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韩愈撰。“原”是古代一种专门用来推论事理的文章,源自韩愈的“五原”(《原道》《原性》《原毁》《原人》《原鬼》)。“原”有推原其本之意,“原毁”就是推论毁谤的根源。 韩愈所处的唐代中期,社会矛盾重重,朝官以及士大夫之间党同伐异,相互毁谤,已流为社会风气。作者怀才不遇,屡遭左迁,对士大夫中那些“责人也详”、“待己也廉”的颓风深恶痛绝,所以在此文中,比较了古之君子与今之君子待人待己的两种迥然不同的态度,分析了一般人好诽谤、贬低别人的原因,指出形成这种风气的社会心理就在于“忌”,同时对当时社会上人们互相攻击的现象也表示了愤慨,渲泄了内心的不平之气。全文自始至终围绕一个“毁”字展开议论,段与段环环相扣,逻辑性很强。通篇运用对比,语言多用排句和偶句,同时句型长短不一而又错综变化,具有散文特有的节奏感。
中国唐代关于人性论的著作。韩愈撰。收入《韩昌黎集》杂著部。它对唐朝以前各家人性论作了总结,认为孟子、荀子、扬雄三家的人性论各有所得,亦各有所失,继承并发挥了董仲舒的人性论思想。第一次明确提出“性之品有三”:“上焉者,善焉而已矣;中焉者,可导而上下也;下焉者,恶焉而已矣。”认为人性的具体内容是仁义礼智信五种道德品质,它们在性之三品中的比重各不相同。上品之性具有仁而行于其余四者;中品之性里仁的成份多少不同,其余四者混杂不纯;下品之性反于仁而违背其余者。同时还认为人的喜、怒、哀、惧、爱、恶、欲等七情,与性相对应,亦有三品:上品之情,是七情“动而处其中”;中品之情,是七情之动“有所甚有所亡,然而求合其中”;下品之情,是七情之动“亡与甚直情而行”。认为性“与生俱生”,即先天就有的,并认为它们是人类普遍的本性,是一种先验的抽象人性论。认为情是“接与物而生”,即后天才有的;既反对任情纵欲,也反对佛教的灭情见性主张,在当时具有积极的意义。
唐韩愈著。认为有鬼存在,但在通常情况下,“鬼无声也,无形也,无气也。”每当“有忤于天,有违于民,有爽于物”,即违背了封建伦常的时候,鬼就会“有形于形,有凭于声以应之,而下殃祸”。还认为鬼无恒态,其活动分为三种类型,即“有动于民而为祸,亦有动于民而为福,亦有动于民莫之为祸福。”韩愈崇信鬼神,老而愈笃。收入《昌黎先生集》。
来鹄,又作来鹏,豫章人。少有大志,广学权谋机变之术,得鬼谷子真传,又能为政,有汉张子房之风也。咸通年间,举进士不第。后入韦保衡幕中。韦不纳其言,转投田令孜,认为主公。然其心早在帝侧也。故帝招之即应。乾符元年三月,帝拜其为帝师。后封豫章国公,食邑千户。谥“文忠”。按谥法,经纬天地曰文,虑国忘家曰忠。来公有经天纬地之才,归帝后鞠躬尽瘁,助帝平定中原,开拓疆土,故曰:“文忠”。曾作七律《寒食山馆书情》,以遣羁旅愁怀,当时传为佳作。其诗作思清丽,然怀才不遇,辗转飘泊,故其诗多写羁旅之思、落魄之感,间有愤世嫉俗之作。有《来子》。《全唐诗》存其诗二十九首。来鹄的作品有诗集一卷,但今已不传。
十五卷。相传为墨翟所撰。墨翟人称墨子,鲁国人,后为宋国大夫,建立了墨家学派。墨翟生平的史料比较缺乏,《史记》中没有专门的传略。《墨子》一书内容也十分丰富。其思想大致包括如下几个方面,即天志、鬼神观念,主要在 《天志》 上、中、下,《明鬼》下,《鲁问》;非命的观点,主要体现在《非命》上、中、下,《非儒》下; 朴素的唯物主义观点,主要表现在 《贵义》、《尚同》下、《非命》上、中等篇; 政治思想和伦理观史料,主要在 《尚贤》 上、中、下,《尚同》上、中、下,《兼爱》上、中、下,《非攻》上、中、下等;逻辑思想微言大义的史料,主要在《经》上、下,《经说》上、下,《大取》、《小取》之中;军事思想的史料,主要收录在 《非攻》和城守诸篇之中。唐宋以后,尤其是明清时期,《墨子》在社会上流传愈来愈广,为其整理雕刻、校注发行的人很多。主要有:《墨子》十五卷,明嘉靖三十二年癸丑(1553)唐尧臣刻本。民国八年己未(1919)上海商务印书馆据唐尧臣本初次影印《四部丛刊》本。
胡适撰。全文七个部分:先后发表于1919年《新青年》(第6卷第4期)、《新教育》(第1卷第3期)和《新中国》(第1卷第2号)。为中国最早系统介绍美国实用主义哲学的著作,亦反映了作者自己的哲学主张。“实验主义”是胡适对实用主义的译名。介绍了实用主义的主要代表皮尔斯、W.詹姆斯和杜威,阐述了实用主义的方法论、真理论和实在论。认为实用主义的“宗旨不过要寻一个方法来把我们所有的观念的意义弄得明白清楚”,这个方法就是求出观念“能发生何种实际的效果”。主张“有用即真理”。把实在比作任人打扮的姑娘,因为“实在是我们自己改造过的实在。这在实在里面含有无数人造的分子”。特别推崇杜威,称其在“哲学史上是一个大革命家”,因为他用“经验”把哲学根本问题一齐抹煞,超越了唯心论和唯物论、理性派和经验派的争论。详细论述了杜威“经验就是生活”的哲学根本观念、“思想五步说”的方法论和“教育即是生活”的教育哲学。认为中国之所以需要实用主义,是因为当时的中国人缺乏实用主义的“两个根本观念”,即“科学试验室的态度”和“历史的态度”。为研究胡适哲学思想的重要材料。收入《胡适文存》。
《论语》注释本。二十四卷。清刘宝楠撰。成书于清同治四年(1865年)。《论语正义》按照《论语》的编排体例进行注疏,《论语》共二十卷,其中《八佾》、《乡党》两篇多言礼乐制度,刘氏详疏,分《八佾》为两卷,分《乡党》为三卷,书后又疏何晏《论语序》一卷,所以多出四卷,一共二十四卷。刘氏父子认为南朝梁皇侃、北宋邢昺疏解《论语》,颇多芜陋,刘恭冕在《论语正义·后序》中说皇侃所载魏晋诸儒讲义,“多涉清玄,于宫室衣服诸礼,阙而不言”而“邢昺又本皇氏,别为之疏,依文衍义,益无足取”。道光八年(1828年)刘宝楠开始编撰自己的《论语》注本,他依焦循作《孟子正义》之法,先作长篇,然后进行比较折衷。刘宝楠打破汉学宋学的门户之见,不专己之学,不守一家之言,广泛征引,择善而从。在凡例上,经文注文都依从北宋邢昺疏本,注文讹错处多依从南朝梁皇侃《论语义疏》本及后人校改。刘宝楠详采以往各家之说,列汉唐《石经》、《皇疏》及《经典释文》名本异文于疏中,又用何晏《论语集解》注,以存魏晋人著录之旧。并把清代对《论语》的考订训释加以汇编。在疏解体例上,刘宝楠也不墨守所谓“疏不破注”的积习,在《论语正义·凡例》上其子恭冕说:“故于注义之备者,则据注以释经;略者,则依经以补疏;有违失未可从者,则先疏经文,次及注义;若说义二三,于义得合,悉为录之。”刘宝楠不空谈篇指章指,解说经义,证明典礼,期于实事求是,折衷大体得当。《论语正义》博取众家之长,考释详备,是当时注《论语》的最佳注本,也是公认的研究《论语》的必读参考书。
训诂著作。7卷。北齐颜之推著。王利器集解。以卢文弨抱经堂校定本为底本,参校别本,旁以群籍所引颜书,是正文字,勘谬补缺。书后附录各本序跋、颜之推传、颜之推集辑佚。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初版。
梁启超的伦理论文。指独立与合群;自由与制裁;自信与虚心;利己与利他;破坏与成立等十种德性的相互关系。原为在日本东京大同高等学校时的讲稿,经整理后载《清议报》第82、84册,1901年6月16日、7月6日出版,收入《饮冰室合集·文集》第2册第5卷。他认为独立就是要有人格、人权,不要做奴隶,但要关心群体;自由就是要充分享受人权,但要服从法律,“人人自由,而以不侵他人之自由为界”(《梁启超选集》)。自信是对自己人格、人权、能力的自我肯定,但不能自傲,“愈自重者愈不敢轻薄天下人”(同上书)。自私利己并非恶德,“天下之道德法律,未有不自利己而立者也”(同上书)。但利己时必须爱他,方能真正利己。“善能利己者,必先利其群,而后己之利亦从进焉。”(同上书)崇信西方资产阶级一贯提倡的“合理利己主义”。最后提出要在破坏旧道德过程中建立新道德。他详论个人与社会之相互关系的目的在于要使人们明白,“知有合群之独立,则独立而不轧轹;知有制裁之自由,则自由而不乱暴;知有虚心之自信,则自信而不骄盈;知有爱他之利己,则利己而不偏私;知有成立之破坏,则破坏而不危险”(同上书)。
一卷。宋家颐 (生卒年不详)撰。颐字养正,眉山(今四川省眉山县)人,其生平事迹不详。卫湜《礼记集说》曾引其语,可见颐为研经之士。是书为赵希弁 《读书附志》所著录,又载 《永乐大典》中。书中内容为语录之类,虽颇明白,而大率皆习见之语。后人疑此书非家颐自撰,如为自撰,不应自称 “子家子”,也可能为其门人所题。该书有 《诸子汇函》本。