的自由天堂1周前正如书名《乌合之众》本身的贬义色彩,作者本身对于群体的特质是持贬义态度的,但对于群体和个人之间关系的分析的确引人深思。“在群体里面,那些无能的人、傻瓜、心怀嫉妒与怨恨的人,就会摆脱自己的负面感觉,不再感觉自己是个无能的人,而是会感觉到一种巨大的力量,但这种力量却极其短暂而且残忍”
记得小时候的一件事,上小学的时候,我家楼下后院的空地是个相对隐蔽的地方,有一天放学,看到几个同学围着一个女生,我好奇过去问一下,结果看到几个人在轮流扇耳光,有一个人还问我要不要加入,当时心里害怕就走了。但其实,我觉得以我当时的心理,很有可能就鬼使神差的加入她们了,因为中间那个女生处于绝对的劣势,无力反抗。所以如果我一旦融入她们,我就变成了她们群体中的一员,我就会尽情释放我的丑陋,正如小波叔在他的《革命时期的爱情》里描述那些有文化的青年们互相打斗的荒唐场面。
这本书介绍了作为群体领袖来说,群众可通过传染、重复等建立威望的方式来渗透信念进而对群体进行统治,说白了,就是承认统治者和政治家为了某种目的的达成,对群体是采用手段的。但是,他却不觉得这种手段的应用是错误的,反而觉得,如果言论太过自由、人们的普遍信念不统一,是一个文明衰退的标志。一边描述群体人云亦云的愚昧劣性,一边又提醒统治者群体变得有自己的想法是件危险的事,这和某些自认为优越的群体的歧视态度有何不同呢?不过也能理解,这作者本身就是个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者。
而的确,“一切文明存在的主要动力向来不是理性,也可以说,尽管理性是存在的,但文明的动力最终还是各种感情,这些感情包含有尊严、自我牺牲、宗教信仰、爱国主义精神以及对于荣誉的热爱。“而这其中宗教的态度:“宗教迷信是多么的顽强,而那些宗教与任何简单的逻辑都不相符,在将近两千年的时间里,那些最清醒的天才也只能在它们的规矩面前俯首称臣。”《人类简史》的作者就有表达了类似的观念,肯定了宗教在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正如作者总结,这是一种残忍的偏执、盲目的服从、狂热的宣传。另外对于群体的特点,也同样分析透彻:群体冲动、多变、易怒、易受暗示、多变和轻信、情感夸大化、专横保守,总的来说,作者觉得相比于孤立的个人,群体中的个体代表着文明进步阶梯的倒退过程。
真相永远都是冷酷又让人感觉无力,所以那些有温度的控制尽管让人丧失理性甚至自由,仍然很多人趋之若鹜,比如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骗局,比如针对慢性病患者的痊愈神药......而对于我来说,那些枯燥的读书时光正是为了让自己对世界保持清醒头脑的选择,所以那些时光尽管枯燥,但却让我和现有环境保持一定距离,既充实又幸福。那些我们小心翼翼隐藏起来的丑恶,被作者冷酷的掀开,那些我们自认为的真实,也不过是统治者想让你认为真实的真实。尽管认识真实让人难过又绝望,但我还是想用无数的孤独时光去了解,正如小波叔说的:人活在世上,快乐和痛苦本就分不清楚,所以我只求它货真价实。
第18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古斯塔夫·勒庞,是法国社会心理学家,群体心理学的创始人。在20世纪即将到来的时候,他写了一本心理学专著,来表达对法国民族文明的失望与不满,就是这本《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他以一个心理医生的视角,解剖人类内心中隐藏的`心理毒瘤。于是这本连他自己都没太在意的书在1895年出版后,居然以平均不到一年再版一次的速度疯狂地传播着,至1921年已印到第29版。
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为何具有如此的魅力,以至于到今天我读着它的时侯仍被其所震撼。它似乎更能以一种悄无声息的气势撞击我们的思想。
初读此书时,感觉勒庞就像我们时代里的一个“愤青”。他保守而冷静,言辞犀利,对一切既有的判断不以为意,毫不留情的揭开人类的虚荣之心,揭露诸多关于集体的丑恶与缺陷,将种种可悲的人性、群体性摆出来让人们自己审视。他的言论仿佛在颠覆着我们以往的世界观。
从书中可知,勒庞处在一个群众重新崛起的时代,他敏感地意识到这种现象背后隐藏的危险,并通过自己所掌握的心理学语言,坦率地把它说了出来。勒庞的思想是超意识形态的,有些地方也反映出如今人们所关心的问题,即便是在现代也是有反思意义的,如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的泛滥、群众运动、人的自我异化,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等等。
“真理往往掌握在大多数手里”,这是我们从小就奉为真理的信条,因为面对众意,我们会不自觉地怀疑自己。正如勒庞所说:“在集体心理中,个人的才智被削弱了,从而他们的个性也被削弱了。异质性被同质性所吞没,无意识的品质占了上风。”在群体势不可挡的压力下,个人往往会选择屈从或沉默,以免受到孤立和敌视,只有极少数怀有批判精神并勇于寻求真理的人会提出反对意见。这同诺依曼的“沉默的螺旋”的理论极为相似。
“众人拾柴火焰高”、“团结就是力量”,让我们懂得群体的力量会势不可挡,众人的力量会摧毁一切障碍。当文明的结构摇摇欲坠时,使它颠覆的总是群众。面对外敌入侵,中华民族总是能凝聚在一起,这不仅是民族自尊心和爱国主义的表现,也是一种英雄主义。正如勒庞所说:“在群体中,每种感情和行动都有感染性,其程度足以使个人随时准备为集体利益牺牲他的个人利益。”不禁想起我们的英雄董存瑞、黄继光等,怀着“保家卫国”“先国家后个人”“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感情,慷慨赴义。这种英雄主义毫无疑问有着无意识的成分,然而正是这种英雄主义创造了历史。
在勒庞看来,当人们融入了一个群体后,他们的感情、思想和行为变得与他们单独一人时颇为不同,而群体在智力上总是低于孤立的个人。群体没有能力做任何长远的打算或思考,而孤立的个人具有主宰自己的反应行为的能力。我觉得这是因为个人融入群体后会有一种依赖群体的情绪,就像人民公社时期的“大锅饭”制,因为在集体光环的庇佑下,个人失去了劳动的积极性,责任感降低。然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使得个人失去了从集体中平均获利的途径,不得不依赖个人劳动力,而且要想获得比人更多的粮食,个人必须比别人付出更多的努力,在这种竞争的刺激下,中国粮食产量提高了,粮食新品种也增加了。从这个角度上看,群体的智力确实低于个人。
不仅如此,群体中的个人也会因为群体数量上的势不可挡,做出平时不可能做的狂暴举动。这点我非常认同。因为,孤立的个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时,他不可能会焚烧宫殿或洗劫商店,即使受到这样做的诱惑,他也很容易抵制这种诱惑。但是在成为群体的一员时,他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予他的力量,这足以让他生出杀人劫掠的念头,并且会立刻屈从于这种诱惑。
就如今而言,公众情绪力量仍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勒庞说:“有时,在某种狂暴的感情——譬如因为国家大事——的影响下,成千上万孤立的个人也会获得一个心理群体的特征。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偶然事件就足以使他们闻风而动聚集在一起,从而立刻获得群体行为特有的属性”。公众情绪力量的最初最集大成者可以说是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这个广州大学生莫名其妙地在收容所中葬送性命。许志永律师凭借着公众情绪的支持和媒体的力量,为孙志刚事件上书全国人大,《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被废除了,孙志刚事件也成为了中国法治历史的里程碑。这是媒体和公众力量挑战长期行政法规的典范。此后的“躲猫猫”、“70码”事件等等,正是由于公众的持续关注与公众情绪的反应强烈,对相关部门造成一定压力,使得相关机构从最初的遮遮掩掩到最后不得不正面回应,这对事件的调查有着正面影响。公众情绪正以自己的方式展现着力量。
但我们也不应盲目乐观,我们应该注意的问题是:任何力量的过度放大,都会模糊背后的真实。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震惊世界,危难时刻中国社会各界掀起赈灾热潮。万科董事长王石得知汶川地震的事情后,当即做出万科捐款220万的决定。而此举却被认为是“抠门”,引来网络上一片骂声。王石在博客中回应认为,“万科捐出的200万是合适的,中国是个灾害频发的国家,赈灾慈善活动是个常态,企业的捐赠活动应该可持续,而不成为负担”。平息而论,作为企业家,王石的做法是理性的。但是在公众情绪处于高度敏感时,当感性成为公众情感的主流时,企业家的这些理性逻辑,刺痛了公众敏感脆弱的心。他对自我财富的捍卫,在公众眼中就会显得那么可恶。勒庞曾经说过:“有时,在某种狂暴的感情——譬如因为国家大事——的影响下,成千上万孤立的个人也会获得一个心理群体的特征。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偶然事件就足以使他们闻风而动聚集在一起,从而立刻获得群体行为特有的属性”。当公众情绪遭遇商业理性,王石触犯了众怒,可以说彻底栽了个跟头。公众——这个庞大的群体对这一事件普遍的恶评,其实是掩盖了中国社会的制度性缺陷。这样的声音的出现,应该是一个值得深思的社会现象。
《乌合之众》的当代意义,就在于它发现问题的功能。虽然书中有些言论过于偏激,但勒庞对我们之前那些文明伟大和衰败的原因和评价,无论是对我们当前的政治领袖、意见领袖还是社会公众都具有启示意义,让我们能够在盲从之中带点儿理性,迷信的时候产生些怀疑。
第19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这本书是新闻传播学专业的必读书目,上大学就是老师们推荐书目的必读经典书目之一,后来读了新闻学专业研究生对它的认识更加深刻。
本书作者勒庞是个保守派社会精英,在一百多年前的法国他反对传统的国家主义,反对新兴的集体主义,推崇英美式的自由主义。生活在法国革命不断的年代里,经历过巴黎公社和法兰西第二帝国等历史时期,亲眼目睹了法国民众在传统的信仰与权威崩塌后,在近乎宗教般的革命激情中,退化成一群野蛮、善变、极端的原始人,在少数人的怂恿下,民众会毫不犹豫地做出骇人听闻的暴行,事后却要求爱国主义的荣誉勋章。是勒庞创作乌合之众的社会基础,他在《乌合之众》中总结道:民众缺乏理性,依赖于信仰与权威的引导,用想象来判断,模仿他人行为,简而言之,民众是盲从的。这本书所讲的群体心理学理论奠定了社会心理学的基础。
在现代信息化社会,我们往往能找到同感,也有“乌合之众”存在,盲目从众无助无处不在。
因此,我们有必要研究心理学,了解是什么让我们盲从,如何克服盲从,从而确保一个稳定发展的幸福未来。
第20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从法国大革命开始,“雅各宾派”,“吉伦特派”,“热月派”等一系列政治派别,在群众的支持下,先后登上了历史舞台。政治活动的推动力由过去的精英官僚转移到大众,在这样的历史背景和社会环境下,目睹了一系列高涨的群众运动后,古斯塔夫勒庞创作了《乌合之众》一书,来描述其所观察到的群众心理特征。
勒庞将书名定名为《乌合之众》,可见其对于群众的心理持有一种贬义的态度。他用一个词,“无意识的状态”,来概括他所观察到的群众心理特征。何谓“无意识”?即群众的心理是没有理智的,为人所摆布的。
当然,勒庞对于群众心理的出发点是“群众心理同一律”。他认为,个人一旦陷入到群体之中,个人的智力和个性会被削弱,取而代之的是群体的智力,并且行动上和群体保持一致。哪怕一个数学家,在性格上,和一个修鞋匠也没有区别。
“群众心理同一律”并不意味着,你一上街,就和街上的人心理上就一致了。勒庞全书的群众所指代的是“有组织的群众”,用勒庞的语言那就是“同质性”的群体,所谓有共同目标,利益,经历或者血缘的一群人,只有“同质性”的群众或者从“异质性”到“同质性”的群众,才能产生共同的群体心理,才能适用“群众心理同一律”。
在书中,勒庞多次使用无知,急躁来描绘群众的心理,群众总是盲目而又狂热的,若是在群情激愤的时候,表现出理性,往往会成为群众攻击的目标。群众容易接受暗示,难以推理,把表观的现象当成事实,然后做出破坏性的行为,而一旦无可辩驳的事实展示在群众面前时,群众的力量就如“鸟兽般”散去。
有了群众,也就有了领袖。领袖成为领袖的方式多种多样,但无论如何,领袖来源于群众,勒庞认为群众从心理上,天生需要领袖,领袖一般是由群众中意志最坚定的人担任。同时,领袖可以反作用于群众,勒庞还阐述了群众领袖如何使用暗示,重复,断言等手段,激发群众的想象力,把观念灌输到群众的头脑中,令自身获得威望。
譬如,重复这个手段。正所谓“谎言重复一千遍,就会成为真理”,在重复的作用下,人们会下意识的把谎言当成真理。
在勒庞的观察中,群众登上政治舞台以来,往往具有非凡的破坏力,并具有群体性的犯罪行为。也就是个人在群众中,失去责任感,产生“法不责众”的想法,从而失去理性的束缚,做出破坏性的行为。
不过,群众的力量是巨大的,与群众对抗总是徒然无益。
“人的行为是观念的产物”,勒庞如是说道。观念一旦在群众的头脑中扎根,就具有了强大的惯性,群众就难以接受其他观念。而新的观念,要使具有新观念的群众,取代旧观念的群众,才能变成社会上新的准则。
虽然勒庞批判群众的心理,却又认为群众有正面的意义。当旧的机制腐朽的时候,群众的破坏性,可以为新的秩序诞生,扫平道路上的障碍。另外,他引用了雷赛布的事迹,来说明,群众的力量也可以转化成建设性的力量。
群众是历史的主体,是历史发展的根本推动力,也是左右国家政治的重要因素。我们更需要深入了解群众的心理,客观全面分析群众心理的特征,于个人和社会的发展提供认识和帮助。
《乌合之众》作为研究群众心理的经典之作,其思想穿越百年,仍有裨益之处。但我们应该认识到,《乌合之众》的观点出于作者本人的观察和思辨,缺乏有力的社会研究作为支撑,要辩证的看待书中的内容。
第21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出于好奇,用这一学期的时刻,仔细阅读了吉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勒庞身处思想混乱,歧视纷呈的世纪末,属于法国思想界中“亲英派”的边缘人物。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触发了勒庞对群众心理研究的敏感神经。分享一下我感触最深的四个地方:
一。在书中他如先知般写到“我们就要进入的时代,千真万确将是一个群体的时代。”勒庞那里所谓群众进入了历史,是指他们过去几乎不起任何作用的意见,已开始发挥作用。这也让我们注意到了编报纸的人对群众意见的影响,他们先是迎合群众的感情,然后把这些感情引入特定的行为渠道。当我们意识到这一点后,对于新闻媒体的报道应加以自我理性的决定,而并非欣然理解思维的同化。另一方面,对于媒体人应清醒的意识到,他们对于群众的感情引导,群众意见的构成,将会拨动时代的冰弦。
二。“群体中的人日益被大众文化所湮没,这种文化把平庸低俗当做最有价值的东西。”与过去的社会相比,群众更易于理解自己周围的人的决定和爱好,也让我们想到这天人们对所谓当代人失去自我决定潜质的关切。提醒着我们对事物的思考应有自我辨别的潜质,在大众文化的环境下构成个体文化的升华,以突破和创新产生新的文化价值。
三。“我们服从别人的怂恿,它会正因来自群众而更为强大。”
勒庞对于犯罪群体的剖析中指出其同样贴合所有群体中能看到的特征。“群体相对于孤立个体而言缺乏主宰自己反应行为的潜质。群体的冲动、易变和急躁性。群体中的某个人对真相的第一次歪曲,是传染性暗示过程的起点,这便体现的是群体的易受暗示和轻信性。”
巴士底狱监狱长遇害的典型事例:堡垒被攻破后,极度兴奋的人把他围住,拳脚相加,反抗中他偶尔踢到一个在场的人,有人推荐让挨踢的人割断监狱长的喉咙,而他的推荐立刻博得了群众的赞同。这个挨踢的刚刚干完活的厨子只是出于好奇心进入了人群中,然而由于普遍意见就是如此,于是他也坚信这是一种爱国行为,他用一把借来的刀切开那裸露的脖子,成功的执行了命令。这警醒着我们,处于群体之中应提醒自己持续冷静的思考。在歪曲的传染过程中,用个体独立的思考代替这种轻信。
四。“影响群体头脑时,三种手段最为重要,即断言法、重复法、传染法。”
透过勒庞对这三点的解释,我有两方面的思考。首先,如果你居于一个领导的地位,你能够应用简洁有力的断言,不断重复的说法,在人群中的传染性,使某种说法进入我们无意识的自我深层区域,而我们的行为动机正是那里构成的。到了必须时候,我们最终会对它深信不疑。广告的影响,原因似乎就在那里。其次,另一方面,当你处于群体中的一员,无论是领导还是候选人,无论是透过断言、重复还是传染进行的思想灌输,于我们而言还是要强调清醒的头脑。也许候选人想要保证自己取得成功,他用最离谱的哄骗手段才能征服选民,也许他写成文字的纲领避免了绝对,他毫无惧色地承诺着最重要的改革。作为青年的我们不能只看事物表面,有着自己独特的思考,自己的看法,敢于表达我们的新思想。
第22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乌合之众》的作者是古斯塔夫·勒庞,是一位法国人,他在书中层层分析,逐步推进,明确指出个人一旦进入群体中,他的个性便被湮没了,群体的思想占据统治地位,而群体的行为表现为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他也在书中例举了大量的例子来论证他的观点,而我在读完这本书后,针对他的观点我也存在着不认可,但是回想起自己所在的社会,不也处处存在他所说的“群体化”现象。
就从当前疫情来看,社会自发性的进行捐款,许多明星也参与其中,但总有人会跳出来说:“你一个大明星就捐这么点?这么抠门的!”慢慢地、种种话语接踵而来,形成群体对捐款者人身攻击,从而形成道德绑架,然而这些群众也是从个人观点向舆论中心靠拢,思想慢慢被同化。但平心而论,这些明星捍卫自己的财产有何不对,但公众情绪此时处于高度敏感,他们只会觉得有钱人就应该多出钱,但是无论出多少钱,群体只会认为出的少了,从而引发“众怒”。这群体中每一个人就如一滴水汇入了整个河流,河流依然在,但这滴水却再也找不到了。
在这本书中作者总是用一种绝对性的词语来叙述,虽然他在书中例举了大量的例子来证明他的观点,但我始终觉得还是比较武断。并不是所有的群体都能同化每个人的思想,个人的思想还是占据主导地位,就如一颗沙粒他哪怕汇入了沙漠,可他还是那粒沙,始终都能找到。
读完《乌合之众》这本书让我们接触到了群众这种行为、心理产生的原因。但是我认为每个人都应保持自己的批判精神、怀疑精神,永远不要随波逐流,成为“乌合之众”。
第23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二零一五年秋,我去芬兰阿尔托大学交换学习,年底买好了机票飞马德里和罗马。没几天,巴黎发生了恐怖袭击,行程被迫取消。今年刚定好了去巴黎的行程,“黄马甲”事件又闹的沸沸扬扬。父母反复叮咛巴黎危险,国内的许多公众号恨不得把法国渲染成人间地狱。但巴黎的同学却跟我们说没事,圣诞节一切如常。不管哪种说法,皆是一面之词,若非亲眼所见,就不可偏听偏信。
网上疯传的视频里一拥而上的疯狂场面让我想到曾经听过的一段话:“孤立的个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时,他不能焚烧宫殿或洗劫商店,即使受到这样做的诱惑,他也很容易抵制这种诱惑。但是在成为群体的一员时,他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他的力量,这足以让他生出杀人劫掠的念头。”
后来一查,此言原来出自古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干脆翻出来读读。巧的是,庞勒就是地地道道的法国人。法国在欧洲是个很特殊的国家,很多事情都是法国先行,诸国效仿。法国人对于社会运动也常常表现的很激烈。从1789年到1870年,巴黎就发生了多次重要起义,还有后来1968年的“五月运动”。金融危机爆发的这些年来,国家经济下滑,百姓生活水平下降,政府又加重燃油税,民众的诉求得不到回应,也难怪会采取一些极端行动。
对于这些事,我不够了解,也不便随意评论。只是就书论书,谈谈感触,或者说仅仅是述而不作。
庞勒写过很多社会心理学的书籍,只有这本《乌合之众》最为出名。在我看来,他的言语很激烈,甚至带着些许偏见。但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极为精彩,很多观点鞭辟近里,入木三分。在书中,勒庞阐述了群体以及群体心理的特征,指出了当个人是一个孤立的个体时,他有着自己鲜明的个性化特征,而当这个人融入群体后,他的所有个性都会被群体所淹没,他的思想立刻会被群体的思想所取代,体现出情绪化、无异议、低智商的特征。在集体心理中,个人才智被削弱,从而个性也被削弱。异质性被同质性所吞没,无意识的品质占了上风。群体是一个无名氏,因此也不必承担责任。这样一来,总是约束着个人的责任感便彻底消失了。
庞勒在谈群体的时候也谈民族。他说,遗传赋予了每个种族中的每个人以某些共同特征,这些特征加在一起,便构成了这个种族的气质。决定各民族命运的是它们的性格,而不是它们的政府。凡是与这种性格不符的模式,都不过是一件借来的外套,一种暂时的伪装。庞勒认为社会组织就像一切生命有机体一样复杂,我们还不具备强迫它们在突然之间发生深刻变革的智力。对一个民族有致命危险的,莫过于它热衷于重大的变革,无论这些变革从理论上说多么出色。如果它能够使民族气质即刻出现变化,才能说它是有用的。然而,只有时间具备这样的力量。
除了谈民族,他还讲教育,文中提到了法国前公共教育部长朱勒.西蒙先生的一段话:“学习课程,把一种语法或一篇纲要牢记在心,重复的好,模仿的也出色——这实在是一种信仰行为,即默认教师不可能犯错误。这种教育的唯一结果就是贬低自我,让我们变得无能。”生活中取得成功的条件是判断力、经验、开拓精神和个性,这些素质都不是书本能够带来的。
庞勒认为当时法国的教育使得一个充分发展的人出现了,然而他也是一个精疲力尽的人。成家立业,落入生活的俗套,然而只要落入这种俗套,他就会把自己封闭在狭隘的职业中,仅此而已。这样的状况,中国又何尝没有呢。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要反思的不仅仅是学生,还有整个教育体制。
战国时期的《韩非子》一书中就有说道:“闻有吏虽乱而有独善之民,不闻有乱民而有独治之吏”。民众之于国家,有着不可忽略的力量。庞勒说:“我们就要进入一个时代,千真万确将是一个群体的时代。”虽然这本书首版于1895年,距今已经有一个多世纪了,但这样的趋势并没有改变。
我很欣赏这样有前瞻性且锋芒毕露的作家,敢于争锋相对,说出自己的观点,不需要得到所有人的认可。在众人都强调真实的时候,庞勒敢说:“有时,不真实的东西比真实的东西包含着更多真理。在历史上,表象总是比真相起着更重要的作用。影响民众想象力的,并不是事实本身,而是它们发生和引起注意的方式。”在大家都一边倒地宣扬人类“理性”的伟大之时,庞勒敢说:“在自然界,完全受本能支配的生物作出的一切动作,其神奇的复杂性令我们惊叹。理性不过是较为晚近的人类才具有的属性。无意识在我们的所有行为中作用巨大,而理性的作用无几。”
在中国,最具有现实意义,最受欢迎的学说多半讲的都是集体主义的意识形态。像《乌合之众》这种反集体主义的著作,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无法进入人们的视野。但是抛开政治立场不说,庞勒的很多观点至少能引起人们的思考和反观内省。
很多时候,读一本书并不能懂一本书,可能要读一屋子书,才会突然明白曾经看过的某一本到底在说什么。当下所能收获的也许仅有只言片语,比如那句:“在这些我们能够明确观察到的现象背后,另有一些我们只能隐约看到的现象,而在它的背后,还有一些我们一无所知的现象……”
第24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群体心理
1.无意识现象在有机体的生活,甚至智力活动中都起着一种决定性的作用,并且无意识是很难被发现的的,即使是最细心的分析家和最敏锐的观察家,也只能窥见一点点无意识动机在人们行为中留下的痕迹。
人和人在智力上虽然有不同程度的智力差异,但是一个种族的个人却在本能上和情感上非常相似,尤其涉及到宗教,政治,道德,爱情等情感领域时,最杰出的天才也不见得比凡夫俗子高明。因为群体的无意识主导了群体行为,所以说群体当中一群笨人所做的决定未必就比那些专家们差,所以不要盲目的去说专家有理。因为:
群体数量众多,这会消除个人的责任感
群体中,每种感情和行动都有极其强大的传染性
群体中的传染性造成群体极易接受暗示
2.群体的冲动会随着外界刺激的变化而不断的变化,群体的野蛮体现在不承认实现愿望途中所出现的各种障碍,但是不同群体的程度会不同。
群体总是会轻易的被暗示和影响,起初一个小小的暗示就会在群体的椽笔下成为共识,最后被催化成事实。这样群体就没有了判断能力和辨别理性,只剩下极端的轻信和盲从。
群体的情绪性习惯性的被夸大,并且很容易被那些极端的感情和简单的思想所打动。
群体经常利用自己的情感将自己的理想和偏执强加给每个个体,从而达到专横的目的。群体从来不会怀有怜悯仁慈之心,但是他们却在骨子里对强权马首是瞻。
群体的道德在不同的情况下会表现的很不同。我们的道德水平是从原始社会继承来的野蛮和破坏性的本能,在群体的一些情况下会衍变成无恶不作的道德,但是在名誉,光荣和爱或主义作为感召力的时候,又会变成那种勇于献身和不计名利的精神。
3.群体的头脑里的观念从稍纵即逝到根深蒂固需要很长的时间,而让群体企业改变甚至放弃这种观点也要花费很长的时间,就譬如我国的婚姻观,在西方婚姻观的冲击下,虽然已经有不少人将婚姻视为个人的事情而非集体的事情,但是大多数完全的接受要很长的时间。
群体的推理方式非常的简单机械,甚至还有些拙劣,只要把表面上相似的事物提在一起,就会立刻把具体的事物普遍化。
影响民众想象力的,并不是事实本身,而是他们发生和引起注意的形式。例如某天那个重大事件造成的死亡数事件就会比某年造成的死亡数事件影响力大,因为群众在任何时候都不会关心那些连续不断,甚至习以为常的事件。
4.一切宗教或者政治信条的创立者之所以能站住脚,皆因为他成功激起了群众的想入非非的感情,他们使得群众在崇拜和服从中找到自己的幸福,并且为自己的偶像赴汤蹈火。
群体的意见和信念
1.两种因素决定着集体的意见和信念:
间接因素和直接因素
间接因素是能够让群众接受并忠于某些信念的因素
直接因素是在经过长期的准备后可以用来说服群众的因素
间接:
每个国家及种族都具有其不可被完全替代的特性,无法被其他的群体传播来的东西所取代。
传统代表着过去的价值观,习惯和感情思想,是历史,环境等因素综合作用一起的产物,她对我们有着巨大的影响,
不管对社会问题还是生物学问题来说,时间都是最有力的因素之一。
制度是变革社会弊端的根本措施,而国家的进步又要依靠改变制度和统治来实现,一个制度是需要上百年的时间才得以形成,而你想要改造它,也必须要付出同样的时间。
教育不是说死记硬背,而是说从视觉,听觉,触觉甚至味觉感知各种细节,产生自己相应或深或浅的认知,默默琢磨,产生新的思路,带着大脑去开始新的组合,改进,创新和发明。
直接:
形象,词语和套话,时间留下的这些东西,给人留下根深蒂固的影响。
经验能够让真理存于群众内心深处最有效的手段,他能够让真理生根发芽,并且让危险性降低到最低最有效的方法。
群众,no理性
2.领袖有好有坏,没有领袖的群体就是一盘散沙。
让某种观念进入群众头脑最有效的方式之一就是做出简洁有力的断言,不在意任何推理和证据,然而只有那些坚持不变并且不断重复的断言才能产生真正的影响,并且其中群众的传染性也发挥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当然名望在里面也会使得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不同群体的分类及其特点
异质性群体:匿名群体(街头群体等),具体群体(议会,陪审团等)
同质性内群体:宗派(政治派,学术派,宗教派)身份团体(军队,僧人,劳动人名等)
陪审团:一场审判中成功与否,陪审团占着大量的比例,但是我们从之前所讲知道,人在群体中智力会普遍下降,不管陪审团的组成是多优秀的人才,最终的结果和笨人的结果无异。所以我们为什么还要保留陪审团呢?因为如果没有陪审团,那么地方官是唯一一种可以自由行动的执政官,他们有的刚刚毕业,没有任何经验,根据自己的怀疑把人送进监狱,拥有完全的独裁型,这样的话使得审判更加没有正确性。
本书所说的乌合之众是指在集体环境下人们失去理性,判断力,智力等等的大众,因为群体的暴躁性,传染性,使得个人主义消逝在群体当中,这个和我们平常所认为的集体就是力量,集体产生智慧相违背,所以预防这些的话,我们需要的是在遇到问题的时候,首先把自己最基本的要求,以及不可破的底线梳理好,最好进行记录,之后当问题出现在大众面前的时候,合理的去选择,因为在群体的氛围下,不懂也会变得很懂。我们虽然知道群体的缺点,但是不代表全部的不信任,以上的记录与提醒,可以让自己清醒,并且还是老话,凡事都有两面,就像文中说的,陪审团也许所得出的结论不是正确的,但是说在绝大多数时候限制的专政,民主的选取也许未必得到做好的结果,但是说很大程度上避免了更大的骚动,站在金字塔上的人毕竟少数,把底下的稳住才能使得金字塔屹立不倒。在时间的衍变下,好的坏的都会留下,所谓的乌合之众,也会形成一个稳定的基础,决定民族的变化,支配着机遇的作用。我们也许无法避免潮流的涌动,但是在了解分析后,可以尽多的去避免;但是我们不要忘记无意识现象在智力思维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我们怎么能摆脱在这种种族下存在的常年累积的无意识现象呢?怎样避免群体的夸张,暗示,传染呢?又想到了那个问题,读书是为了什么?读书有什么用?也许从这本书的阅读经验可以知道,我们在什么样的生存环境当中,我们如何让自己保持“独立”,我们如何更好的看待这个世界。书说简单也简单,晦涩也晦涩,也许不同的年龄有不同的见解。
第25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乌合之众》是法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群体心理学创始人古斯塔夫?勒庞的名著,初次出版于1895年。该书深入浅出地剖析了群体的诸种特点及其成因。全书分为三卷(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不一样群体的分类及?特点),依次分析了“群体的感情和道德观”,“群体的观念、推理与想象力”,“群体的意见”,“群体领袖”等,深入透视了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趣味单一、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受别人支配的自我、群众户外、人的自我异化、官僚化过程、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
这部著作在国际学术界有着十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弗洛伊德曾评价说:“勒庞的这本书是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致地描述了群众心态。”社会心理学家奥尔波特评价说:“在社会心理学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中,最有影响者,非勒庞的《乌合之众》莫属。”社会学家墨顿评价?:“勒庞这本书具有持久的影响力,是群体行为的研究者不可不读的文献。”与任何学术著作一样,该书也有其局限性,如作者因群体的非理性性质和表现而对它持鄙视和恐惧的态度。他说:“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与礼貌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的突然爆发。”但同时他又认为群体是一股不可阻挡的力量因而是世界潮流的引领者。但这种内在矛盾并未减损其思想学术价值,而是为之后者开启了更深入研究的空间。这部著作对于我们这天认识和研究各种政治、经济、文化现象依然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启发好处。
第26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其实在读这本书前,我对于马克思关于“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这句话是比较相信的。也许我这种相信恰恰是如乌合之众中所说的那种身处于“无知的群众”中的一种无理性的被绑架的相信。因为从历史的大趋势来讲,社会国家乃至世界确实是在向着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方向发展,这不正好说明了“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么?
但是事实是我们在历史上几乎看不到人民群众对历史的方向有什么明确的利己性倾向。群体可以在某一个时段将一个有利于自己的政府扶植上台,同时又可能因为一些根本无法确定的谣言立刻将这个政府踢下台去。而在历史上起着决定性的把握历史方向的关键因素并非群众的意见,而是那些能够引导群众力量的个人或至少一小群保持头脑冷静和清醒的人。
也不一定保持清醒,有的时候这些领导者本身也并不清醒,他们可能耽于自己美好的政治信条或宗教信仰之中。但关键的是,需要这么一个核心似的“英雄”将这一切的信条、理念、信仰化为一种不可量化的“情绪”,才能使之最终被“群体”所接受。
群体中的个人会表现出明显的从众心理,勒庞称之为群体精神统一性的心理学规律,这种精神统一性的倾向,造成了一些重要后果,如教条主义、偏执、人多势众不可战胜的感觉,以及责任意识的放弃。用他的话说:群体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提供给他们的各种意见、想法和信念,他们或者全盘接受,或者一概拒绝,将其视为绝对真理或绝对谬论。
由于这种简单化的思维方式,群体并不认为真理,尤其是社会真理,是只能在讨论中成长的,它总是倾向于把十分复杂的问题转化为口号式的简单观念。在群情激奋的气氛中的个人,又会清楚地感到自己人多势众,因此,他们总是倾向于给自己的理想和偏执赋予十分专横的性质。个人可以接受矛盾,进行讨论,群体是绝对不会这样做的。在公众集会上,演说者哪怕做出最轻微的反驳,立刻就会招来怒吼和粗野的叫骂。
社会中大多数处于中下层地位的群众,大多地位卑微,心理狭窄脆弱,对超出自身生活经验的一般问题不甚了解,不辨真伪,希望听从权威的意见,“在群体的灵魂中占上风的,并不是对自由的要求,而是当奴才的欲望”,因此群体易受暗示和轻信,他们崇尚威势,迷信权威人物,这也给领袖以利用的机会。书中勒庞解释说领袖更有可能是个实干家而非思想家,他们并没有头脑敏锐深谋远虑的天赋,他们也不可能如此,因为这种品质会让人犹疑不决(这点我没看懂?)(“每个时代的群体杰出领袖,尤其是革命时期的领袖,大多才疏学浅,他们往往勇气超过才智。才智过多甚至会给领袖带来障碍,但正是这些才智有限的人给世界带来最大影响。”)。但领袖们会借助断言法、重复法和传染法的手段,用观念和信念来影响群体的头脑,这些作用有些是缓慢的,然而一旦生效,却有持久的效果,由此得到民众接受的每一种观念,最终总会以其强大的力量在社会的最上层扎根,不管获胜意见的荒谬性是多么显而易见。回想历史,我们也就不难理解希特勒法西斯主义当时为什么得到德国人民普遍拥戴的原因了。希特勒也曾在《我的奋斗》中写道:“群体爱戴的是统治者,而不是恳求者,他们更容易被一个不宽容对手的学说折服,而不大容易满足于慷慨大方的高贵自由,他们对用这种自由能做些什么茫然不解,甚至很容易感到被遗弃了。他们既不会意识到对他们施以精神恐吓的冒失无礼,也不会意识到他们的人身自由已被粗暴剥夺,因为他们绝不会弄清这种学说的真实意义。”
在勒庞看来,群体的产品不管性质如何,与孤立的个人的产品相比,总是品质低劣的。在现实意义下,我们应警惕自身,认识自己,保持自己的人格,做一个清醒的自由人,尤其是在群体更要凸显。
第27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无论如何,我不应该属于任何一方阵营。群体的意识应不应该被嘲笑?这只是我搞不清楚的问题之一。很久以前就看过这本书,当时只是感觉勒庞说的挺对,也没啥想法。只是最近突然觉得真实世界的发展仿佛就是那个样子……
很久以前,勒庞就预言了今日群体中的大部分特征:智商低于群体中的任意个体,换句话说就是智商无下限。“群体总是受着无意识因素的支配”,“大脑活动的消失和脊髓运动的得势”……最后“群体既易于英勇无畏也易于犯罪“这一切描述是不是很眼熟?
事实就是这是一个群体的时代,要取得别人的认同那么必须先认同一个群体,无论你是否知道人格和智慧都将被磨灭。无论这个群体对某事是认同还是反对,这都是一个个的群体和阵营。对某一群体的认同取决于群体的言论和发布的消息——至少我认为现在是这样的——诸如微博等等,而事实告诉我们群体的观察往往是失真的。正像书中所讲,群体的情绪是单纯的,夸张的。而群体又是易受暗示的,于是这就催生了种种阴谋论,因为你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不是被煽动了,是不是被暗示了。因为前面说到真实已经被群体糟糕的观察和分析能力磨灭掉了。如果你不进入某个群体,你又很难知道他们的运作过程,而你一旦进入那么就不能保证你自己还有智商这个东西的存在……
而我们总会在一个群体中,不是吗?因为我们都有一个阵营,无论你是赞同还是反对,除非你对此事不闻不问不去选阵营。那么好吧,又一个阵营出现了,人总是要有一个立足点来生存。群体可以成就,也可以毁灭。
好吧,这只是一个开头,不想再继续复述,所以我不爱写读后感。鉴于越来越感觉周围的人们普遍都不淡定了,都看看《乌合之众》吧,应该看看这本书,至少现在都应该看看,群体到底是一个什么情况。
第28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正如书名《乌合之众》本身的贬义色彩,作者本身对于群体的特质是持贬义态度的,但对于群体和个人之间关系的分析的确引人深思。“在群体里面,那些无能的人、傻瓜、心怀嫉妒与怨恨的人,就会摆脱自己的负面感觉,不再感觉自己是个无能的人,而是会感觉到一种巨大的力量,但这种力量却极其短暂而且残忍”。
记得小时候的一件事,上小学的时候,我家楼下后院的空地是个相对隐蔽的地方,有一天放学,看到几个同学围着一个女生,我好奇过去问一下,结果看到几个人在轮流扇耳光,有一个人还问我要不要加入,当时心里害怕就走了。但其实,我觉得以我当时的心理,很有可能就鬼使神差的加入她们了,因为中间那个女生处于绝对的劣势,无力反抗。所以如果我一旦融入她们,我就变成了她们群体中的一员,我就会尽情释放我的丑陋,正如小波叔在他的《我的革命时代》里描述那些有文化的青年们互相打斗的荒唐场面。
这本书介绍了作为群体领袖来说,群众可通过传染、重复等建立威望的方式来渗透信念进而对群体进行统治,说白了,就是承认统治者和政治家为了某种目的的达成,对群体是采用手段的。但是,他却不觉得这种手段的应用是错误的,反而觉得,如果言论太过自由、人们的普遍信念不统一,是一个文明衰退的标志。一边描述群体人云亦云的愚昧劣性,一边又提醒统治者群体变得有自己的想法是件危险的事,这和某些自认为优越的群体的歧视态度有何不同呢?不过也能理解,这作者本身就是个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者。
而的确,“一切文明存在的主要动力向来不是理性,也可以说,尽管理性是存在的,但文明的动力最终还是各种感情,这些感情包含有尊严、自我牺牲、宗教信仰、爱国主义精神以及对于荣誉的热爱。“而这其中宗教的态度:“宗教迷信是多么的顽强,而那些宗教与任何简单的逻辑都不相符,在将近两千年的时间里,那些最清醒的天才也只能在它们的规矩面前俯首称臣。”《人类简史》的作者就有表达了类似的观念,肯定了宗教在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正如作者总结,这是一种残忍的偏执、盲目的服从、狂热的宣传。另外对于群体的特点,也同样分析透彻:群体冲动、多变、易怒、易受暗示、多变和轻信、情感夸大化、专横保守,总的来说,作者觉得相比于孤立的个人,群体中的个体代表着文明进步阶梯的倒退过程。
真相永远都是冷酷又让人感觉无力,所以那些有温度的控制尽管让人丧失理性甚至自由,仍然很多人趋之若鹜,比如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骗局,比如针对慢性病患者的痊愈神药......而对于我来说,那些枯燥的读书时光正是为了让自己对世界保持清醒头脑的选择,所以那些时光尽管枯燥,但却让我和现有环境保持一定距离,既充实又幸福。那些我们小心翼翼隐藏起来的丑恶,被作者冷酷的掀开,那些我们自认为的真实,也不过是统治者想让你认为真实的真实。尽管认识真实让人难过又绝望,但我还是想用无数的孤独时光去了解,正如小波叔说的:人活在世上,快乐和痛苦本就分不清楚,所以我只求它货真价实。
第29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乌合之众》是法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的代表作。他从1894年开始,写了一系列社会心理学著作,以这本最为著名。关于该书的江湖地位,一般以美国社会心理学大师奥尔波特的评价作为定论:在社会心理学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中,最有影响者,也许非勒庞的《乌合之众》莫属。
该书被翻译成近20种语言,其中在中国的译本就有9种之多。我读的是由冯克利翻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出的第三版。
因为身处大众传媒行业,由电视领域迁延至电影市场,对该书一直十分向往。此次阅读,主要出发点是针对电影观众在观影场域氛围、受媒体舆论和身边口碑影响下,作为群体的心理特征,试图逆向寻求如何通过电影内容和大众媒体,最准确而高效地对观众产生影响。简单说,就是试图从社会心理的理论源头,寻找关于通俗文化产品的路径:为什么会产生“爆款”,以及怎样设计和运作“爆款”?
全书分为三卷,分别讲述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以及不同群体的分类及其特点。
在第一卷,《群体心理》中,作者介绍了群体的一般特征、群体的感情和道德观、群体的观念、理性与想象力,以及群体信仰所采取的宗教形式。
在一定的条件下,一群人会表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完全不同于其中的个人所具有的特点,他们聚集在一起,感情和思想采取同一个方向,自觉的个性消失,形成了一种集体心理。这就是“群体”,也即“乌合之众”。
“乌合之众”语带贬义,事实上,这本书所指的,就是贬义。因为,在集体心理中,个人的才智被削弱了,从而他们的个性也被削弱了,异质性被同质性所吞没,无意识的品质占了上风。所以,群体中累加在一起的只有愚蠢而不是天生的智慧。
这里插入另一个个人看法,我向来不信任所谓的“头脑风暴”,一群人在一起瞎说,号称碰撞,其实认识深度和智力水准完全不在同一个维度,其结果是大大降低思考效率,远远不及个体在安静环境下的冥思苦想和灵光乍现。
群体意识在拉低智商之余,还产生一种趋同性,淹没异见,扼杀个性。
其心理机制是这样的:“因为人多势众而一时产生的力量感,会使群体表现出一些孤立的个人不可能有的情绪和行动。在群体中间,傻瓜、愚蠢和心怀妒忌的人,摆脱了自己卑微无能的感觉,会感觉到一种残忍、短暂但又巨大的力量。”
作者是以法国大革命为主要分析样本,熟悉政治斗争氛围的我们从中可以从众嗅到历史的气息,并自动脑补所有在行政高压或话语霸权之下的各种画面。
在本卷中,作者还特别提到了“在剧场里观察事物的特殊立场”,他指出,这种立场毫无疑问是存在的,但是它的原则与常识、逻辑基本上毫无相同之处。
他简明但是确切地说了几点,对今天的电影市场依然有效。120年前啊,亲们!太阳底下并无新事。
1、“打动观众的艺术当然品位低下,不过这也需要特殊的才能。”
就是说,所谓“爆款”,其内容的准入门槛一定要低,要针对最大的人群基数,但是要伺候好这个“大多数”,同样是一个技术活。
2、“通过阅读剧本来解释一出戏的成功,往往是不可能的。剧院经理在接受一部戏时,他们自己通常并不知道它能否取得成功。因为如果想对这事作出判断,他们必须能够把自己变成观众。”
史上有很多被剧院经理、出版商一致拒绝而终成的“爆款”案例,至今不绝。今天的影院经理也面临同样的选择困境,更不用说身处项目前端的投资人。固化思维和路径依赖,都是与“爆款”擦肩而过的罪魁,但是“经验”,仍然是负责任的立身之本,至少能守住游戏规则的底线。
同时,“剧院”这个特定的场域,有一种特殊的气场,这一点,是读剧本、看样片、小规模看片等场景无法感同身受的。
3、“以名誉、光荣和爱国主义作为号召,最有可能影响到组成群体的个人,而且经常可以达到使他慷慨赴死的地步。群体未来自己只有一知半解的信仰、观念和只言片语,便英勇地面对死亡,这样的事例何止千万!” “剧院里的观众要求作品中的英雄有着夸张的美德。一般也可以看到,一次集会,即使其成员品质低劣,通常也会表现得一本正经。”
这里涉及到“爆款”的内容性质,即符合普世价值的伟光正,拔高的道德标准,超现实的英雄形象,才有可能“燃”。
4、“影响民众想象力的,并不是事实本身,而是它们发生和引起注意的方式。” “万万不可求助于智力或推理,安东尼让民众反对谋杀凯撒的人,采用的办法并不是机智的说理,而是对民众宣读凯撒的遗嘱,用手指着他的尸体。”
这里涉及“爆款”在内容表达上的方法论,简单、直给、形象、煽情。奇妙的是,这个方法论同样适用于“爆款”的传播和推广。
在第二卷,《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中,作者分析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中的间接因素、直接因素,群体领袖及其说服的手法,以及群体的信念与意见的变化范围。
在对群体意见的构成及传播的研究结论中,至少有3条依然符合今天的通俗文化市场运作。
1、“群众从来就没有渴望过真理,面对那些不合口味的证据,他们会拂袖而去,假如谬论对他们有诱惑力,他们更愿意崇拜谬论。凡是能向他们提供幻觉的,也可以很容易地成为他们的主人,凡是让他们幻灭的,都会成为他们的牺牲品。”
除社会政治现象外,这个观点还特别适宜解释大众娱乐消费品的内容逻辑,即造梦的、反现实的、精神按摩的,最适合集体意淫。
2、“当领袖们打算用观念和信念——例如利用现代的各种社会学说——影响群体的头脑时,他们所借助的手段各有不同。其中有三种手段最为重要,也十分明确,即断言法、重复法和传染法。”
脑白金的广告,从内容制定到传播方式都证明了这一点。同样,对一部电影核心概念的传播,也可以由此制定策略。
3、“一切与民族的普遍信念和情感相悖的东西,都没有持久力,逆流不久便又回到了主河道。”
普世价值,文化认同,是“爆款”内容的基本伦理。
在第三卷,《不同群体的分类及其特点》中,主要介绍了群体的分类、被称为犯罪群体的群体、刑事案件的陪审团、选民群体以及议会。
其中,与我的阅读初衷有交集的部分,是还是关于群体的智商拉低现象:“一切集体,不管其成员如何,全都患有智力低下症。在群体中,人们总是倾向于变得智力平平,在一般性问题上,40名院士的投票不会比40个卖水人所投的票更高明。”
所以,不要去理会几个习惯于故作惊人之语的影评人、意见领袖的小众观点,由于群体的智力低下,内容上的低门槛,认知上的无障碍,情绪上的受共振,接受过程的被催眠,这一切才有产生的起点,以及实施的温床。
在勒庞的时代,“乌合之众”的集合和集体行动都依靠舆论的多米诺效应和肉身的聚合,还有其地域和影响力上的局限性;而在今天,“乌合之众”的聚合,已经由无孔不入的网络技术大大提升了传播速度和覆盖面,并迅速变现为实体的社交行为,除了文化认同感带来的天然壁垒,没有什么能阻挡“群氓”的集体狂欢。
第30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民主”作为当下的普世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可能是以“理性人”作为基础,认为人可以为自己做出最好的决定,政府干预应该最小,让选民用投票来决定自己国家的未来。
然而,通过对群体的无意识、无理性、无定性的充满嘲讽又不失忧虑的论述,勒庞给对“民主”的无脑追捧浇上了一盆冷水。正如他在法国大革命中看到的那样,失控狂暴的人民以民主自由之名干出了暴政独裁的事,让人不由得对“民主”打上一个问号。他甚至还像马基雅维利那样给想控制民意的领袖提出了三个建议:断言;重复;传染。可怕的是,虽然他早就警示过,这样的控制和引导还在不断发生在我们当下的民众身上。
那么,因为有被贬得一无是处的群众,我们果真还是应该呼吁一个家长式的集权政府吗?我不同意,勒庞也并没这么说。他也表示,虽然有种种弊端,议会、陪审团等民主制度的产物还是当下最好的。他说“我不可能仍然认为,我不应当去和陪审团打交道,而应当去找地方官。从前者那里我还有些找回清白的机会,让后者认错的机会却是微乎其微。”“议会的运作虽然面对所有这些困难,它仍然是人类迄今为止已经发现的最佳统治方式。”
我们还是应当对民主抱有信心,然而绝不能止步于此。民主不是终点,是通往终点之路。像勒庞、托克维尔那样对民主政体保持警惕、时刻反省,才能不断地从制度上完善。经典经济学说,好的制度允许自私、鼓励自私。有没有一种制度允许非理性呢?因为看起来,人越来越难以被称作“rational”了。
勒庞对女性的歧视和明显的种族主义让阅读经验不太流畅,时不时就要停下来摇一阵子头。。
第31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说实话,这本书现在看来错误和真理一样多,但是可以原谅。因为迄今为止,被推翻的所谓真理在人类历史不知凡几,这本书问世两百多年了,居然还有现在仍然正确的结论,不容易。
我认为正确的结论之一,就是勒庞指出了影响群众意志的三个要素:断言、重复和夸张。现在所谓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不过是这三个要素通俗的演绎。
那么问题来了,重要的事情说三遍难道不是仅指重复,这又和断言,夸张有什么关系?稍安勿躁,请听我慢慢道来。
在此之前,我要稍微解释一下断言的含义:就是直接说观点,不需要考虑如何去支撑这个观点,甚至不用想你的这个观点是否经得起推敲。举个最近的例子,今天英国脱离欧盟的事情,精英,专家都是基本都是留欧派,而平民都是脱欧派,面对平民这群“乌合之众”,正好用上“断言”。所以,脱欧派的领袖们,就把有关退欧利弊得失的复杂问题简化为一些简单、煽情的口号,如“夺回我们的控制权”、“收回我们的边界”、“拿回我的国家”、“6月23日将是我们的独立日”等等,你看,这就断言。听起来让你热血沸腾,跟着开始喊口号,游行了。冷静下来,想一想,这些口号没有一个是有科学或者事实做支撑,这只是别人告诉你的一种感觉。
进入正题,开始剖析“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这句话是如何运用群体心理学了。
“重要的事情”,是夸张。这个世界上,没有多少重要的事情。当别人在说一个结论的时候,在前面加上“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你就默认的他说的事情是重要的,甚至没有想过为什么。例如,我告诉你,“重要的事情说三遍:鹅黄素有毒!鹅黄素有毒!鹅黄素有毒!”,肯定一群人马上就转发朋友圈了,再炒作一下,火遍全国了。其实,鹅黄素根本不重要,甚至不会在你的生活中出现,他说重要,这就是夸张。
“说”,就是断言。断言代表着某种理直气壮,还是这个例子,鹅黄素有毒,我告诉你有毒,就有毒了?没有论证,没有科学测试,直接上结论,这不是断言是什么?更可笑的是,“鹅黄素”这个东西,是我刚才想出来的一个子虚乌有的名词,在这个世界上都不存在。
“三遍”,明显就是重复。重复让人觉得就是真理。尼采说过,“一旦要再说一遍,而且要再说三遍。”异曲同工之妙。三人成虎,假的东西说多了,自然大家就信以为真了,说三遍的目的,就是让一个人扮演三个人罢了。
当然,本书还有很多我认为不错的观点,例如群体不会思考,群体没有理智,群体善变等等等。只是这个印象深刻,而且有所感悟,于是写下来供日后参考。
第32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在不知不觉中支配着人们头脑的暴政,是唯一真正的暴政。
——《乌合之众》
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人的命运是否真的可以被演算出来?否之,历史上胸有成竹的预言家、路旁拿着《周易》信誓旦旦的算命先生们是否都是信口雌黄的江湖骗子?
在看勒庞的《乌合之众》之前,我一直在看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引论》。在研究无意识的领域下,想必勒庞和弗洛伊德是一道同行的,至少他们都关注了无意识、潜意识对个人群体以甚至于历史、文明的影响。在我阅读《乌合之众》的过程里,我似乎能看到历史的车轮在群体一双双手的推动下滚动。在短时间内,这个圆形的车轮似乎是原地循环;而勒庞则预料了这个车轮即将在时间的作用下为我们留下的车辙。文明与历史的发展轨迹尚况且可以被社会学家在一定程度上预测,由此推之,我们个人的命运又为何不可呢?
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引论》和勒庞的《乌合之众》先后帮我彻底摧毁了我关于“人是理性的动物”的看法。在生活里,我们的小小过失,无意说错的一句话都是我们潜意识跳跃进意识层面的反映,哪怕是熄灯上床睡觉的梦境都是本我与超我斗争权衡的产物。在勒庞的学说中,个体的无意识造就了集体的无意识,他在《乌合之众》中说:“可见的社会现象可能是某种巨大的无意识机制的结果,而这一机制通常超过了我们的分析范围。能够感觉到的现象可以喻为波浪,它不过是海洋深处我们一无所知的湍流的表象。”换句话来说,无论是个人还是群体他们都是非理性的集合,用理性的思维来推测他们的命运很明显是行不通的。勒庞在第二卷中用了五大间接因素(即种族、传统、时间、政治和社会制度以及教育)和四种直接因素(形象、词语和套话、幻觉、经验以及理性)为我们粗略的推演了一个可以套用在几乎所有民族性格的计算公式。我们可以发现,在群体具有冲动、易受暗示、夸张、专横的共性特点之外,不同民族的群体仍然具有不同于共性外的特性。这些特性的作用之大,甚至决定了这个民族的命运,决定了在当今世界的实力排序。勒庞在书中一再强调“种族”的概念,说:“民族主要受其种族的禀性支配,也就是说,是受着某些品质的遗传残余的支配,而所谓禀性,正是这些禀性的总和。种族和我们日常之需的枷锁,是决定我们命运的神秘主因”。总之,每个民族的特性正是决定他们走向的定海神针,无论他们在最初的选择是多么的荒谬多么的离经叛道,最后的选择都会归于他们民族的禀性,或许这些正是那些预言家凿凿谶语的奥秘所在。
勒庞所生活的法国和当时的中国一样,都试图在摆脱几百上千年的封建制的历史惯性。然而,俗话说:“船大难掉头”,二者的结果都不乐观。即使在有着启蒙运动对人们思想改造的前提下,法国大革命以摧枯拉朽的姿态出现在1789年,历经发表《人权宣言》,确立君主立宪制,之后拿破仑、路易十八又反反复复掌握权力恢复君主专制,共和制与帝制之间的交锋终于结束在1878年,此时距革命开始已经接过过去百年了。勒庞说,“这些观念的出现并不是像掷骰子一样全凭运气,它们都深深植根于漫长的过去。当它们开花结果时,是时间为它们做好了准备。如想了解它们的起源,就必须回顾既往。它们既是历史的儿女,又是未来的母亲,然而也永远是时间的奴隶。”除了欧洲的法国,处于东亚的中国仍以实际的历史过往验证了这个观点。处于“数千年未有之变局”的中国在摆脱帝制的过程显得那般的不易,从君主专制到君主立宪的失败,在尝试了资本主义后最终选择了社会主义。封建制的种族和封建思想的传统观点再加上并不长的时间,便注定了法国大革命的反复与旧民族主义革命的失败。封建制是我们群体的过往,它是历史的儿女,也是我们的未来的母亲,更是我们思维的毒瘤,唯一能解决它的,便是时间,“时间是唯一的真正创造者,也是唯一的伟大毁灭者”。正像口述史学家唐德刚所论述1840年以来的革命一样,“这次惊涛骇浪的大转型,笔者试名之曰‘历史三峡’。我们要通过这个可怕的三峡,大致也也要历时两百年。”形成维持一种思想上千年,同样需要上百年才能将其根除。
另外,在推算一个民族的命运时,不仅要看它的过往,还需要看它的思想。勒庞在书中用中国做了反面例子,“如果一个民族使自己的习俗变得过于牢固,它便不会发生变化,于是就像中国一样,变得没有改进能力”。但我却不认同勒庞的这个观点。即使中华民族因历史过于悠长的原因而趋于保守,但它仍然是一个开放的群体——我不认同你,但我并不排斥你,这样多少都可以在一点一滴中改进。在全球化的今天,真正趋于保守的国度除了阿拉伯地区已经少之又少。日本、韩国等历史包袱较小的国家在思想上缺少最少的限制,所以他们在学习西方上卓有成效。中国虽然有着较重的历史包袱,但作为思想极其灿烂的国度,“穷则变,变则通”的思想自古有之,从最后一个封建帝国内部开始的改革直到今天,中国一直没有放弃过改变,究其原因,还是在于中国思想的多源性与包容性。
我们是谁?我们那么复杂,不是我所能想通的。除此之外,我更关心我是谁,影响构成我的因素是哪些,我的命运也是否可算的呢?
按照勒庞的观点,我们首先是一个种族人,在共同的感情和特征下,伴随着遗传对此的日益稳固,以此基础上建立我们的文明、制度、艺术和信念,形成种族给我们的禀性,这些就是构成我的共同因素,是民族与历史打下的印记。除此之外,根据弗洛伊德的观点,早年的创伤经历以及力比多在不同时间的发展历程等诸多因素形成了我们的个性。无论是共性还是个性,他们都很大程度的隐藏在意识之下。民族共同幻想中的神话、个人睡梦中的种种意象都是本我的体现,它被文明,被超我压制,但它更接近我们自己。要推算个人的命运,不能再分析那个平日“伪装”的自己,同样要深入本我、深入潜意识中去发现规律,探寻我们的禀性。
勒庞恐惧革命,担心革命只是“换汤不换药”,然而今天的法兰西第五共和国仍然是延续在当年共和制的道路向下不停的前进的,革命带来的新思想的碰撞为法国带来源源不断的活水,我认为这恰好是推算个人命运那把无比重要的钥匙。人们常说“性格决定命运”,勒庞也说,“在不知不觉中支配人们头脑的暴政,是唯一真正的暴政”,因为“我们无法同他们作战”。开放性的人格,敢于摆脱传统对自己影响的人,他的命运是不可算的。反之,如果是一个具有内向型人格的人,他同群体一样,“有着坚不可摧的保守本能,他们对一切传统的迷恋与崇敬是绝对的,他们对一切有可能改变自身生活基本状态的新事物,有着根深蒂固的无意识恐惧”,很明显,这种人甚至这种民族的命运在很大程度是可以推算它的命运轨迹的。
翻来覆去读《乌合之众》,此点是最让我浮想联翩的。种族、传统对我们的影响具有如此巨大的影响,给予以我们每个民族以个性,同时也会给我们带来思维的局限性。作为个人,避免在自我的安全区里沉沦,不让局限的思想在我们头脑里形成“暴政”,这让我有点惊慌。南宋大学问家朱熹有一句脍炙人口的诗句——“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如果思维有一个源头,不停的接受新思想、新观点,即使我们被种族、被传统的禀性赋予一身,面对复杂多面的形势我们仍然能在自己的思维海洋里寻找出合适的理论去指导自己的行动,就如同二千多年封建制的中国轮番上演王朝更替仍然能找出“变则通,通则久”的口号来说服自己改革一般。“非暴政”的思维可以不停的矫正自己的人生态度与方向,我相信,拥有“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人的命运是不可计算的,能够计算的人生都是一沉不变的思想——他就在那里,哪怕过十年之后回来看依然如此。勒庞说:“真正的历史大动荡,并不是那些以其宏大而暴烈的场面而让我们吃惊的事情。造成文明洗心革面的唯一重要的变化,是影响到思想、观念和信仰的变化”。所以思维的开放性同样深切地影响着国运,最近日本第三大钢铁企业神户制钢所继高铁丑闻后再次曝出造假丑闻,“日本工匠精神”受到人们的质疑。二战后本欣欣向荣充满朝气的日本在不断的老龄化的趋势下创新乏力,年轻人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及日本的企业文化下不思进取,国运就此走下坡路也是可以预想得到的了。
那么,作为学生的我们,去哪里寻找多样的思维,不停的更新自己头脑里的数据库呢?我想,给我们的选择并不多,而且论调“陈旧”——唯有读书。书籍是思维的活水,不停的冲击着我们的头层,说不定哪天又打通了我们头脑里哪根不为人知的经脉呢!其实除了书籍以外,良性利用网络同样可以丰富自己的见识,然而现实是我们难以彻底掌控网络在生活中的度,弊大于利,索性不谈。
最后,“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勒庞既然在全书如此强调有组织的群体拥有着如此强大的力量,为何不与力量与友,何至于本能的站在这股力量的对面,喋喋不休。但正如序言中罗伯特·墨顿所说的那样:“一流的头脑即使犯下错误,也会给人带来收获”,在勒庞自身的断言、重复、传染中我也真切地感受到了群体具有的种种特性,即使很大部分与我们平时的看法冲突,但读后会心一笑不得感叹似乎的确如此。从被烧死在罗马鲜花广场的布鲁诺开始,再到人人见骂的“猴子”达尔文,历史欣欣然走到勒庞面前,他再次撕下我们的常识,为我们揭示了群体生活的状态。“日心说”并没有因为那场大火而销声匿迹,勒庞也没有因为武断的定论而消失在历史,不谈论对错,每一场追寻真理的行动都是一场思维革命,指出我们内心潜意识的“大实话”必然不会“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纵然当世人不接受,其后人都会以一种默认的态度赞扬。而我们,是否还能在随波的群体之中坚持自我,发出属于我们自己不一样的声音呢?
第33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就像被剥皮的洋葱,一层层的,作者把那些粗糙的外皮剥了之后露出了内里真正的心。这本书还常常让我产生一种“自己这么蠢过啊”的感觉,然后,有时候会被书里作者无情地揭露逼得咬牙切齿,想大吼一声:你是怎么知道的?再看看他在书中是怎么评价女人的:“群体的某些特点,如冲动、急躁、缺乏理性、没有判断力和批判精神、夸大感情等等,几乎总是可以在低级进化形态的生命中看到,例如妇女、野蛮人和儿童。”“产生这种误认的经常是妇女和儿童——即最没有主见的人”“它就像女人一样,一下子变会陷入极端”。这种觉得“他说得好有道理可是为什么我就是很抓狂想出一记左勾拳”的感觉,在看这本书的过程中一直折磨着我。
这位十九世纪的法国作家古斯塔夫勒庞,写出的这本《乌合之众》即使里面有以上那些关于妇女和儿童的描述,但是它仍然被社会接受并成为世界名著广为流传,是因为它确实是一本让人们看清真相的书。作者用犀利的语言,对群体行为的分析鞭辟入里,入木三分,让阅读的人感觉酣畅淋漓。所以,《乌合之众》才会成为社会心理学领域中最具影响力的著作。在书中,作者告诉我们:个人一旦进入群体中,他的个性便湮没了,群体的思想占据统冶地位,而群体的行为表现为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
如果有人想真切了解自己在群体中处于怎样一种状态,就读这本书吧。我相信,它一定会虐到你的。
第34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总体来说很不错,有一些偏见,但是对于群众的心理分析我觉得非常对,在群众中智商不起作用,集体的观点容易受到影响,所以他们更容易成为乌合之众。下面说一些看书的感想。
1“一切精神结构都包含着各种性格的可能性,环境的突变就会使这种可能性表现出来”——这也是我之前和人一直在讨论的问题所以说很多人在换了一个环境之后会让你觉得他变了,但是我认为其实并不是他变了而是他的潜意识中存在这种性格,只是原有的环境中没有让他这点性格凸显出来的因素。不是故人心易变,而且你未看透故人。
2“群体的某些特点,如冲动、急躁、缺乏理性、没有判断力和批判精神、夸大感情,等等,几乎总是可以在低级进化形态的生命中看到,例如妇女、野蛮人和儿童”——我认为这是对女性的一种侮辱与蔑视,女性相比于男性更加的情感细腻感情丰富,但没有判断力与缺乏理性并不是女性的特点,可以说这些特点很多人都具有,但不该用妇女来举例。
3“只要看一下最确凿的证据对大多数人的影响多么微不足道,立刻就可以搞清楚这个事实。十分明显的证据,也许会被有教养的人接受,但是信徒很快就会被他的无意识的自我重新带回他原来的观点”——人们只愿意相信他们希望看到的。
4“这些观念的出现并不是像掷骰子一样全凭运气,它们都深深植根于漫长的过去。当它们开花结果时,是时间为它们做好了准备”——所以,不同时代的人存在不同的观点,一个时代人的观点正是所处于这个时代的群体的观点,这些观点受他们所处环境的影响,受周围人的影响,受教育影响,归根究底是时代的影响,而时代的不同在于其所处于历史中的时间的不同。
5“教育能够使一个国家的年轻人了解到这个国家会变成什么样子。为当前这一代人提供的教育,有理由让人灰心丧气。”——这一章其实反对的是填鸭式教育。我个人还是认为教育对人观点形成有很大意义,不只是学校教育,还有家庭教育,自身读书所受教育。
6“昨天受群众拥戴的英雄一旦失败,今天就会受到侮辱。当然,名望越高,反应也会越强烈”——你也失败了啊,和我一样的人凭什么以前享有那么好的待遇,现在轮到我可以踩你了。群众就是这样的畸形的心态。
7“群众从来就没有渴望过真理,面对那些不合口味的证据,他们会拂袖而去,假如谬论对他们有诱惑力,他们更愿意崇拜谬论。凡是能向他们供应幻觉的,也可以很容易地成为他们的主人,凡是让他们幻灭的,都会成为他们的牺牲品。”——群众想要的不是真相,而且一种自我满足。如网上某些网友,他们想要的不是真相,而是茶余饭后的谈资,是获得自我认同的满足感。所以群众容易被利用,他们打着正义的旗号进行自我宣泄,他们自认为正义实则在进行网络暴力。所以,有人打着各种反XX旗号不过是为了责骂某个人,当这件事发生在另一个人身上时他们便会为其找借口。说到底,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幻觉。真相是什么?若不满足自己的想象,他们则选择视而不见,所以你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
第35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很久以前,勒庞就预言了今日群体中的大部分特征:智商低于群体中的任意个体,换句话说就是智商无下限。“群体总是受着无意识因素的支配”,“大脑活动的消失和脊髓户外的得势”……最后“群体既易于英勇无畏也易于犯罪“这一切描述是不是很眼熟?
事实就是这是一个群体的时代,要取得别人的认同那么务必先认同一个群体,无论你是否知道人格和智慧都将被磨灭。无论这个群体对某事是认同还是反对,这都是一个个的群体和阵营。对某一群体的认同取决于群体的言论和发布的消息——至少我认为此刻是这样的——诸如微博等等,而事实告诉我们群体的观察往往是失真的。正像书中所讲,群体的情绪是单纯的,夸张的。而群体又是易受暗示的,于是这就催生了种种阴谋论,正因你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不是被煽动了,是不是被暗示了。正因前面说到真实已经被群体糟糕的观察和分析潜质磨灭掉了……如果你不进入某个群体,你又很难知道他们的运作过程,而你一旦进入那么就不能保证你自己还有智商这个东西的存在……
而我们总会在一个群体中,不是吗?正因我们都有一个阵营,无论你是赞同还是反对,除非你对此事不闻不问不去选阵营。那么好吧,又一个阵营出现了,人总是要有一个立足点来生存。群体能够成就,也能够毁灭。
好吧,这只是一个开头,不想再继续复述,因此我不爱写……鉴于越来越感觉周围的人们普遍都不淡定了,都看看《乌合之众》吧,就应看看这本书,至少此刻都就应看看,群体到底是一个什么状况。
第36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描绘的群体的形象入木三分。当作为独特理性具备思考和判断能力的个人组成了一个群体时,便丧失了原有的思考能力和个性,变成了一个原始的,感性的,情绪化,保守的形象。
在论及群体行为的最重要的间接因素时,把民族排到了第一位。“民族性格不仅不会改变,而且还具有巨大的力量。我们可以看到某种观点从一个民族传播到另一个民族时,总是会发生深刻的变化。“如果对照历史来看,更能显示出作者的深刻洞察力。尽管历史学家们对群体性时间给到种种关于当时所处的历史条件的解读,但穿越时空的持续而强大的民族心理力量才是能串起整篇历史的逻辑主线。警惕群众。因为群众的心理结构总是简单直接粗暴,倾向于诉诸于情绪,想象力。所以不管在哪个时代哪个地方,总有一种类似于”宗教“的情节或者现象在流行。
在论及政治的时候,作者得出这样的结论:制度无法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民族的幸福也不能到制度中去寻找。这一句话清醒又残酷地揭露了中国近现代史中种种模仿西方政体的行为不过是邯郸学步而已。
第37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被越多的人证明的事件,往往错误得最荒谬。”
“越多的人”一定是数量的集合,数量会改变质量,或者说数量会导致错误和谬论?这个命题在古斯塔夫·勒庞看来,其实是这样表述的:群体的证词毫无意义,他们只会撒谎。在怀疑和数量之间画上等号,看出来是古斯塔夫·勒庞对于群体研究的勇气,但是同样传递着一种并不严格的论述逻辑,甚至是和他之前所提出的“数量就是真理”的命题相悖,或者说,在他看来,真正的“数量”是赋予了一种“正义的错觉”,所以群体是靠不住的。
靠不住的群体会相信什么?“群体相信一切不可能的事情、相信一切不合逻辑的事情、相信一切不合情理的事情,相信一切不存在的事情,唯独不相信现实生活的日常逻辑。”也就是说,群体是在正常逻辑和认知之外的,非理性的存在直接导致群体充满了神话特性,或者说所谓的谎言不停地被杜撰出来,从现实进行否定,从而否定时间内部的那些事实,甚至会杜撰历史,“历史变成了纯粹的想象”,在这个意义上,群体倒是在进行着颠覆,这种颠覆一方面是制造自己的神话,一方面又解构以前固定着的历史和神话,比如圣经中旧约的耶和华和新约的上帝,作为神化的形象受到质疑,而最后的落脚点是历史到底有多少是可信的?“历史才会最大程度地背离它的本源,呈现出光怪陆离的面貌。”这不仅是群体在质疑,同时也是古斯塔夫·勒庞自己的声音。
用古斯塔夫·勒庞的质疑开始群体的旅程,其实我完全是在检索作为心理学的群体研究在个体阅读中会带来多少惊喜。作为一部“心理学的经典名著”,《乌合之众》这个名字一开始进入我的阅读范围,就是这个标题所传达的可能歧义,或者说,我相信古斯塔夫·勒庞的研究是理性的,是客观的,对于群体的特征、心理、社会基础、表现形式等方面的论述一定是通过各种研究得出的,也就是说在充满浓浓学术氛围中横亘着一个叫“乌合之众”的定义,多少有些可疑,直接说,“乌合之众”所传递的贬义实在无法和我观念中也已形成的理性客观研究的“群体”搭上界,所以我会很小心地询问:我是乌合之众吗》或者说,我是乌合之众的一员吗?
当然,这种感受完全是浅层次的,也完全是在阅读之前形成的浅显感受。当进入古斯塔夫·勒庞的文本世界,其实我越来越发现了一种可怕的脱节,个体的阅读必须带着个体的特性和理性,甚至是某种思考的智力活动,是完全没有群体影响下的个体行为。而古斯塔夫·勒庞所研究的却是一个不展示个性的群体,身体或者经历体验在阅读中几乎等于零,这就会造成我的理解对于古斯塔夫·勒庞所研究的群体来说,仅仅是一个理论可能。
个体之死。正是古斯塔夫·勒庞群体理论最关键的一个内容,“许多人凑在一起,就叫做群体。”而在群体形成之后,每一个人个性的消失,“群体中的个人完全不同于独立的个人”。也就是当成为群体中的一员之后,个体特征完全隐藏起来,这种隐藏也并不是个体的有意为之,而是群体特有的潜意识消灭了个体的差异,“表现出差别的异质化被同质化吞没了,最终是无意识品质决定了群体的智慧。”在古斯塔夫·勒庞看来,群体改变个体的不光是个性,还有智力,在群体中,个体的只有很普通的品质、智慧和最基本的智能,甚至只具有最低甚至更低层次的智力,“群体的叠加只是愚蠢的叠加,而真正的智慧却被愚蠢的洪流所淹没。”不仅缺少个性和智力,甚至成为愚蠢的代名词,而在暗示和传染的作用下,进一步得削弱个体,是个体的存在成为群体的一种庇护,也就是说,群体掩盖了个体的错误,而成为道德的避难所,所有的约束和羁绊都不存在,个体“更无法控制内心中的放纵与不羁”,以致泯灭道德,“群体的行为天然就是合理的。”在这种没有谴责和审判的群体中,个体成为“无名氏”,无名氏就是不需要为他所做的任何事承担责任。“因为无名,所以无由指控。”这个简单逻辑使个体在群体中变得越来越危险,他们相互传染,相互暗示,直到个体完全被群体性催眠,也就是“他沦为受催眠师随意支配的一切无意识活动的奴隶”,这种群体带来的迷信力量支配着个体的一切,个人变成了玩偶,成为“文明阶梯上的倒退”,在近乎“癫狂”中上演着闹剧和惨剧,虽然在旁观者和历史的维度来看,个体是身不由己,但是一旦成为群体的一员,个性泯灭和智力下降,他完全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就会完全变成群体奴役者,而这种奴役的可怕之处,在于它的心甘情愿,加上人格的脆弱,“被带入一种完全失去任何意识的状态”,这种状态便会成为偏执,而群体也成为“一个原始人的乌合之众”:“群体是一个对文明一无所知却充满了破坏欲望的野蛮人。”
乌合之众完全是迷信的结果,是被催眠的奴性,而在历史进程中,乌合之众扮演了可怕的角色,“整部十字军东征史,毫无疑问是历史上最严重的集体狂想。”是的,在历史上,群体给了一个无法接受的观念,,那就是:“任何一桩惨案,总是群众所为。”除了法国大革命之外,宗教改革、圣巴托罗缪的大屠杀、法国的宗教战争、西班牙的宗教法庭,都是受宗教感情激励的群众所为。在古斯塔夫·勒庞看来,“凡是怀有这种感情的人,必然会用火和剑去清除那些反对建立新信仰的人。”所谓的偏执,其实建立的是另一种信仰制度,而这种制度和宗教不一样,但是有着那种癫狂的性质,近乎疯狂地毁灭对立着的任何力量。
从个性和智力的泯灭,到群体对个体犯罪的庇护,直到最后群体奴役个体使其成为迷信的力量,个体完全变成了没有思想、没有主见、没有行动的个体,而在这样的个体组成的群体间,必然会有一种信仰,会有一种秩序,会有强权,这就是领袖的诞生,可以说,领袖一定是在群体的个体出现癫狂中才会出现,拿破仑说:“群体永远都在渴望强权。”这种强权就是英雄,就是领袖。“有群体的地方,就有领袖。”那么,如何成为领袖?古斯塔夫·勒庞说:“只有最极端的人,才能成为领袖。”而这种极端的标准就是“最容易兴奋的、半癫狂者、神经有毛病的以及一切处于疯子边缘的人”,可以说,这样的领袖也是缺乏理性,或者说,这也正是群体的特征之一,他们的到来只为个体寻找统治的借口?“领袖之所以会有如此的权威,是因为群体的奴性心态。”也就是说,在群体是甘愿被统治,甘愿被强权,而他们这样做的唯一意义,就在于为自己寻找出路,“就是让他们在崇拜和服从中,找到自己的幸福。”
而在古斯塔夫·勒庞看来,群体成为“乌合之众”完全是为了给如何成为领袖建立方法论,他在描述领袖的动员手段和如何建立领袖的名望上,提供了很多的方法论,先天的名望+个人的名望所组成的荣誉世界里,领袖也就有了资本,而在另外的论述中,古斯塔夫·勒庞也大量谈及了作为群体之一种的陪审团、选民、议会等,同时谈到了如何掌控陪审团、如何建设普选制度,如何在议会中建立名望,如此等等,看得出在群体研究中,古斯塔夫·勒庞更重要的是在思考群体行为的同时,为意欲有所作为的人们寻找一种捷径。所以通篇来看,在论述关于群体的特征、意见与信念、不同群体的分类等内容之外,很少论及个体如何会成为群体的一员,又如何甘愿变成群体领袖和强权的奴役,其实没有哪个个体加入群体,是为了去受奴役,为了把自己个体消灭掉,也就是,古斯塔夫·勒庞谈到群体的集体无意识,“无意识的欲念构成了没一个种族的先天秉性”,但并没有抛开这个心理学上的概念,而从社会学、历史学等诸角度来剖析个体之于群体的属性。
其实,在古斯塔夫·勒庞的群体分析中,很容易看出某种极端化的论点,比如“群体只能从事最低级的劳动。”“群体不具备任何道德。”“妇女和儿童是群体谎言最有力的坚持者,他们的话往往不可轻信。”如此等等,甚至会拿自己的民族来开刀,对于法国大革命历程中的民族特性进行了批判,尤其是拿破仑作为强权代表,完全是古斯塔夫·勒庞所否定和批判的,“由于法兰西民族性格特征,使得它的民众绝不可能忍受任何刺激,只要对他们稍加拨弄,他们就会因此而陷入极端。”甚至还谈到了中国:“它死气沉沉的固有习俗,使得整个国家没有任何改进能力。”
除了极端的批判,古斯塔夫·勒庞的群体理论中也有许多自相矛盾之处。比如对于群体中的个体和领袖的作用时,一方面指出个体的奴性使得他们迷信于领袖,一方面又指出,群体中的个体具有极大的盲目性,把历史上的惨案罪因归于群体中的个体,也就是所说的“群众”:“任何一桩惨案,总是群众所为。”同时指出,“即使是握有最绝对权力的最专制的君主,充其量只是加快或延缓其显灵的时间。“也就是说,群众决定着历史的惨案的发生,而所谓的君主、领袖却不能阻止这种盲目的力量。另外,在群体道德方面,古斯塔夫·勒庞一方面说,“群体的力量却让人们摆脱了约束和羁绊没有什么理由再约束自己,更无法控制内心中的放纵与不羁”,也就是说个体犯错误,只要在群体之下就不会受到道德谴责,是庇护这那些罪责,但是另一方面,他又指出,“群体对于个人,存在着绝对的道德净化作用。”也就是说,群体一方面放任个体的道德败坏,一方面又净化道德。同时,在古斯塔夫·勒庞的论述中,并没有明显区分群体和民族、群体和种族之间的不同点和共同点,而是糅合在一起,有时候群体就成为民族的代名词,有时候又超越民族成为种族一种。所以,在最后《结束章:民族存亡的关头》中,完全抛开了群体理论,而重新唤醒了民族的忧患意识。在论述民族的出现过程中,他描绘了从民族的出现-种族摆脱野蛮-新文明的诞生-创造性工作-开始破坏的过程的“历史发展规律”,从而提出,“随着古老理想的丧失,这个种族的才华也完全消失了。它仅仅是一群独立的个人,因而回到了自己的原始状态——即一群乌合之众。”也就是理想和才华消失之后,民族又变成了群体一种,生命循环过程就是使民族重新成为“乌合之众”。
“任何一个群体更像是一个原始人的乌合之众!”在古斯塔夫·勒庞看来,其实又回到了一个理论的原点,里面有着他无法摆脱的悲观主义,“一场革命的开始,其实就是一种信念的末日。”我甚至觉得,在他身上其实就是对所谓群体的先天恐惧,对组成的那些消灭个性,泯灭智力,削弱智慧的群体的鄙视,甚至是一种革命性的”人民群众”的否定:“‘人民群众’是靠不住的,除非你想获得一个最愚蠢的结果而相信他们。”也就是说,群体带来的革命完全是盲目而极端的,完全是情绪化和低智商的表现,是野蛮人而已,而“创立偶像,塑造英雄”取代人民群众的“怀疑精神和独立意识”,似乎是古斯塔夫·勒庞真正要做的。从这个意义上,古斯塔夫·勒庞的政治意义才是目的,也就是通过对”乌合之众”的批判来构建他的“民族理想国”。想起《总统是靠不住的》那段话:“坦白地承认一个事实,人是靠不住的。必须用一种机制去删选不可靠的人,同时用这种机制去限制和规范人的不可靠的行为。权力切割的原则就是,宁可切得支离破碎,自相矛盾,也不要全面统一,高度集中。”
似乎这就是对古斯塔夫·勒庞“民族理想国”的一个反喻。
第38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干柴,一堆干柴,几颗火星
历史上无数因为“一个馒头”而引发的血案,就在群体的冲动、易变和急躁中,一再上演。甚至,连台词和背景都几乎不需要变换。
这个馒头,可能是某种宗教信仰、某种美好理性,或者只是一个疯狂的谬误,或者真的是一个馒头。落幕时分,只有一串串“无辜”殉难者的数字,似乎在冷冰冰得控诉着什么。
读着流畅的文字,浮现出一些对历史的记忆或者联想,在作者的断言和断言式的逻辑分析中,思绪不断地起起落落。很难想象,这是一部写于一百多年前的书。同时,这或许是一部在迄今为止人类社会任何时代和任何社会都会似曾相识,甚至“亲切”的书。
尽管作者所举的例子,大多是历史上战争、革命、宗教,但是也提到了当时的时髦:民主与社会主义。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对教育、对选举、对制度的深刻理解。
作者的态度,似乎在深刻的剖析中流露出一丝无奈:对于变革,作者列举的关键因素,除了民族特征,就是时间。作者的才智,似乎在指导实践时透露着一点嘲讽:在归纳演讲的技巧时,反复提及的就是“断言、重复和传染”,情感、形象,简单逻辑甚至无逻辑,察言观色。
在最后章,作者概述了文明的周期律。正是种种“谬误和幻想”创造了历史。当群体涣散成为乌合之众时,文明也就走向衰弱和死亡。
这种深刻的矛盾,既有对历史演变的哀叹,也有对自身命运感喟。个体生物的基因,在数代以后,几乎消失殆尽(1/2的n次方),但是人类文明的基因却依然野蛮生长。
谬误、幻想和人类文明。
是的,我们都不愿承认
第39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在我们的话语结构中,“群众”、“集体”之类的词一般都有着崇高的意义,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集体的利益高于一切、国家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团结的力量是最强大的力量、脱离群众就等于是走上末路……然而,群众的眼睛真的是雪亮的吗?
法国的社会学家勒庞的答案截然不同,他的意思是:群众的眼睛不仅不是雪亮的,恰恰相反,群众的眼睛基本上是瞎的。听起来像骂人,并且是饱含着精英主义式的刻薄与偏见,对人民大众的辱骂。但实际上,勒庞所谓的群众泛指一切“个人的个性消失,感情与思想专注于同一件事,人的自我意识被无意识群体所取代”的“群体”,它不等于群体中个人的总和,更不等于群体中的每一个个体。勒庞认为,哪怕是一群受过高等教育的精英知识分子,若是组成一个群体,整个群体作为个体来说,也注定是原始、野蛮、智力低下的,或者用这本书中译本的说法,也就是——“乌合之众”。
《乌合之众》是一本对研究群体心理的书,集中批评的对象是广义上的“群体”,而非一般所指的大众,读者很容易对号入座,认为对“群体”的批评即是对“大众”的批评,但其实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当然,在具体事件和具体情景中,人民大众常常是最具代表性的群体,它几乎包括了一切群体具有的特性。
那么,群体具有那些特性呢?首先,群体冲动、易变、急躁,他们表现极端,并且很容易从一个极端转变为另一个极端,他们没有长远的计划,只看到眼前,无视任何障碍。群体的另一特性,是易受暗示与轻信。群体的思维是形象思维,他们对逻辑、说理和论证无动于衷,群体无意识的支配决定了他们只接受暗示。
当个人融入群体以后,人的自我意识会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无意识的人格。人的情感和思想都会发生彻底的变化,并且在传染和暗示下,有着即刻转变为行动的冲动:守财奴会变得挥霍无度、怀疑论者会变得无比虔诚、老实人会变得猖狂、胆小者会变得肆无忌惮……能体现群体疯狂的例子实在太多了,使得你不得不信服勒庞接下来的观点:群体中智力已泯灭,群体缺乏基本的观察、推理能力。
《乌合之众》的内容分三个卷: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不同群体的分类及特点。重点的第一卷,就是上面总结的一些群体心理,大多观点都比较直接,并没有严密的推理和综合的论述。阅读起来很流畅,不会感到冗长繁琐。第三卷内容比较无聊,可以说是群体心理的个案分析,论及的有犯罪群体、陪审团、议会、选民等等,但基本上是在重复第一卷的内容。第二卷的内容上像是成功学,思想上又像权力意志,主要讲影响群体意见的直接因素、间接因素以及群体领袖的说服方法等等,诸如群体拒绝理性,所以领袖绝对不能是个说理的人;群体接受暗示,所以领袖意见必须被多次重复和传染;群体渴望强权,所以领袖做出的必须是断言,而正确与否并不重要。就好像你正要面对的问题是:选择领导还是选择被奴役?选择冷酷还是选择愚蠢?选择欺骗还是选择受骗?真是有些细思极恐。尽管像权力意志,但却没有尼采那样强有力的文风,尽管像成功学,读的时候却没变得积极乐观。
总体而言,《乌合之众》算不上严谨的学术论著,内容也多有偏颇,但作者思想还是很犀利的,敢想敢写,比起冷冰冰的学术,我更喜欢这样有瑕疵的、坦诚直接的书。书里几个论题都很有意义,也很有普遍性,乃至每个时代都有能带入的事件,每个人的都经历过能类似的生活场景。不过,相较于没讲到的方面,书里讲到的内容实在太不够了。当有一天群体与个体的矛盾真的成为切身之痛时,这个问题还得靠你自己解答。
第40篇:《乌合之众》读后感
无论如何,我不应该属于任何一方阵营。群体的意识应不应该被嘲笑?这只是我搞不清楚的问题之一。很久以前就看过这本书,当时只是感觉勒庞说的挺对,也没啥想法。只是最近突然觉得真实世界的发展仿佛就是那个样子
很久以前,勒庞就预言了今日群体中的大部分特征:智商低于群体中的任意个体,换句话说就是智商无下限。群体总是受着无意识因素的支配,大脑活动的消失和脊髓运动的得势最后群体既易于英勇无畏也易于犯罪这一切描述是不是很眼熟?
事实就是这是一个群体的时代,要取得别人的认同那么必须先认同一个群体,无论你是否知道人格和智慧都将被磨灭。无论这个群体对某事是认同还是反对,这都是一个个的群体和阵营。对某一群体的认同取决于群体的言论和发布的消息——至少我认为现在是这样的——诸如微博等等,而事实告诉我们群体的观察往往是失真的。正像书中所讲,群体的情绪是单纯的,夸张的。而群体又是易受暗示的,于是这就催生了种种阴谋论,因为你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不是被煽动了,是不是被暗示了。因为前面说到真实已经被群体糟糕的观察和分析能力磨灭掉了。如果你不进入某个群体,你又很难知道他们的运作过程,而你一旦进入那么就不能保证你自己还有智商这个东西的存在
而我们总会在一个群体中,不是吗?因为我们都有一个阵营,无论你是赞同还是反对,除非你对此事不闻不问不去选阵营。那么好吧,又一个阵营出现了,人总是要有一个立足点来生存。群体可以成就,也可以毁灭。
好吧,这只是一个开头,不想再继续复述,所以我不爱写读后感。鉴于越来越感觉周围的人们普遍都不淡定了,都看看《乌合之众》吧,应该看看这本书,至少现在都应该看看,群体到底是一个什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